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非遗档案工作分析

2020-12-28 02:26李艳阳
参花(上) 2021年1期
关键词:博物馆互联网+互联网

摘要: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重要载体,属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最为宝贵的记忆财富。就现代博物馆而言,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职能、传承职能、保护职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作为工作基础。本文针对上述内容展开研究,分析在“互联网+”背景下,当代博物馆在非遗档案管理工作中呈现出的特点,总结博物馆非遗档案管理工作在日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博物馆 非遗档案 “互联网+”

一、博物馆非遗档案工作在“互联网+”背景下的特点

(一)保护工作进一步延伸和扩展

任何一所博物馆都需要具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档案,这是开展非遗业务及其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博物馆而言,尤其是非遗博物馆,其中保护的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传承人档案、项目档案、资料、道具、非遗实物等,这些显性档案非常重要。同时,博物馆内还有传承人记忆档案、口述档案、表演艺术申遗档案以及传统手工艺档案等,这些属于隐性档案。在“互联网+”背景下,大部分非遗博物馆从业人员通过整理、收集非遗隐性档案和现行档案,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和传承奠定坚实基础,并最终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

非遗衍生品属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传承工作的一项成果。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很多非遗衍生品都可以充分展示出研究、保存、教育等诸多功能。以南京云博博物馆为例: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以独特创意设计出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云锦屏风服饰摆件、挂轴围巾框、画框、钱包以及披肩等数十个不同品种的非遗衍生品,有效推动了南京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且展现出了博物馆内藏品的真实价值。

(二)非遗档案管理向数字化发展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等诸多公共文化机构均使用纸质记载或者影像记载等传统方式记录并保存非遗档案。物质载体具有不同形态载体,组成材料也各不相同。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博物馆非遗档案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到数字化发展阶段。新时期,非遗博物馆需要尽快发挥出非遗实物档案天然的资源优势,积极进行非遗档案信息化、数字化保护。合理运用多种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对非遗文化资源进行记录,展现出非遗保护工作和传承工作的动态性,将相关信息内容更加高效地传播给大众。[1]

非遗数字博物馆需要容纳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保证网络环境优良。因为非遗档案信息在进行收集的过程中,不会局限在某一地区的资源项目,需要包括非遗传承人,不同地区、不同传承状态。因此,很多学者、专家针对非遗项目展开相关研究,最终研究成果表明,设计并研发非遗衍生品,能够有效实现非遗博物馆走向多元化,有助于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对话式、虚拟式、开放式、全新式非遗档案信息体系。

(三)博物馆非遗档案管理工作逐渐多元化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非遗档案服务领域始终处于扩张状态中,其服务内容极为丰富,服务方式与日俱增。部分国内非遗博物馆在近几年正式启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模式的非遗记忆工程,积极建设非遗数据库,进一步帮助大众了解非遗文化。通过高科技积极保护非遗文化资产,对场馆内的各项非遗档案和其他类型的非遗资源进行保护。因为博物馆此前主要以保护非遗档案工作为主体,工作内容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博物馆内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基于“互联网+”时代,服务者群体扩张为非遗观众、非遗志愿者、非遗传承人等各种不同群体。这种多元主体可以为非遗档案保护工作提供多種有效保护举措,并且工作重点并不单一。

(四)非遗档案保护工作者角色定位不断调整

对于档案保护工作而言,其传统意义是一种静态资料保护模式,当博物馆档案信息在查阅、传播、使用时,会受到这种保护方式的局限。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属性,所以广大文博工作者必须对传统档案保护方式作出调整,逐渐淘汰被动的文献收集模式,将单纯的文献保存者、收藏者转化为文献采集者、文献制作者、文献寻访者的一体化角色。[2]

在我国,博物馆需要承担起非遗资源建档责任,在“互联网+”背景下,需要和社会各类机构展开密切的联系,与个人团体展开深入合作,为大众便捷享受文化资源提供支持。

二、“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现存问题

(一)重视非遗申报,轻视保护工作

就目前而言,我国现有的博物馆在执行非遗档案保护工作期间,存在一种普遍现象:更加重视非遗档案申报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忽视非遗档案保护工作。该现象产生自非遗博物馆内工作人员对于档案的认识出现偏差,由于非遗档案和官方档案不尽相同,在其利用和保存期间会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同时非遗博物馆是部分非遗项目的责任保护单位,对非遗档案分享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保护作用,但往往仅满足或停滞在项目申报阶段,在项目申报成功之后,对其后续的工作不甚重视,工作不到位。

