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国强 王作剩 黄诚
【摘要】媒体社会责任理论源于西方,并一直影响并试图控制中国的新闻理论发展话语。但媒体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而非西方世界所独有。中国已形成自己独特的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媒体社会责任体系。该体系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西方话语控制、自信独立发展的重要推进,标志着中国特色新闻理论与实践已进入成熟与创新期。
【关键词】社会责任价值体系;四大构成;内在逻辑
我党对媒体社会责任一直都非常重视,媒体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一直是党对新闻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胡乔木、陆定一等人便提出办“人民的日报”并逐渐形成“人民性原则”理论,坚持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的统一便是我党肩负媒体责任的最早体现。2009年胡锦涛在由新华社和8家全球著名媒体共同发起,新华社承办的世界媒体峰会上指出,“世界各地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1]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到中央新闻单位调研,明确要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坐标定位,牢记社会责任”。[2]“责任”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关键词。习近平认为,媒体担负社会责任,不仅要对本国人民和社会组织负责,还要对世界人民负责,媒体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要发挥重要的独特作用,媒体必须承担起这个伟大的责任,这便将中国特色媒体社会责任理论推向新的高度。
中国特色媒体社会责任理论与西方的报刊社会责任论有着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关系。建立在媒体自由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报刊社会责任论,自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提出以来,经过全球传播、理论修正与各国本土化,很大程度上成为世界不同媒体制度下的媒体观念共识,而建构与践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则离不开时代语境与民族环境。媒介化社会、风险社会与国家治理,是当前我国媒体所面对的最为主要的时代语境。诚如有学者所说,在当前语境下,媒介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无论是在深度、广度、形式和频度上,都远远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3],面对媒体所带来的巨大影响,需要厘清媒体与风险社会、媒介化社会、国家治理等方面的复杂关系并确定媒体的角色定位,赋予媒体社会责任的时代特征、内涵与精神。此外,世界不存在完全一样的、单一的媒体社会责任观,它需要扎根在民族传统、实践历史与现实国情基础之上,才能生根发芽。我国的媒体在百年实践中,也蕴含了丰厚的社会责任血液,形成了与西方相联系又有区别的媒体社会责任观。媒体责任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而非西方世界所独有。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实早已形成自己独特的科学的中国特色的媒体社会责任体系。本文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媒体社会责任的价值体系及其内在逻辑展开探讨,我们认为其主要包括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公益价值、市场价值等四部分,其核心是其价值体系。
一、新闻价值:尊重新闻规律,复归与夯实新闻本位,满足受众的新闻信息需求,履行新闻传播的天职和责任
经过西方新聞思想的冲击、民国新闻思想的激活与现行新闻思想的讨论,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理论层面,我国的新闻观念虽然十分庞杂[4],但以新闻为本位的新闻观已成为学界、业界、民间与政界共识并积极落实到实践层面,探索出民生新闻、公共新闻、调查新闻等新形式新闻,取得一定成绩,形成以新闻本位为核心的新闻价值体系。
新闻价值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而两者共同构成了新闻价值体系。狭义上的新闻价值,意指某具体新闻是否具备采编与传播的价值。关于新闻价值,首先由美国学者格兰特·赫德建立了框架。他认为,感兴趣的新闻最有价值,其次是时机适当的新闻,再次是发生在本地和附近的事件和市井消息。赫德教授还特别提出辨别新闻是否具有价值的方法:(1)死伤者多;(2)有名人出现;(3)稀有珍闻;(4)非常可笑或可悲的事件。[5]西方新闻价值理论自20世纪传入中国后,徐宝璜、邵飘萍等报人进行了阐发。徐宝璜认为新闻要精彩,理应具有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等新闻价值要素:一是个人之关系,二是人类之同情,三是求胜之竞事,四是著名人物之姓名,五是著名机关之名称,六是事情之稀奇[6]。邵飘萍则认为新闻应该具有时新性、接近性、趣味性等要素。他指出“新闻价值测定之标准”之四种:爱读者之人数、时机之适当与否、距离远近之关系、兴味之集中与变迁[7]。但是新闻价值在党的新闻实践(1921—1976)中,逐渐让位于宣传价值,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重新确立了其位置。目前,学界关于新闻价值的观点较多,主要有标准说、效应说、关系范畴说、能量说、主客关系效应说[8]以及新闻价值是相对的[9]相对说等。不管是强调标准与要素,还是注意效用与关系,它们的基础则是一样的,即这是建立在新闻基础之上的,换言之,无新闻价值则无新闻。
