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宁 王楠楠 李永彬
(1.河南省驻马店市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河南驻马店 463000; 2.河南省正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正阳 463600; 3.河南省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驻马店 463000)
国畜牧业自古就不甚发达,而美国及欧洲发达国家等由游牧民族建立起来的国家,在畜牧业的发展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来进一步加强我国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监管,完善畜产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畜产品安全所面临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畜产品安全监管现状,以期对完善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予以启发。
美国负责畜产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有设置在卫生和公共部门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设置在美国农业部下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及美国环境保护局(EPA)[1]。
中国畜产品监管系统由农业、畜牧、卫生等多个部门组成,但由于职能划分等因素,各个部门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战,即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多数情况下食品监管仍是权责不明,协调不力。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大量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内容覆盖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畜产品质量督导检查、畜产品进出口检疫以及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控制等,各级州政府根据属地情况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与联邦法律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了美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而中国涉及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但是大多各自为政,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美国政府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高度重视,其预警体系由预警监测、研究机构以及预警信息管理发布机构共同组成。使预警信息管理和发布机构则能够将预警信息快速及时地通报给消费者,并及时将流入市场的问题食品进行召回。
而中国的预警机制的构建仍处于初期阶段。虽然各个监管部门都设置有相关的机构负责监控网络上的舆情信息,以期对属地的食品(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但是由于获取信息不够直接、不够完整、不够准确,所以得出的结论可信度不高,不能直接作为依据进行预警发布。
美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认知和评估,采用技术、政策或经济手段等方式对风险实施处置,达到风险消除或风险最小化的目的,从而使畜产品质量安全得以保障。美国的风险管理体系有着完善的技术保障和政策保障,其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控制及风险沟通。
而中国,风险控制同样是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监管部门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风险监测,并对各种畜禽产品进行风险排查。但是我国在风险识别及风险沟通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仍有较大的差距。
中国目前急需建立统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立法明确监管主体理顺职责,各负其责。此外,政府还需强化行政问责制。部门机构由于受到各自利益的驱使,往往习惯于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推诿扯皮多,只有建立有效地行政问责制才能保证行政部门的健康运行,保障公众的基本利益。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目前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较少,并且针对性不足。因此,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情,进一步完善畜产安全预警体系。要加大加强预警体系的建设、完善畜产品预警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要积极引进先进的预警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优势建立预警平台。
中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虽然在稳步完善,但是远没有形成体系。当务之急的就是要改进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避免外来隐患进入国内时出现法律及技术空白。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提升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途径,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举措,更是构建绿色、循环、协调的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因此各级政府更应当高度重视畜产品安全工作,虚心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千方百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