(二)非遗档案管理工作方式落后

各种非遗档案保存机构并不善于运用非遗文化资料,各政府工作部门保存的非遗档案资源大多不会对外公开,这种情况也给博物馆系统性、全面性开展非档案保护工作添加了不少难度。博物馆缺少非遗资源共享意识会造成财力、物力、人力上的重复和浪费,同时也会使馆内非遗档案资源更新不及时,非遗传承人和非遗研究者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大阻碍。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落后

大部分博物馆执行档案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不仅是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让非遗活态传承下去。在信息部门内存放的资料想要活态传承下去,需要互联网线下、线上的环境共同作用。信息档案只有同时存在于互联网线上、线下环境中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彰显出自身的社会价值。互联网线下环境主要是指库房、展厅等。实体展示线上环境主要是指在网络上的虚拟环境。在互联网线下活动中,大部分非遗档案产品研发,宣传教育等活动会以实体展览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互联网线上环境中还有特种摄像技术、立体显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三维图形图像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可以利用这些技术构建起非遗档案并展示给大众。

(四)非遗文化资产知识产权意识落后

将知识产权作为出发点展开分析可知,非遗档案属于特殊文化资源,同时又具备知识产权属性。在整理、收集、分析档案的过程中,需要明确这种特殊文化资源的归属权和所有权,明确知识产权属性。在分享档案资源过程中,需要追求互利共赢,与此同时,还需要具备知识产权意识。在“互联网+”背景下,各种文化资源都具有非常多的传播途径,并且传播速度日益加快。怎样保证传播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这对非遗档案工作者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博物馆内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三、博物馆非遗档案问题处理办法及应对策略

(一)加强非遗文化传播

博物馆文博工作者需要构建起非遗资产文化体系并建立储存系统档案的工作意识。要扭转非遗档案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申报工作、轻视保护工作的问题,积极为非遗档案进行申报,其中主要包括:档案编辑、档案整理、宣传推广、档案教育研究、档案开发等相关环节。博物馆在挖掘非遗档案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使用价值的过程中还需要将档案进行文本化处理,便于在互联网媒体上传播。

(二)开展合作,分享非遗资料

在博物馆中,非遗档案数据库的建立需要以会议档案信息为基础,需要加强和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与其他博物馆之间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推动非遗档案文化资源共享。最近几年,我国各地非遗档案管理单位展开强强联合,有效实现了非遗文化档案资源共享发展目标,为我国非遗档案国际化发展及后续阶段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博物馆内档案部门和文博场馆需要充分发挥出各自职能优势,一起承担非遗保护档案的职责和使命,既能够提升工作专业性,同时又可以保证非遗文化资源的共享整合。非遗文化资料具有不唯一性,只有更多地和外界进行分享才可以不断丰富非遗文化内容。

(三)大力发展非遗文化,拓展宣传渠道

博物馆要主动推进非遗档案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宣传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构建全新的非遗文化宣传体系。博物馆组建宣传网站是一项必须工作,非遗博物馆可以适当对社会公众开放更多非遗资源,同时积极收集整理各个地区非遗档案活动。在线下,非遗档案工作者需要仔细核实、甄别、掌控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定期上传有关研究成果,及时准确更新站内相关内容,推出QQ群、微信群等沟通功能较强的社交工具,充分发挥其精准简洁的特点。如博物馆可以适当推出微信传播工具,使线上、线下的信息资源互为补充,进一步激发非遗传承人、广大观众、非遗志愿者参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满足不同观众对非遗文化的多元化要求。

(四)合法发展非遗文化,明确所有权归属

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均有明确的非遗法律法规保护条例,用于指导非遗档案保护工作。但是非遗文化资源档案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依旧不够完善,需要在后续阶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内容。在博物馆管理运营阶段,需要和非遗传承人、非遗文化档案分享者、传承者、创造者进行各种模式的合作。在博物馆进行非遗档案传播、传承、保护工作期间展开合作,一定要明确非遗档案最终使用权和最终所有权。在非遗档案文化资源使用期間,博物馆还可以利用文化传授形式体现出非遗文化资产的重要性。鼓励非遗传承人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并申请会议专利等,防止部分网络侵权行为出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博物馆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目标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博物馆要想有效处理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加强馆内档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壮大这支队伍,制定标准明确的文物档案管理规定,构建起非遗文化资源数据库,合理利用多种信息交换平台,完善各种档案保护举措。如此才可以使博物馆档案管理工作向网络化管理发展,更好地推动博物馆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潘彬彬.“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非遗档案工作探讨[J].档案与建设,2019,361(01):49-51.

[2]谢绍军.“互联网+”背景下博物馆信息化服务研究[J].文艺生活·中旬刊,2017(5).

(作者简介:李艳阳,男,本科,辽宁省朝阳博物馆,中级,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责任编辑 葛星星)

猜你喜欢
博物馆互联网+互联网
博物馆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
露天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