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开发困境和策略研究
——以安徽省微课发展状况和高职《刑事侦查学》微课为例

2020-12-26 19:55:49殷艳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微课培训教学模式

殷艳梅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88)

“微课”是以解决某一知识点为目标、以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中心的一种学习资源,由于它以微视频为载体,因此也可以把它叫做“微视频学习资源”。自微课概念被提出以来,不同的微课组织机构、微课开发平台、微课网站、学术会议、培训等以令人瞠目的速度和数量出现。[1]当前,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微课研究都呈现出“白热化”和“一窝蜂”的状态,这不仅存在盲目跟风的现象,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也并没有真正发挥出微课辅助教学的作用。 什么是微课,微课的开发技术有哪些,微课的应用对象是什么,微课的应用模式有哪些,微课的教学设计原则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教师们,也阻碍着微课的科学发展。

目前,在国内影响较大的微课大赛主要有2013年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和2012 年中国微课大赛等。[2]笔者在上述微课大赛形成的网站中随机抽取100 篇微课作品进行了分析, 找出这些作品存在的代表性问题。 同时,近些年在安徽合肥开展了数次大学骨干教师微课开发与应用能力培训,笔者对参加培训的100 名骨干教师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内容涵盖微课的概念、设计、开发、应用、培训等几部分, 了解了教师们在微课发展中普遍遇到的困惑和想法。结合安徽省目前微课培训现状以及自己在《刑事侦查学》微课设计、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实践,对该课程在微课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我国微课历经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微课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微课经历了从“微资源构成”到“微教学过程”的这种由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3]在每个阶段,微课的概念内涵、表现形式、功能特点和应用范围等都不尽相同。

(一)微课的“微资源构成”阶段

微课产生的主要背景是对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的一种“修正和反思”。 这一阶段的微课概念, 最早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是佛山市教育局提出的微课概念,即“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 以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教与学活动的各种教学资源的有机组合”。这一阶段的微课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仅注重微课的“资源建设”,忽视了微课教学内容的设计思路和理念。在这一阶段,教师在教学中虽然突出了微课视频的中心作用, 但微课视频的制作技术有限,来源途径单一,主要表现为PPT 录屏和课堂实拍(也就是简单的录像课例的加工和在教室、实验室等场合进行课堂教学实景拍摄)。[4]这种教学视频不仅教学活动过程不够清晰, 甚至还包含有一些干扰课堂教学的信息。 它不能很好地呈现以学生为主体和主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呈现的仍然是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 因此不能真正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促进作用。我们认为,这个阶段的微课更适合教师的课后反思以及相互之间观摩和交流,不太适合学生的自主学习。

(二)微课的“微教学活动”阶段

2012 年可谓是我国微课发展的“元年”。 这个阶段的微课概念指出: 微课不仅是一种新型的教学资源,更是一个高效、科学、完整的“教学活动”或“教学过程”。[5]此阶段的微课被作为重要的教学环节引入“翻转课堂”中,并成为“翻转课堂”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借助这种短小精悍的教学视频,“翻转课堂”得以成功实现以学生为主体和主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 摒弃原有的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把学习的决定权交到了学生手中,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让学生学习更灵活、主动,实现了更好的教学效果。此阶段的微课,已经由仅仅关注微课资源转为既关注微课资源又同时关注微课教学活动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微课,已经在教学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当前我省微课发展和高职《刑事侦查学》微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微课开发目的不明确

通过对教师的问卷调查发现,36%的教师制作过微课, 甚至制作的微课在比赛中获奖的也不在少数,但竟没有一位教师将制作的微课应用于教学中,他们制作微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参加比赛或职称评审。我们说,教师开发微课可以有部分原因是为参加比赛和职称评审,因为我国当前大力提倡以赛促教、以赛促改, 教学比赛的确是教学实践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教师自身也需要评职称,也需要自我发展,这本无可厚非。但目前有不少教师制作微课的主要目的仅仅就是为了参加比赛和职称评审, 这未免就有些本末倒置了。并且,通常教师参加过比赛和职称评审后就将制作的微课废弃不用了, 这也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6]微课开发目的不明确已成为当前微课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微课应用对象不明确

微课开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课前完成对知识点的自主学习,实现“翻转课堂”,以更好地掌握课堂知识点。 “翻转课堂”是把学习的决定权交给学生,实现以学生为主体和主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 摒弃原有的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再占用课堂时间来讲授信息, 学生在课前观看教师制作的关于本堂课重点难点的微课视频, 并在网络上和同学们开展讨论和寻找需要的资料,完成自主学习。 之后,学生带着预习后的知识以及疑问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课堂互动。 “翻转课堂”能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能让学生学习更灵活、主动,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但是当前,笔者通过对网站微课作品的研究发现,[7]讲授型微课比例高达76%(讲授型微课通常只适合教师课堂教学使用),适合学生课前自主学习的学习型微课比例仅占24%。 说明教师对微课应用的对象并不明确, 误认为制作微课只是为了在课堂中辅助自己传统的灌输式讲授。

(三)微课开发技术有限,形式单一

通过对上述网站的100 篇微课作品研究发现,微课制作主要以PPT 录屏和课堂实拍为主(录屏占35%,实拍占31.7%,录屏+实拍占21.7%,三者合计达88.4%)。一些简单、高效、实用的开发技术仍没有被教师们掌握,教师们目前仍习惯采用以PPT 录屏和课堂实拍为主的制作技术。 形式单一枯燥的制作很难引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 微课难以发挥辅助教学的作用。

