王 丽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运城 043700)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经济政策,坚持把经济发展提高效益与质量作为重点,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为了切实贯彻各项经济政策,审计署、国资委陆续颁布了新常态下国企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指导文件,从而明确了国企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以及提升审计价值的发展方向。
现阶段,我国步入了“三期叠加”的经济发展新时期,加快经济增长动力结构与机制置换成为新常态。国企内部审计的各项工作必须和新常态主动适应,而对于新的理论必须积极实践,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于新常态所存在的各种挑战与要求上,必须把推进企业发展效益与质量的提高作为核心,其目标必须为促进经济发展与调控风险。持续健全审计的体系,而审计机制需要进行创新,审计重点必须要突出,使审计转型持续演化,如此国企的审计价值才能切实得到提升。
近年来,国企内部审计机构持续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有效保证了国企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其中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仍需进行有效的改善与健全。
现阶段,基于国企制度背景,其内部的审计部门一般都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本职工作,如此可以充分确保企业内的审计具备权威性与独立性,从而使审计部门发挥作用以及提高审计价值。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有部分国企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一般都是由财务部门的人员或者是企业内管理层中的人员兼任,这样极易造成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无法充分发挥其所具备的独立性,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审计部门的审计效果。
一些国企对于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没有充分的认识,企业管理层重视的是业务的提升,而放松了对内部审计的管控。同时,没有充分支持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导致企业内部审计力量过于薄弱。此外,目前很多国企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力配置不充足,审计部门的人员大多是从事财务专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得国企的审计很难实现预期效果,更难以发挥咨询增值的作用。
现阶段,国企的稳定运营以及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对国企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一些国企的内部审计在工作理念、内容、体制以及方法和技术等诸多方面依然难以跳出企业传统的审计范畴,无法充分满足新常态下国企发展的需求,改革创新力度不足,导致国企内部审计转型过于缓慢。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企内部审计的工作量持续增加,导致国企的审计力量呈现不足状态。国企现存的机构体制、工作机制、人员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急需改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较为落后,亟须改革和完善。
随着国企业务领域的持续拓宽,企业的业务复杂程度以及审计的难度不断增加,内部审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和责任也随之增大,同时也对国企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提高了要求。而企业内部的审计信息化程度不高,致使当前所使用的方法手段与经济新常态不适应。
国企要使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价值,最根本的任务在于确保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具备独立性,从而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因此国企必须建立与企业治理要求相符合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董事会或者主要领导者的直接管理下,完成企业内审各项工作,确保国企内部审计的运行具备相对的客观性、权威性以及独立性。同时,国企必须持续强化内部审计的力度,构建与企业实力和业务发展相符合的审计队伍,其中不仅要配置财务方面的专家,而且还应针对审计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配置对发展战略、经营业务、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熟悉的人才。
对于国企内部审计机构来说,要在经济新常态下保持可持续发展,提升审计价值,就必须转变传统的审计理念,创新审计工作机制。国企内部审计须从传统的审计转变成以问题导向、提升价值为方向的审计,须从事后的监督转变成过程审计。在新常态下,国企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量越来越大、时效性越来越好,而针对性也越来越强。以往的单一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企业内部审计的需求。因此,国企必须持续创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风险预警”、从“静态审计”转变为“动态审计”、从“现场审计”转变为“远程审计”,大力创新审计模式,从而提升审计的效率,实现审计价值。
其一,重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内贯彻情况的相关跟踪审计。现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化与落实,切实做好“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经纪律的情况,重视审计监督企业发展战略,以及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的情况。
其二,国企应针对关键环节与核心业务开展全程化的跟踪,有效预防风险。对于资金、资源、资产以及权力较为集中的国企重点部门、岗位以及环节必须加强内部审计的力度,对企业内的投资、融资等业务核心领域以及项目运营等企业经营管理中关键性的环节实施全程化跟踪,对风险要做到及时预防,消除不利于企业内部审计的隐患,从而有助于促进国企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国企应强化审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化决策流程。重视企业规范性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效率,健全国企内部的审计体系,及时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其三,国企应强化反腐败、反贪污以及反奢侈的相关审计。国企必须重视领导层遵守国家法律、决策能力、权力使用、管理以及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将权力的运行以及责任的落实作为基础,注重审计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党中央所颁布的八项规定的相关精神的贯彻实施的情况,重视公务开支、公务接待以及公务用车等公共款项消费的情况,强化“三公”经费的相关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权力约束的力度。要及时预防利用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与治理企业内的腐败问题。
其四,强化对国企主要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针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资金,以及领导干部执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对于国企来说,应加强对于负责人的履职状况进行审计全覆盖,针对国企领导人在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工作的业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进行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价,以此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严惩腐败行为,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审计管理,必须公正合理地使用与评价领导干部。
基于新常态,国企内部审计必须挣脱传统思维模式的桎梏,使内部审计的思路更加开阔,应该在国企的战略审计、企业治理审计等方面进一步采取主动。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在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业务转型、权力制衡、合法运营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切实发挥出监督与咨询的作用,持续提升企业内部的审计价值。
基于我国经济新常态,国企的生产经营以及可持续发展依然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国企应突出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国企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转变传统的审计理念,改革创新审计体制、方法与技术,持续拓宽审计领域,有效利用审计成果,实现审计的转型发展,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审计的价值,从而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