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宏
(中共铜陵市委党校,安徽 铜陵 244000)
与西方文化记忆研究相比,国内文化记忆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和重视,相关的系统性研究比较欠缺。对西方文化记忆研究进行正本清源式的概述,一方面可以了解西方文化记忆研究的相关进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关于文化记忆的研究。因此,本文以西方文化记忆研究的源流和分类为出发点,尝试描述西方文化记忆理论的基本架构,为我国文化记忆研究提供有益思考。
文化记忆研究贯穿整个20 世纪,尤其是20世纪最后20 年,呈现井喷之势。在文化记忆研究不断突破国别和学科之际,其源头也得到公认即莫里斯·哈布瓦赫(1877-1945)关于集体记忆的研究。这位法国社会学家用三篇文章阐述了集体记忆这一概念,并于1925 年首次出版了他的研究成果《记忆的社会框架》,详述了一个观点:“记忆依赖于社会结构。”[1]这一观点的提出,反映了个体的记忆是社会结构在个人层面的体现,个体记忆具有集体背景,从而否定了个体记忆纯属个人心理学研究范畴,将记忆从个体维度推向了社会维度,为文化记忆的研究铺就了道路。因为从本质上说,文化记忆的研究也是在社会层面上进行的。在哈布瓦赫的著作中,他不仅提出了记忆的社会维度,还重点探讨了记忆的功能、人们如何对待过去以及记忆行为的结果。他认为记忆的一个主要功能是身份的塑造。记忆是一个具有高度评价性的行为,集体记忆尤其如此。有益于集体认同的记忆,更易于被传承下去。集体通过记忆行为形成一个群体大致相同的身份认同,造成成员之间的类似与其他集体之间的区分。一个集体中的人们是如何对待他们的过去,哈布瓦赫认为是现实的需求和利益决定人们如何对待过去,这个过程具有选择性和建构性。集体根据当下的需求和利益诉求,对过去进行取舍,选择一部分过去作为构建当下记忆的来源,甚至对过去进行鲜活的想象。其结果是集体记忆并不提供一个关于过去的普遍真理,而是一种改变的过去或扭曲的过去,选择的过去或重构的过去。他的这些理论主张使他成为文化记忆研究的先驱,众多学者都沿着他预设的路径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例如个人记忆依赖于社会框架直接影响了文化记忆研究的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视角,代际记忆直接影响了口述时期文化记忆的研究,记忆的传递和重构直接影响了文化记忆理论的提出以及文化记忆媒介的研究。
虽然哈布瓦赫对后继的文化记忆研究产生了诸多影响,但在当时,他的理论只有很少的读者。直到上个世纪80 年代,文化记忆研究才开始兴起。尤其是皮埃尔·诺拉在《记忆之场》中对法国文化史的研究直接促成了文化记忆研究成为一个跨学科且有影响力的概念。诺拉紧跟哈布瓦赫关于文化记忆的研究,强调记忆与历史的区分。同时,他把研究的重心转移到记忆之场上。“场”被认为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纪念碑、艺术作品、历史个体、纪念日、哲学和科学文本以及其他象征性活动。可见,诺拉的文化记忆研究将研究对象进行了一次扩展,几乎囊括了所有国家及民族的集体记忆载体。他认为当前社会是一个断裂的社会,与过去的文化记忆联系几近崩溃。为了塑造集体身份认同,消解不确定性带来的冲击,记忆之场这个概念就用来指称那些能够保存已经不存在的记忆的“场”,并通过它在断裂处重建联系。“场”概念的多元一方面为个人选择提供了便利,每一个个体都能够从记忆之场中选择对他来说具有记忆意义的对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当前对身份的焦虑,在迫切的认同需求面前拾起那碎成一地的记忆。在记忆之场的影响下,文化记忆的研究突破了学科的界限和国别界限,激起了不同学科和不同国家学者的研究。
