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然 李松梧
(1 沂水县第四中学 2 沂水县水土保持中心)
近二三十年来,我国持续开展全民性植树造林活动,人工造林面积每年以400多万hm2的速度向前推进,现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5 333万余hm2,名列世界前茅,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然而,在充分肯定造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所存在的不足。例如: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森林覆盖率确实是提高了,但“远看青山在,近看水土流”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地区从遥感影像上看一片绿色,十分壮观,但由于林下缺少灌木、草丛及其他地被物覆盖,水土流失依然存在。这种现象,农民群众称之为“林下水土流失”。根据调查掌握的一些情况,对此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近年来,农村比较重视经济林的发展。总体来看,有两种发展方式:一种是一村一品专业化发展方式。这种方式由于从选择地块到整地,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都比较正规,所以造成的林下水土流失相对来说要轻一些;另一种是分散式发展方式。这种方式不论在地块的选择上还是在地块的整修上,以及在日常管理上,都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例如,不考虑土、肥、水、坡度等自然条件的特点,而随心所欲地确定是否种果树和种什么品种,结果不但经济效益上不去,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再如,不整平地面和修建排灌设施等,就草草栽上果树,结果是水土流失贯串于生产的全过程;再比如,在园田管理上,只顾树体,不顾树下,并以“杂草多了争养分”为由,把树下自然生长的杂草悉数清除,致使树下长年缺少植物覆盖而形成较为严重的林下水土流失。
在不少农村地区,由于劳动力缺乏(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为图省事,干脆将部分承包土地栽上用材树(大都是杨树)。一般情况是,不论土地平与不平,只管挖穴栽上完事。讲究一点的,还简单地整修个小树盘,以备浇水或接纳天然降水;而大多数连个小树盘都不修,待天气干旱需要浇水时,再匆匆临时整修。至于林地的排水与灌溉设施,就更无从谈起了。由于不注重整地和布设水土保持设施,致使林下水土流失严重。除此之外,无保护措施的挖树蔸,也极易造成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
一般来说,杨树生长5-6 a就需要采伐一茬,采伐后,接下来就是挖树蔸了。多年来,农村挖树蔸大都用挖掘机。由于杨树的根系比较发达,伸展的范围也比较广,因此,挖树蔸时的破土面很大,对土壤的扰动强度也大,很容易造成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另外,加上不少村民没有随挖随填的习惯,而是为图省事把需要栽植的树苗直接栽到原来的穴内。这样,从挖树蔸到栽植新树苗这段时间内,水土流失不可避免。要是这个时间段正值汛期,那么水土流失则会更加严重。
防护林是水土保持的骨干林种,然而,有些防护林保持水土的功能却很低,甚至还不如经济林、用材林等林种。例如,山坡上的稀疏林地,据调查,这种林地占农村有林地面积的比例大约在60%左右。由于林地本身具有一定的坡度,而且树木稀疏,郁闭度极低,再加上管护不当,树下植物措施缺乏,所以水土流失严重,致使不少树木根系裸露,生存艰难。
谈到防护林的林下水土流失,不能不谈这样一种反常现象:多年来,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基层政府,为了向上级领导展示造林成果,在组织荒山绿化的过程中,钟情于常绿树种,而忽视非常绿树种,有的甚至把常绿树种作为荒山绿化的唯一树种而强行推行,结果造成了林下水土流失的问题。由于单一性的常绿树种长年遮挡光照,影响其他植物生长,导致树下缺少灌草植被和枯枝落叶。实际上,树下灌木、杂草、枯枝落叶等物质,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这些的保护,林下水土流失难以避免。
分析经济林、用材林林下水土流失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地块选择不当。例如,一提起果树上山,不少果农便误认为什么样的山地都可以种果树,包括那些陡峭的山坡。于是,在25°以上的陡坡地上栽植果树的现象随处可见,结果由于土、肥、水等条件不具备,致使果树产量有限,效益不佳,同时还导致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再如,不少村民在选择用材树栽植地块时,同样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由于这些问题,限制了用材林生产的发展,人为地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由乡(镇)、村统一规划,科学安排经济林、用材林的发展。具体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所属农、林、水及水保等站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全乡经济林、用材林的生产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根据土、肥、水、坡度等自然特点,确定适合发展经济林、用材林的地块;然后由乡政府和村“两委”告知广大村民,由村民在适宜发展“两林”的规划范围内选择地块栽植,以确保“两林”发展有序进行。
