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的思考

2020-12-28 06:55宋效军张晓晴
银行家 2020年12期
关键词:区块信用供应链

宋效军 张晓晴

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服务满意度低,一直是困扰社会经济的大问题。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下沉服务、做大普惠金融,虽然解决了小部分企业的资金需求,但是受制于传统惯性思维,“惠”而不“普”;非银行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和工商、税务等丰富的云服务,精准滴灌,以金融科技解决信用问题,但也存在费率高、数据真实性存疑等問题,潜藏了风险;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企业增信,但其基金规模有限,或者担保条件比银行授信还严苛,对海量中小企业无异于是杯水车薪;也有核心企业延伸供应链,把上下游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却因核心企业“店大欺客”,利用自身优势挤压中小企业利益;银保监会等部门政策发力,一再下文,但是寄望于商业银行“降成本”“提高普惠占比”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本文运用互联网思维,结合数字化经济和区块链技术的特征,提出构建“数字化信用体系+供应链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模式,为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求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低之谜

有研究认为,目前中小企业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比例尚不足两成。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喊了几十年,普惠金融也提出了四五年,缘何成效不显著?本文从参与主体和技术环境方面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是以下四方面。

银行方面。首先,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规模崇拜、国企崇拜,倾向做风险低、利润高的集团业务和国企信贷。其次,现有银行风险偏好、信贷指引等制度适用范围有限,没有中小微企业的分类审贷标准,操作成本高。相比于消费贷款等零售化业务,中小企业贷

款资本占用高、利率收费低,面对贷款额度约束,客户经理显然愿意做更“划算”的,同时银行信贷自上而下的流程也不适合普惠远端。

企业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自身原因在于:首先,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为家族式管理,缺乏现代企业治理和激励约束。其次,抵押担保不足,经营场地以租为主,愿意提供担保的机构往往实力不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只好寻找更贵的资金。再次,企业支付账期比收款账期短,错配导致需求旺,“短、小、急、频”导致融资贵,而且企业应收款已经包含应付贷款的应急高息贷款,因而提高了融资的价格敏感程度。最后,多数中小企业不直接跟核心大企业做生意,或者与核心企业联系紧密却又恐于不平等待遇,结果就是供应链金融热,小企业体感差,中小企业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沙漠、银行信贷的“鸡肋”。

技术方面。以前的技术条件制约了业务统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导致信息不对称。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不惜动用造假账、虚构押品、重复抵押甚至内外勾结、行贿等手段。贸易融资要验证贸易背景真实性,大部分机构只能凭借合同、发票、送货单、收货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核,但是这些文件造假难度不大且成本很低。因为造假,保理公司和银行受骗导致损失屡见不鲜。出于自利的考虑,这些机构自然会对中小企业信贷心有戚戚。

信用环境方面。传统信贷建立在押品基础上,中小企业押品不足只有依赖增信。一般做法是依托供应链金融里的核心企业增信和依托企业法人代表个人信用担保,这些都是小额信用贷。银行也尝试过联保贷、行业协会增信等手段,发现其会因一家企业风险导致资金断链、行业塌陷。部分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则因为额度和产业政策等限制存在天花板。引入最多的就是第三方“他证”,银行先审核他证机构给予授信、担保准入等资格,但合作机构过度追求规模效益,盲目扩张超出自身实力范畴,让银行成为最终买单者。同时,他证者的信用穿透能力有限,很难覆盖到长尾客户。

显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而建立起横跨核心企业、远端长尾中小企业、跨行业跨地域的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将对中小企业信用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

供应链金融及国际经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推出了供应链金融,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供应链金融再次兴起的必然性

中小企业数量庞杂,全球不计其数,中国超过6000万家,没有供应链,银行只能东一个西一个地找客户,很难成批开发上下游众多企业,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但是,中小企业一般都离不开供应链,与核心企业都有商业往来,一家核心企业上下游的这些企业少则十几家,多则几千家几万家,不仅有一级供应商、一级分销商,可能还有二级、三级,而且这些机构遍布全国甚至全球。互联网出现后,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核心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参与甚至主导这一模式,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大便利。第三方供应链金融科技公司的崛起,使得方便快捷的融资成为可能。

美国供应链金融现状与经验

美国国际供应链金融业务年信贷总额超过40万亿美元,信用不良率低至1%以下,其场景在企业增信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美国供应链金融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

第一,供应链金融以对整个供应链信用的评估替代对单一授信企业(主要指中小企业)的评估,提高了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对授信企业的信用评估不再强调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和担保方式等要素,转而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