如今,对于文化记忆的研究日益多元且复杂。文化记忆的概念不断地被各学科和各个国家学者所使用,文学、媒体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心理学、神经科学以及精神分析,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美国、荷兰以及中国。一系列的使用,一方面导致了文化记忆研究的繁荣兴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概念的延异甚至是相互排斥。出现这样的状况部分原因可归结为学科自身的规范性要求,部分原因可归结为不同国家的学术传统和语言文化对文化记忆的理解产生影响。虽然,文化记忆这一概念在使用中存在模糊的倾向,但不可否认,文化记忆已经在理论和方法论层面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它也越来越成为一个流行的学术域得到不断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有一些学者相对影响较大,例如文化记忆媒介研究以及文化记忆历史(扬·阿斯曼和阿莱达·阿斯曼)、历史和社会学视角下的文化记忆研究(皮埃尔·诺拉)、神经科学和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文化记忆研究(马科维奇)、认知心理学视角下的文化记忆研究(马尼尔)、语言学视角下的文化记忆研究(艾切赫夫)。这些不同学科和领域的研究共同向我们展示了文化记忆的多面性,也提供给我们一个关于文化记忆的整体观念,避免我们陷入单一视角所带来的局限性。
回顾以上对西方文化记忆研究的源流,我们大致可以区别出两个重要的阶段:一是初创期(20世纪20 年代到30 年代),由莫里斯·哈布瓦赫与阿比·瓦尔堡等人所构建的集体记忆与文化记忆的研究;二是拓展期(20 世纪80 年代至今),由皮埃尔·诺拉等人所构建的跨学科和跨领域的文化记忆研究。这些研究共同形成了西方关于文化记忆的历史脉络,为当前西方文化记忆研究提供了基础范畴与论述主题。
阿斯特莉特·埃尔(Astrid Erll)是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英美文学专业教授,德国文化记忆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于2008 年和德国著名叙述学家安斯格尔·纳宁(Ansgar Nünning)主编了《文化记忆研究:一个国际和跨学科手册》一书。在这本手册中,四十一位文化记忆研究的学者就各自学科和视角的文化记忆进行了阐释,可谓蔚为大观。该书也是目前西方学界对文化记忆研究进行总体介绍的一本工具书,为文化记忆研究奠定了分类基础。阿斯特莉特·埃尔在导论中对文化记忆的维度、层次和模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她认为文化记忆的维度主要有三个:物质维度、社会维度和精神维度。物质维度的文化记忆研究关注文化记忆的媒介,社会维度的文化记忆研究关注文化记忆的社会文化背景,精神维度的文化记忆研究关注文化记忆的心理学和神经科学基础。这种简洁的划分仅仅是阐释工具,在实际研究中,三个维度之间并不能截然区分,往往间杂在一起。这也是文化记忆研究能够不断突破学科边界的原因之一。在层次上,文化记忆主要有个人和集体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虽然有区分,但也相互作用。个人层次的文化记忆关系到个人的传记记忆,研究重心主要放在塑造个人记忆的外部社会文化背景上。正如埃尔所说:“我们的记忆通常由外部因素所触发或塑造,这些外部因素从与朋友间的对话到书本、场所,无所不在。”[2]集体层次的文化记忆主要涉及象征秩序,这种象征秩序是由社会群体通过媒介、机构和实践构建并共享的过去所构成。文化记忆在这里是一种隐喻的用法,是集体依据当下的需求有选择地构建的象征秩序,是集体形成文化认同的基础。这两个层次在实践中也不能完全区分,社会背景塑造个人记忆,个人记忆通过媒介和机构被再现,被再现的个人记忆汇聚成整个社会群体的集体记忆。在记忆模式上,埃尔认为存在两种不同的记忆模式,一种是历史,另一种是记忆。这种区分是基于历史和记忆的不同。历史的主要目标是提供真相,而记忆的主要目标是提供意义。以提供真相为目标的历史需要在一系列历史事实背后找出因果关系,以提供意义为目标的记忆需要不断赋予过去以意义。
以上是埃尔从维度、层次以及模式三个方面对文化记忆进行了分类研究,但这种分类相对模糊,之间存在很多交叉。例如,文化记忆的社会维度研究关注文化记忆的社会背景,其宗旨在文化记忆的层次上也能体现,因为不管文化记忆的个人层次或集体层次都不能完全从社会背景中抽离。同样,在记忆的模式中,记忆也须臾不能离开社会背景。可见,这种以维度、层次以及模式的分类方法虽然可以为文化记忆研究提供一个大致的问题域,但没有能力将文化记忆研究的各类主题做进一步细分。因此,提出更进一步的分类框架势在必行。事实上,文化记忆这一概念蕴含了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谁来记忆,记忆什么,如何记忆。谁来记忆即文化记忆的主体问题,记忆什么即文化记忆的客体问题,如何记忆即文化记忆的方法问题。依据这三方面的问题,可以对西方文化记忆研究进行基本的分类:文化记忆与主体、文化记忆与客体、文化记忆与方法。
