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镇上的荟氏傀儡店当学徒。初次到店那天,阳光明媚,春天已经如樱桃般熟透了,四处纷飞的絮状物给人神秘的安全感,在紧贴地面的小小旋风的推动下,它们落在地上,滚成一个个灰白色松散的大球,一脚就能踢得魂飞魄散。傀儡作坊是个二层小楼,没有牌匾,楼体镶嵌在大树垂下的绦绦枝叶里,外墙呈棕红色,有反复刷过漆的痕迹,楼上则是个宽敞的阳台,在显眼位置摆放着一些展览品,其中有一座巨型玩具奖杯,尺寸之大令人发指,从楼下路过都能瞧见奖杯上的星星。那天,我来到门口,看到一个橙色皮肤的女人,她长发披肩,趴在阳台上露齿而笑,冲楼下机械地挥舞手臂。后来我知道,她是“芭妮”,是个傀儡样品,她之所以被调试得机械感十足,是怕过于栩栩如生会吓到居民。
但是,镇民们胆子大得很,他们已经过了害怕鬼魂和不可知事物的年纪,他们现在唯一害怕的应该是死亡。他们几乎都是老人,这里被唤作老人镇,原名已佚。
傀儡店店主荟先生,艺术硕士、力学博士。他的工作是每天制作傀儡,然后给傀儡身子配上表情各不相同的脑袋,所有的脑袋都装在分格的大盒子里。我们这些学徒帮他雕刻头发、眉毛、胡子,给身体涂上颜色。他制作傀儡的过程从不公开,也不传授给我们。他只是走进屋,把门锁上,过十分钟出来时,手上就捧着一个或大或小的天才作品。他会制作小小的裸体的男性、裸体的女性,一切都十分完美,它们腰肢细腻,光滑的肋部似乎在隐隐起伏;他也会制作覆盖着皮毛的各类动物,小猫的眼睛随着光线变动,小羊开口呀呀欲语,而毒蛇的尖牙能把手割破,所以搬动时要格外小心;他还会制作趴下就能爬行、站起来就会跳舞的婴儿,婴儿的嘴巴是个小圈,口涎如银珠,而缓慢颠簸的舞步正好契合这座城镇的风格;他甚至能制作循环往复的太阳系,不需任何能量驱动,八大行星就会永不停歇地运动,虚假地球的蓝色表面上泛着海洋的微光。他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不吃刺激性的食品,他与老伴荟太太相敬如宾。
尽管学不到什么东西,我们还是愿意留在这儿,这里每顿饭都可以吃个痛快,管理制度也很宽松。荟先生在床头放了个奇怪的装置,每天早晨,他只需冲着小喇叭吹一口气,就能让这点气息穿过曲折漫长的管道,驱动楼下学徒宿舍门口的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召唤我们起床。等大家洗漱完毕,围在圆桌旁等待用餐时,傀儡“夸妮”会滑稽地从楼上走下来,端着一大盘形色各异的食物,微笑着在餐厅绕个小圈子,然后把食物稳稳地放在餐桌上。最初几天,我们会为她鼓掌,后来则免去烦琐礼节,直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夸妮”和“芭妮”不同,“夸妮”是照着荟太太的样子制作的,皮肤采用浸过特殊液体的软羊皮,肤色惟妙惟肖,还会做几种饭菜,而“芭妮”则看起来年轻漂亮得多。我总共只见过三次“芭妮”,每次她都是默默地趴在二楼阳台上挥手,关节发出咯吱咯吱的杂音,就像夜店房顶挂着的廉价招牌。在一个起风的下午,荟先生罕见地心情不佳,竟把“芭妮”从楼上拖到院子里,浇上油付之一炬。我们谁也没敢出去,只是躲在窗缝后面窥视这一幕,“芭妮”歪着身子倒在火焰中,仍然不停地挥舞着手臂,直至骨架被烈火吞噬殆尽。等傀儡烧完后,我偷偷跑出去查看剩下的东西,却发现那堆废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金属,没有木屑,只有一堆颜色恶心的灰烬,轻飘飘的,像重量无限接近于零的羽毛,风一吹便无影无踪。
荟先生的邻居是一对怪老头。住在西面房子的是鳏夫胡历,他是个大胖子、录像爱好者、坐着睡觉的人。若干年前,他老婆在家门口被陨石击中而死,所以他吸取教训,每天足不出户,靠在家看录像消磨时光。因为见不到阳光,他五官逐渐萎缩了,脸上布满皱褶,鼻子像蛤蟆一样大,把眼睛挤得只剩一条细缝。他喜欢看一档早已停播的娱乐节目,甚至把每集都录下来,翻来覆去地播放,边看边批评节目里出现的每位女明星。他尤其喜欢看女星“菲菲·夜莺”出演的两集,因为播放次数过多,那两集的带子变成了一片雪花,声音也完全听不清楚。而胡历凭借百炼成钢的记忆力,竟能一字不差地复述节目内容——谁在第几分钟讲了一句不敬的话、贵宾犬在舞台哪个位置尿了尿、菲菲·夜莺的鱼嘴高跟鞋在什么时候脱落在地。不看录像时,胡历就给电视节目评分,他挨个换台,每个频道看上五分钟,给节目打一个分数,然后换下一个台。有一次我给他送货,看见用于评分的纸高高地摞在沙发两侧,甚至高出头顶许多,给这个略微塌陷的沙发增添了几分威严,胡历坐在宝座中央,像个苛刻的大法官,抽烟形成的浓雾包裹躯体,犹如一张饱经风霜的法袍。
如果说鳏夫胡历像个法官,那么住在东面房子里的诗人隆先生就是巫师甘道夫。隆先生的胡子很长,每天睡前都要用布细细包好,布条打结的方式非常讲究,以便清早拆开后胡子蜷曲成一个完美的弧度。他几乎没有什么爱好,除了写一首永远没有尽头的长诗。这首诗每隔七十一行换韵,目前已完成五千五百行,诗里歌颂的是现今不存在的事物,因为它们不存在,旁人无法想象,作者便获得了至高的定义权。隆先生对自己的工作十分满意,每天听着自己朗诵诗歌的录音入睡,在朗诵中,他的语调和平时不同,带有一点儿气浪波动的怪口音,鼻音厚重,后劲十足。当他把歌颂秋天的声音开到最大时,整个小镇都微微地颤抖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他是成功的,即便他终生都没有发表过一行诗篇,却仍是这座小镇里最有影响力的名人。
隆先生还拥有一座漂亮的花园,在里面种植了许多美丽的花草,他平时没有时间管理它们,任花草自生自灭。可那些花朵却长得十分茂盛,纷纷从花园中蔓延而出,它们的种子被蜜蜂和鸟儿带走,散落在小路两侧,在日光下生长起来,成为小镇里最令人心醉的一景。
在老人镇里,时光细密而惬意,无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首个春夏匆匆溜过,我每天认真地干着属于自己的活儿。在一个凉意渐起的日子,我正给一只小小的猫头鹰雕刻翅膀——先是费尽心力地摆弄左翼,把荟先生刻下的每个细节都记在脑子里,然后经过主观想象颠倒过来,慢慢刻在右翼上。不一会儿,我双眼就开始发晕,头也涨了起来。最近雕刻图案时,荟先生只做一半,让学徒们完成剩下的一半。他要求尽善尽美,最大程度保持图案的一致性,但是今天,三个学徒中一人生病、一人请假去约会,只剩我在苦哈哈地赶工,这使得我的脸进一步耷拉下来。但我不抬头的话,谁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样的表情。
门铃响了。
荟先生正在自己的书房里,荟太太去了厕所,于是我从工作室的傀儡堆里站起来,揉揉眼睛,来到客厅把门打开。一个瘦瘦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门口,他穿着黄色的运动套装,背着背包,下巴上有一丛灰色胡须。
“啊哈,一个傀儡商店!”他说。
“您有何贵干?”