那么,在学者探讨新闻价值这个问题时,无疑则是默认了“新闻存在”这个重要前提或者解决了“新闻是什么”的本质问题,也即新闻本位的问题。关于新闻是什么,在党领导的近百年新闻事业中,走过了艰难的历程。学者李良荣在考察共和国60年新闻媒体时认为,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后30年中国新闻业带有根本性的变化是从前30年的宣传本位转向后30年的新闻本位,并将从宣传本位到新闻本位的转变,称之为“艰难的转身”[10]。新闻的定义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双重确立,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11],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叙述[12]。那么新闻本位则是指媒体立足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与中立性原则等一般原则,从新闻的一般原则出发考虑问题,开展报道活动,而不是从其他因素考虑来“做”新闻。[13]换言之,新闻本位是从新闻是事实出发,与宣传、广告、艺术等保持明显距离,关注更多的是事实的真实性、时效性与价值性,而不是观点的深刻性、劝服的效果性等。
可以说,新闻本位的复归与夯实,是我国新闻观念与新闻实践的一大进步,它讲究真实性、客观性与中立性,便赋予了新闻以本真,也给予了新闻以尊严。对新闻本位的确立,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并理论指导实践,出现了《南方周末》《新周刊》《新京报》等报刊、《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等电视栏目、公民新闻等新形态,不仅丰富了、发展了我国的新闻观念与实践,而且在人民群众中起到重大影响,对维护人民权益、塑造中国媒体形象乃至塑造中国形象与对外传播中国形象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而广义的新闻价值则是指新闻/新闻业的价值。新闻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类一项精神活动,与文学、电影、艺术等性质相同,具有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等多重价值。它与狭义的新闻价值共同组成了我国的新闻价值体系。
二、宣传价值:坚持党性原则与正面宣传,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思想得到一定的解放,新闻实践得到较大进步,逐渐由宣传本位转为新闻本位,较好地遵循了新闻规律,契合了时代要求,反映了人民心声与塑造了中国新形象,但无法忽视的是,宣传的作用并不能遭到冷落与抛弃,相反,宣传依然在新闻思想与媒体实践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不能缺席,甚至可以说,新时期中国40多年以来的新闻实践与制度改革,虽然批判性地吸纳了西方的某些新闻思想、新闻专业主义观念与商业新闻主义理念,但始终必须围绕政治宣传为中心,以政治宣传为指导;就当下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占主导地位的新闻主义或总体新闻价值观依然必须坚持宣传主义价值观念[14],并形成了以党性原则为核心的宣传价值体系。而这也决定了中国媒体社会责任与西方媒体社会责任的意涵具有明显的不同:中国媒体社会责任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持党性原则,加强意识形态宣传作用,肩负起政治责任,这是由它的事业单位属性决定的。
美国传播学学者哈罗德·拉斯韦尔认为,宣传从最广泛的含义来说,就是以操纵表述来影响人们行动的技巧。[15]宣传与美国新闻界所推崇的“客观性”相违背,两者处于对立状态。与之相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近百年新闻事业中,虽然很长时间内,宣传破坏了新闻客观性,违背了新闻规律,但在讲解政策、传达观念、启蒙民众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十分重视新闻的宣传作用。
毛泽东重视报纸的宣传作用,将其视为宣传工具,一个武器,强调党要重视报纸,将马克思提出的喉舌论化为中国共产党的喉舌论。在毛泽东看来,党报是宣传员、鼓动员和组织者,是“作为组织一切工作的一个武器,反映政治、军事、经济又指导政治、军事、经济的一个武器,组织群众和教育群众的一个武器”[16],它的任务便是“在报纸上正确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报纸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17],开展党的工作,发动群众,鼓舞群众。邓小平要求:“党报、党刊、国家通讯社和电台、电视台都要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在正确引导舆论中发挥主干作用。”[18]江泽民强调媒体的喉舌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既说明了新闻工作的性质,又说明了它在党和国家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9]胡锦涛倡导:“新闻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时代主旋律。”[20]习近平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21]
纵观中国历代国家领导人的媒体宣传思想,其实质是为政治负责,具有极强的政治功能。其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性原则、为人民服务、正面宣传与尊重传播规律和掌握宣传技巧等四部分。新闻媒体的性质是事业单位,属于党媒,由此,党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精髓[22],需要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里,为党和人民负责,在历次的新闻事业改革中,莫不强调党性原则的重要性,即使媒体的自由范围越来越大,党管媒体的原则不能改变[23];为人民服务,即坚持人民性原则,这是符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体制的,而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宗旨,在新闻宣传观中,坚持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是高度一致的;重视新闻宣传,更强调正面宣传,树典型,塑形象,向人民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流價值观,但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是不要批评报道。重视和改进批评报道,同样是新闻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党性原则决定的[24];在通过媒体宣传党的政策、加强与人民的沟通时,需要掌握高超的宣传技巧,运用恰当的文风、台风,使人民愿意听,喜欢听,听得懂,而且要尊重传播规律,不得强行灌输。正如习近平所说:“要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尊重新闻舆论的传播规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三、公共价值:努力做社会的建设者,对社会发展负责,推动人类社会整体发展
