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共生:党内早期巡视路径起点述略

2020-12-20 12:43胡云生
关键词:共产国际制度

胡云生

(中共河南省委第三巡视组, 郑州 450003)

制度缘起问题是党内早期巡视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此研究浅尝辄止,甚至存在诸多误解。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诸多研究者对巡视制度概念本身存在基本认知错误[1-5]。严格意义上讲,党内早期巡视的路径起点具有多元化特征,需要准确把握外因和内因,同时实事求是地考量中国革命的历史社会环境。

一、马列政党建设学说的理论溯源

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政党建党学说作为指导思想和方向指南,党内早期巡视基本理论也渊源于此,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是由列宁在创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明确提出的。中共党的主要创建者包括李大钊、陈独秀、蔡和森、李达等已有民主集中制的设想。尽管中共从一大到五大党章中并无明确提出该原则概念,但诸如“集权精神与铁似纪律”“强调集中和统一”“少数服从多数”等核心思想和基本原则贯穿于早期党建始终。1928年7月的中共六大党章正式在党内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早期巡视以民主基础上的党内高度集中为制度前提和组织基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党的集中领导。党内早期巡视在任务设计上,首要强调集中指导和统一领导。这种制度的设计初衷和建党组织原则一脉相承,其核心实质是强调实行集体领导。在巡视职权设计上,过分强调集权。如1928年和1931年分别制定的两个中央巡视条例都明确规定,巡视员是“全权代表”和“当然出席者”[6]226。这其中蕴涵的是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具体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化特征。

二是党的团结统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个重要特点是用科学思想理论和正确政治路线来武装与统一全党意志行动、保障与维护党内团结统一,这与党内早期巡视主要内容和任务一脉相承。民主集中制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1)通过巡视传达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指导下级党组织执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线,保证政令畅通,有力地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和上下各级党组织步调一致、同频共振。(2)通过巡视了解发现下级党组织内部严重意见分歧问题和不团结现象,引正纠偏,化解党内矛盾和纠纷,保证全党在立场观点和政治原则上的高度一致。(3)通过巡视全面了解情况、深入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制度本身信息沟通回馈和问题预防纠偏功能,确保科学决策与正确执行,高度统一指导思想和有效维护中央权威。

三是党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安排设计,党内早期巡视基本实现全覆盖,在革命处于秘密状态下党的各级纪律监察委员会不能充分行使职责的情况下,还承担了纪律监察委员会的部分监督职能。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方式能够充分体现出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实现有机结合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原则。

(二)群众路线思想

群众的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观点[7],在列宁时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中共创建的政治逻辑和政治理念均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1922年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和1925年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都提出,党要到群众中去组成群众党,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要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和引导群众[8]90。中共六大明确提出党的总路线和中心工作是争取和“夺取广大工农兵群众”[9]180,中共七大则确立群众路线是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是党内早期巡视创建和运行重要的指导思想,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体现出来。

一是在依赖路径上,注重革命动员和社会整合。中共通过由上而下层层派遣巡视员,渗透到城市手工业、乡村社会、群众团体等社会基层当中,领导指导下级党组织传播革命和动员革命,促进中共政党对群众利益的整合和聚合,并依靠自己的组织网络将一盘散沙的中国底层社会整合起来,重塑新的社会秩序和政党政治平衡。

二是在工作方法上,注重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综观党内早期巡视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规定,均明确强调巡视员应当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支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不能走马观花、浮光掠影。1931年的《中央巡视条例》规定,巡视员“生活必须下层化”,“要避免走马看花、只审阅文件的工作方式”,“要绝对消灭过去立三路线下官僚式的巡视制度,要站在检查和帮助地方党部的工作观点上,发展下层群众的积极性”,巡视后须作详细的书面报告,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10]221。制度条款硬性规定与具体实践运作,其实质是新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对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精神的真实写照,也是群众路线的一个生动体现。