“我是旅行者。”他说,“我能进来吗?看看这些杰作,兴许还会买一个。”
“请进。”
我挪开身子,让他进来。他谢过我,快步走进我们的会客室兼展示厅,像信天翁那样转动脖子扫视四周,然后在桌边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坐下。
“漂亮的地方,和当年一样。”
此时,荟先生出现在楼梯拐角处,他慢慢地走下来,用隐含责怪的目光瞥了我一眼。荟太太也来到客厅,手上还滴着水。
“先生,恕我冒昧。”荟先生说,“您说和当年一样?您曾经来过这儿?”
“是啊,好多年前的事啦。”旅行者答道,他揉揉额角,脸上露出不对称的微笑,仿佛右脸的皮肤要比左脸紧致一些。
荟太太端着一碟点心走过来。“您喝茶吗?”她问。
“好的,”旅行者愉快地答道,“多谢。”他坐得更舒服了,开始从兜里往外掏东西——一张皱巴巴的铜版印刷纸、一本深褐色的证件、一块表带褪色的手表。他把它们全部面朝下扣在桌子上,就像我们这里是个洗衣店,而他要在洗外套之前把兜里的东西清空。荟太太去沏茶了。荟先生眯着眼过来,坐在旅行者斜对面。他似乎不太自在,张张嘴,又闭上,又把嘴张开——“看您的打扮,要去很远的地方?”
“很远的地方,是啊。不过店主先生,您不是更应该问我想买什么吗?”旅行者说。
“目前的存货都在这厅里,”荟先生说,“请自便。”
旅行者笑了。荟先生也露出一丝笑容,但那笑容极快的消逝了,就像嘴唇上的胡子轻轻地抖了一下。
“茶来啦。”荟太太把茶端上来。
“夸妮呢?”荟先生转头问她。
“夸妮?没看到。”
“夸妮,多好的名字。”旅行者插话道,“我不记得镇上有人叫夸妮。”
“她是个佣人。”荟太太说。
“她是个傀儡。”荟先生说。
“我很怀念这里,太太,”旅行者说,“这么多年了,镇上的人怎么样?有谁不在了吗?”
“谁都好好的啊,”荟太太说,“大家过得挺舒心的。”
“太太,你该去做饭啦。”荟先生说。
荟太太咕哝了一声。
“是吗?”旅行者的声音高了起来,他看着店主夫妇,“他说该做饭了,你最好快去,当心点儿哦,不是每个人都能逃避自己的责任。”
“如果你是专程来挑衅的话,我想你该离开了。”荟先生严肃地说。我看见他的胡子又抖动了一下,我觉得眼前闪耀了一块金斑,令人目眩神迷,仿佛有种下坠的感觉,但这种感觉马上就消失了。我的眼睛痛了起来,忍不住流出一滴眼泪。
“荟先生,要我说,你是真正的大师。”旅行者说,“看这一切,多美的傀儡,多美的艺术。”
“我再说一遍,请你离开。”
“好吧。”旅行者安静下来,他把长满灰色毛发的脑袋转向我。
“现在几点了?”他敲了敲桌上的手表盘,“我的表不准了,抱歉。”
“学徒,你现在应该干什么?”荟先生严肃、不容置疑地发出号令。
于是我低下头,一声不吭地走回内厅,远离他们像便秘一样词不达意的聊天,继续雕刻我的猫头鹰翅膀。外厅安静下来,我听见荟先生嗒嗒地上楼的声音,等我回头的时候,发现旅行者早已消失不见。
这个冬天过得特别快,我在傀儡店里饱食终日,从事无聊的手工劳动,竟不记得冬天是怎样过去的,大概是一个暖冬吧。
马戏团来到镇子那天,隆先生漫不经心的自然花卉展刚刚开幕。整个镇上有无数橘红色的巨型非洲菊在足以逆转花期的阳光下愤怒生长,钟形洋地黄拓展成蟒蛇的条纹,深色的斑点伸入大地切割田野,紫花地丁铺满了镇子里的小路,白色的独生络石花点缀其间。这些花卉仿佛在自发地组织上街游行,而隆先生对此不闻不问。不过,当马戏团的第一顶帐篷出现在小镇最宽的一条路上时,所有花卉立刻黯然失色,就此一败涂地,那帐篷表面数百种交织的鲜艳色彩使它们尚未盛开便垂垂老矣,其中有的颜色似曾相识,却叫不出名字,似乎来自色谱中的神秘地带。而第二顶帐篷进入镇子时,篷面那远古墨一样深邃的黑色吸去了所有的生命力,风渐渐停止了,鸟儿也只在喙缝里低声吟唱,随着车队行进,黑色的篷顶在日光下逐渐变成闪耀光芒的银白,褐色的塔尖则化为坠落在雪白湖面的陨星。此时,第三顶、也是最大的一顶帐篷出现了。太阳开始在云彩后面躲躲藏藏的,因为这顶最宏伟的帐篷比日头还要耀眼,篷面铺陈的纯金底色竟随着车轮颤抖而煌煌闪烁,四围覆盖着水晶一样剔透的立体图案,好比一座神灵栖息的微观城市跃然其上,微观世界的每一个细节都由最高超的匠人雕刻,大家还没看清内容,那立体的水晶便融化了,变成火红的岩浆之心、锈黄的日落霞光。图像的纹理在不停变化,不停流动,它是水做的金属、金属的生命、生命的颜料,它们喷薄而出,像日珥离开恒星表面,没有一个定式的图案,也没有一个笃定的形状。如果你一直注视着它,你的魂魄一定会为之深深震颤。
马戏团恣意威严地经过,径直来到中央广场,将大篷支起来,挂出了牌子:
“午后,大树影子落在牌子上时,第一场演出将为您呈现。”
此时,镇里顽固的老人们躲在远处,偷眼望向那个巨大的、漂亮的、惊心动魄的帐篷,他们在等待着,而自己也不知道在等待什么。终于,有一个人自告奋勇,走上前看了表演,他是个无所事事的哑巴,常被认为早已失踪了。当哑巴走进帐篷后,小镇变得像墓地一样沉寂,大家看着篷面从金色变成深蓝,又回归橘红,所有的目光和能量都积聚在不稳定的核心,等待最终的宣判。
过了好大一会儿,当哑巴兴高采烈地从帐篷里出来时,整个小镇压抑已久的古老的激情爆发了——因为哑巴竟高昂着头唱起歌来。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唱歌,就像有婉转的鸟儿住在他的喉咙里,在不顾一切、燃烧生命般地引吭高歌,就连镇上最老的老人也没听过这么精彩的歌唱,最长的溪流也比不过这首歌曲的悠扬。人们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打听马戏团演出的内容。可哑巴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是在拼命歌唱,他兴奋地脸色发红,挥着手,仿佛要登上舞台尽情表演。于是焦急的人们把他抛在后面,全部涌向马戏团的大帐篷。
大帐篷已经关闭,牌子上写着一行字:
“在夜晚第一颗暗淡的星星升起时,下一场演出将准时呈现。”
马戏团营业的头三天,用十场演出溶解了一切,整座小镇仿佛被浸入了烈酒,树梢都泛上了红晕。我之前从没有发现镇子上有这么多人,仿佛造物神这几天喝醉了,把泥浆泼得到处都是。小镇有半数居民看过了演出,整日沉醉在兴奋里,在镇上四处漫步,向人们热烈地推荐,他们说不清具体的节目内容,但眼神却真诚无比,你看着那憨厚而陶醉的面容便觉得心痒。没看过演出的人正源源不断地前来排队,帐篷内场地有限,大家只好耐心等待。
这几天,荟先生心情不佳,脸色阴沉,动不动就冲我们发火,还一度下令要烧掉夸妮。荟太太大哭了一场——“我们还没结婚时,夸妮就在这里了!”。看到她哭,荟先生不耐烦地摆摆手,把一个茶壶扔向夸妮,那陶瓷壶在她油光闪烁的山羊皮肤上碰得粉碎。夸妮只好乖乖地去寻找扫帚,沥沥啦啦地把碎片收拾掉。这几天,诗人隆先生不断来找荟先生,向他没完没了地诉苦。
“真是胡闹!”隆先生说,“这些日子,大家都在追求视觉的虚无,追求浅层的刺激。”
“别来烦我。”荟先生说。
“那马戏团整个吞没了镇子!”
