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艺,杜明高
(1.华东师范大学 政治学系,上海 200241;2.六盘水市“三变”改革指导中心,贵州 六盘水 553000)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要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因此,易地扶贫搬迁运动就成为当前农村建设的一种普遍现象。随着搬迁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一现象也备受学界关注。王晓毅对宁夏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进行了考察,指出精准扶贫和生态移民是搬迁的主要动因,也是诱发当前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因素[1]。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也是研究的重点。白永秀等认为,要从全过程入手,构建易地扶贫搬迁的机制体系,包括“宣传动员、搬迁补偿、生计接续、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社会网络和联动协作”等七个机制[2]。魏文松、宋才发分析了民族地区的搬迁策略,指出制度安排、法治方式和责任追究是保障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举措[3]。王金涛等则以陇中四处搬迁为例,探讨了动员力度和心理聚合的关系,并指出只有二者综合运用,搬迁才能达到最佳效果[4]。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运动治理属性,这一方式在搬迁的长期目标上显得绩效不足[5]。而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如脱贫不精准[6]、村落共同体消解[7]、政策执行偏差[8]、农户生计能力损伤[9]和农户市民化困境[10]等问题。鉴于以上问题,部分学者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如搬迁社区的资本重置和政策执行[11]、社区空间的再造与社会融入[12]、治理关系的转变及其优化[13]等。
上述文献主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运动的动因、方式、影响和重建等进行了初步探讨,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中行动者的行动逻辑和易地扶贫搬迁运动的微观动员机制的探讨比较少见。因此,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为什么易地扶贫搬迁运动在当前社会如此普遍存在,除了对国家政策的表达,是否有其他内涵?此外,从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过程来看,为什么有的地方如此成功,有的地方则步履维艰,该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可以作为洞察当前国家政策在地方执行情势的一个窗口。
某种意义上,中国农村依然是一个关系本位社会,人们的各种行动被嵌入到不同的关系中,包括经济行为、社会行为,甚至是政策执行等都要依赖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关系的支持。对关系的厘清有利于我们把握易地扶贫搬迁运动的本质。事实上,正式与非正式的复合化关系网络的建立,使搬迁运动形成新的利益纽带和利益联结模式,最终呈现出搬迁的多重面向特征。社会网络理论始于20世纪30年代,主要以社会网络行动者间的关系和网络运作机制为研究切入点,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研究范式。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最早使用“社会关系网络”来描绘社会结构,尤其强调社会关系网络(文化)对群体内部成员行为的规定。后来随着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嵌入性”“社会资本”“结构洞”等概念相继被提出,成为社会网络理论的核心内容[14]。社会网络研究的特点是从社会结构和网络结构研究社会行为,从群体层次对社会现象进行解释。20世纪90年代,社会网络分析被引入中国公共管理研究领域,推动了公共治理和公共组织的创新发展。如:胡岚曦以行政官员活动领域为例,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技术创建了核心人物聚集的关系网络模型,获得了良好效果[15];崇丹等以长春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例,构建了政府投资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群组织网络模型,对群组织网络结构中关键利益相关者及其角色定位做了剖析[16];乐云等研究了社会网络分析在建设项目组织研究领域的主要应用[17];黄荣贵和桂勇基于治理结构与政治机会,比较了上海和广州两地的业主组织联盟,指出行动限制的制度根源以及国家的多重角色[18]。易地扶贫搬迁中的社会网络是将搬迁成员彼此间的相互关系网络嵌入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体系中,从而形成一种紧密的关联机制,获得扶贫搬迁的社会资本基础,避免不稳定因素。
