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跃伟
(云南省罗平县马街镇畜牧兽医站,云南罗平 655813)
非洲猪瘟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传染性极强,到目前为止尚未研制出非洲猪瘟疫苗,所以在应对疫情上普遍采用扑杀的方法。为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的流行,生猪养殖场的管理人员需要切实采取预防和控制手段,切断传播途径,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首先是生物媒介传播。利用空气、直接接触都可以传播非洲猪瘟病毒,老鼠、苍蝇、蚊子都可以机械传播病毒,不过主要的生物媒介是蜱虫,生猪被叮咬后就会感染和携带病毒,在养殖场中生猪的频繁接触就会导致疫病传播。其次是在生猪的贸易往来中,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物(泔水、饲料、垫草、人员、车辆、精液、猪肉及其制品等)传播。最后是野猪接触,我国边境地区广泛生存着野猪,这种杂食性动物会进食有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制品,进而在和生猪的接触中传播病毒。
养殖场需要在本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出防疫制度,并且加强日常的消毒和管理工作。在进行消毒工作时要科学选用消毒剂,主要使用戊二醛、次氯酸盐类消毒剂等,在地面的环境消毒中可以使用生石灰、氢氧化钠,并且按照配合比使用。猪圈内带猪消毒建议使用聚维酮碘,不仅消毒效果较好,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对猪眼睛、黏膜、皮肤的刺激。在饮水中可以加入漂白粉、次氯酸钠等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办公室、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使用消毒剂消毒。消毒剂要合理使用,避免出现耐药性问题。对进入的车辆、饲料进行严格消毒,任何人员都要全身消毒,进入养殖区域要更换衣物和鞋子,并且清洗手部。如果当地出现可疑疫情,养殖户要每天对圈舍进行3次全面消毒,并且持续1个月以上。
猪场物资主要包括食材、兽药疫苗、饲料、生活物资、设备以及其他物资等。猪场和生产区入口处均设置物资熏蒸房,对进入生产区的物品实施“二次熏蒸”。物资由污区侧(猪场外)进入,消毒后由净区侧(生活区)转移至场内。采用多层镂空架子隔开,生活物品摊开且分层上架,常规药品和部分食品(拆去外层包装)等须经臭氧消毒2h以上。生物制品和精液,入场前须多层包装,经过一道入口脱去一层外包装,保留最小外包装后,采用擦拭消毒后进场。
车辆管理的重点是做好外部车辆的清洗、消毒,以及与内部人员和内部车辆隔离。有条件的猪场要建立车辆的清洗消毒中心,选择醛类、酚类等高效消毒药用于对车辆的消毒,做好车辆的洗、消、烘等工作。非本场车辆可先在其他地方进行预处理,喷洒消毒药,用清水或清洗剂(去污剂)初步冲洗清除粪便等杂物,然后进入清洗消毒中心消毒烘干。车辆进入清洗消毒中心的脏区,拆除厢壁及随车携带的隔离板或隔离栅栏,移除垫层,清扫车内脏物→低压喷热水浸泡15min→60℃以上热水高压冲洗→低压喷泡沫清洁剂浸泡15min→刷子刷车→60℃以上热水高压冲洗→低压喷泡沫消毒液→驶上30°斜坡,沥干水分→加热烘干(70℃保持20min以上)→停放净区。如果猪场无条件建立消洗中心,可让外部装猪车辆提前2d到达,清洗、消毒、沥干3次后方可装猪。
严防鼠、蝇、虫、鸟等隐患,禁止它们在猪场内和周围出现,防止其可能携带危害猪群健康的病原。猪场四周建有实体围墙,与猪舍间距不少于50m,墙高不低于3m,围墙外可种植防护林,可减少气溶性疫病的传播。场内禁止种植树木,猪舍周边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不保留鱼塘等水体,粪尿池用黑膜等覆盖或密封,以防孳生蚊蝇。选用密闭式大门与地面的缝隙不超过1cm。每月巡视猪场围墙2次,发现漏洞及时修补。
开展非洲猪瘟的防疫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并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免疫程序,对生猪养殖中常见的口蹄疫、蓝耳病、猪瘟做好免疫抗体监测,避免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染。
外来无害化收集车辆非常危险,猪场可配备焚烧炉、化尸池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且用专车运输防止交叉感染。将病死动物运送至无害化处理设施后,应对无害化处理设施周围、人员、车辆、沿途道路等清洗、消毒。运送人员返回养殖区域前应淋浴,更换衣服鞋子,进行严格消毒。如采用深埋处理,应对死猪掩埋点周围用酚、醛制剂浸泡10cm以上的泥土。
通过多维度、多层次控制措施抑制疫情的大面积暴发,将有力保护猪肉生产安全。但是彻底消灭非洲猪瘟病毒需要所有国家的有效合作,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且艰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