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杨
【摘要】目的探究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治疗痉挛性偏瘫患儿的临床效果。方法80例痉挛性偏瘫患儿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患儿接受常规康复训练,观察组患儿在对照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对比两组患儿治疗效果及治疗前后改良Barthel指数(MBI)评分、肢体运动功能Fugel-Meyer(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结果观察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97.50%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MBI和FMA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精细运动能力评分(63.28±6.54)分显著高于对照组的(50.71±6.23)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给予痉挛性偏瘫患儿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治疗,可显著提升临床治疗效果,提高患儿运动功能,对于痉挛性偏瘫患儿发育具有积极作用,建议临床全面推广应用。
【关键词】痉挛性偏瘫;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运动功能;康复训练
DOI: 10.14163/j.cnki.ll-5547/r.2020.19.091
腦瘫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脑性瘫痪的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和行为障碍以及癫痫和继发性肌肉骨骼问题[1]。若患儿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不使用患侧肢体,最终可导致瘫痪程度加重。有部分学者发现[2],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在痉挛性偏瘫患儿康复治疗方面能起到良好的治疗效果,本文将对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治疗痉挛性偏瘫患儿的临床效果进行探讨,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6年3月-2019年6月本院收治的80例痉挛性偏瘫患儿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观察组男22例,女18例;发病部位:皮质及皮质下白质18例,脑干5例,基底部17例;右侧偏瘫18例,左侧偏瘫22例;高危因素:脐带绕颈5例、先兆流产7例、颅内出血4例、早产6例、生后窒息5例、宫内窘迫5例、不明原因8例;年龄0-6岁,平均年龄(3.58±2.12)岁。对照组男21例,女19例;发病部位:皮质及皮质下白质17例,脑干4例,基底部19例;右侧偏瘫17例,左侧偏瘫23例;高危因素:脐带绕颈4例、先兆流产6例、颅内出血5例、早产7例、生后窒息4例、宫内窘迫4例、不明原因10例;年龄0-6岁,平均年龄(3.67±2.35)岁。两组患儿发病部位、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符合《小儿脑性瘫痪的分型和诊断标准》,确诊为痉挛性痉挛性偏瘫患儿;②能配合检查和训练;③两侧肢体运动功能存在明显差异。排除标准:①合并严重智力障碍及精神疾病者;②合并内分泌、造血系统及肝、肾功能严重不全患儿;③肌张力、骨关节>Ⅲ级者。本次研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方法对照组患儿接受常规康复训练,主要包括理疗、作用疗法、运动疗法等。观察组患儿在对照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在康复治疗开始前应根据患儿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以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开展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治疗,具体措施如下。①将限制性器具与患儿外衣缝合在一起,将患儿健侧手掌及上肢完全包裹起来,限制健侧运动,让患儿在穿着时健侧上肢平行于躯干固定。②治疗师严格限制患儿健肢活动,引导患肢进行重复、大量、集中的训练,例如放置物品、捏取、手口协调、抓握、伸手等动作,并布置相应的作业活动,嘱咐家长回家后进行监督训练,提醒家长尽量诱导患儿适应患肢进行日常生活活动,例如玩耍、游戏、穿衣、进食饮水、翻身等。③强制性诱导运动治疗疗程为2个月,每周6d,使用限制性器具4 h/次。在治疗过程中治疗师应与患儿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在每次治疗前详细询问患儿家庭锻炼情况,并根据患儿肢体功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选择不同的家庭作业活动。④治疗师应明确告知患儿家长康复治疗方案、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做好患儿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家长出现焦虑、紧张、急于求成等不良情绪,阻碍康复治疗方案的顺利进行。同时,患儿在康复治疗中取得进步,治疗师及家长应适时、适当的给予患儿鼓励,以此激发患儿参与康复治疗的热情和积极性。
1.3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1.3.1治疗效果治疗2个疗程后,评定治疗效果,疗效判定标准[3]:无效,患儿MBI评分、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均无明显变化;有效:患儿两项评分标准提升1个等级以上;显效:患儿MBI评分、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标准均提升2个等级以上或两项标准评为正常。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3.2治疗前后MBI评分、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MBI评分、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越高说明患儿运动能力越强。评定丁作则由1名治疗师和1名康复师共同完成。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X2检验。P<0.05表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儿治疗效果对比观察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2.2两组患儿治疗前后MBI和FMA评分对比治疗前,两组患儿MBI和FMA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MBI和FMA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2.3两组患儿治疗前后精细运动能力评分对比治疗前,两组患儿精细运动能力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精细运动能力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讨论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经过2个疗程治疗后,观察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患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两组患儿MBI和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MBI评分、FMA评分及精细运动功能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证明使用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进行康复的观察组患儿康复疗效更好,且無不良反应发生,适应性良好,分析原因在于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强迫患儿重复、大量、集中的使用患肢,通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可使患儿从最初的排斥使用限制性器具逐渐转变为适应甚至做到主动使用患侧上肢,以此达到强制性诱导治疗的根本目的[4]。同时,在康复治疗过程中,患肢的感知能力和主动参与能力明显增强,有利于患儿提升日常生活能力和自信心,最大限度避免痉挛性偏瘫患儿患肢失用或少用等问题,提高患儿康复训练疗效、改善其肢体功能。需要注意的是,长期运动限制将会导致患儿健侧肢体皮层脊髓的正常发育,因此治疗师应根据患儿康复情况及时调整训练方式,适当缩短运动抑制时间或减少限制频率,并向患儿家长详细讲述控制运动限制时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避免患儿家长急于求成,擅自更改康复训练的强度及频率,影响患儿正常生长发育[5]。
综上所述,给予痉挛性偏瘫患儿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可显著提升临床治疗效果,提高患儿运动功能,对于痉挛性偏瘫患儿发育具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l]韩小燕,刘春雨.改良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对脑性瘫痪患儿上肢功能影响的系统评价.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19,34(3):303-309.
[2]张大富,曲建蕊,上云,等改良强制性诱导运动疗法对脑卒中偏瘫患儿康复的疗效.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2017,26(3):234-237。
[3]何金华,覃蓉,上益梅,等.A型肉毒毒素注射配合作业疗法对痉挛型偏瘫脑瘫患儿上肢功能的影响.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2019, 14(10):531-532. 537
[4]徐玄玄,宁秀琴,赵雅风,等.骨盆控制训练对脑瘫痉挛型偏瘫患儿步行能力及粗大运动功能的影响分析.淮海医药,2019,37(5):496-498.
[5]潘婷丽强制性运动疗法联合作业治疗在偏瘫型脑瘫患儿中的应用效果中国当代医药,2019,26(22):120-122.
[收稿日期:2020-01-13]
作者单位:110000沈阳市儿童医院康复治疗中心物理治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