文化记忆与主体探讨的是文化记忆的主观范畴,其中突出体现为两个子问题:群体的文化记忆和代际间的文化记忆。西方学界关于文化记忆的主体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从哈布瓦赫提出集体记忆以来,文化记忆的研究一直都将集体维度作为重要的研究方向,例如扬·阿斯曼、夸梅·A·阿皮亚以及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等人。其中,扬·阿斯曼是代表人物。他在《交流记忆与文化记忆》一文中深入分析了文化记忆的集体维度,并将文化记忆的集体维度与集体身份认同联系起来。个体拥有的多重身份有赖于他所归属的多重群体,这些群体具有不同的信仰体系和政治体系。在集体内部,文化记忆是塑造集体身份的关键,因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联系主要由对于集体共同过去的分享来实现。一旦这种联系或是对于共同过去的分享被打破或者说缺失,个体与集体之间的身份认同便会出现障碍,严重影响集体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集体都会对个体施加影响,或是将个体排除出集体,或是重构共同的过去来重新建立个体与集体的联系。不仅是扬·阿斯曼,阿皮亚也将集体身份置于文化记忆研究的核心位置。他在解释社会身份的结构时说:“一个人的社会身份归属往往与社会总体观念相关,因此一个人的社会身份通常由社会的政治伦理观来界定。”[3]人的社会身份不是由人的生物属性来决定,而是由人的社会属性来塑造,其中社会的政治伦理观奠定了社会身份的底层逻辑。
代际一直都是文化记忆主体研究的重要内容。每一代人都被当时的社会所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代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每一代人的文化记忆是不同的。代际之间的文化记忆研究既有定性也有定量。阿莱达·阿斯曼是定性研究的代表,她在《记忆中的历史》一书中论述了代际间文化记忆的断裂与延续。她认为:“对回忆的处理是一项跨越几代人的重大历史工程,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这是一项保存痕迹和再想象的历史任务,它还将家庭史转换成了一种文学形式,即一部续写、重写的家庭史并且借此归还未来的小说。”[4]对回忆的处理首先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参与,同时其内容既有延续,也有断裂。延续之处是记忆的痕迹,断裂之处产生记忆的再想象。文化记忆离不开痕迹和再想象,因为文化记忆的主体既是记忆的一部分,又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来讲述记忆。霍华德·舒曼是定量研究的代表,他在《代际与集体记忆》一文中以美国成年人为样本对代际之间的文化记忆做了定量分析。他在问卷中对样本提出一个核心问题:“过去50 年,有哪些国家、国际事件或变化对您影响最大?”[5]并对一些重大的事件进行了罗列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越南战争、肯尼迪刺杀案、民权运动、恐怖主义以及女权运动等。通过调查问卷所反馈的数据,霍华德认为文化记忆存在显著的代际差别;这种代际差别是在个体青春期和成年初期所形成的;青春期和成年初期所形成的文化记忆一直影响着个体对后续记忆的理解。这样的结论实质上反映了代际间文化记忆的差别以及差别的表现,同时也说明了差别的根源。
文化记忆的客体研究着力点在于分析文化记忆的内容。扬·阿斯曼率先在《交流记忆与文化记忆》一文中对文化记忆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研究,他认为交流记忆的内容是个人自传,而文化记忆的内容是神话般的过去、古代的历史以及绝对过去的事件。文化记忆之所以能够绵延数千年得益于文化记忆所创造的身份认同、文化记忆具有重构能力、文化记忆的组织权力。一个国家、民族或群体为了塑造想象的共同体往往会从神话般的过去、古代的历史以及绝对过去的事件中寻求帮助。一方面可以为国家、民族或群体奠定身份认同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能在找寻的过程中形成合力。寻求的过程也是重构的过程,神话般的过去、古代的历史以及绝对过去的事件并不能够直接复制进当下的记忆空间,只有通过重构,以当下的利益需求为出发点,才能将文化记忆融入到当下的社会生活中去。在重构中不可避免存在着博弈,因为对记忆的内容进行筛选是一场记忆权力之争。通常情况下,具有高度组织性的国家机器能赢得文化记忆的主导权。但文化记忆是多元的,一个社会不会只存在国家所主导的文化记忆,还有大量依赖于其他身份归属的社群所掌控的文化记忆。
