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国资的样本价值

2021-01-01 02:10阿计
公民导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资国有资产

阿计

10月下旬,随着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国资”为母题的人大监督重头戏再度上演。自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资年度综合报告的同时,已先后听取审议了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随着此次国有自然资源晒出资产“家底”,四类主要国资已实现了信息公开全覆盖。由此也标示着,人大监督国资的常态化、制度化改革,正在不断纵深、日趋成熟。

国有资产纳入人大监督每年复制的常规议程,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动因。国有资产是全体国民共同创造和拥有的宝贵财富,多年以来,体量巨大的国资在奠定发展之基、民生之本的同时,也存在着底数不清、多头管理、绩效欠佳、人为流失等诸多问题,管好用好国资始终是改革进程中的焦点议题。另一方面,尽管政府承担着管理、运营国资的职责,但人民才是国资的真正所有者。在现行民主政治框架下,由代行人民意志的人大对国资实施监督,既是其法定权力和责任,也是实现人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必然选择。

这就不难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信号后,与此相关的制度筹划就开启了不断推进的旅程。从2017年11月中央深改组通过《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到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落实该意见的五年规划,再到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伴随着人大监督国资的实践步伐,监督目标、具体要求、路线图、时间表等重大要素日趋清晰,直至转化为法律规范、确立为法定机制。在人大监督史上,就具体议题做出如此长远、周密、细化的顶层设计,堪称史无前例,足见提速监督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亦为创新监督手段奠定了基调,为放大监督效应埋下了伏笔。

其中极具创新价值的举措,是信息公开形式的重大突破。依据监督方案,国务院提交的国资报告,采用了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的全新模式,前者通观全局、立足宏观,后者聚焦重点、切入微观,共同晒出了深度与广度并重的国资明白帐,展示了国资管理、改革的全景式面貌。已历经四载的人大监督国资议程中,与国务院报告同步亮相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等机构的相关调研报告,由此提供的更加獨立、客观的观察视角和改革建议,大大提升了国资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彰显了人大积极作为、提前介入的监督姿态。

多维公开的国资信息,为人大监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国资联网监督系统、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等创新措施的引入,又进一步打通了监督国资的专业性、技术性瓶颈,在全面强化国资信息可读性、可核性、可审性的同时,也为人大精确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开辟了通途。

就人大监督而言,信息公开只是起点,后续监督才是归宿。具体到监督国资这一议题,晒国资家底并非最终目的,管好国资才是目标所在。也正因此,人大监督国资的组合拳式机制设计,就显出了更为深远的意义。比如,落实整改问责,要求国务院限期报告反馈相关情况;强化跟踪监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设立督办清单制度;汇聚制度合力,有效衔接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延伸日常监督,建设全口径国资信息共享平台,等等。这一系列创新举措意味着,人大针对国资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监督机制,进而确保监督的后续效应。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人大监督国资的创新姿态,也为未来打开了更多的想象空间。比如就制度建设而言,除了推进与各类国资相关的立法、修法项目外,关涉人大监督国资职能的监督法等法律的修改,以及旨在构建综合性、基础性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立法,亦已提上议事日程,将进一步夯实国资监督与管理的法治化。

再比如,就监督手段而言,依据既定方案,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国务院国资综合报告后,将启动专题询问。在此基础上,人大监督国资的未来实践中,能否激活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以及能否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的途径、聚凝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合力,都是值得期待的前景。

人大监督国资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演进,在守护国民财富的同时,也为人大监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时间或将证明,以此为契机,人大监督步入了全面升级的新时代。

(作者系著名媒体人、资深人大新闻工作者、中国法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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