“我不想招惹它。”
“就像你上次做的,烧掉傀儡,烧掉它。”
“管好你自己吧,它早晚会离开的。”
“这几天我要疯了!有个亲戚家的小男孩天天来我门前玩耍,他在花园附近颠来倒去地骑三轮车,那铃铛的响声让我失眠,我要疯掉了。”隆先生边说边揪紧自己日渐脱落的胡须,仿佛要把下巴从脸上拔下来,“那马戏团是地狱来的!”
“我会想办法。”荟先生说,“但不能烧东西。”
“你能快点行动吗?”诗人说。
“闭嘴!”荟先生说,然后把阴沉的脸转向我和另一名学徒,“你们不许去看马戏。一定不许去。”
我点点头,那位学徒什么也没说。我们退回工作室,准备做完今天的收尾工作。工作室很乱,荟先生从不收拾,半成品散落了一地,我们把灯光调亮,各自捡起一个,开始雕琢起来。四下无人,我们的进展很慢。
“你知道吗,K看完马戏私奔了。”他小声对我说。——K是学徒中的情种,平时爱在脑后扎一绺细细的小辫子,腰上总别着一把笛子,但从没听他吹过。
“什么时候?”
“今天一早。他跟老板请假,说喉咙不舒服,其实是跟女人私奔了,那小妖精是镇长家最年轻的佣人。K不会回来了,我看到他折断了自己的长笛。”
“反正他也从来没吹过。”
“我知道,但他不会回来了。他昨晚看了马戏,半夜才返回,你们都睡了,我给他打开窗户爬进来。他一脸狂喜,告诉我他不干了,他要和镇长家的佣人长相厮守、远走他乡,并当即折断了笛子。”
“等等,”我打断他,“镇长是谁?”
他愣了一下,恼火地说:“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半夜,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刚有一点儿睡意,就听见对面的床铺一阵窸窣。我的室友翻身下床,摸黑穿起了衣服。
“你要干什么?”
“我要去看马戏。他们预告今晚午夜时分将会有场表演。”
“老板会生气。”
“我不管,我太想看了。你去不去?”
我摇摇头,“我要睡觉,明天还要干活。”
“干活?笑话!你害怕什么,怕那个糟老头吗?这份工作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我想了想,没想出什么特别的理由。
“算了,我自己去吧。”他说,“把我们的房门锁好,别让老头瞧见。”
我在黑暗中点点头,他走到窗边,打开窗户翻了出去。我躺回床上,过了很久才沉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学徒回来了,我松了一口气,我原以为他会像K那样消失掉。不过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一直沉默不语,早餐时只顾得埋头吃喝。这一天我们工作进展缓慢无比,荟先生对此不闻不问,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要么在客厅走来走去,要么坐在厨房里往窗外张望。
吃完晚饭时,隆先生急匆匆地跑进来,报告了一个新闻。
“荟……胡历……”他跑得有些喘气,“啊……”
“什么事?慢慢说。”
“胡历……鳏夫胡历竟然出了门,他下午看了马戏!”诗人喊道。
“胡历?你说我们的邻居、从不出门的胡历?”荟太太问。
“正是!”
“仔细讲讲。”荟先生说。
“就在刚才,我追赶那可怕的小男孩,他正骑着三轮车碾压村中的花草。可恶的东西。”隆先生连喘两口气,“我追他追到胡历家门口,门开着,胡历正坐在门口发笑。他看到我过来,一步就从门里跨了出来。”
“天啊,马戏团治好了他!”荟太太大叫起来。
“别插嘴!”荟先生说,“然后呢?”
“我问他,你怎么从家里出来了?你在笑什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他说——我去看马戏啦!太好了!那马戏真是天才之作,你也应该去看看!”
“疯子。”
“然后,他就哭了起来。我不知所措,只好上前安慰他。但是他又笑了,笑着来拥抱我,弄得我胸前都是鼻涕。我拼命挣脱,赶快过来找你们。我走时他边笑边抱着肩膀,缩成一团。”
荟先生点点头,开始在屋里踱步。
“你去瞧瞧他吧。”荟太太说。
“不关我事。”
“他是你朋友啊。”
“唉,好吧,好吧,”荟先生不耐烦地摆摆手,“隆先生,咱们去一趟,好把这事儿弄清楚。”
诗人点点头。走之前,荟先生回头指指我们,“你们两个,把剩下的活儿干了。”
他们离开后,荟太太摇着头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们也乖乖地去了内厅的工作室。在明亮的工作间里,我的室友捅了捅我的胳膊肘。
“你真的不想去看马戏?”
“你看过了,给我讲讲吧。都有什么节目。”
他摇摇头,“只能自己看,相信我。”
“那……他们什么时候表演?”
“今晚月亮升起来后,连续演三场。”
我看了看窗外的月亮。
“就是现在。”他说。
“可是,我还有一些活儿。”
“我替你干,我比你干得快。”他说,“老板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我想了想,点点头,从小凳子上站起来。我要去看马戏了,我想,此时突然觉得神经线上迸发出了畅饮美酒般解脱的快感,一种不顾一切的冒险冲动充斥着每一个细胞。
“快,从后门走!”他说。
我赶到马戏团时,月亮刚好把轻柔的光线洒在棚顶上。人们正拥挤着入场,我排到队伍后面,跟随人流涌入这块临时搭建的场地。大帐内的穹顶看起来很高,四壁的帐布上覆盖着彩虹的色彩,描绘着冰山的图案。那冰山水面之上的部分呈现半透明的浅黑色,水下的部分姿态模糊,如一团巨大的阴影。
大家各自坐好,虽是晚上,帐篷里却暖暖和和的。片刻之后,音乐响起来,剧场的光更亮了,光柱汇聚在舞台中央。一只浣熊出现在那里。
那浣熊后腿站立,用前臂举起话筒,竟开始讲话了,嗓音是欢快的女腔。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马戏团!”浣熊的嘴唇快速翳动,词汇从口中迸出,但我认为那是“双簧”,一定有人在给这只动物配音。
“你们刚刚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选择。啊,你们这些老人们!”浣熊像人一样咂咂嘴,眨巴着眼睛,“你们是最聪明的老人!马戏团从不让你失望!请坐好、安静、安静,表演马上开始,让我们为精彩的表演欢呼吧!”