三是在价值取向上,注重为了群众和服务群众。党内早期巡视在制度顶层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强调,巡视要始终坚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放在心上,最终目的是一切为了群众和服务群众,其实质是对马列主义群众路线在价值取向和政治信念、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上的宗旨继承和完全体现。历史考察党内早期巡视有关规定,中共对此多次多种场合予以强调[11],这完全符合党的性质、宗旨和作风要求,更完全符合马列主义群众路线思想。

(三)实事求是范式

实事求是主要源自马列时期的实践观点。实事求是范式是党内早期巡视的理论源泉、发展动力、目的价值和检验标准,其核心意义是清晰理顺政党与社会关系问题,主要遵循三个方面要求:一是注重革命实际。党内早期巡视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对巡视地方的现实状况和历史作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反对主观主义作风。巡视员在各地巡视中,撰写了许多宝贵的巡视报告,内容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地方基本情况和革命形势,对上级科学决策和革命动员提供了有益凭鉴。二是注重理论指导。党内早期巡视深谙其中道理,在制度设计上遵循这一基本要求,正如1928年10月中共中央第五号通告要求巡视员的那样,“使各种决议能够彻底地传到下级党部以至每个同志的脑中,并且正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上去”[6]226,确保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能够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进革命。三是注重有机结合。将理论和中国特定的革命历史社会环境有机结合,实事求是确立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这是党内早期巡视制度设计与运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又一特征。如国民革命时期,紧紧围绕打倒帝国主义列强和封建军阀的中心任务,党内巡视主要是“实地指导各地工人的争斗”[6]90,整顿和改组各地党组织,壮大力量,在组织形态结构上实现“从研究的小团体到群众的政党”的重要转型[12]。土地革命时期,党内重点任务转变为整顿改造和恢复重建各级党组织,指导领导农村武装暴动,建立农村苏维埃割据政权,党内巡视相应确立了各自巡视的重点和方式方法。抗日战争时期,基于抗日救亡、唤醒民族主义激情和抗日根据地局部执政的现实考量,党内巡视转化为监督检查这种有效工作方法。解放战争时期,伴随着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实质转变和“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中心任务的全面确立,巡视重点聚焦于纯洁党的组织、改进党风政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

通过分析党内早期巡视制度功能结构框架我们发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引入,体现的是党的组织路线,其作用是合理规定党内上下关系秩序,主要解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问题;群众路线思想的构建,体现的是党的工作路线,其实质是正确处理党群关系,主要解决革命动员和社会整合问题;实事求是范式的运用,体现的是党的政治路线,其核心要义是清晰理顺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从面上指向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

二、共产国际和联共(布)指导影响的苏联元素

党内早期巡视创建源流与共产国际和联共(布)影响密切相关,但问题是,共产国际是如何指导中共巡视制度创建的,联共(布)巡视制度在中国有哪些传承,同时又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需要进一步予以探索研究。

(一)联共(布)领导模式的直接影响

党内早期巡视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既有照搬联共(布)模式的成分,又有根据中国情况自我突破的实践,大致从三个方面展现。一是联共(布)领导体制的核心理念移植构成党内早期巡视制度变迁的逻辑起点。在联共(布)领导体系中,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中共作为严格遵循列宁建党原则创建的政党和共产国际所辖支部,其巡视制度忠实地秉承并移植了联共(布)这种领导模式。中共二大至四大均对这种领导模式有明确规定或支持立场[6]16,民主革命时期制定下发的两个巡视条例亦强调自中央至县委、特委党的各级组织实行巡视制度[6]237。中共六届二中全会以后,“活的领导”又被视为巡视制度领导方式功能创新的重要手段。仔细与联共(布)巡视制度对照,党内早期巡视制度目标功能设计上移植了前者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核心理念,在处理党内上下关系上体现了党的意志高度统一。同时我们应清晰地看到中共与联共(布)之间的区别,即在正式的组织制度上,中共的集中化程度更强,在民主维度表现形式上,中共更强调集体领导,联共(布)则比较强调党内监督。二是以革命党向执政党语境转变的变迁主线体现出互补性的创新历程。联共(布)巡视制度的设计是在执政党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其核心要义是加强党内上对下的监督检查,而且涵盖政府各级组织网络。党内早期巡视制度设计处在秘密状态下,尽管移植了联共(布)制度设计集中领导的因素,极为强调集中,但在由全国范围内秘密状态的革命党向局部执政党的转变过程中,不仅继续秉承了联共(布)的集中领导因素,而且党内监督的制度功能开始发生作用。民主革命后期,中共在全国的执政范围扩大,巡视制度流变为专项巡视,集中领导功能随之消除,巡视作用日渐式微并淡出历史舞台。三是移植式与创设式的交替推进展现了正式制度安排和主动结合现实的渐进过程。党内早期巡视不是简单地照搬和模仿联共(布),而是移植式与创设式交织进行的渐进过程。如在巡视员的任务与方法、条件与职权、纪律与要求等方面均适时予以调适,从单纯强调领导向监督功能转变、从注重工农成分转向更加强调政治素质和实际能力、从过分强调集权转向实现党内民主等。这些变化既有联共(布)的色彩,也有中共自我理论上的逻辑分析。