西方自20世纪上半叶以来便将媒体视为社会公器、社会守望者、瞭望者,成为第四权力,并提出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要求新闻界“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就是一种不能逃避的总体性社会责任”[25]。在西方看来,媒体之所以应该肩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便是在于它具有社会公共性,应坚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纵观党领导的媒体事业发展历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媒体发展历程,媒体的公共性一度处于遮蔽状态,先后让位于政治性与经济性。新世纪以来,其公共性才被公开讨论并追认为传媒的本质属性,它体现在一定历史场景中传媒以公共利益至上为原则的实践中[26]。实际上,中国媒体社会责任论与西方传媒的社会责任所强调的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相似的是人民性原则。换言之,人民性原则体现了党对公共利益的重视,是党媒对捍卫公共利益的实践。与党性原则一样,人民性原则也是党报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自20世纪40年代胡乔木提出“党报是人民大众的报”“我们的报纸是完全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完全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民的报纸必须以人民的利害为归依。对人民不利的,我们要毫不留情地反对”[27]等后,陆定一、范长江等人不断对人民的报纸进行阐述,强调要成为人民的报纸,“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力求真实、丝毫不苟”[28],“共产党的党报,是真正够得上称为人民的报纸的”[29]。新时期以来,关于党性与人民性原则引起诸多讨论,人民性原则长期处于被遮蔽状态。习近平任党的总书记以来,强调党性与人民性是一致的、统一的,人民性原则重新迸发出新活力[30]。
中国媒体之所以需要进一步回归它的本性——社会性或公共性[31],有内在与外在的多重原因。从内在上看,媒体的根本属性便是公共性与公益性。其一,媒体传播新闻、观点、娱乐节目等丰富的内容,属于特殊的精神服务与产品,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与社会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其二,与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不同,媒体是一种特殊的从事信息传播活动的社会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等同属公益事业与公共产业[32],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与教育等功能,能够产生多层面、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其三,媒体的服务对象是全社会,是全体公民,它所享有的媒体权力与经济来源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民,因而必然具有公共性。其四,传媒是某些“稀有”公共传播资源的受托使用者,作为公共财产的使用人[33],它们便具有公共性与公益性。从外在上看,媒体的公共性与公益性依然遭遇尴尬的境遇,并没有成为社会共识下的普遍实践,甚至诸多媒体行为遭人诟病与批评。一方面,一些走向企业化的媒体忘却了自己的公共性,为了生存与追求经济效益而忘记、轻视与不顾公共利益,出现了一味追求收视率、点击率的不良现象,生产了迎合观众低级趣味的三俗信息产品,内容具有过度娱乐化、低俗化、浅薄化的倾向,甚至出现了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侵犯公民隐私权等违背职业伦理道德与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媒体公信力,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责任受到严重质疑。[34]另一方面,由于媒体属于事业单位,由党控制与管理,因此它的政治性或者说意识形态属性有时也会与公共性产生矛盾,在实践层面会损害公共性,传媒业也缺乏与政府权力“议价”的能力[35]。正是由于被经济性与政治性遮蔽,所以在新世纪以来,媒体的公共性与公益性才被异常强调并需要进一步在理论层面深掘与夯实,在实践层面践行与落实。
既然媒体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得到确认,那么媒体也必然走向深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践行社会责任之路。
首先,媒体应该践行自身的舆论监督权与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将与民众利益相关的信息,通过采访、深度挖掘、编辑等方式客观、全面、真实地传播出去,实现媒体的监测等功能,切忌只提供满足党与政府、某人与某群体等对象需要的信息,因为公众有知情权,便将权力让渡给媒体,决定哪些思想观点值得倾听取决于公众,而不仅仅取决于主编和业主们特有的偏向性[36]。
其次,在中国社会主义转型期间,面对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媒体应该积极沟通社会,成为联结党、政府、企业与公民等不同群体的平台与中介,成为维护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与载体,为其提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与发表意见的机会,拓展不同群体,特别是普通公众参与社会谈论的公共空间,关注弱势群体,增进不同社群、阶层间的了解与理解,传播自由、民主、和谐、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普世价值观,缓和日益加大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的“建设者”[37]。
再次,面对新媒体的冲击、利益的诱惑、政府的压力等,媒体应该提高自身的专业主义素养,尊重并遵守专业主义精神,更快更全面更好地传递信息,最低的要求便是具有底线意识:新闻不可以罔顾事实,不可以故意说谎造假,“不可以公器私用”[38]。而且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与名誉权,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传播种族、宗教歧视内容,不得发表破坏国际关系的信息等。