本文尝试从社会网络理论的角度来分析贵州S村易地扶贫搬迁运动的实践①,试图分析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借鉴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成果,解构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中行动者之间嵌入的关系网络;二是解释易地扶贫搬迁中多元行动者的利益取向及其行动逻辑;三是探讨在社会关系网络下易地扶贫搬迁运动成功推进的内在机理。
集体行动的治理逻辑并不是在静态环境中自发生成的,也非单一主体力量能够促成。一个影响政策执行的集体行动,往往是在多方主体动态互动的关系过程中形成,并持续不断地相互影响,最终强化治理目标[19]。利益联盟的集体行动,其诉求通常涉及个人利益也关联着不同群体的利益,为了降低风险,利益联盟既需要依靠非正式关系维系也需要正式组织的支持,以强化利益联盟的合法性。
S村位于贵州省L市D镇,该村总共有16个村民小组,其中有3个村民小组共计239户704人,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398人。S村属于典型的贫困村。在国家扶贫战略下,D镇政府希望能够通过搬迁的方式摆脱贫困,但阻力很大,大部分村民不同意搬迁。一方面,S村大部分农民还是以地为生,对搬迁后的生计比较担忧;另一方面,村里大部分人对村庄寄托了深厚情感,担忧搬迁后生活上不适应。尽管S村属于贫困村,但煤炭资源却很丰富,这是D镇最重要的经济支撑。在D镇大大小小的煤矿公司就有5个,其中S村就有一个煤矿公司②。该公司开采煤炭的地方就在S村山体内部,由于长期开采导致该村3个小组所处位置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正是因为地质灾害的影响,村民从最初不愿搬的紧箍中逐步开始松动,D镇政府和X煤矿公司顺势结成了初步联盟,携手推动S村3个小组的搬迁,2018年搬迁被正式提上日程。
在关键的“利益联盟”形成以后,整个搬迁动员还离不开村支两委的参与和支持,他们能够提供“内部权威”以及必要的信息和服务,尽可能说服村民,避免暴力搬迁。此外,地方经济“能人”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S村有两位大学生,其中一位200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在上海经商多年,攒下了不少积蓄,在村里很有名声。2018年因为看上了新搬迁选址地的营商环境,准备利用自己的关系网络和资源,投资兴建民宿和学校,以“机会激励”③动员村民加入到搬迁运动中。
从上述分析来看,S村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关键的“利益联盟”,其主要由D镇政府和X煤矿公司构成,但该利益联盟还在扩大支持范围,将村委会及地方“能人”一并纳入,并且村里年轻人也被其动员起来,进一步壮大了搬迁动员的声势和影响力。年轻人支持搬迁的原因在于,他们大多并不依赖土地为生,新的搬迁安置地点距离镇上、街道更近,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更为便利。而且,煤矿公司还吸纳了村里一批年轻人就业,对他们做了动员工作。作为搬迁中的关键“利益联盟”,其生成的性质显得格外重要。不可否认,利益的分化是必然的,但利益的组织化并趋向政治化却是利益联盟的问题指向,这既可能维护群体利益也可能威胁社会秩序的稳定[20]。2018年以来,S村搬迁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利益联盟,就其性质而言,更像是一个不同目标下的“互惠性协同”,该联盟充分动员和吸纳了体制、市场和社会资源,迅速集聚起了“强势”力量,为搬迁运动的成功推进提供了动力。
来自国家的扶贫政策可以理解为支持基层政府行动的政治机遇,这种机遇内含政治激励。在政治激励下,地方官员的扶贫绩效成为了基层官员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注意力被转移到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上[21]。在对D镇政府相关领导的访谈中发现,当地政府对S村的搬迁规划,既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交代的任务,也是基于政绩的考虑④。由于X煤矿公司的开采导致S村3个村小组出现了地质灾害,已经威胁到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与X煤矿公司之间的纠葛,让政府面临着调解压力。同时,政府还面临财政压力,D镇的经济发展主要靠X煤矿公司拉动,公司搬迁或者停工不仅影响公司运营,也会影响辖区政府绩效,而这反过来又会影响到地方官员晋升。因此,搬迁运动事实上具有机遇与威胁两重属性,基层政府的行动体现了晋升和治理的双重逻辑。