(二)共产国际的远方指令

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的指示精神对党内早期巡视制度的创建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巡视工作重要性。1926年11月的《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中国问题决议案》明确要求中共要建立巡视制度[13]681。1929年5月15日,共产国际再次要求中共应多“加紧巡视工作”[14]。共产国际东方部于1930年8月也指示中共中央要加强开展巡视工作,特别强调要突出“省委对于工厂支部的巡视工作”[15]255。二是强调巡视突出重点。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1929年11月21日指示,中共中央要通过派遣巡视员给下级党组织更加直接实际的指导,“从9月起,中央有7名常设巡视员”[15]214。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又指示中共中央,巡视工作要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切实通过巡视重点“了解地方组织的情况”[15]35-46,健全党内生活。三是强调实事求是原则。1930年8月,共产国际指示中共巡视要创新方式方法,坚决摈弃既往平庸的报告方式,应当按照新方法开展,主动积极深入基层、发动群众、指导革命[15]225。青年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亦作出类似指示。如1930年指示,要改变巡视员不着实际原理原则的高谈阔论和巡视制度的内容空泛,特别强调巡视制度必须要有“严格的工作、监督与活泼的指导方法”[15]680。此外,就增加巡视员经费等事项,远东局亦有指示[15]77-79。

(三)共产国际的借鉴因素

一是借鉴集中制领导原则。共产国际与各国共产党支部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共产国际实行支部集中制的原则。共产国际这种高度集中的领导模式,很快被中共早期创建巡视制度时模仿借用。二是借鉴巡行特派领导方式。从1920年开始,共产国际和联共(布)先后成立有共产国际执委会东亚书记处、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地区局民族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书记处、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等对华机构,通过驻华代表、顾问等派驻、巡行等方式,对中国支部传达共产国际和俄共(布)中央的指示,实施实际领导。这种领导方式实质上是巡视制度一种表现形式。对于这种领导方式,中共早期领导人表示认同和欢迎。如,陈独秀1924年主张“我们需要共产国际的好的建议和指示”[15]76。蔡和森于1926年也表示认同该观点,希望“把更多的组织工作方面有经验的俄国人派到中国来”[16]。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中共借鉴学习这一领导方式,最终演变为巡视制度。三是借鉴派遣代表团工作形式。为完成某项专门任务,共产国际还经常向中共派遣临时代表团。如1920年6月,派遣优林使团、布勃诺大使团来华专门谈判建交问题;1922年8月,派遣共产国际代表越飞等专门协调联络国共合作;1926年6月至7月,派遣格列尔等来华专门指导工会工作等。这些代表团担负着专门任务和职责,并随着具体任务完成而自动撤销。这种工作形式,可视为中共巡视团的原型,体现出共产国际借鉴元素。

三、中共革命实践的生成动力

特定的实践环境、主体的价值导向和特定的路径依赖,是制度得以生成不可或缺的因素。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革命的政治舞台,其革命党性质的前提和谋求生存发展空间的现实,构成了党内早期巡视生成的内在动力。

