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兴
《三国演义》说到,张松拜见杨修,杨修故意将曹操新作《孟德新书》给张松看。这是一部研究兵法的书,乃曹操学习前人成果,并结合自己实践经验的理论成果,想来一定融入了不少独特见解。
张松过目后,即能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背诵,且诡称“此书乃吾蜀中三尺小童,亦能暗诵,何为新书?此是战国时无名氏所作,曹丞相盗窃以为己能”,等等。
曹操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惊讶,“莫非古人与我暗合否?”随后,令人将此书扯碎并烧之。
“暗合”,即不谋而合。换言之,《孟德新书》并非抄袭,却是不谋而合,有嚼他人之馍的嫌疑。恐怕,曹操更想说的是:“难道我在抄袭古人吗?”
这样的意思,张松早已对杨修说了。杨修唯恐冒犯曹操,而不敢直言禀告。曹操是何等聪明之人,他怎能不知,只是在部属面前不便说出口而已。
曹操为何毁烧其“暗合”之书?这与他的文化创作主张有关。曹操是一名非常有个性的人,目光尖锐,思路开阔,敢于创新,不但在政治上、军事上敢想、敢干,而且在文化创作上力主推陈出新,尚实,反浮华,反人云言云。
“张子之文为拙,然学问肤浅,所见不博,专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难,难便不知所出,斯则寡闻之病也。”这段话反映了曹操反对模仿因袭、主张创新的文化思想。
曹操毁烧“暗合”之书的行为,符合文艺创作创新的客观要求。作诗写文贵在创新,“造之者富,随之者貧”。作品中那些“无新意的东西”,既不能美当时,又不能流芳百世。如果个人“随”,则个人“贫”;如果社会“随”,则社会“贫”。因此,留之何用?倒不如付之一炬,或许还会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产生耀眼成果。
正是凭借这种付之一炬的精神,曹操才会写下千古传唱的“龟虽寿”,开创了建安文学新风;李白正是凭借这种付之一炬的精神,三拟《文选》,不如意者焚之,才使他的作品大为长进,有了“诗仙”之称;曹雪芹正是凭借这种付之一炬的精神,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写成不朽名著《红楼梦》,等等。
毁烧“暗合”之书,白居易、杜牧、鲁迅等也都干过。然而,古往今来,总有人以鹦鹉学舌、重复他人陈词为嗜好。而今,受社会浮夸风气的影响,这类现象并不少见。
一些单位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奖金发放等,往往会以发文数量和字数多少而论。一家理论杂志的主编透露,他们收到来稿重复现象严重,几乎有三成以上文章重复率逾四至五成。换言之,一篇文章近半数内容,都是别人说过的。注明来源者,还是好的;有的只字不提,真是胆大。
他人说过的、写过的,不是不可以适当引用。但不能简单重复,整段整段地原封搬用,而要从学习中消化、吸取、借鉴、提升,形成新的东西。这样的引用,不叫重复陈词,而是“借杖爬山”。这是符合认知规律的。
常言道:文章是改出来的。这话充满辩证法。我们既要有曹操毁烧“暗合”之书的勇气,也不要因写了不成熟的东西而一概毁弃。该毁该留,毁多少留多少,当慎重对待。
更为恶劣的是抄袭。少数人专窃名家作品,或文,或画,或科研成果,以谋名逐利,哀哉、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