面对S村这种情形,D镇政府在扶贫政策支持下,充分评估了其所遭遇的威胁,找到了转危为机的办法,其主要的手段就是易地扶贫搬迁。在访谈中,扶贫站的领导HZ表示,国家的扶贫政策起了关键的作用,S村搬迁主要是在政策驱动下完成的,地质灾害恰好提供了“条件”⑤。在国家扶贫政策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D镇政府与X煤矿公司初步达成了共识,结成联盟关系。一方面政府在推进上级政府扶贫政策的顺利执行上释放出了强烈的政治机遇信号,同时,在他们看来,易地扶贫搬迁对农户也是好事;另一方面,政府也尽量维护X煤矿公司的正常运转,X煤矿公司也希望减少经济损失。在整个搬迁动员过程中,农户与X煤矿公司关于补偿的问题以及农户对搬迁后的担忧都构成了搬迁的实质性问题。S村搬迁的特殊性在于,它既非单纯的生态补偿搬迁,也不是纯粹的易地扶贫搬迁,而是混合了这两种情况。搬迁过程中也经历了村民从最初的对抗和紧张逐步走向缓和与合作,并成功实现了S村的良性搬迁。
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可谓如火如荼,但真正做到有效搬迁的并不多,这其中除了因为搬迁过程中受利益联盟性质的影响外,还与搬迁的运作机制密切相关。
搬迁运动经历了问题识别的重要阶段,即从“问题”到“问题化”的动态过程,否则,问题就只停留在表面,难以转化为目标并形成共识,进而影响议程设置。通常,“问题化”可分为“问题识别”和“目标确定”两个相互关联的阶段,问题识别是前提和基础,目标确定是根据问题做出目标选择,二者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内进行[22]。对于搬迁运动而言,首先要识别农民搬迁的问题,即对他们所遇困境的认识;其次要探讨这种困境由什么原因造成的,该如何定性并制定问题解决的目标路径。应星曾对移民上访进行分析,指出农民要想让政府将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就必须通过各种技术和策略建构问题,让政府重视[23]80。不过,本文的“问题化”有别于上述两种界定,其特点是政府变被动为主动,逐步推动问题向“问题化”过渡。
在S村易地扶贫搬迁实践中,问题被以明确的目标方式提出,这是一个“问题化”过程,这里的“问题化”是指政府识别S村存在的贫困和地质灾害问题,指出其严重性和解决的必要性,并在农民内部逐步形成共识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为两个特征:其一,搬迁具有公共性,贫困问题是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精准扶贫战略背景下,摆脱贫困的各种尝试自然就成了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以搬迁的方式来促进农民脱贫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其二,搬迁具有必然性。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下,政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这源于X煤矿公司采煤造成的地质灾害影响,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和生命造成威胁,搬迁势在必行。因此,问题化的过程充分利用了社会网络的力量,它关乎多个主体是否能够统一思想和协调行动,所以不是某一个单一主体能够完成的。S村搬迁涉及政府、煤矿公司和农民之间共同一致的行动,及最终达成一致的问题共识。事实上,最初仅仅是政府和企业形成了初步联合,政府的目标是扶贫和政绩,X煤矿公司则希望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双方的利益诉求相对一致。后来,由政府带动S村村委会及村民中的一些积极分子,对问题进行综合识别,然后对搬迁进行问题化,积极动员村民参与。因此,这是一个动态博弈以达成共识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从问题到问题化并非自然而然,需要一些催化因素,这其中就包括动员骨干和积极分子的参与和推动,逐步在村民内部形成搬迁共识。长期以来,基层行政动员与社会动员极不均衡,不仅造成政府压力过大和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没有动员起群众参与热情,基层的自治空间被不断消解[24]。因此,如何将基层群众及其自治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动员的中坚力量,为易地扶贫搬迁输送地方性资源和权威至关重要。在社会网络的分层化机制下,S村按照任务分工和责任体系,制定了搬迁计划和动员方案,形成了搬迁的层级动员体系,充分带动了大批动员骨干和积极分子,既保障政府政策顺利执行,又能使搬迁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避免造成基层动荡。