(一)建党价值导向的有力推动

一是围绕群众型政党的建党目标。建党初期中共在阐明党的性质时认为,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革命的群众性的无产阶级政党。这种群众型政党的建党目标强调,党的一切活动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其核心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原则的精神实质,与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一脉相承。党内早期巡视正是在这种机理作用下开始生成与运行,以各级党的巡视员为原点,不断深入群众和基层传播革命、动员革命。二是围绕扩大革命党的建设任务。随着革命形势的迅速好转,中共认识到壮大党的力量的极端重要性。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要想担当起领导无产阶级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重任,“第一便是要扩大自己的党”[13]635。为解决各地革命运动普遍存在的“人材缺乏的饥荒”问题[13]36,中共中央强调要扩充党员数量,“必须是广大群众的党才能担负起这日益艰巨的革命工作”[13]635。同时强调,“不急谋党员数量上的增加,便是对党怠工,便是一种反动行为”[13]635。这种建设任务的提出,是中共实事求是路线的重要体现。三是围绕集中统一的建党理念。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和革命环境的强制性决定了中共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特征。中共建党一个重要的理念是,强调党内必须要有高度集中、网络严密、纪律严明的组织和训练。这实际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明确阐释。作为革命党的特点,中共展现出的是以指导领导和政治动员为主、权力高度集中统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特征。考察中共党的领导活动规律,可以清晰地梳理其脉络:群众路线是领导方法,实事求是是思想基础,民主集中制是组织保证。而这一切正是巡视制度生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力量源泉。

(二)中共内部组织结构的现实需要

一是相对集中组织结构的影响。作为一个体制外的革命党,中共尤其强调党内集中统一。党的二大和六大的党章对此均作出了明确规定[8]97。党内早期巡视的建立恰恰顺应了这种历史组织需求,正如中共中央就巡视作用所言:“为直接帮助下级党部确定正确的政治、组织、工作的路线和一切工作的方法。”[6]226二是内部同体监督缺失的影响。第一次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共进入秘密革命状态,党的监察机关实际上名存实亡,即使中央监察委员会也未能从党情实际出发作出对自己职责权限和任务的具体规定,“未能行使职权”[6]158;1928年党的六大选举产生中央审查委员会替代了监察委员会,但其职责有限,党的同体监督缺失;1933年9月,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但对于同级党组织、党员监督作用同样相当有限。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中共实行巡视制度是对党内同体监督资源稀缺的有效补充,不失为一种不得不实施的党内监督。三是相对薄弱的制度建设的影响。中共是在同国民党合作并与中国社会旧势力进行武装斗争的复杂历史社会环境中创建起来的,力量和经验有限,在当时紧迫的革命形势下,还不可能专门发展和完善各种制度,出台的制度多是因事而设。正是在此复杂局面下,党内迫切需要建立巡视制度,促进各级党组织明确职责,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工作秩序,确保党的机构运作和党员行为在制度约束下走向规范。

(三)中共革命实践生存的客观需要

这主要体现在当时中共自身面临的三方面的客观现实。一是大革命失败后党组织软弱涣散、重新凝聚队伍力量的现实需要。第一次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共党内思想混乱、组织软弱涣散,革命下乡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战略转移,“党的发展由城市转向农村,由大企业转向小企业”[9]640。为扭转革命颓势,中共顺势而为果断建立巡视制度,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二是处于秘密的、地下状态下党内联系问题的现实选择。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如何加强党内秘密机关之间的联系、畅通上级党组织对下的有力指导领导,中共起初曾尝试多种办法解决这一问题。比如中共曾通过发行报刊、实行书面报告制度,甚至以“严格执行纪律处罚”“停止经费”等方式严责下级,但均收效甚微。中共在探索中转换思路,提出建立巡视制度,弥补党内上下之间联系不足的缺陷。三是适应秘密的、地下状态下组织安全问题的困境所系。大革命失败后,白色恐怖环境下,中共惨遭外部镇压和打击,有些意志不坚定分子叛变革命、出卖同志,安全问题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中共及时实行巡视制度,不仅加强指导力度,更有力避免了全部被破获的危险。