第二,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实际上是建立在对供应链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充分掌握的基础上,因此以此方法评估出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一般会比用传统方式评估出的要高。

第三,封闭性、自偿性和连续性的业务特征,使得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更可控。封闭性是指银行通过设置封闭性贷款操作流程来保证专款专用,借款人无法将资金挪作他用;自偿性是指还款来源就是贸易事件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连续性是指同类贸易行为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会持续发生。因此,以之为基础的授信业务也可以反复进行,即呈现单笔小额、周期较短、持续滚动的特征,因而在风控上更具可控性。

美国供应链金融的这些优势使中小企业能够快速、大量获得融资便利,并因此形成了高度产业化、流程化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国内供应链金融模式现状

深圳发展银行在2005年提出建设最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此后,众多银行、机构纷纷跟进。在供应链金融生态中,起到组织主导作用的机构包括银行、核心企业、科技公司、第三方金融机构,也包括政府机构,其中以核心企业主导的占比相对最高。根据主导机构不同,供应链金融分为核心企业主导模式、产业集群模式、第三方科技公司模式、银行主导模式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约13万亿元,仍然有80%的中小微企业无法获得信贷支持。相比于传统融资业务中评估融资企业的主体信用,通过完善的财务报表、合格的不动产抵押物、优质评级投放信贷,没有财务报表又没有合格不动产抵押物、经营风险较高的中小微企业很难获得信贷投放。供应链金融与传统业务最大的区别就是风险管理方式,通过引入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监管货物等方式, 把核心企业自身信用转移给供应商、分销商,通过帮助金融机构处置分销商的存货资产等形式覆盖风险。

区块链技术应用与服务平台设计思路

供应链金融比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增信、营销受限、资金供给等问题。但是,由于贸易真实性差、企业管控能力低,数量巨大的链外企业融资依然困难。供应链金融环节多也导致操作风险增加,道德欺诈乱象频现,青岛港、钢贸融资等案件都是通过虚假贸易、重复融资、偷梁换柱等形式骗取了大量银行贷款,这类案例会使银行对供应链金融失去信心。

此外,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与追随企业存在利益矛盾, 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占用上下游企业资金资源,抬高资金价格,延迟票据贴现资金结算等行为让追随企业失去对核心企业的信任,导致断链风险。

区块链技术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新的动力源。首先,其安全性和可溯源性保证了供应链基本信息和数据的固化,有利于信息和数据向线上低成本迁移,有效降低了信用成本。其次,区块链的多方共享特性,有利于参与方无缝连接协作,促进供应链生态数字化转型。而数字供应链则依靠多维立体信息充分反映企业现金流、物资流、实时债权债务和销售回款等,提供了数字信用评估依据。数字供应链可以实现企业交易逐笔监督,将大额融资降低为小额信贷,降低了信用风险,更降低了恶意违约的道德风险。区块链技术造就出“海量、高收益、低风险”融资“蓝海”,有潜力提高社会金融服务满足率和满意度。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步和数字经济规模的扩大,“区块链+ 供应链+金融+第三方监管”的共享模式成为可能。央行征信体系已经提供了覆盖巨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完全可作为数字化征信的基础。通过改造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发展电子商务和使用企业资源计划,再接入银行大数据平台,在此基础上完全使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出“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第三方监管”这一全新的、以数字征信体系为支撑的“银政企”多边开放共享平台。以社会共信环境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工具,提升几乎所有中小企业的“自证”信用,降低银行管理成本,还能实时监控中小企业交易关联性、真实性和准确度,降低风险。

构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的几点建议

探索新金融,推进“数据资产化、生产要素市场化、全面数字化、民生富裕化、全球一体化”,促进“十四五”新经济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我国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发展大势,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谋划,对我国未来经济的战略定位,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部署,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规划第22条中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笔者认为,规划发展可以概括为“数据资产化(技术、數据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全面数字化(包括实体经济、政府治理、金融、智库等各领域)、民生富裕化(未来的核心目标是人民生活迈向富裕)、全球一体化(共同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关键的一点,数字化、资产化、市场化为“以区块链技术为工具、以社会共信环境构建数字征信体系、以数字供应链提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了强大理论指引和政策依据。