S村搬迁通过行政动员与社会动员的结合,形成了三层动员梯队,每一个梯队都有各自的动员骨干和积极分子,分别承担各自梯队的职责与任务。第一梯队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组成搬迁动员工作专班,党委书记挂帅,主要负责统筹和指挥。一方面,对搬迁进行调度、监督和培训,主要是根据县级、镇级专班制定的方案,有侧重地开展动员和搬迁培训,重点围绕扶贫搬迁政策、工作规范和行动措施开展培训,确保上下行动统一,并且还深入村庄内部,针对突出问题,通过现场教学,切实教会村支两委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确保搬迁不走样、无偏差,防止暴力搬迁行为发生。另一方面,与X煤矿公司进行协商,就搬迁安置点的建设进行协商。搬迁安置点距离镇政府所在地大约有1.5公里路程,主要由X煤矿公司出资修建,新建安置点的相关基础设施也主要由X煤矿公司承担,并且X煤矿公司承诺,增加更多就业机会,优先为S村愿意在煤矿上班的村民提供机会。第二梯队由易地扶贫搬迁脱贫队长为牵头人,责任人为帮扶责任人,镇扶贫站业务人员负责指导和审核。其工作重点是处理好搬迁帮扶与业务工作,按照集中攻坚与轮战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扶绩效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帮扶的质量由脱贫队长和帮扶单位负主要责任。第二梯队的帮扶对象主要是全村搬迁户和贫困户,其工作主要是按照“一户一袋”目录做好印证资料的搜集整理,并根据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为各级督查考核评估提供佐证材料。第三梯队由村支两委、第一书记(县法院派驻的工作人员)、网格员组成。S村村支两委(3个小组临时组建)工作人员包括支书(扶贫站负责人兼任)、村主任、民兵连长、妇联主任、文书以及两个网格员,还包括第一书记,共计8人,构成了搬迁动员的骨干力量和积极分子。他们能够综合运用行政和村庄资源,充分发挥“四小”宣传作用⑥,并组织召开搬迁群众会、家庭会和院坝会,从认知上、情感上和心理上对群众进行动员。另外,村里还有6名老党员和16名入党积极分子,在基层政府的政治动员下,他们也积极参与到搬迁运动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如前所述,社会网络是一个由组织和制度体系嵌套构成的关系网络,组织和制度成为社会网络建构的基础支撑,也为社会网络的行动提供了动力。三层动员梯队及其骨干力量作用的发挥,需要依托动员平台(组织)的搭建,并依据相应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从而保障搬迁运动有效地进行组织和动员。搬迁伊始,S村就组建了临时党支部、村委会和建房理事会三大动员平台,三大平台按照纵向层级指令和横向功能互补进行互动,以适应搬迁过程中的执行环境。
其一,创建临时党支部。由镇党委书记挂帅,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动员活动,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由党组织动员社会的逻辑起点是,中国共产党是使命型政党,以有效组织社会为根本力量,通过政治引领能够适应各种执行环境和治理任务[2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临时党支部建立了党群“1+4”责任区⑦,其工作职责是对搬迁工作进行巡查、登记和汇总,并上报临时党支部;每天用喇叭宣传扶贫搬迁政策、提醒地质灾害危害,并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临时党支部进行反馈;动员群众及时搬出,按时入住,协助村委搞好旧房拆除、复垦工作以及搬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承包地和林地入股合作等事宜;主动参与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搬迁群众产生的矛盾分歧,如不能当场解决,就上报临时党支部。显然,临时党支部的创建能够激发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利用基层治理资源,强化基层组织资源的国家属性,成为国家可以调控的政治力量。
