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东 肖敏 何健健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同一集团内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存在一定差异,企业集团就有动机利用税率差异,通过一些避税行为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税 负 的 目 的(Klassenetal.,1993;Gramlichetal.,2004;Loetal.,2010;Shevlinetal.,2012)。 税 收规避作为企业的一种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可以实现社会财富由国家向企业的转移(DesaiandDharmapala,2009),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提高企业的现金持有水平(LanisandRichardson,2011);而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可以用于缓解融资约束(陈作华,2018;刘树海,2019)、改善资金方面的困境、扩大企业的投资规模(刘行和叶康涛,2013;陈北国和杨孝安,2015),进而影响企业的资产回报率。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以使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时,也会带来各种显性或隐性的成本支出,造成负面效应(Balakrishnan,2011;Hope,2013;姚立杰和付方佳,2018)。由于避税活动本身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蔡宏标和饶品贵,2015),企业财务信息的不透明会加剧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程度(ChenandChu,2005;Desaietal.,2007; 陈 冬,2012),为管理者自利寻租行为提供了机会(Schadewaldetal.,2005;叶康涛和刘行,2014;刘英男和赵洋,2019),掩盖其谋取私利的真实目的(Kimetal.,2011)。两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内部代理成本,而代理成本本身会负向调节避税所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因此,本文利用沪深两市A 股上市公司2009—2017 年数据,对企业避税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以及内部代理成本对这种影响的调节作用进行研究。
企业的税收规避行为是将本应上缴给税务机关的利润留存在内部的一种方式。有效避税节约了税收成本支出,增加了企业的税后收益(HanlonandHeitzman,2010; 汪猛和徐经长,2016),充裕了企业的现金流(LanisandRichardson,2011;刘行和叶康涛,2013)。充足的货币资金是企业经营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童锦治和黄克珑,2015)。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节约的现金流进行有效投资(陈北国和杨孝安,2015;GaryRFetal.,2016),扩大投资规模。投资作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良好的投资机会可以为企业带来持续稳定的高额收益,最终转化为净利润,提高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另一方面,充裕的现金流可以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刘行和吕长江,2018;刘英男和赵洋,2019),减少银行信贷以及其他长期借款的负担,进而有效降低企业借款利息和其他偿债成本,变相提高了企业的净利润,有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稳步提升。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1:企业合理避税将会提高企业财务绩效。
现代企业两权分离衍生了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和管理层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易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BerleandMeans,1932)。 内部代理问题势必会产生内部代理成本,主要包括股东的监督成本、管理层的守约成本以及决策变化所产生的剩余成本三部分(JensenandMeckling,1976)。两权分离程度越高,企业所有者往往需要承担越多的代理成本(肖作平,2012;彭若弘和于文超,2018)。在现代企业中,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一个疑难问题(王鹏,2008;罗明琦和宋常,2014;姚贝贝和林爱梅,2018)。因为管理层相对于所有者而言,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掌握着更多的信息资源,所以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导致内部代理成本的支出增加,最终影响期末净利润,削弱企业财务绩效。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2:内部代理成本将会削弱企业财务绩效。
企业大多利用关联交易等复杂的交易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黄蓉和易阳,2013)。虽然这么做能够带来税后增值收益,但由于筹划过于复杂,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会计信息的噪音,降低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恶化企业的会计信息环境。这种不明朗的信息环境为管理层自利行为提供了机会(DesaiandDharmapala,2006)。管理层可能会利用避税活动所带来的“监管真空” 掩盖自身谋取私利(张玲和朱婷婷,2015)、进行利益掏空的行为(Schadewald,2005;陈冬和唐建新,2013),加剧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冲突。内部委托代理问题的加剧会进一步增加内部代理成本,成本支出的增加会削弱企业避税所能带来的财务绩效的提升(LaPortaetal.,1999;Claessensetal.,2002; 王鹏和周黎安,2006;王鹏,2008),产生效率损失(Slemrod,2004)。此外,企业避税节省的现金流可以用于投资行为,但代理问题使得管理层可能做出私人利益最大化的投资决策(罗明琦和宋常,2014),造成投资异化现象。风险厌恶型的管理者可能会放弃风险大但净现值可观的投资项目,进而造成投资不足(MyersSC,1977);而风险偏好型的管理层则偏好于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容易造成过度投资(JensenFE,1993)。因此,以避税为由,投资不足以及投资过度等短期行为都会产生决策失败成本,使得投资效降低(罗明琦和宋常,2014),造成内部代理成本的增加,最终导致财务绩效下降。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表1 变量定义表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 企业避税与财务绩效的回归结果