支持鼓励科技创新,做好金融科技服务中小企业场景,应用区块链等技术解决信用、效率、普惠和安全问题。首先,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特点,能减少供应链对核心大企业的高度依赖,改变链式渗透模式和信用传导低效模式,将游离在外的多数刚需用户纳入金融服务。建议改变以往单链解决方案,转用链式平台解决方案。单链风险大,链的集合更能反映企业经济运营状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其次,依靠区块链技术可以同步变革供需,改造中小企业。目前,企业改革严重滞后,从链条走向链平台,企业真实运营状况呈现时空分布的稳定性,由链式交易历史与大数据佐证信用,由实时交易链条的闭环监控保证零风险预警,从而保证融资依据真实,资金去向和第一还款来源可监控,贷后处置有保证,避免造假、重复质押、恶意违约。再次,政策应鼓励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金融机构需变革传统思维(即金融机构认为核心企业主导供应链金融、自己成立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会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给予核心企业直接利益,核心企业才会认真、主动地参与。最后,第三方金融机构应能通过投贷联动参与供应链金融,对业务影响大的第三方供应链金融公司,如独立保理公司、独立融资租赁公司、托盘贸易商等,可选择与核心企业合作,合资成立供应链金融公司,第三方团队负责运营,双方合作达到互补作用。

发挥政府监管部门的引导作用,规范和引导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工商联组织推进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共享平台。全国工商联是中小企业的“娘家人”,了解企业家,联系着千万家中小微企业。建议商业银行与全国工商联战略合作,推动建设数字政府智慧政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打通中小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发改委、工信部等要实施差异化施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扶持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部门要分类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维护社会共信环境,推进数字征信体系等金融基础建设,加强对信用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惩处。建议出台文件支持鼓励核心企业加入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不只是简单地配合金融机构,更不是像银保监会对于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对关联企业风险集中度的规定那样,对独立的供应链金融和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一视同仁,而是应该调动各方积极性,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策性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基金要作为平台的重要补充,提供“平台+基金”双保险机制,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发挥银行优势以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难点问题,把普惠推送到中国经济远端末梢。长期以来商业银行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也做了许多探索。现在应进一步加强金融供给侧改革,调整金融资产结构,把更多资源用于发展新经济。按照“房住不炒”的原则,做大住房租赁金融的同时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調整房地产资产占比,把更多资金资源用于科技民生,支持新基建和普惠金融。商业银行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运用金融科技,拿出解决社会痛点难点问题的方案。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共享、开放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大型银行要放下身段下沉服务,中小银行要坚持特色定位创新服务,聚焦本地和主业,全社会协力共同把普惠金融送到基层,送到中国经济活动的远端末梢。

针对全球疫情、区域性信用危机和地方营商环境恶化等情况,监管部门要适当延长商业银行中小微贷款偿还期限,适当减免利息。当前我国社会正值经济转型升级期,难免会出现一些核心企业经营失败,而银行以往的通行做法是“闻风而动”,迅速抽贷。这样做可能会减少个别银行损失,但不能切断供应链风险的传染性,可能酿成区域性支付风险或行业塌陷。因此,商业银行要学会经营风险,优化债务安排,帮助可持续经营的企业渡过危机,维护金融稳定。

部分国家的经验表明,中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但是我国超过3000家城商行、农商行却盲目扩张,“规模崇拜”“牌照崇拜”,不服务本地中小企业,瞄准的都是“资金高来高走”“北上广金融市场”“投行同业”等,大搞资金空转、跨区经营,结果技不如人铩羽而归,一地鸡毛。针对部分问题地方性金融机构,鼓励市场化兼并重组,地方政府担负起组织主导责任,推进做中小微企业特色金融服务商。

有效解决核心企业参与下的平等化问题,动态管控风险,避免系统性债务和信用危机。针对传统供应链金融“高清冷”“量少微”,金融机构参与不积极等现象,既要关注核心企业的利益,让更多的核心企业真正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来;更要把上下游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防止挤占供应链末端企业利益和压缩其生存空间。要优化共信营商环境,改革征信体系,用科技进步完善数字征信体系,为中小企业增信,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获得感。

商业银行要适应互联网时代、低利率时代,重视金融科技, 眼睛向内,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让利于民。银行端要进一步转变思路,真正按照经营风险的思路去转变,伴随供应链金融而来的高风险高收益要求银行建立符合供应链模式的评级和风控模型,允许一定程度之内的风险产生,这种对现有系统的颠覆,需要商业银行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客户经理深耕海量市场、供应链金融爆发式增长提供保障。

此外,还应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新手段,监管机构应主动提早介入,动态管控,担负起监管主体责任,预设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方案,及时化解个别供应链参与方风险,避免出现系统性债务危机和信用危机。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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