其二,村委会的平台支撑。作为基层治理末梢,村委会兼具了半行政与半自治的特点,村干部的角色也具有双重性[26]。在搬迁过程中,村干部作为代理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切实摸清贫困人口情况,建立搬迁户档案,集中力量实施精准扶贫和搬迁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目标。通常,由脱贫攻坚队长统筹,组织村支两委、第一书记、网格员、帮扶责任人,对本村的所有搬迁户进行全面摸排,查找搬迁问题风险点,建立好问题台账,坚决防止搬迁矛盾激化等情况的发生,尽量做好疏通工作。村委会将搬迁农户区分为贫困户、风险户和问题户,由乡镇党委集中研判,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动员。另外,村委会对搬迁农户土地按照100%入股村级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发放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和股权证并建立台账,全面推进拆旧复垦工作。从现实来看,村委会的动员极为有效,村干部在村庄中交际能力强、关系网络广,并且他们多数人的利益已脱离村庄,从而表现出强动员特征。
其三,筹办建房理事会。为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房工程建设,对安置工程进行监督以及安抚搬迁群众。2018年4月,S村召开了全体搬迁群众会议,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了安置点建房理事会,并制定了建房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及成员构成,共11人,理事长为S村村主任,成员由村民选举代表构成。该理事会不定期召开群众会议,在临时党支部领导下工作,负责代表群众就搬迁项目建设的选址、设计、建造、价格、质量、入住、配套及公共服务等征求村民意见,并逐级上报上级参考、审批。理事会还代表村民主动参与招投标全过程,争取最低价格推动项目建设。从理事会的会议记录和调研情况看,村干部和居民代表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保障了搬迁的公平公正性。
社会网络本身是一种社会资本,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激励来调动资源,为搬迁创造条件。具体来说,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动员激励策略包括:通过业绩激励动员村级组织积极承担搬迁任务,在制度规定和程序框架内,确保搬迁工作有序推进;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尽量满足搬迁农户的主客观需求,激发农户参与搬迁的动力。在双重激励驱动下,易地扶贫搬迁往往借助几个关键的动员策略来实现。
S村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中,基层党政部门的策略性动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动员。思想贫困是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情况,思想上的转变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村民“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而很多地方的扶贫策略反而助长了这种思想的蔓延。为了破除思想贫困,S村在搬迁农户的就业培训中设置了扶贫扶志课程,包括扶贫政策宣讲、感恩教育、激发原生动力和正确认识自己等具体内容。此外,在搬迁动员中,村委会内部易出现消极情绪,有人抱怨工作强度太大,在帮扶和动员群众时极易出错。针对这种情况,临时党支部通过“原则+感情”[27]的管理方式,刺激村干部的热情,并开展动员会议,强化党员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村委会成员入党,在政治和精神上确保领导实效。而且基层政府也在积极推行村干部的正规化和职业化,在经济上给予保障,S村村干部的工资每月在4 000元左右,未担任主职的村干部工资在2 800元上下。二是利害动员。贫困与地质灾害构成了村民利害动员的关键,基层政府抓住这一点,竭力说服村民进行搬迁。通过对灾害威胁的讲解以及利用搬迁选址的区位优势、住房设计图、配套设施和便民服务等动员村民。而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既拥有人事调动的机会,也面临搬迁压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都有一定的晋升渠道,工作积极的村干部或者政府工作人员会得到推荐,要么平调到县里工作,要么提拔到乡镇担任领导职务。而对于失职或者不作为的情况,要么降级处理,要么直接开除。如S村原来的村支书因为错报搬迁户的材料,并与搬迁户发生利益冲突,被降为文书。三是承诺动员。就业和居住问题成为影响农户搬迁的主要因素,S村中老年劳动力有200人左右,他们中有100多人是以务农为业,脱离土地令他们心生畏惧。为此,基层政府以就业、就医和就学的“三就”为统筹,承诺为农民提供后续保障机制,并且X煤矿公司也承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补偿,包括新修道路、住房,给予每户搬迁户1 000元的搬迁补偿金。四是关系动员。D镇政府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进行,先动员每个家庭中的年轻人,然后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进行差序动员。调研发现,S村农户家庭中的年轻人对搬迁持开放态度,是易动员的群体,中老年人不易动员,通常就先做这年轻人的工作,然后再由年轻人去说服家里的中老年人。这样,依靠村庄内部关系网络不断地调适行政动员和村民自主动员,使搬迁实践具备了较强的机动性和可控性。
