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2020-12-23 21:46席红艳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48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新时代

席红艳

摘  要: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行制度还存在发展不平等、不均衡,筹资负担权责不清,多层次社会保障尚未形成等问题。为此,要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度,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关键词:社会保障;新时代;养老保险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最初建立

1951年到文化大革命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苏联模式的国家社会保险。1951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就职工的养老待遇、医疗待遇、工伤待遇、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在农村虽然建立了立足于集体经济和人民公社的“五保”供养制度、合作医疗制度以及一些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时期形成的是低工资(报酬)、多福利、追求平等的社会分配机制,具有鲜明的“国家-单位”保障属性。

(二)社保改革矯正时期

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单位型的社会保障已经不能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不仅首次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而且设单独章节阐述了社会保障改革与社会化问题。1993年11月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及《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建立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

(三)建立全民社会保障时期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发生了变化,客观上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3月,国务院全面改革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在保留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同时新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扫除了长期制约社会保障改革的体制性障碍。至此,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还未最终定型,但已从长期试验性改革状态逐步走向成熟、定型的发展阶段。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社会保障发展的不平等、不均衡

群体之间的发展不平等。就养老保险而言,现在全国共有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差别很大,2017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每月平均2876元,而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只有126.7元,引起重视的是,养老保险这几年的发展两个群体间的差别不仅没有缩小,还进一步加大,严重影响社会保障的公平性1

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东北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存在巨大缺口,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社会保险金结余很多。东北的负债在1997年就已经开始了,1997年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由于当时财政困难,没有解决转制成本,只能交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来加以消化,导致社会统筹基金需要支付项目比较多,在1998年出现了统筹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现象。加上,东北地区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2018年黑龙江是唯一一个养老金累计结余为负的省份。

(二)权责不清、筹资结构失衡

一些用人单位负担重,政府责任持续加大,群体之间缺乏互助,个人追求共享却不愿承担共建责任的倾向显现,影响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职工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工资总额的6%(一些地区像上海达到9.5%了),职工个人的缴费率只有2%,并且用人单位中的30%还要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责任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政府补贴不断提高,03年启动新农合试点的时候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是2:1,现在普遍都是3:1,甚至有些地方还达到了8:1。这种责任失衡的问题会影响到制度的可持续性,会导致用人单位和政府负担越来越重,个人责任不断减轻,明显不利于医保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发展相对较快,但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发展滞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支独大”,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发展缓慢,政府负担压力巨大。例如,根据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末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资产1.28万亿元,但只有8.0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仅为2331万人。

三、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指全国费率、基金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服务全国一体化,这样即也节约了成本,也可以实现基金的集中管理,更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并且职工有平等的权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权益,更有利于区域间的流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可以先推行中央调剂金制度,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2。调剂金由中央统一建立,主要用于支援养老负担过重的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结余的省份根据历史债务和预计未来的收支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向中央上解基金,上解比例分阶段提高,从而达到均衡各地养老负担、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的目标。

(二)优化医疗保险制度设计

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存在明显的缺陷,降低了制度的公平性和运行效率,因此,要逐步改进制度设计。一要均衡筹资负担,用人单位和政府的筹资负担应相对降低,个人缴费负担适当提高,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以单位与职工各负担50%的缴费责任为目标,使单位筹资比由目前的3:1逐渐调整到2:1。可以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法,平稳有序的推进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只有筹资比例均衡,医保制度才能获得理性的发展。二是要积极稳妥的改革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问题,人民群众参与医保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基金积累,而是为了真正解除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只有通过集体的力量、互助共济才能化解个人的疾病风险。

(三)大力发展补充社会保障

发展补充社会保障可以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提高解除人们后顾之忧,获取更高水平的保障,因此应积极鼓励发展补充社会保障。一是鼓励支持中等收入及以上的社会成员,在获得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补充性保障计划。二是利用好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机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引导商业保险、互助合作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适宜的风险保障产品,形成对基本保障项目的有机补充和有效衔接。

(四)探索长期护理保险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口已经超过4000万,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4.8亿,失能失智老年人口将超过上亿人;但到2018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数仅约400万,因此,探索长期护理险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现阶段应当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辅助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一是从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水平必须要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坚持责任共担原则,个人提供对等的缴费比例,应采取单位和个人责任对等的缴费公式,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

参考文献

[1]  何文炯.中国社会保障:从快速扩展到高质量发展[J].中国人口科学,2019(01):2-15+126.

[2]  薛惠元,邓大松.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5(05):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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