四、中国传统文化根植的本土资源

从制度环境层面讲,任何制度都有一个发育的社会文化环境。党内早期巡视的创建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极为密切的渊源,既有历史制度的惯性使然,也有传统的文化心理基础。

(一)中国古代监察思想的嵌入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是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体现,它萌芽于先秦、建立发展于秦汉、规范成熟于唐宋元、完备强化于明清,对监察地方官吏、实现反腐肃贪和清明吏治、加强中央集权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党内早期巡视制度对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传承和借鉴,更多应当从技术层面和监察思想方面考量和定义,而不是望文生义、想当然地直接将二者视为源流关系。这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一是单线垂直的根基定位。从制度功能上讲,中国古代巡视官员是中央的耳目之司,是代表中央巡视地方行使监察权的。这种体制确定了巡视与行政的分离、巡视机构与政府机构的分离以及巡视官员与政府官僚的分离,确保了巡视权力的独立运行和监察百官的高效行权。这种理念体现在党内早期巡视功能设计上,自上而下权力的运行轨迹非常清晰明确,突出强调上级对下级主导性和集权性的倾向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两个中央巡视条例均着重强调,巡视员必须是“忠实的领导者”,对党中央应当负“绝对的责任”[10]221。这种自上而下单线垂直的功能定位,体现了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充分集权,是汲取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有效机理。二是相对独立的权重地位。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系统赋予巡视官员位高权重的监察地位。党内早期巡视设计时借鉴了这一理念,民主革命时期两个中央巡视条例对巡视员的权力职责规定即可说明问题。这种中共党内权力运行机制是在革命党背景下的产物,有利于党的意志高度集中统一。但这种体制容易导致人治的历史局限,中共在后期已经看到这一弊端,下发决定对巡视员的权力予以限制[17]。这一新规定对权力结构调整和平衡得更为合理科学,更重要的是其中还蕴含着扩大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委集体领导的深刻内涵。三是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中国古代巡视制度通常遵循“以法理官”的监察原则,历代都有针对性的相应制度,不仅使巡视官员依法行事,将监察权力纳入法律基本轨道,而且保证了巡视制度的稳定性。中共对这一理念的汲取不是从建党伊始便加以确认,而是进入局部执政后才开始的。1928年至1931年短短三年间,中共中央就先后两次制定颁布巡视条例。各地各级党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如《中华全国总工会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巡视员、特派员工作条例》《军事工作巡视员条例》《共青团中央巡视员工作条例》《共青团上海巡视工作大纲》《中共湘赣省委巡视条例》《湘鄂赣省赤色职工联合会实施巡视条例》等等。中共党内许多党纪条规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巡视制度予以规定明确。正是历史地借鉴了中国传统意义上巡视制度的建设理念,党内早期在自身制度体系保障建设方面不遗余力,工作质量和水平才得到不断提升,持续健康发展最终成为现实。