实践证明,无论是经济林整地还是用材林整地,都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关键措施。为此,必须紧紧抓住整地这一环节不放。鉴于目前很多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极其缺乏(“留守老人”难以胜任像整地这样高强度的劳动)和广大村民经济财力十分有限的现实情况,要让村民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从事“两林”的整地,是不切实际的。为此,必须要有强劲的外力介入。建议设立经济林和用材林水土保持发展基金,由“两林”所有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三方共同出资,解决广大村民发展营造“两林”整地及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问题,并根据具体规划,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治理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统一资金结算。通过加大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在解决“两林”林下水土流失的同时,也可促进“两林”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就营造水土保持林而言,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树种的选择。若树种选择正确,不仅适应性强,成活率高,而且病虫为害轻,水土保持效果好,这是已被实践所反复证明的。那么,由谁来选择水土保持树种呢?依此来看,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业务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而最为科学的办法,是让大自然选择。因为,“自然界最懂得自然”(美国著名生态学家B﹒康芒纳所言)。自然界选择水土保持树种,就是指在一定的荒山上,不同植物群落从无到有的生物群落演替过程。在此过程中,适者生存是恒定的规则,那些被淘汰的就是不适应的,而那些留下的便是适应的。大自然的这种存优去劣选择能力,是首屈一指的。换句话说,大自然最懂得“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道理。经大自然选择出的树种,最适合在当地生存和发展,也最适合水土保持。
让大自然选择水土保持树种的过程,可简单地理解为封禁,就是通常所说的封山育林或生态自然修复。让大自然选择出的水土保持树种,其实就是那些原本存在,后因人为破坏而消失的树种,也称为乡土树种。那么,荒山封禁后,人们干什么?人们要做的就是帮助消除影响树种重生的破坏因素。例如,制定乡规民约,阻止人和牲畜进入封禁区等。说白了,让大自然选择水土保持树种,就是变“多为”为“少为”,就是以极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极高的生态效益。
搞好林下水土保持,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只有调动千家万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必须突出抓好一个“管”字,就是建章立制,用制度来约束广大村民的行为。各行政村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与村民制定两个协议:一个是《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水土保持协议》,一个是《封山育林协议》。前者至少包含以下三项内容:首先是“两申请”。村民要栽植“两林”,需要向村委申请,由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划确定栽植地块,并统一进行整地和布设水土保持设施;用材林成材需要采伐时,栽植户需要向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会监督采伐。其次是树下管理。栽植户有责任和义务管护好树下的地被物等水土保持设施,尤其是排灌设施。3 a内树下允许种植花生、地瓜、大豆等作物,但要采取保土耕作法,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种农作物的要种草,并保护好枯枝落叶层。再次是挖树蔸。用材林采伐后,其树蔸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挖掘,并整地和布设水土保持设施。以上协议,“两林”栽植户须认真遵守,违者,或不再享受基金待遇,或取消“两林”栽植资格,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责任。
《封山育林协议》,主要是针对提高植被覆盖率而言的,特别是那些水土流失严重的稀疏林地,以及荒山、荒丘、荒坡、荒沟等。对这些地域,要实行轮封制,封禁周期为3 a,封禁期内禁止采伐、禁止毁草、禁止破土、禁止牲畜进入。应本着谁的承包地谁管护、谁担责、谁受益的原则,对违背协议要求而造成封禁区内水土保持设施损坏者,轻者折价赔偿,重者取消承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