话音刚落,舞台的灯光全部暗下来。灯再亮时,舞台上出现两只健硕的老虎,他们像人一样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这对猛兽把后腿放在地下,屁股和后背倚靠在沙发上,用肥大的前爪捧起两只大酒杯,互相敬酒、碰杯,口中发出含糊的呜呜声。其中一头老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打了个长长的饱嗝,观众席上发出一阵哄笑。旁边的老虎则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大杯子,把酒水卷到长满硬毛的嘴唇上,然后满足地仰头,发出粗重的“喵”的声音。观众再次笑起来。它们你一杯我一杯,正喝得痛快时,有一个萝卜样的东西从舞台上方的黑暗里掉下来。老虎们转头看去,地上竟是一截血淋淋的断臂。有观众惊呼起来。可老虎不耐烦地挥挥前爪,把头转回去,又互相谦恭地敬起酒来,聊天时喵声连连。那截断臂突然动了起来,它用手指灵活地行走,快速蠕动着靠近桌子。猛兽们低头一看,它便突然停止,但等老虎抬起头来,那手臂便继续往前爬。最终,它爬到了桌边的酒桶旁,先向观众展示了空空的手掌,然后用魔术般的手法从手心变出一根很长的火柴,那手指机灵地一翻,火柴燃起了火苗。老虎们看到这一幕,咆哮着想要阻止,但已经晚了。断臂猛地将火柴丢进酒桶里,一声粗粝的巨响,舞台中央发生了极其真实的爆炸,火焰和烟雾迅速升腾起来。观众们惊声尖叫,我感觉爆炸的冲击波扑到脸上,却像夏日暖风的抚摸,带着一阵温和的芳香。烟雾消散了,舞台上变得空空如也,桌子、老虎、手臂,一切奇幻的场景仿佛跟着焰火飘散无踪,而地上连个烧焦的痕迹都没有。
观众们兴奋地鼓起掌来。这时舞台又暗了下来,两只耀眼的光束射向视野的左上角。一架秋千正垂悬在那里,有个梳着两束长辫子的少女站在上面。
我猜,这大概是“空中飞人”。
果然,少女一只手抓住秋千的吊臂,一只手张开,身体侧倾,在吊绳的牵引下飞舞起来。她绕着舞台快速旋转,身后飘带飞扬,像一颗红色的彗星,在半空划出道道血痕。此时,正上方的大灯点亮,舞台中央出现一个巨大的稻草人,它约有七八米高,形貌粗陋、四肢颀长,头部像一个巨大的鸟巢,嘴巴里伸出来棵棵树杆编成的尖利牙齿,在沉重的喘息中喷出丝丝稻草腐烂的气味。稻草人手上拿着一顶直径数米的草帽,摇摇晃晃,作势要扔给观众,前排的观众吓得大叫起来,伸出胳膊阻挡。看到此景,巨人把拿帽子的手缩了回去,发出沉浊的笑声,将一口口草汁喷溅在舞台上。这时,飞翔的少女逐渐降低了高度,开始在空中围着稻草人旋转,这怪物似乎很恼火,挥舞着帽子捕捉少女,但飞人却无比灵活,她不断变换飞行路线,使稻草巨人无所适从。巨人有些失望了,大吼几声,抛掉帽子,颓丧地瘫坐在地上,使整个帐篷跟着颤抖起来。少女更加活跃,她挑逗般绕着稻草人上下翻飞,丝毫不在意对手的那巨大的四肢和一身枯黄的粗壮根茎。女孩离得越来越近,此时,怪物闪电般挥起巨臂,竟一把将半空中的少女攥在手里。女孩花容失色,开始在巨手中激烈挣扎,可怪物根本不顾这些,在全场的尖叫声中,把孤傲的空中飞人塞进嘴里咀嚼起来,再慢慢将渗出浓浆的肉块吞咽下去。
吃完小点心,稻草人满意地点着头,伸着双臂绕场庆祝,吼叫不已。正当观众们大声叫喊、捶胸顿足之际,稻草巨人用沙哑的巨嗓表演起歌曲来:
这是我去天堂的,
第三十年!
站在夏日正午,
下面的小镇——
满是十月的血!
此时,一个红色的身影突然从稻草人脖颈与肩膀之间钻出来,她灵巧地跳跃,三步并两步爬上稻草人的头顶——正是那位飞人少女!狂怒的稻草巨人摇晃着脑袋,伸手去头顶捕捉她,她一下下躲过那对巨掌,然后在震耳的欢呼中高高举起手臂,将雪白的纤手轻轻拍在稻草人的脑袋上。
“睡吧,母亲。”
轰然一声,稻草人整个燃烧起来,有如一支巨大的火炬,通体红亮,映得剧场里如同白昼,大帐内星火飞舞。伴随噼啪声和爆裂的响声,巨人跪在地上,在逐渐减弱的挣扎和咆哮中倒下,瘫作一团、不再动弹。飞人少女挎着秋千,在烈焰中飞跃而出,环绕着剧场作谢幕表演,她飞行着、舞动着,衣襟和飘带都未曾被火灼伤,美貌容颜更没有半分减损。伴随观众的高声喝彩,舞台大幕拉下,黑暗重归地面。
在黑暗里,观众的呼喊逐渐平息了,一切声响都在漆黑的原色中沉降,直至所有音节都无法寻觅。我努力倾听着,周围没有任何人呼吸的声音,只有灰尘降落的抖动,撩拨寂静的世界之弦。
“像时间轻轻滴落。”一个女声突然说。在黑暗中,只能听到女人的声音,没有出现浣熊的形体。
“雪,雪,雪。”她说。
此时,视野中央出现一个光点,如点燃的香烟,在半空中慢慢飘舞、试探。
“它的末梢颤抖着,颤抖着——”
我似乎听过这首诗,但已经记不起来了,回忆如笼上薄暮的雾气,使幻景与真实无法区分开来。
“连灰烬都懒得弹落——”
它要飞上去吗?我想。果然,那光点直线上升,我抬起头来,视野随着它上移。
“香烟遂飞舞进火中。”
打开吧,让它飞出去。我想。
穹顶似有生命,略一迟疑,便从中心往四周裂开,露出了夜空。月亮不见了,云彩不见了,如草上野花般的星星也不见了,只有一片漆黑的夜空。光点升了上去,“停下!”我想着,于是光点真的停在了宇宙帷幕的中央。
此时,脑子里负责想象力的部分高速运转,我感到一阵狂喜,欲念驱动喉结,几乎喊出声来。要炸开了!我想。这一瞬间,光点发生了震天撼地的大爆炸,仿佛无数巨型焰火合而为一,耀眼的光芒覆盖了整个黑夜,繁星被焰火中心喷射出来,如抛出的钻石般投射在黑蓝色的天幕上,数百万颗星星和数十万块星云显现在我的视野里,我的眼睛被宇宙的中心深深照亮,所有的水分都蒸发了,但马上有新的水分补充进了眼球的海洋,那是无法叙述且不能停止的泪水,浩繁无尽的群星几乎使我双目失明。
不,运动起来!我想,不要停止!