H3:内部代理成本会反向调节企业避税对于财务绩效的正向促进作用。
2008 年新的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33% 下调到25%,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本文以2009 年至2017 年我国沪深两市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对初始样本进行了如下处理:(1)剔除了金融行业样本公司,金融行业公司与其他公司相比实施的是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产生的差异较大;(2)剔除了主要变量缺失的样本;(3)删除了ST 和*ST 公司样本, 因其财务数据异常。同时,为避免极端值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对文中所有的连续变量在1% 和99% 的水平上进行Winsorize 处理。经过上述处理,得到有效的样本年度观测值11034 个。本文的数据来自于CSMAR 和WIND数据库, 采用EXCEL 和stata14.0进行数据处理和实证检验。
为了检验企业避税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本文构建模型一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前文提出假设,在一定的条件下,代理成本与财务绩效之间是负向影响效应,为了检验这一假设,本文构建模型二进行实证检验:
表4 内部代理成本与财务绩效的回归结果
表5 内部代理成本、企业避税与财务绩效的回归结果
为了检验代理成本对企业避税与财务绩效之间的负向调节作用,本文构建模型三进行回归分析:
上述模型中,ROA 是资产报酬率,表示公司的财务绩效,后续稳健性检验中采取息税前利润EBIT 来衡量。目前学术界对于企业避税程度的衡量标准尚未统一,根据前人研究,本文将避税程度的衡量方法分为两大类,一类使用企业实际所得税率及其变形,另一类则使用会计—税收差异及其变形来衡量。本文用DDBTD 来衡量企业的避税程度,DDBTD 是会计—税收差异与应计利润回归得到的总残差值,该指标的选取参照了DesaiandDharmapala(2006)、彭少伟和王伟(2011)、陈旭东和王雪(2011)以及施先旺和刘馨月(2017)的做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其 中BTD 为会计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TACC 为总应计利润,用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之差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表示公司i在样本期间内残差的平均值,表示t 年度残差与公司平均残差 的偏离度。代表着会计—税收差异中不能被应计利润解释的那一部分。该指标衡量的是企业避税的程度,该值越大,表示企业避税程度越高。在后续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将采取实际所得税税率与名义所得税率之差ETR 来衡量企业避税程度。根据叶康涛和刘行(2014)、罗炜和朱春艳(2010)的研究,代理成本采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来衡量。D_agent 是企业避税程度与代理成本的交乘项,用来实证检验代理成本与企业避税程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在控制变量的选取上,本文根据已有的研究,选取了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企业年龄、现金流量、托宾Q、管理层持股比例、产权性质等变量进行控制,由于在不同行业和年度层面公司的实际税负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还控制了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相关变量定义见表1。
表6 变量替换回归结果
从描述性统计表2 可以看到,DDBTD 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差异很大,表明不同企业之间的税负差异很大;DDBTD 的均值为正,表明我国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会计利润,说明大部分企业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避税活动,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负。ROA 的最大值为0.258,最小值为-0.1245,表明不同企业之间的资产报酬率差异很大。Agent 的最小值为0.0097,最大值为0.5353,说明代理成本在不同公司之间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在控制变量中,lev 的最大值接近于1,最小值为0.0563,表明企业之间的资本结构差异较大,且其均值和中位数均接近0.5,说明近一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50%。ocf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差异较大,也表明不同企业的现金流量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dual 的均值为0.2255,说明有22.55% 的公司存在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情况。管理层持股比例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说明企业的管理层持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state 的均值为0.4357,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中有43.57% 的公司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所占比例与国企相比略高一些。
1. 避税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多元回归分析