在国家精准扶贫战略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成为基层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在政治激励和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易地扶贫搬迁的动因呈现混合式发展趋势,在复合动因背后内含“机遇”与“威胁”的双重逻辑。搬迁过程中,利益联盟也随之出现,由基层政府、煤矿企业构成了搬迁动员的关键利益联盟,具有鲜明的互惠协作特征。这种互惠性协同区别于极端分利集团的行为,它形成了政府、企业、村级组织和村民多主体的利益协同,能够弥补关键性资源的缺位,成功推进搬迁工作的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运动往往需要有问题化意识、动员梯队和骨干的领导、搬迁平台的搭建、基层政权的策略性动员等支持,这构成易地扶贫搬迁的微观运作机制,也是搬迁成功的核心要素。
“互惠性协同”概念的提出,从易地扶贫搬迁实践中深化了对社会网络理论的认知,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其一,易地扶贫搬迁运动反映了当前中国基层治理的运动性和政治性特点,而“互惠性协同”概念的提出,丰富了这一特点的社会网络理论内涵,尤其是在基层治理的社会网络中,强化了社会网络中多元主体互动的强度和广度。“互惠性协同”在某种意义上使原来的运动式治理变成了一种常态化互动网络的建构,易地扶贫搬迁最重要的就是稳定可持续。所以,“互惠性协同”创造了一种基础性条件,让政府、企业和搬迁农户形成了一种常态化的持续互动,逐步培育社区社会资本。其二,从实践中看,易地扶贫搬迁中多元行动者充分利用社会网络来构建互惠性协作行动,一方面通过构建相应的组织体系进行分层分类的协作,包括政府、煤矿企业和村级组织基于共赢关系的组织体系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正式的制度设置和非正式的熟人关系网络,搭建起搬迁运动的规则体系和关系机制,成功地推动了搬迁任务的完成。
所以,以社会网络理论为视角,探寻中国易地扶贫搬迁运动是必要的,但仅仅关注社会网络理论本身是不够的,需要在探寻搬迁实践和农民权益保护的结合点上,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动员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展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视野。
注释:
①遵照学术伦理,行文对所涉及的具体地名与人名都做了技术处理。
②位于S村的煤矿公司是X煤矿公司,该煤矿公司是D镇最大的煤矿公司,是D镇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并且公司也雇佣了S村上百人的劳动力,因此,在S村的作用不言而喻。
③“机会激励”是指农民搬迁以后,所获取的更多的发展机遇,地方“能人”通过自身的规划既带动农户就业和创业,也能推动自身事业的发展。例如旅游业发展起来以后,农户可以自主创业也可获得更多就业岗位等。
④访谈录音资料,2019年9月10日,ZGH。本文所使用的访谈录音资料及其他材料均源于笔者在2019年9—11月对S村为期两个月的深度调查所得,调查对象是S村2018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运动中的相关人员,包括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村委会以及农民。“ZGH”为调查对象的拼音首字母缩写,特此说明。
⑤访谈录音资料,2019年9月23日,HZ。
⑥“四小”宣传是S村长期坚持的宣传策略,无论是精准扶贫或是易地扶贫搬迁,都强调村庄一线工作队伍要做到充分发挥“小食堂”(稳住人)、“小喇叭”(号召人)、“小红旗”(引领人)、“小袖套”(亮身份)的宣传作用。
⑦所谓党群“1+4”责任区是指1名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共青团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建房理事会成员,由此形成一个党群攻坚工作队,成为易地扶贫搬迁的一个有力抓手。
⑧“分利秩序”是指一种非正式的、隐蔽的、固化的和不合理的资源分配规则,在国家资源接入乡村过程中,一些基层组织与“能人”群体(主要是富人群体,有时候还包括灰黑势力)以非正式化手段或者假借正式化治理之名形成稳定的分利共谋,不断蚕食公共资源,造成基层治理失衡与治理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