(四)开发缺乏系统性

大多数教师制作微课的目的不是为了应用于教学,只是为了参加比赛和职称评审,因此他们开发的微课数量非常有限,并且按照微课的性质,每一个微课的时间通常只有6-8 分钟, 仅能介绍一两个知识点,对整体教学而言,缺乏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很难对教学真正产生促进作用。[8]

(五)课件内容开发无序低效

通过对教师的访谈发现, 目前学科教师之间并没有形成微课开发团队, 缺少相互之间的分工和配合, 微课开发仍以教师的单打独斗为主, 地区与地区、学校与学校之间未形成共享机制,闭门造车、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这就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六)缺乏有效的教学应用模式

调查发现, 应用在传统教学的微课作品达94%,应用在翻转课堂的微课作品仅占6%,应用在教研活动和移动学习的微课作品均为零。 通过对安徽省100 名高职骨干教师的访谈发现, 他们仍习惯采用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 对如何将制作的微课应用在实际教学中以更好地辅助教学普遍感到困惑。

(七)缺乏科学的培训模式

根据笔者对我省100 名大学骨干教师的访谈得知,有46%的教师参加过各类微课开发培训,但都反映收效甚微,认为这些培训重设计轻制作、重理论轻实践,仅停留在理论介绍和设计原则的介绍层面,缺乏制作实践训练和教学应用指导, 不能满足教师们的需要。[9]

三、对《刑事侦查学》微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微课的开发目的

微课开发的目的是为了应用在教学中,实现“翻转课堂”,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微课开发绝不仅仅是为了参加比赛或职称评审,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尽管这种观点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但真正把微课应用在教学中的教师非常之少。笔者建议,应尝试循序渐进地开展《刑事侦查学》微课教学应用,使师生们真正感受到刑侦微课的教学效果, 并用这种办法引导教师们正确认识微课开发的真正目的,最终逐渐地把微课应用在刑侦教学中。

(二)明确微课的应用目标

微课的应用目标是学生,不是教师。 《刑事侦查学》 在教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以学生为主体和主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摒弃原有的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10]要大力普及翻转课堂等科学的教学模式,认真贯彻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以个性化学习为手段的教学设计原则。

(三)普及简单实用高效的开发技术

简单实用高效的开发技术, 可减轻教师制作微课的工作负担,提高作品质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微课开发硬件和软件种类越来越多,价格越来越低,性能越来越好,使用也越来越方便。如拍摄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手机摄像头、电脑摄像头,操作软件有绘声绘影等;录屏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电脑、手写板、麦克风等,操作软件有SmoothDraw、Camtasia Studio 等;PPT 自动播放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电脑,操作软件有PowerPoint2010 等;录刻笔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录刻笔等, 操作软件有录刻笔软件包等;APP 录制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iPad等,操作软件有Show Mc、Ask3 等;软件制作型微课的硬件制作设备有电脑等,操作软件有Flash、几何画板等。[11]这些都是非常适合教师们使用的简单实用高效的微课开发技术软硬件。

(四)由“微课”开发转向“微课程”开发

“微课”和“微课程”属不同概念。 每一“微课”的时间通常在6-8 分钟左右, 它是以解决某一知识点为目标的一种学习资源。 微课根据学习方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学习型微课、实验型微课、练习型微课、复习型微课、游戏型微课等类型。 “微课程”则指为某一门课程开发的成套完整的系列微课, 这些系列微课和该课程的目标、大纲等共同构成一门“微课程”。[12]在《刑事侦查学》微课开发中,除应根据教学目标、大纲等来选择易错点、重难点制作系列学习型微课外,还应配套开发实验型微课、练习型微课、混合型微课等包括刑侦课程主要知识点在内的系统的“微课程”。一个微课通常只能解决某一知识点,只有为整门课程开发的系列微课程, 才能在教学中真正发挥系统的辅助作用。

(五)建立微课程协同开发机制

为改变微课开发教师闭门造车、 各自为政以及低效无序的状态,提高《刑事侦查学》微课的开发效率和建设水平,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校、企共建“学、政、企”协同开发机制。 具体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设计,企业提供资金和网络平台建设,学校组织教师组成团队进行“微课程”开发和应用。[13]不同地区和学校之间的教师可以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科学利用资源。

(六)普及微课的教学应用

目前,《刑事侦查学》 微课的教学应用远比微课开发落后,前面已经说过,微课的开发目的就是为了应用在教学,为了更好地辅助教学,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为此,我们在教育观念上,应贯彻以学生为主体和主导的新“双主”教学理念,将传统的灌输式教学转为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14]在教学模式上,应认真探索《刑事侦查学》微课和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碎片化学习、混合学习、MOOC 等先进教学模式的融合,大力普及微课的教学应用。

(七)创建科学的培训模式

针对我省目前微课培训重理论轻实践、 重原则轻设计,不能满足教师需求的现状,笔者建议,当前我省微课培训可以采用由美国学者罗伊·波洛克(Roy Pollock)和卡尔霍恩·威克(Calhoun Wick)开发设计的项目培训模型。[15]该种模型包含六大原则:确定培训目标、设计学习体验、引导学以致用、推动学习转化、提供绩效支持、评估学习结果。 该种学习设计模型的主导思想是为参加培训者提供一个更系统、科学、完整的学习体验,并以最终工作绩效的提升作为培训的目标和终点。[16]这种培训模式不仅做到了理论和实践并重, 同时还特别注重后续跟踪辅导,能够很好地满足教师们对微课培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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