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蕾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遥感与信息研究所 哈尔滨 150086)
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是国家重大战略,更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擘画了中国乡村的美好未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决胜“两个一百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农村人才。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实现农民全面发展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具有重要意义。从农民个人发展来看,通过对其进行科普培训,可以及时掌握日新月益的农业发展知识,通过充分学习有效对接市场;从国家发展来看,通过开展农民培训,可以加快推进各类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农村实用人才是国家六支人才队伍之一,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1]。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既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同时,由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使得农业发展的环境条件和内部动因、产业形态、农村社会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从而使农民也成为了一个动态发展的群体。这就需要在农民培训的过程中以发展的眼光来进行方向调整,使农民能够被赋予劳动、报酬、发展、保障等更显著的职业属性,并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基于发展的角度,可以把近20年间的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划分为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四个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4年,由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开展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该项目工程面向全国范围,培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35周岁以下、在农村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青年农民,使他们掌握1-2项实用技术,成为觉悟高、懂科技、擅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2]。黑龙江省作为全国5个试点省份之一,在这一阶段积极抓住契机,大力推广农业新科技、畜禽防疫、信息服务等有关知识,众多农民成了生产上的行家里手。
从2004年到2012年,由农业部、财政部、劳动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联合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该项工程面向全国农民工,旨在对有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务工技能培训,并有组织地输送到二、三产 业务工发展,增收致富。“阳光工程”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由国家、省、市、县(市、区)各级财政实行培训经费补贴,对务工农民进行20~180天的培训,并使80%以上的受训农民转移就业[3]。这一期间,黑龙江省认定了 35家“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机构,培训创业型农民 8780 人。近3000名受训学员启动创业,带动了周围农民“转得出、留得住、挣到钱”,并形成了“培训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业、发展一村”的良性循环,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4]。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 这是中央统筹城乡、推进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标志着我国农民开始由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5]。同年,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该项工程面向职业农民,旨在对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农人开展 “三位一体”培育,使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从而成为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到2018年底,黑龙江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约5.9万人,参训学员包括技能型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青年农场主、扶贫对象、村干部、农业科技人才等;共有农民教育培训机构233个,包括各级农广校、农业职业学院、高校、推广机构、农科院、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其中各级农广校占39%;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综合类基地等多种类型的培育基地库,入库培训基地372个;入库师资197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占56%。
2019年5月底,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新型职业农民调整为农民教育培训,在培训思路目标、培训对象、管理方式、绩效考核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该项工程旨在围绕促进产业兴旺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效益,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黑龙江省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为重点,在全省采取分区域、分类别、分模块组建农民教育省级创新试点培训班50余期,并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高职扩招对象,享受计划单列、免试、灵活课程设置等相应优待政策。
一是培育手段。组织召开首批省级田间学校和高级职业农民现场答辩会,遴选首批50个省级田间学校和50名高级职业农民;组织首批30名高素质农民赴上海开展学习交流,借助“黑沪两地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对接洽谈会”,与上海企业达成意向;组织召开乡村讲堂系列培训活动,在建三江、富裕县、宾县、阿城等地,组织700名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召开水田标准化、中草药种植、设施农业种植观摩培训班。二是教育资源。建立师资库,将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专家、教授及新型农业经营主骨干纳入档案管理;选派25名贫困县骨干教师参加农业部组织的“第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培训班”;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资源,已编成《寒地浆果优质化栽培技术》等4部省级培训教材,其中黑龙江省开发编写的《图画农业那些事儿系列丛书》被评为2017年全国农民培训优秀教材,入选《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2018年)》。三是扶持政策。各级政府积极探索扶持政策,激发农民参加培训、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大兴安岭呼玛县农业局与县农村信用社合作,两年来下放总额度2千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鼓励支持扶贫攻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产业扶贫低息(利息4.9厘)贷款。
一是互动宣传。借助黑龙江省电视台,播出高素质农民典型和赴上海交流工作动态,借助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省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解读农民培育和高职扩招相关政策。二是典型引领。在全省遴选100名扎根基层、带动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打造出百名先进典型,与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合作,正式出版印发《黑龙江省百名新型职业农民典型风采录》,在全省开展宣讲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整合数据。依托黑龙江省农业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特设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数据更新、典型宣传板块,将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动态及时在大数据平台更新,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坚持培育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推动脱贫致富。坚持以产业扶贫主体带动为手段,以帮助贫困群众户户有产业、人人有增收为目标,遴选当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通过精准培育,帮助周边贫困户实现增产增收。宁安市学员倪福荣,参加培训后为合作社里8户贫困户持续提供技术帮扶,目前合作社实现规模化有机杂粮种植面积6500亩,同时延伸产业链条,建设有机笨榨豆油、有机豆瓣酱、传统烧酒等产业项目,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二是坚持培育与发展优势产业相结合,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黑龙江省各地围绕粳稻、大豆、玉米、杂粮杂豆、食用菌、浆果、亚麻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特色产业栽培技术培训,确保农民培训精准有效。牡丹江市围绕绿色瓜菜、深加工玉米、北方寒地果、食用菌、蜂蚕业、亚麻烟叶等产业链条,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与“一村一品”项目相结合,有效提升培训精准度,推动了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三是坚持培育与农民创新创业相结合,凸显素质提升。黑龙江省农民培训注重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农民创业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农民创业人数达150万人,农民创业收入超过320亿元。伊春铁力市学员丁俊杰参加培训后,对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努力破解长期化肥施用量过大的问题,引进100吨有机肥,平均每公顷水稻增收3000元,大豆每公顷增收1000元,被授予第五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创业奖”荣誉称号。
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要求在培训中要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把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产业振兴的重要保障。这就需要当前的农民教育培训要在前期的基础上,发展融合,通过采用“分层递进”的教学模式,加快培养一支适应和服务农业强省建设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其中,基础是立足“差异”,方法是“分层”,关键是“递进”。
在培训中,要围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攻坚任务,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摸底调研,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通过发放传单、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在调研农民需求的同时,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理念,确保把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加入到对象库中。并以高职扩招为契机,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培训班微信群等社交软件,通过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盟等大力宣传和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参加高职扩招,让更多农民了解到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意识到参加农民教育培训的特殊意义。针对培训人群,可结合农时季节和生产周期,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鼓励各地组织参训农民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区交流合作等活动,为农民搭建政策、信息、生产的对接平台。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支持网络教学、手机app等现代信息化教学方式,提高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
可结合黑龙江省农民培训教育的实际,重点打造农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含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4个层次的培训。从省级角度,着力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及示范性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师资、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创新试点拓展培训;从县(市)级角度 ,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和实用型、技能型农民培训。同时,依托省内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各类资源,以培训机构为载体,开展培训机构、推广部门、产业体系、科技园区等多方联动的“培训机构+”模式试点。
加强对参训农民延续性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一是训前优化资源。进一步强化师资库和教材库建设,针对乡村振兴、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向开发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课程设置要注重引导农民由过去“低头种地”向“抬头看市场”转变,提高创业发展能力;开展科普宣传,可委托科研单位编辑出版相关科普系列丛书。二是训后指导服务。培育机构应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根据培育对象要求在培训后继续跟踪指导服务,并及时解决参训学员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帮助参训学员真正由普通农民向职业精英转变。三是引导政策支持。可通过协助涉农企业召开招聘会、协助开展涉农创业政策解读培训等方式对参训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积极探索制定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在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农业优惠政策方面优先向参训农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