(二)国民政府巡视制度的借鉴

国共两党在各自组建与发展过程中,都不约而同地以俄为师、寻求俄国经验,差不多就是苏联这根藤上结出的两个瓜。从这个意义以及两党的曾经合作上讲,党内早期巡视设计与运行中借鉴了国民党的某些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受孙中山建党思想影响。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孙中山及其领导的国民党对政党建设进行过一系列的思考探索,特别是孙中山对政党极端民主化和党魁集中制两种不同形式的建党实践,为中共领导方式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参照系。党内早期巡视制度设计中体现的民主集中制,以及苏维埃时期政府层面巡视制度所体现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都可以追溯到孙中山上述建党思想。为避免党组织极端民主化,党内早期巡视强调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明确提出不能像孙中山任国民党总理那样“采取党魁制”,“权力不应集中在一个人身上”[18]。这也是中共对孙中山建党出现过的问题的警醒和借鉴。二是受国民政府巡视制度影响。国民政府巡视制度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构:第一个层面属于国民党党内党务指导巡视,主要是为推进清党、促进党务的整顿和改组,上级党部向下级党部选派了一批党务特派员、党务视察员,经常性地对党务工作进行分区域巡视,指导各地党部的党员登记、改组以及清党事宜。第二个层面主要是国民政府特派监察使巡视监察,属于行政监察性质,国民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通则、规则、纲领、章程和办法等。如1928年行政院所属内政部通过《视察员条例》《各省民政厅长巡视章程》《县长巡视章程》等文件,对巡视监察工作有关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要求和明确规定。党内早期巡视与国民党巡视制度之间存在关联,即借鉴了国民党巡视制度处理上下关系的方式,又不同于国民党巡视员无全权的自主处理权。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共两党所处的地位不同,即执政党和革命党的政党性质分野问题。三是受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影响。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可以追溯至广州时期国民政府创制设立的介于省县之间的区行政委员制。其后,一些地区纷纷效仿增设了此类行政机构,如县政督察专员制、首席县长制、行政督察委员制、行政区监督制、党政委员分会制等[19],均属于名异制同。1932年8月,《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和《剿匪区内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行政督察专员制正式确立。专员制度被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体系所援引和吸纳,并不断得以推行。专员巡视权之设计随之引进过来,如《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规定:“专员应亲自轮流巡视各县,并将巡视结果,呈报边区政府备查,专员如因故不能实行时,得由副专员或政务秘书与科、处长代行之。”[20]应该说,这是中共作为全国部分范围内的执政党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对国民政府巡视制度的一种援引和借鉴。

(三)农民运动特派制度的基础

大革命时期,国共两党是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重要力量,均高度重视动员农民开展革命运动。考量党内早期巡视制度的逻辑起点,不能忽视国民政府时期农民运动特派员制度的因素。国民党在中央设立了农民部,派遣特派员到各地指导农民运动。农民部1924年9月5日颁布《特派员办事细则》对特派员职权任务、方式方法、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农民运动特派员具体由农民部下属之秘书部具体负责管理考核[21]12。特派员对于农民动员、社会整合、革命促进起到了重要作用。以广东农讲所为例,该所创办伊始目的是“第一,调查广东大势力;第二,派特派员到农村工作”[21]2。前五届共454名毕业学生,“其中三分之一由中央农民部分派为广东各地特派员,从事工作,三分之二则分遣回籍,从事地方农民运动”[21]78。第六届则全部以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名义直接投身各地农民运动。这种特派员制度设计的初衷体现在功能上是监督和指导,最终指向是革命动员和社会整合。这种制度模式,直接为党内早期巡视提供了参照系和制度蓝本。同时,中共早期直接参与了这种制度实践。中共广东省委当时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现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农民部的特派员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九是我们同志。我们实际做了农民运动,把名誉送给国民党,可以说是我们成功不居。”[21]55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民政府时期农民运动特派员制度可以追溯为党内早期巡视的创建起点和逻辑基础。

总之,党内早期巡视多元源头是按照原型、基质与中轴三重标准逐层展开的:(1)马列主义政党建党学说作为党内早期巡视的理论渊源,展现出的是与无产阶级政党有关联的内在结构方面的“基质”特征,即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无论巡视制度怎样变化发展,这种基质特征始终贯穿其中。(2)共产国际和联共(布)指导影响的苏联元素,构成了党内早期巡视的“原型”特征,在历史过程中集中地表现为“制度化”发展内核和基础。正是这种原型作用,造就了巡视在革命党和执政党不同时期的各种不同形式。(3)中国革命实践的特定历史社会环境和中国传统文化本土资源,包括中共建党因素、中国古代监察思想、国民政府化外和农民运动特派制度等,形成了党内早期巡视的“中轴”特征,决定了中共巡视制度总体需要的实现程度。换句话说,党内早期巡视制度运行发展不是漫无边际的,是受中国特定历史社会环境这一轴心制约的。正是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党内早期巡视制度最终成为现实。需要指出的是:对民主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路径起点的界定不能局限于上述其中的某一类,从简单模式或一般概念出发,而应该以一种辩证发展的历史视角综合考察解构党内早期巡视渊源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想当然地认为内源决定说或外源决定说,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和不符合客观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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