随着对文化记忆研究的深入,其内容也不断扩展,这一点在对文化记忆的界定中可以看出。杰西卡·巴塔认为:“文化记忆研究的是记忆的文化维度,分析共享的过去形象如何跨过时间和空间传播的。”[6]这里的文化记忆研究内容已经从神话般的过去、古代的历史以及绝对过去的事件转变为共享的过去形象。共享的过去形象是对文化记忆内容的一种泛化概述,这里的形象不仅是过去的人或事,也是对过去的人或事的评价。这种观念的转变也带了文化记忆内容研究的兴盛,大致包括以下两个大类:文化记忆与文本。从古至今一切具有文化记忆价值的“文本”都具备成为文化记忆研究对象的潜质。从古籍到仪式、从音乐到艺术,众多“文本”共同构成了文化记忆研究的内容库,甚至公共政策的历史演变也可以。杰西卡·巴塔曾对荷兰的国家公共政策演变进行了文化记忆维度的研究,认为政策制定者会对之前的政策做出新的阐释从而以此为基础制定新的政策。新政策与旧政策之间存在记忆关联,有延续也有中断;文化记忆与地点。将文化记忆与特定的地点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探讨记忆与地点之间的相互作用。皮埃尔·诺拉提出的“记忆之场”概念就是很好的例证,这里的场既包括实体的场所也包括想象的非实体场所。记忆场所的存在正是人们对抗时间、对抗遗忘的工具,透过场所,将文化记忆的意义和价值封存于其中,以便后人的解码和提取。因此,诺拉认为记忆之场有三种功能:“实在的、象征的和功能性的。”[7]这三种功能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彼此共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即使最实在的博物馆和图书馆藏品也因为具有象征性和功能性而成为记忆之场。
文化记忆研究在最近20 年成为一个跨学科的领域,不同学科视角都介入进来开展相关研究。因为学科视角的不同导致文化记忆研究获得了大量不同的主题及概念。苏珊娜·瑞德斯通在《记忆与方法》一书中详细描述了不同学科与记忆研究之间的关系,并重点阐释了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及提出的新概念。阿斯特莉特·埃尔在《文化记忆研究:一个国际和跨学科手册》中对参与到文化记忆研究的学科进行汇总包括神经科学、精神分析、社会学、认知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伦理学、现象学、谱系学、语言学以及文学等。但在众多跨学科研究中,埃尔认为文学作为文化记忆研究的方法似乎无所不在。因为文化记忆依赖于叙事过程,更确切地说,每一种关于过去事件和经验的记忆行为都伴随着叙事策略,这种策略也是文学的基础。在分析文学作品时,结构主义叙事学提倡在叙事元素中区分横组合和纵组合,并以此来了解意义是如何产生的。这样的区分同样适用于文化记忆的研究。个体或集体对文化记忆元素进行编码时同样也需要采用一定的叙事策略,对记忆元素进行横组合(共时)和纵组合(历时)的排列。只有通过记忆元素之间的不同组合,意义才会产生,才能构建起文化记忆的内在秩序。因此,埃尔认为“文化记忆的世界也是一个叙事的世界。”[8]文学叙事作为文化记忆的研究方法已经得到大量关注,另一个文化概念——重写也悄然走进文化记忆研究领域。重写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再写一次,它是写作行为的过程和结果。重写包括了多种活动,如对手稿进行复制,对故事进行复述,对事件进行重述和对文本进行再编。对一些手稿进行复制,方便手稿跨越时间和空间进行传播,这种行为是文化记忆传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远古时期的神话故事进行复述,构建国家、民族的身份认同,让文化记忆不断绵延下去。对国家、民族历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重新叙述,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保存又有变革,既能增强价值认同又能满足当下需求。对经典文本进行再编同样也是既有保存又有变革,一方面体现了文化记忆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文化记忆的动态性。重写的几种活动是对文化记忆的干预,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联系起来。因为重写,“过去变成了可用的过去和有用的记忆。”[9]总之,在重写的参与下,文化记忆得到传承与重构。
