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勇
甘肃省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甘肃 天水 741000
近年来,天水市各级农业部门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举,推进属地管理和生产主体“两个责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在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监测中,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天水市目前成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测中心)7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96个,各县(区)均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市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管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定各项标准97项,其中甘肃省地方标准、农业企业标准、县级技术操作规程分别达到了28项、10项和56项,其它3项。建成了麦积花牛苹果产业示范园等10个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2018年全市标准化蔬菜生产面积达到102.8万亩,占全市蔬菜播种总面积的76.1%,新建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个。建成麦积南山万亩花牛苹果基地、秦州罗峪沟大樱桃基地等千亩以上标准化示范果园150余处。
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均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定量检测仪器设备634台(套),重点乡镇及生产经营主体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设备,具备了开展农残定量检测和产地环境的基础条件。全市“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有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全市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有3名选手获得了省级检测标兵。
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对新认证的“三品一标”的机构或企业给予了从5 000元到10万元不同的奖励,极大激发了“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种植业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60个,年增率达到8%以上。“三品一标”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在近3年的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和敦煌文博会上,获得博览会金奖18个。
为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可追溯管理,全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7个县级、56个乡镇和29个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并按照八有标准(即有基地、有阵地、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生产记录、有档案),建成了8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统一配发了各级追溯平台所需的服务器、拼接屏、电脑、数据采集终端等硬件设备。目前累计上传农残检测数据96 987个,追溯超标样品156个。
天水市农业标准大多为生产操作技术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认证等方面的标准较少;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标准化普及率不高。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乡镇检测机构大多没有独立建设,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对追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追溯积极性不高,追溯数据上传不及时,追溯系统运行效率不高。
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多,成分复杂,准入门槛低,监管难度比较大,农业投入品信息化监管和追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立覆盖农业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二是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培训和示范,指导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和管理,提高农业产业标准化发展水平。
一是不断扩大总量。按照坚持标准、规范审核、从严从紧、宁缺勿滥的原则,稳步推进发展。二是加强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农产品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进一步做好天水花牛苹果、秦州大樱桃、秦安蜜桃等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扩大销售渠道。引导企业在商场设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销专柜和专区及电子商务营销,不断扩大销售渠道。
一是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认知程度。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培训,推进全市追溯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制定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四是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是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检测技术培训,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二是要积极引进人才。积极和机构编制部门衔接、汇报,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人员,壮大检测队伍。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确保将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逐年增加,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完善农资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化肥、种子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督查,主要检查生产档案建立、农业投入品食用、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检测和专项监测等工作,对监测不合格样品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