最后,媒体应该积极塑造德性形象。媒体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公共属性体现在实现公民社会的最大利益方面,而这个过程本身就蕴含着对“公共善”的应然要求[39],具体指向则为真正关心弱势群体,真实反映社会存在的矛盾,为自由、公平、民主、理性等价值追求贡献自身力量等。
四、市场价值:尊重经濟与市场规律,赢得消费者,创造经济效益,承担经济责任
在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媒体理念更新与媒体实践推进中,我国媒体的巨大变化除了由宣传本位转向信息(新闻)本位外,还在于由计划本位转向了市场本位,即媒介经济/产业的重认与确立,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媒体市场价值体系。该体系包含尊重媒体经济规律、确立媒体产业属性、媒体产业隶属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产业与支柱产业的确立、受众(用户、消费者)意识的确立等组成部分。
媒体市场价值体系的基础在于媒体产业属性的确立,该属性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在1949—1976年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以报刊为中心的大众传媒基本只有政治属性或者意识形态属性这一种单一属性,不是商品,不具有产业属性,但新时期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逐渐由单一政治属性的信息播发平台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活跃且重要的一分子,逐步走向市场并具备产业化属性[40]。它的确立是政府政策推动—媒体实践—学界探讨—政府定性的共同合力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末,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8家首都媒体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办报模式并引起首轮媒体体制改革。学界陈力丹、李良荣等也从理论上进行解释经济现象。陈力丹指出“新闻界不是处在经济改革之外,在我国的商品经济下,新闻应当是商品”[41],较早确认了新闻是商品;而李良荣却首次界定了媒体的双重性,即新闻业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信息产业属性,此双重性的界定对我国新闻传媒事业的性质、归属问题做出的全新界定,为我国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给予了理论支撑[42]。政府也通过“中国信息商业化产业”“文化市场”等用词给予了定性。由此,新闻传播媒体具有政治属性、信息属性、文化属性、商品属性等多重属性的特性得到确认并得以发挥[43]。可以说,产业属性已成为当下我国媒体最为重要的属性之一。此属性的确立为媒体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媒体市场价值体系的核心在于媒体是一种产业,即第三产业,更是属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与文化产业,因此,它必须遵循经济与产业、市场发展规律。新世纪以来,由于党和政府继续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我国传媒产业化已成为常态,报业集团、传媒集团不断成立,传媒市场得以扩张,传媒经济作为一种不容忽视的传媒现象和经济现象[44],不仅实现了自负盈亏,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政收入,还带动了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世纪以来,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将媒体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由此媒体产业的经济重要性更加不言而喻。现如今,媒体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产业与支柱产业,媒体融合成为国家重要意志,对国家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媒体市场价值体系的重要元素、组成部分还包括消费者(受众)。对于媒体来说,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受众)有着无法忽视的重要作用。没有消费者(受众)则意味着没有市场,也便意味着商品无法销售,从而严重影响媒体(组织)企业的发展。在媒体市场中,受众也逐渐由读者思维转向用户思维,再转向参与者与合作者思维,其在媒体经济中的地位越发凸显,媒体产品要想获青睐,媒体经济价值若要实现,媒体产业要想长远发展,便要十分尊重用户的消费心理,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要为用户服务,正如有人所说,传媒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用户经济”[45]。
媒体产业属性的确立、媒体产业化的推进与用户思维的确立以及媒介技术的发展,无疑都是媒体市场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便意味着媒体必须适应不断转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在国家媒介体制变革中求转变,在国内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满足受众信息需求中求发展,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支撑中求创新,在全球化媒体竞合中求长远,实现媒体的经济责任。
五、中国特色媒体社会责任的四大价值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命运共生
我国媒体社会责任的价值体系已初步成形,主要包含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公益价值与市场价值等四部分,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是随着时代而发展的。在新时代中国媒体社会责任体系中,各有相应的地位,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
(一)新闻价值是根本