文学叙事是文化记忆的表意逻辑,重写则是文化记忆的运行逻辑。表意逻辑的主旨是让文化记忆以人们能够理解的符号系统呈现出来。运行逻辑的主旨是让文化记忆在稳定和变革中保持张力并形成跨时空传播。在日常生活中,叙事是隐藏在思想中的潜规则,重写则是暴露在现实中的规则。例如文化记忆的空间表现。空间秩序和空间排列内含有等级,社会各种势力都会寻求在公共空间中占据一席之地。这就是一些空间比其他空间更可见、更受尊敬、更具有象征意义的原因。在世界历史中尤为常见的是王朝更迭,后来者都会有意抹去前朝在公共空间的符号象征体系,并在原先空间上创造属于自己的符号象征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重写。这种重写是为了中断原先政权的文化记忆,从而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化记忆。这个重写的过程涉及各种空间承载物如纪念碑、雕像、博物馆、街道、街道名称以及其他空间建成物。
以上分类实质上是将文化记忆以及关于文化记忆的研究作为行为与过程去研究,从动态而非静态的视角去看待。文化记忆从整体这个角度来研究,显得抽象空洞,并且难以理解。当将文化记忆视做行为或过程时,就可以将它分解为具体的行为,即行为的主体、客体与方法。行为的主体是文化记忆的母体,离开他文化记忆无从产生。行为的客体是文化记忆的内容,离开它文化记忆无以呈现。行为的方法是文化记忆研究的角度,离开它文化记忆无法被理解。这三者共同构建起文化记忆研究的基本框架,一方面这三者构成了彼此独立的研究主题,如主体的家庭和代际,客体的文化记忆“文本”以及方法的叙事和重写;另一方面这三者之间在一个具体的空间和时间内的持续且动态的相互联系与建构形成了文化记忆研究的诸多内涵和生长空间。
西方文化记忆研究在近二十年里取得丰厚的成果,出现了一大批跨学科的专家学者,创造性提出了文化记忆研究的基本概念。虽然成绩不俗,但也存在以下三个薄弱环节:一是概念滥用。概念滥用一方面影响了文化记忆研究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导致了文化记忆研究失去了靶向;二是主题集中。很多西方文化记忆学者都不自觉地将文化记忆的主题限于大屠杀研究和创伤研究,这恐怕是二战后几代学者都没法逃避的。但文化记忆更多地是建立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记忆锁链,在时间光谱上的任何一个主题都是文化记忆应该探究的;三是数字媒体研究不够。文化记忆研究大致跨越三个文本时代,手写时代、印刷时代、数字时代。对手写时代和印刷时代的文本进行文化记忆研究成果较多,对数字时代的文本进行文化记忆研究则偏少。在数字时代,文本具有高度流动性和拼接性。一个文化记忆文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全球,一个文化记忆文本可以在电脑上通过剪切和粘贴的方式产生“非同时性的同时性”效果,让各时代的文化记忆并置在同一个网页。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记忆研究必需要跟上。对比西方文化记忆研究,国内文化记忆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需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文化记忆研究的跨学科。对比西方文化记忆研究,我们的跨学科研究远远不够,在很多学科领域文化记忆研究是空白,没有与西方文化记忆研究进行对话的可能。二是文化记忆的本土化。我们对文化记忆的研究还处在学习阶段,大量借鉴西方学者所创造的文化记忆概念,没有能结合中国传统的文化记忆提出自己的理论术语和学术范式。三是文化记忆的定量研究。在以文化记忆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中几乎难以发现定量研究,这种缺失客观上导致了研究缺乏实证材料。因此,在今后研究中还需尽可能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定量研究,做到定性与定量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