整个天空又一次活跃起来。我看到超大质量的星体在数秒内燃烧殆尽,年轻的黑洞饥不择食般地互相吞并,将无数颗星星吸引到自己身旁。目力所及之处乱流汹涌,天幕在上演一出壮阔的史诗。星系形成了,它们不断碰撞、不断膨胀,最终变成一个个蠕动的超级巨人,因肥胖而坍缩殆尽,周而复始,无始无终。地球在哪里?我想,母亲在哪里?一方角落的视野被放大了,蓝色星球忽一闪现,便隐没在星辰翻涌的海洋里。我揉揉眼睛,穹顶之上,混沌的体系快速且华丽地运转,在笼罩万物的荧幕上表演一场欢宴,而我就像坐在镜头后面无所适从的导演——下一步演什么?膨胀、收缩还是冻结?我没有想好,这场马戏也没有给我答案。但这伟大的表演让我感到害怕了,我的责任已超出了自己的认知,我不知道该如何推进下一步的棋局。如果我闭上眼睛,这一切不知是否还会存在。我的脑中一片空白。
夜幕突然黯淡下来,全部星星如云雾般消散无踪,天空恢复了沉沉的黑色,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曾上演。
“各位观众,4点41分。”帷帐深处传来那女人温柔的声音。
突然,一只冰凉的手用力抓住了我的胳膊,我急忙转过头,荟先生出现在我面前。
“快走!”他说。
荟先生拽着我,就像农夫拖着一只跑丢的羔羊,我麻木地跟着他,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外面夜色宁静,月光柔和,我脑子里仍想着刚才那不可思议的表演。我们一前一后走出马戏团的帐篷和围场,来到第一个岔路口,路边的牌子上写着:
“下一场演出,清晨6点半为您呈现。”
虽然是在夜里,我也能看到荟先生突然阴沉下来的脸,那表情与其说是愤怒,毋宁说是恐惧。
回到店里,荟先生一言不发,冲我摆摆手,自顾自地上了楼。我走进卧室,室友也不在。我感觉疲乏,于是和衣躺下,想要在破晓之前挽回最后一点点睡眠。我的疲乏不像是身体的感受,更像是头脑的茫然,就像记忆脱离了躯体,孤立在无因的惆怅里,漂浮在白色的虚空中。
“今晚过得有这么快吗?”我在睡着之前想。
清晨起来,我一个人吃完早饭,一个人干起活来。荟先生似乎没心情制作傀儡,所以今天的活儿不多。我心不在焉地干了一会儿,脑子里始终留恋夜里马戏的影像。此刻店里空空落落,荟先生从一早就闷在书房里,荟太太不知所踪,夸妮一个人在打扫后院。我恍惚间意识到,这是我溜出去继续看马戏的最佳时机。我暗下决心,如果荟先生再把我拎回来,我就要彻底逃走,离开这个作坊,甚至离开这个沉闷的镇子,我要跟马戏团走到天涯尽头。
于是,我轻轻掩上工作间的门,偷偷从后门溜出去,小心地躲过正与骑车男孩纠缠的隆先生。镇子里的空气不错,天气也很好,我的心情开朗起来,迫不及待要赶到广场上去。可走上大路后,我却感觉到一丝异样,今日小镇出奇地空旷,近些天笼罩镇子的嗤嗤私语或高声大笑无处寻觅,人们不再谈话,低着头匆匆经过。广场越来越近,可我却没有看到马戏团那辉煌的大篷,也没有看到无数排队入场的镇民。我的心如陷入沼泽般慢慢沉落,我奔跑起来,直至踏上广场,仍不敢相信我看到的事情——这片一度成为小镇中心的场地已经空了出来,那些大篷不见了,只留下空空如也、一尘不染的场地。马戏团去哪儿了?它似乎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在临行前还把广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以至于每一粒尘土都在静静沉睡、每一株小草都在轻轻摆动、每一块石砖都是洁白无瑕。马戏团走了,就像它从没来过一样。
有一些人在广场上站着,对着那片曾经给他们带来惊奇与欢乐的土地发呆,仿佛大篷的消失带走了他们的魂魄。我找到几个人,问马戏团去哪儿了?他们一言不发,只是茫然地看着我,活像一个个失去提线的傀儡。
我大失所望,只好颓丧地走回作坊。荟先生正在门边站着,看到我回来,他并没有发火,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指指里屋的工作间。我乖乖地走进去,随手把门带上,坐回傀儡堆里。傀儡的数量似乎增加了,看着那一堆堆丑陋的半成品,我感到恶心,我觉得一秒也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于是把刀子扔在地上,准备跟老板摊牌。
就在此时,客厅里传来巨大的砸门声。我从虚掩的工作室门边往外看,发现大门开了,鳏夫胡历拖着臃肿的身体挤进来,后面跟着隆先生。
“不、不好意思,我拦不住他。”隆先生说。
胡历迈进屋内,一直走到会客桌边,他张着嘴,大口喘着粗气,五官焦躁地挤作一团。
“老友,有何贵干?”荟先生问。
鳏夫面带痛苦地摆摆手。“你把马戏团弄哪儿去了?”他问。
“马戏团?那些耍雕虫小技的家伙?”荟先生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必须把他们弄回来。”胡历说,“就在今天。”
“为什么?”
“他们能让我的思想变成现实。”胡历说。
“现、实。”荟先生从牙缝里龇出两个字来,“难道你正经历的不是现实吗?你的病治好了,你现在能快乐地出门去,别再胡思乱想了,老朋友。”
“快把马戏团弄回来,今天就弄回来。”
“你不需要药了,”荟先生说,“没有什么长久的特效药,你要靠自己了,靠自己走出去,走出这片花园,走出这个镇子。”
“我离不开他们。”
“也许你要学会离开。”
胡历不说话了,他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把尖刀,一直跟在身边的隆先生后退了一步。
“这是‘菲菲·夜莺’自杀时用的刀。”胡历说,“和她同款的刀,刀柄是一股旧时代的香烟味。”
“旧时代?”
“杀人的时代、纵火的时代。”
荟先生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在说什么?”
“请把马戏团弄回来。”
“我说过,和我没关系。”
“牌子上说,清晨6点半,将会有一场演出,我不想错过。”
现在什么时间?我想,6点半应该早就过了,现在是几点?几点是6点半?视野里似乎又出现金色的斑点,下坠的感觉转瞬即逝。
“和我没关系,请你离开。”荟先生说。
胡历举起尖刀,慢慢逼近,烟雾在他肥胖的躯体旁缭绕,我似乎闻到了刀柄上香烟的味道。
“杀人、纵火的时代。”他说,“就在清晨6……”
一声刺耳的枪响,鳏夫胡历全身肥肉一颤,瞪大了本如细缝的眼睛,躯体如土偶般迟钝地倒了下去。隆先生在一旁大嚷起来,他的胡子纷纷飘落,像一场灰白色的细雪。“你、你在干什么!”诗人发出女人般的叫喊。荟先生面色铁青,手中紧紧握着一支手枪,把身体转向隆先生。
“不要把枪口对着我!”诗人狂叫道。
荟先生似乎缓过神来,慢慢放下胳膊,把手中的武器揣回口袋。
诗人失去了力气,慢慢坐到地上。
“你在干什么?”他说,“为什么要杀胡历?”
“我在保护我们!”
此时,门铃突然如诅咒般响了起来。
“天啊,咱们现在怎么办?”老诗人问。
荟先生转过头,看了看客厅角落那扇巨大的座钟。
“把他藏到钟里。”
“他是个胖子。”
“闭嘴!”荟先生说,“你去打开盖子!我自己就能拖动他!”
穿着黄色运动套装、背着背包的女人进来时,屋内的气氛好似举行一场葬礼,傀儡店老板面色凝重地叉着手,老诗人则垂头丧气地站在墙角里。这女人像猫一样轻轻地行走,我在半掩的门后躲着,看不清女人的面容,只看到长发扎成二尺来长的马尾,耷拉在她的背包上。
“啊哈,漂亮的娃娃店。”女人说。
“这些不是娃娃,不能动的才叫娃娃——这叫作傀儡。”荟先生说。
“你说的有道理。”
女人愉快地漫步,一直走到桌子旁,坐在之前那位旅行者坐过的沙发上。
“这些漂亮的……傀儡多少钱?”
“价钱不一样,得看你要哪种。”
“最好的一种。”
“还没诞生的才是最好的。”
“那就买你的佣人夸妮。我出一大笔钱。”
“你怎么知道夸妮?”