表3 为企业避税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到,企业的避税程度DDBTD 和公司绩效ROA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一实证结果支持了避税的传统观,即避税为企业节约了费用开支,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企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在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现金流水平、托宾Q、管理层持股比例和企业上市年限均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这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情况相一致,也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企业的资本结构与公司绩效显著负相关,表明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相应越高,企业的资金压力相应也就越大,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同时,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的平均财务绩效差。
2. 代理成本与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
表4 展示了代理成本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代理成本Agent 与公司绩效ROA 之间均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公司的代理成本越高,管理层自利行为也越明显,公司合理避税产生的现金流用于提升绩效的可能性也越小。
3. 避税程度、代理成本与公司绩效的回归分析
表5 报告了在考虑内部代理成本的情况下,企业避税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由表5 可知,在模型一的基础上加入代理成本Agent 及其与避税程度的交乘项D_agent 进行回归后,交乘项与公司绩效ROA 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上负相关,说明代理成本在避税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之间起到了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根据叶康涛和刘行(2014)的研究,企业的避税程度越高,公司内部代理成本也就越高,企业的避税活动虽然能够提升企业绩效,但是由于代理成本的存在,企业的避税行为也会加剧企业的代理问题。为了给公司带来更多的节税收益,管理层要进行非常专业化的纳税筹划活动,同时也面临着被税务部门稽查的风险。因此,为了防范税务稽查的风险并得到补偿,管理层会通过一系列复杂且模糊的交易来掩盖其税收规避行为,从而使得避税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更多地用于企业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和补偿行为。从这一层面上而言,避税行为会加剧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引发更严重的代理问题,加剧企业的代理成本,而代理成本显然不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和长远的发展。因此,在代理成本的调节作用下,企业避税与公司绩效显著负相关。
为了使研究结论更为稳健,本文参照杨旭东等(2019)、叶康涛和刘行(2014)、江轩宇(2013)的做法,将企业避税的指标用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之差来衡量。另外,将公司财务绩效用息税前利润与公司资产的比值EBIT 来衡量,代理成本和企业避税程度的交乘项用E_agent 来衡量。通过回归发现(表6),企业避税程度ETR 和财务绩效EBIT 仍然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上正相关。同时,在全样本中,E_agent 和财务绩效EBIT 之间在1% 的显著性水平负相关,这进一步验证了H3,说明代理成本的存在显著调节了企业避税与财务绩效之间的正向影响效应,结果比较稳健。
本文基于2009—2017 年沪深两市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对企业避税、代理成本与公司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1)在一定条件下,企业避税能够促进财务绩效的提升;(2)基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代理成本的存在,会显著地负向影响公司财务绩效;(3)不管是在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代理成本都能显著地对企业避税与财务绩效之间关系产生负向调节作用。上述研究表明,避税活动为企业节约了现金流,为管理者的投资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盈余资金,加强企业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提升企业财务绩效。但另一方面,在考虑避税带来的节税收益的同时,也要权衡其带来的成本支出,代理成本的存在,会显著改变避税活动对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升作用。
基于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和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首先,企业要树立科学的避税观,不能仅仅看到避税带来的收益而忽视其带来的避税成本,企业要从整体上权衡避税活动带来的收益与成本。企业要更加注意避税活动导致的管理层自利行为以及代理问题。其次,企业的避税活动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避税行为作为一种介于“灰色地带”的财务活动,如若操作不当,极易受到外部税收监管部门的监管而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最后,企业的避税活动为企业节约的现金流要加强管理,基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要十分警惕,企业要合理有效地利用避税活动为企业带来的节税收益,避免代理问题的存在使得避税活动带来的收益反而削弱企业的价值。因此,企业需要基于有效税收筹划的角度,全面统筹规划避税收益与成本,加强对避税活动的管理控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企业价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