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小倩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 401320)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是主体。土地是否进行流转以及如何流转应该是农民的自主选择。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是经济、社会、自然环境及自身状况的综合指数,是在当前政治制度下做出的理性选择。充分了解和分析农民对土地的流转意愿,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土地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也有利于促进土地的有效分配。
1.1 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监督管理。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颁布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是保证土地流转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可以大大促进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循环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中国的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现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乡村土地的流转,不利于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1.2 农民的收入状况。在农村,农民收入越低,转让土地的意愿就越低。据调查,人均收入低于1000 元的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不高,愿意流转土地的仅占该群体的15%;人均3000 元以上的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达到85%。对于低收入农民来说,由于生活困难,没有别的营生渠道,仅依靠土地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大多数收入相对较高的农民都愿意转让土地,因为他们的收入主要是非农业收入,例如农民工。如果空置土地被转移,这将有助于增加家庭收入。
1.3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低。由于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差、土地生产率低、山区农业用地价值不高、市场交易价格低,农民无法获得理想的土地转让补偿,甚至一些土地转让没有得到报酬。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并不会让农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改善,这阻碍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
1.4 农民存在恋土情结。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健全,而农村土地承担了农民的基本生活、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障的功能,这使得农民不愿放弃土地。如果农民离开这片土地,他们将失去安全感,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转让。
1.5 农民权益受到损害。随着各地土地流转的加速,发生了许多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违反“平等、合法、自愿、有偿”转让政策的事件,甚至过度或强力驱使乡村的土地流转,导致农民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农民比较担心,绝不敢贸然出让土地。
1.6 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流转信息不对称。土地流转市场和信息机制因素,实际上是指农村关于土地流转方面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以土地流转为主营业务的中介结构的发育情况。一些学者认为,在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水平低下、中介机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无法找到满意的承包商,同时,愿意承包土地的承包商也找不到合适的土地流转者。极大地影响了乡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由此可见,要想真正促进和发展乡村土地流转,必须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集中力量发展第三方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二是发展和培育乡村土地流转市场。
2.1 有效实施土地流转制度。深入推进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实质和内涵,合理选择土地的“流转”和“非流转”行为。依法有效运用自愿补偿原则,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被侵犯,充分尊重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确保流转行为规范有序,并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2 加强思想指导,提高农民权利意识和能力。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弱,他们不能通过有效的渠道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能正确处理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从思想上改变农民根深蒂固的想法,鼓励他们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双方坚持“合作、赢利、诚信”的理念,通过平等协商实现有效的土地流转。相关部门应该深入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关注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3 建立和完善乡村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长期有保障的基本服务已成为土地流转的基本条件。目前,必须重视缺乏土地流转能力的群体,着力解决老年人和妇女的土地流转,消除农民的担忧,并将土地转移给一批有技术、有文化的群众或种粮大户及企业集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4 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保护机制,保障农民的收益分配权。完善和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土地供求、价格等信息,诸如土地交易价格和土地条件之类的交易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提高乡村土地流转定价机制的信息化水平,将有助于农业土地流转信息流通更加顺畅,在不同地域之间传播信息,并逐步减少转让定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另外,农业用地由于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环境不同,不同地域的农地流转指导价格应有所变化,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3 结论
土地流转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积极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合理要求,完善乡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价格机制和合理的市场机制,促进乡村土地合理有效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