“我今天早晨路过贵店,看见她在后院扫除。”
“不会的。”荟先生说,“昨晚我烧掉了她。”
女旅行者的表情在一瞬间僵止不动。
“我点了火,”荟先生说,“她痛哭着,尖叫着,但还是烧着了。这场面就像你想要提及的往事,吱啦吱啦,嗞啦嗞啦,你不会忘记那种声音,你们都不会忘记那种声音。”
站在墙角的老诗人向前走了一步,张开嘴想要说话。
“那是地狱的声音。”店主继续说,“轰!就像马戏团每天表演的那样,烈火焚身。”
“打住。”女人说,“别说了。”
“好吧。”荟先生像年轻人一样叉起双臂,坐在女人对面,“你到底是谁?”
等了片刻,女人回答:“我是探员。”
“镇里有谁犯法了吗?”
“有个囚犯越狱了,一个年轻人,三十岁左右,往镇子的方向来了。”
“那他一定还没到,或者去了别的地方。”
女警探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铜版纸,和前一位旅行者拿出的一模一样。她指指那张被折叠的铜版纸,“请你看一下照片,好好回忆一下。”
“不必了,我们这里没有陌生人来。算上你只有一个。”
女警探瞪着他,随后把目光转向角落的座钟。
“这钟好像不太对劲,从刚才一直有响声。”
“那钟坏掉了,发条老化了。”荟先生说。
女人站起来,走到座钟旁边,仔细摸了摸,敲了敲它的面板。
“你介意我打开吗?”她说。
“请便。”
女警探抠住座钟的面板,一把将它拉开,木头传出破裂的嘎啦声,可那大钟里空空如也。她略显迷惑,转过身去,看着荟先生。
“好了,游戏结束了。”店主说。他再次掏出手枪,对准这个扎马尾辫的女人。女警探面色铁青,冷静得有些异乎寻常。
“现在几点了?”她说,“我想请那道门后面的人告诉我。”
她指向我的方向。我哆嗦了一下,三道目光全看过来。我慢慢推开门,走到客厅里。
“请告诉我,现在几点了?”
荟先生没等我回答,便扣动扳机,枪声又一次在屋子里响起,女警探的身体砸在大钟上,使那座钟发出一声洪亮的啼鸣。诗人隆先生彻底崩溃了,他哀号一声,双手抱住脑袋,嘴里高声叫嚷起来。
“闭嘴!”荟先生大喝一声,持枪转向诗人。老诗人一阵哆嗦,停止哭喊,慢慢退回墙角。我跑到女警探身旁,发现她被击中要害,已经停止了呼吸。
“先生,这不像一个艺术家的所作所为。”我对老板说。
“艺术家?”荟先生咧开嘴,他右手持枪,左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刻刀,准确地抛到我脚边。
“捡起这把刀子,然后照我说的做。我向你展示什么叫作艺术家。”
我把刻刀捡起来,这似乎就是我刚才使用的那把刀,刀尖上沾着碎屑,木质刀柄留有余温。
“现在,剖开那女人的胸膛。”他说。
我吃惊地看着他,并没有挪动半步。
“你让我很烦躁。”他抬了抬举枪的胳膊,“艺术家可是冲动而不顾一切的。”
“你一点儿都不像个老人。”
“闭嘴,”他说,“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老人。”
我看了看角落的隆先生,他仍然像木头一样呆立在那里。我只好弯下身子,攥紧刻刀,将它狠狠插入死者的胸膛。出乎意料的是,刀刃没遇到任何阻力,我轻易就剖开了一个大口子,没有血液和内脏流出来,只有一些破烂棉花出现在里面。我小心地扒开这个口子,发现女人胸膛里没有肌肉、没有血管、没有心肺,只有成堆的棉花、石子渣、弹簧和脏兮兮的木屑。
我感觉自己已经无法思考。“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把刀子扔掉吧,到隆先生那边去。”
我的头脑一片混乱,顺从地站起来,扔掉刻刀,往老诗人那里走去。老诗人仍是一动不动,面色通红,只有眼珠在跟着我活动,就像一只被捆住螯腿的螃蟹。
“把你的手伸出来,”荟先生说,“摸一下他,摸一下他的胸膛。”
“为什么?”
“照做就是了。”
我伸出了一只手,按到隆先生的胸膛上。仿佛是穿过一片云彩,我的手竟陷了进去,深深地陷入他的身体里。掌心传来一阵凉意,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空茫的眼睛令人不安。半秒钟后,诗人像水一样坍塌了,他的身体化为流动的液体,渗入地表、挥发在空气中,瞬间无影无踪。
我再一次目瞪口呆,荟先生大笑起来。
“游戏结束了。”他用杀女警探时一样的口气说。
他举起手枪。我下意识抬起胳膊格挡,可是枪没有响,我睁开眼睛,发现荟先生持枪的胳膊松弛下来,枪掉落在地上,他的嘴唇着魔般抽动着,眼泪流淌而出。此时,我眼前再次出现金色的斑点,视野开始晃动,我睁不开眼睛,我觉得周围的世界也睁不开它的眼睛。那一瞬间,我仿佛连通了世界,我感觉轻飘飘地,轻得快要从生活短短的历史中游移出去,好比运动中的身体出现一种错觉,并成为错觉本身。
我开始挣扎着向前漫步,我扯开抓住我肩膀的看不见的手,撕裂布满金色点状物的模糊空间,迈向我的老板,地板扭曲了,我看到灰色的墙面和钢铁的线条,我弯腰用看不见的手捡起那把即将消失的枪,枪头像个卷心菜,伸长的枪柄像骑兵的长矛。我捡起枪,世界慢慢地稳定下来,金色的斑点逐渐消失。我把手枪举起来,对准荟先生。几秒钟后,他不再发愣和抖动,他回来了。他看着我,面露微笑。
“谢谢你。”他喘着气,眼泪还挂在脸上。
“谢我什么?”