新闻价值是我国媒体社会责任体系的根本,唯有捍卫新闻本真,尊重新闻规律,遵守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与中立性原则,新闻之价值才能凸显,媒体的社会责任才有坚实的基础。换言之,用宣传代替新闻,用虚假新闻代替真实新闻,用主观新闻代替客观新闻,新闻的价值便遭到侵害,媒体的社会责任则无从谈起,甚至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与灾难。因为它无法肩负拉斯韦尔所说的“守望环境、协调社会以适应环境以及使社会遗产代代相传”[46]的媒体功能,无法成为造福于人类的助推器,无法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媒体。
(二)宣传价值是灵魂
在中国媒体社会责任体系中,宣传价值是灵魂,是肩负着意识形态、囯家观、民族观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的传播与巩固的。新闻工作者通过媒体正确、恰当、理性的解释、传播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加强党与人民间的沟通,促进党对人民的深切了解,反思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增强了人民对党与国家的体认、理解,增强民族凝聚力,提升国家形象。相反,如果媒体完全剥离宣传功能,就意味着人没有了灵魂,船没有了方向,西方新闻界出现的商业垄断与黄色媒体是值得我们警惕的现实案例。
(三)公共价值是不懈追求
媒体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属性意味着公共价值是媒体社会责任体系的追求目标。由于媒体是一项精神活动,产出的是精神产品,与人的精神息息相关,因此它必然实现公益价值,传播优秀的文化与价值观,有益于人的精神的培育;由于媒体被公众赋予了自由权、采访权等,因此它必然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与捍卫公民的知情权与表达权,为公众提供客观、真实而全面的信息,守望社会;由于媒体被誉为社会公器,有利于人类的福祉,因此它必然坚守新闻专业主义,为公平与正义而呼,为弱势群体、底层群體等而发声,为沟通不同群体与缓解社会矛盾而努力。公益价值永远是媒体存在的最为重要的道义基础,是最高的德性。相反,不关心人类,漠视真善美,追逐功名利禄,这都是对公共价值的背离,是对媒体社会责任的亵渎。
(四)市场价值是基础保障
媒体的市场价值是媒体得以肩负起社会责任的有力经济保障。首先,媒体实现市场价值即经济价值,便是对社会肩负起了经济责任,它可以保障员工的生活,提升员工的福利水平,聘用优秀的人才,降低社会的就业压力,而且可以为国家财政创收;其次,媒体实现了市场价值,才能为实现新闻价值、宣传价值与公益价值提供有力保障。创造了经济价值,才能创造与更换新闻设备,选聘优秀的媒体人才,学习崭新的新闻传播理论与技能,从而更好地去实现新闻价值;才能不需要党与政府的补贴与救济,才能有充足的精力去传播相应的政策等,从而更好地实现宣传价值;才能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去挖掘深度新闻、创造深刻的影视作品、投入慈善事业等公益事业,从而更好地去实现公益价值。
六、结语
媒体社会责任观诞生于西方,也影响到了中国媒体观与媒体实践,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在百余年的媒体理论探索与实践拓深,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媒体社会责任体系,即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公益价值与市场价值。由四大价值体系构成的媒体社会责任体系,是中国媒体长期实践与选择的产物,实践证明它是有效的、合理的、符合中国实际的,能够促使媒体实现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文化责任等多重责任。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形成的媒体社会责任,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合理的,但落实到实践层面,仍有极少数媒体不能全面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而是断章取义,执念一叶,从而给党和国家、人民、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譬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报道中,极少数媒体片面割离四大价值体系的内在联系,甚至为了实现宣传价值,或者追求市场价值而不尊重新闻价值,损害公共价值。这些媒体事实上的确是没有平衡好四大价值的关系,甚至出现了新闻报道一味赶时趋势,将某些地方领导的言行作为衡量取舍新闻的标准[47]等恶劣行为。但令人欣慰的是,有些媒体体现了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抗疫逆行,在疫情一线采访、编辑,将真实的信息向国内外传播,肩负起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反面与正面案例,都为反思我国的媒体社会责任提供了契机,也为我国的媒体社会责任提供了某种方向,即用发展、联系与辩证的观点去看待它。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中国特色媒体社会责任价值体系的构建及其实践对媒体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家形象,更好地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观念传播,打破西方话语权垄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48]我国媒体社会责任的价值体系具有鲜明的发展中国家特色,是发展中国家新闻发展理论逐渐摆脱西方话语控制、独立发展的重要推进,标志着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媒体社会责任理论已进入成熟期。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转重点项目(课题编号:14AH010)的后续研究阶段性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编号:13BXW043)的后续研究阶段性成果;上海大学人才引进项目阶段性成果;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大学“文化繁荣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项目“国家治理视野下的重大疫情信息传播责任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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