“谢你稳定了这世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他做了一次深呼吸,“竖起耳朵吧,我来告诉你真相。”
我不是艺术硕士,也不是力学博士,更不是什么傀儡店主,我不会制作傀儡,我连怎么雕刻出一个鸡屁股都不知道。
我是谁?我是个工人,在你永远想象不到的最伟大的大都会工作,那里有成百万像我这样的人,那里是用现实的手铸就的超现实。不,我不用解释,你知道那里,因为我知道的你也全知道,它们是我的血,也是你体内隐秘的知识。
我的工作地点是全城最高的摩天楼之一,它在竣工前的一个月成为城市里最高的建筑,但十五天后便被后来者超越,这种故事每个月都发生,都会里的人们对一切习以为常,就算一个人变成鲸鱼都不能引起他们的关注。那是一个不幸的日子,我在刚完成保养的机器前走神了,双手手指头被无情的铁东西齐刷刷地切断。切断了几根呢?左手三根,右手四根,只保留了两根拇指和一个可怜的小不点。那怪物毫不客气地把这些香肠吞进去,像工程废料般搅得粉碎。
一小时后,我躺在医院里,满心绝望,接受处理后双手仍疼痛难忍。“我的手指头断了!”我向医生抱怨。“那有什么办法!”医生说,“知道这个城市每年要断多少根手指吗?一万根!”他伸出一个手指头,正是我已经失去的那根。“一万根哦!”他说,转身扬长而去。过了一阵子,我们的老大来了。他是老大,他的上面还有更大的老大,更大的老大上面还有整个工程的老板,这就像一个梯子,就像杰克那XX般粗的豆茎,一直通到天上的云彩里面,那上面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世界。那些我都不管,我只想知道我下半辈子怎么过,我的手已经变成了一对可悲的鸭脯,我感觉自己是一只即将入炉的鸭子。老大面色凝重、不苟言笑,他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在床头扔下一笔钱,口头解除了我的劳务关系。他们不要我了,像踢开一截碍事的骨头。出院后,我找了一个律师,并为此花了一小笔咨询费用,律师告诉我,我的问题是签订了一个问题合同,这问题合同里有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让我通过现有途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蠢蛋说得太拗口了,但他还是个有主意的律师,他提醒我不要尝试通过暴力方式解决——这给了我启发。
几天来,我经过反复练习,学会了用嘴和残废的左手把刀绑在右臂上。于是我揣着刀,来到老大居住的地方。这把刀是我工友淘汰的,刀柄上有一股古旧的香烟味,藏在怀里让我有点不舒服。连续四天,我在附近徘徊,终于找到机会,从厕所敞开的小窗潜入了老大的别墅。傍晚,我藏在厕所与卧室之间的柜子里等他,可直到深夜他才出现。我从门缝里往外看,看到他搂着一个年轻漂亮的长发女人,那女人的皮肤在灯光下呈现浅浅的淡橙色,相当美丽。他们拥抱,接吻,在我目光之下跌倒在地板上,翻滚在一起。女人发出淫荡而凄美的叫声,而老大如纹在脊背的猛虎般大汗淋漓、威武不屈。伴随着他们达到极乐的呼喊,看着明晃晃的肉体和周围华丽的装饰,我的气势也泄掉一半,好不容易壮起的胆子和一不做二不休的决心荡然无存。早上,他们走后,我也灰溜溜、满心怨怒地离开了那里。
到家时,我发现平房里的动静不太对。我在窗下静静聆听,听到的却是我的老婆和做小买卖的邻居的淫笑,入耳的是污秽不堪的话语。这对奸夫淫妇正行鱼水之欢,他们两人似乎在模仿老大的动作,用行动讽刺我,用语言、用肉体、用下流至极的交媾姿势嘲笑我,使我一下子想起刚刚经历的夜晚,一生中最耻辱的夜晚。我是个怂货,我杀不了老大,我没有杀老大的胆子,我只能杀和我一样的人,只有杀这些人时我才能获得一种若即若离的安全感。我为自己微小的胆量感到羞耻,这种羞耻战胜了罪恶感和恐惧。我要杀了他们!杀了我那从没有迈入高级商场一步的老婆,和她那贫穷的做小买卖的奸夫。
就这样,盛怒之下,我跑去几百米外的小加油站买回汽油,用两根手指悄悄把家门反锁。我均匀地在房屋四周浇上汽油,点上了火。那天是个大风天,火越燃越大,他们尖叫着砸破玻璃,紧握住铁质的护栏,大呼哀号,但为时已晚,烈火逐渐吞噬了一切,他们二人全部消失在火海中。
第二天我便被拘捕了。
看守所的日子非常枯燥,我因身有残疾,避掉了所有的劳动,但死刑判决板上钉钉、无法逃避,日益迫近的末日感使我焦虑不已、夜夜无眠。一天晚上,走廊没有熄灯,我借着熹微的光线数天花板上的霉迹,那些霉斑各式各样,以绿色和黑色为主,暗淡的红色小点夹杂其中,像树林和草原中的幼兽,小心地避开陷阱撒欢奔跑,我真想让自己也加入其中,永远生活在那块霉菌构成的自由世界里。就在此时,我突然回忆起一年前读过的一本书。那本书介绍了怎样一步步通过练习,逐渐知晓自己是在做梦,随后是学会在梦中保持清醒,直到随心所欲控制自己的梦境。我当年并不相信这套说法,但如今身陷囹圄,这种说法对我产生了巨大的诱惑。我下定决心,要练习控制梦境,在梦中体验自由,努力掌握梦中时间的流逝,创造一个属于我的永恒。
从那一刻起,我便开始练习了,那本书中的具体细节已经忘记,但基本方法还记得。首先是找到一个标志、一个“扳机”、一件有违常理的事情,不管你正在经历什么,一旦看到这件事情发生,就能知晓自己身在梦中。这很难,但我有炽烈的欲望,我可以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睡眠,用来学习如何知梦。我的“扳机”非常明确——我的手指。如果我看它们时,它们是完好的,我就知道自己正在做一个甜美的梦。在清醒状态下,我坚持隔几分钟就看看我的手指,努力培养时刻关注手指的习惯,这样在梦中我也能下意识地去看它们,去发现它们的不合常理之处。
几天后,我成功了。那个场景里,我正挥汗如雨地在工地干活,我和工友们说说笑笑,我用灵活的指头操纵机器,用灵活的指头接过抛给我的饮料,用灵活的指头拉开拉环——这时我猛然觉醒,我看到了,我注意到了,我的所有手指竟完好无缺,它们仍是我的兄弟们,父母的精血,我为人躯体美丽的一部分。
这便是第一次清明梦,在狂喜之际,天空碎裂,大楼倾圮,梦境崩塌。
摸到梦境的大门后,我的进展很快,唯一的敌人便是时间。我知道上诉是徒劳,但还是用足了上诉的机会,以便多在狱中苟活几日,利用每一分钟疯狂地、不吃不喝地进行练习。我每天沉迷在清明梦里,有一阵子看守以为我要绝食自尽,甚至强迫我输了营养液。死刑终审判决下达时,我已能从容不迫地在梦境中控制一切,还能在第二天接续前一天的梦境。我的下一个任务是建立一座家园。哪里才是我永恒的栖身之所呢?这些天,我见过繁星悬垂、奇兽遍地的灰色异星,见过地狱一般布满火山熔岩的凶险之地,见过无尽森林和雪白山峰层层交错的世界尽头,可它们都不是最理想的家园,我已经看够了如此超现实的景象,我需要一个轻柔的怀抱、永恒的故乡。
你知道行刑前空气的味道吗?那是一股药房的气味,朽坏木头和风干菊花的气味,这些味道自行刑前数周便开始在我身边环绕。死刑复核通过那天,我梦见了一个小镇。那里草地青翠、花团锦簇、道路精美,有一个宁静的中心广场,还有一堆年老而朴素的镇民。我当即决定在这里建设自己的家园。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决定不再新建和改造镇民们,我要把所有的精力用在对时间的控制上,想办法改变梦里感觉到的时间的速率,努力模糊时间的界限,抹去明确的时间单位,让梦境中的时间流逝无迹可寻。我希望现实中的一秒,会是梦里的万年。
在死刑执行的前夜,我反复入睡、反复醒来。每当清醒时,我就感觉时间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正逐渐收紧。在前几个梦中,时间仍按与现实差别不大的速率流逝,可我需要的是指数级的差距!我无比沮丧,但不想放弃,时间没有给我放弃的权利。在翻来覆去中,我突然意识到,究竟是时间给了我权利,还是我给了时间权利呢?在现实世界,固然是时间定义了我,但是在梦中,我的意识存活于套子中的套子里,时间只是虚幻世界无数客体之一,我控制了潜意识制造的梦境,便控制了客体的定义权,一切特征都应该由我来定义。我不能困于调试时间流逝速度的快慢,而应该重新改变它的基本准则,因为在我梦想的世界里,时间不需要任何所谓“流淌”的速度。于是我在新的梦里,把时间定义成了一个心理暗示、一个错觉,它看似分分秒秒地流逝了,但在错觉背后,它应该只占用了一点点时间,这一点点时间便是全部错觉的载体。
就是这样,我所定义的永恒不是来自速度,而是来自错觉,这是一件痛苦的事,这意味着我的镇子里永远不会有人老去、永远不会有人自然死亡,这意味着一切生活都是骗人的假象,它们虚假得如此无趣,像一部最蹩脚的单机游戏——但对我来说足够了。于是我开始了体验,在这个完美的小镇里生活,在永恒的时间假象中踟蹰,一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一切仍是那么稳定,我没有返回现实的躯壳中。我成功了,我似乎获得了永恒。不过我知道,我距离现实中的清晨不算遥远,死刑定于6点30分,我正经历的将是处死前夜的最后几小时,这是最后一个梦,也必须成为永不停止的一个梦,我绝不能再次醒来。
就这样,带着一丝危机感,我在镇上安顿下来,开始享受永恒不变的生活。镇子里的时间只是流转,而不计数,这里有模糊的季节,但没有具体的年份。我创造了妻子和邻居,经营着一家傀儡店,并随心所欲地制造傀儡;我不断在镇上建设新的设施,让花朵开满街巷。但我能自称为神吗?不能。我还有一个最大的敌人,那便是我的潜意识。潜意识才是梦世界的创世古神,一个被我暂时压抑的巨兽,万物的母亲。这小镇虽是我的乐园,但小镇外面的梦境里仍有一个无限广阔的世界,全部由潜意识所创造,那伟大的潜意识,它伴随我出生和成长,它就像大海一样宽广、像太空一样空旷、像地狱一样扭曲,梦里的每件事物都被浸泡在潜意识的地狱里。每个在此地存在的人、每一件事物,不管是否经过我的改造,都是潜意识的一部分,都保存着我不为人知的秘密。
有几次,我在创造中出现了不稳定的苗头,几乎在战栗中清醒过来。于是我吸取教训,不再用意识制造或抹除什么东西,避免干预这个世界的运行。有时会有镇外的人来到镇上,他们便是潜意识的造物,没有被我的理性所改造制约,充满野性、凶险无比。在我的乐园里,潜意识正在逐步反击,想要夺回梦境的控制权,那是它的本能,我在辛苦地对抗神的本能,这堪称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工作。
如此这般,日常的对抗已让人精疲力竭,而在日常的对抗之外,我还有一位死敌——那就是潜意识制造的“预兆”,它是对手胜利的号角。虽然我没改造过的事物大多是潜意识产生的渣滓,但总有一个东西里隐藏着对真相的记忆,或者说是对醒来的“预期”,这便是潜意识的王牌。这个乐园只需要一个“预兆”显现,便足以勾起对真相的记忆,便有觉醒和崩塌的危险。在看到你的那一刻起,我知道“预兆”即将降临。你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说的是真实的我。而首次见面时你身上穿着一件T恤,是我某年生日时女朋友赠送的礼物,上面写着大大的、彩色的“6”。“6”,如此显明的数字,已经很久没在这个世界出现过了,我立刻想起了我6点半的死刑,几乎瞬间跌入清醒。显明的数字、真实的时间,这是我世界的死穴,我必须不惜代价清除掉这一切,但我又不能打草惊蛇,“预兆”对潜意识太重要了,它会维持梦境的稳定,维系梦境与潜意识世界的连接。为了小镇的稳定,我不能直接让你消失,我认为最好把你留在身边,监管起来,不对你进行过度干预,而是重新引导你、捏合你,让你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习惯这镇上的一切,习惯傀儡店的生活,把“预兆”这一本质深深隐藏、永不显现。
在马戏团出现之前,我是成功的。马戏团的出现,是潜意识最后的反击,它大张旗鼓来到这个镇上,不断表演火烧的场面,甚至在挂出6点半节目的预告——那正是我行刑的时刻。它打破了规则,这是不可接受的。我本不该让你去看马戏表演,但那天我在胡历家里被抓伤,几乎跌入现实,我耗费很大精力才稳定住梦的世界。马戏团挂出预告之后、表演6点半节目之前,我已经没有其他手段可以阻止它——除非使整个马戏团消失。于是我这样做了,我站在它面前,亲手,不,亲自用我的意识将它彻底从乐园的大地上抹除。
此举冒了巨大的风险,但我别无选择。果然,世界崩溃了,突发性事件一个接一个出现。我只好杀死胡历,又杀死潜意识的间谍,我给这个世界造成了巨大的失衡,刚才的一瞬间,我又一次险些跌落,徘徊在清醒的边缘。好在你拿枪指着我,在我即将看清眼前的铁窗之前,先看到了这一场景,我拼命放松意识,死死抓住了梦的尾巴,成功地回到了这里。
刚才和你说话时,我的四肢还不能动弹,但随着世界的稳定,通过调整适应,我已经能活动自如。而你呢?你能动弹吗?如今的我会让你动弹吗?你试试动动你的手,动动你的脚,扣扣你手枪的扳机?哦,我忘记了,手枪已经不在你的手上,它现在在我的手里。我始终是乐园最宠爱的孩子、小镇的君主,而你是什么?你有什么历史吗?你记住了什么样的回忆?没有。你只是一个扁平的符号,可悲的动物,甚至都不算动物,因为你不是什么独立的东西,你的所谓自由意志是被早早决定的,你只是一个机械性的、被决定的、无法脱身的潜意识的奴隶。就在刚才,在经历了绝望的跌落后,我终于做出了决断。我要孤注一掷、放手一搏,反正世界已经摇摇欲坠,反正已经接连清除了几个潜意识的造物,我必须再次铤而走险,把你清除、把你消灭,像嚼碎西瓜籽一样粉碎你,让这个“预兆”不再成为威胁。我不用耗费尊贵的意识抹掉你,有这把枪就够了,这武器让人放心。你知道吗?在梦里人一样会死,这是我长久以来对这个乐园的定义,这就是法则,我用枪就可以把你们打死,让你们不再活跃在这个虚妄的世界上,让你们回到潜意识的深渊里。
故事结束了,就是这样。
荟先生把枪举起来,对准我。我不知道他瞄得是否准确,因为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他灵活的食指放在扳机上,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握住枪柄,那是上天赐予他的、他尽全力保卫的礼物。
我想活动一下嘴,但面部的肌肉越来越僵硬了。
“我还能说话。”我嘴巴半张着,含糊地说。
我听到他冷笑一声。我那机械性的、被决定的、扁平动物的、可悲奴隶的脑袋全力运转,我要把“预兆”说出来,他害怕数字,害怕时间,我要说出什么数字呢?
“6点半!死刑!”我喊道。
荟先生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我的左肩。
“31岁!”
第二发子弹打在墙上。
“15年!77!”
第三发子弹嵌入我的腹部,搅动着内脏,剧痛袭来,我想这疼痛的感觉也是他对梦境的设定,就像用子弹可以杀人一样。
“1501!412!607……”我全力喊话,但是声音在逐渐减小,我仍能维持站立,可力量已离我而去。我跪了下来,感觉周围的光亮在逐渐缩小,黑暗呈环形往中间收拢,离我越来越近。
“四季,春夏秋…”
又有两发子弹袭来,我的躯体已经无法支撑,我那让人操控的、不值一文的、虚假的意识被模糊了,我倒在地上,将要被暗示和错觉组成的法则吞噬。这时,荟先生的最后一发子弹也打完了,四周响起了空膛射击的声音,我终于失去了全部力气,只剩下眼珠在转动,但我不明白,既然我的行为和意志是被决定的,那为什么始终无法说出那个“预兆”,那个荟先生最害怕的东西。
黑暗环伺,光芒照亮的圆环越来越小。我看到身边一个骑三轮自行车的小孩经过,那是隆先生的远房亲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到屋里来的。
“你们在干什么?”他说,“时间在流逝,还有半小时就天亮了,还不快睡会儿。”
荟先生僵在原地,附近的一切全部静止下来。
“还有29分55秒,”男孩说,“54、53。”
【责任编辑:迟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