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济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2020-12-20 07:50济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申艳艳张东骁林秀秀
农业知识 2020年1期
关键词:济宁市农场农户

文/济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申艳艳 张东骁 林秀秀

近年来,济宁市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引导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力量,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159 家,家庭农场4102家。二者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势头强劲。与2013年相比,全市新增家庭农场2449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685家。与户均家庭承包经营面积4.7亩相比,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年经营纯收入10万元以上,远远超出全市平均水平。

2.多元融合发展。全市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逐步由“单兵作战”走向联合发展,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农业生产经营活力不断释放。有龙头企业+合作社模式,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等。

3.带动能力增强。农民合作社成员数达到46.3万个、较2013年增加20.9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数42.8 万个、较2013 年增加14.9 万户。设施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网络平台建设等项目大多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注重提高生产、加工、销售能力,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方兴未艾。村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通过领办合作社,带领群众上项目、闯市场,将合作社承接的惠农政策惠及群众,有效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673 个。主要类型有3个:

1.土地入股型。由党支部创立合作社,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股权,农民当上股东,入社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种,农户可享受年底分红,还可到合作社务工取得劳务收益,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嘉祥县梁宝寺镇南孔村南孔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南孔村81户农民以承包的130亩土地入股,每亩折价900元,共计出资11.7万元,出资比例为30%;村集体以办公场所、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及增溢的土地经营权入股,折价11.7万元,出资比例为30%;梁宝寺镇供销社现金出资15.6万元入股合作社,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机械设备和支付劳务费用等,出资比例为40%,实现了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和村集体变股东。

2.托管服务型。党支部创办农民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半托管”和“全托管”的托管报务,该类型以粮食种植为主。如曲阜市王庄镇毕家村党支部引领成立了曲阜市康达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采取一条龙的服务,达到了“六统一”,即统一耕种、同一浇水、统一优良品种选购、统一化肥和农药、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由于采取以上措施,大大降低了作物种植成本,提高了销售价格,使合作社社员得到了实惠。

3.专业经营型。党支部根据本村产业优势和特色,创建农民合作社,在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农产品销售等环节,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变单打独斗为抱团经营,既保证农户利益,又增加集体收入,还保护区域特产。如金乡县依托大蒜、辣椒、白梨瓜、金谷、山药等传统优势产业,由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8个,拉长产业链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效果显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力量。截至去年年底,济宁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2992个,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28个、农民合作社2272个、农业企业164个、其他228个,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47.4万个,生产托管面积达到369.5 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为小农户提供粮食生产各个环节的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坐落在汶上县郭仓镇,拥有“粮好”农服注册商标,为小农户提供粮食生产的耕、种、防、收、售,以及生产资料购销、农业金融贷款等服务。公司服务范围覆盖汶上县及周边县市区10 万余亩,服务小农户5000多户。截至去年年底,大粮公司资产总额6700万元,固定资产320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8 亿元,毛利润1105 万元。曲阜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推出的是针对玉米的套餐式半托管服务,半托管服务收费是每亩409 元,目前已签约服务客户427户,服务面积15000亩,服务内容基本包括了除浇水以外的其余所有农业生产服务。

2.农民合作社带动型。以服务业为主业的合作社也是重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济宁市现有服务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69个,其中农机服务998个、植保服务92个、土肥服务54个、金融保险服务2个。金乡县京信合作社在全县11个镇街设立为农服务网点13处,村社共建服务站268 个,村级农民助理员400 余名,社员农户达到26000余户,服务范围遍及金乡县各镇街。主营业务有:植保农技服务、土地半托管、统防统治、农资供应、生活用品供应、农村合作金融、农村电商、植保飞防、特色种植、保险业务、冷藏加工、肥料生产等,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

3.土地托管带动型。近年来,济宁市供销社系统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主要抓手,积极开展大田作物服务创新。土地托管的基本做法是以市、县供销社为主导,以流通和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乡镇基层社为服务载体,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联合村“两委”,对小麦、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以合同形式约定服务内容,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收益权的状态下,履行农民受托的各项服务。供销系统开展的大田作物全托管和半托管服务的经验做法曾经受到国家供销总社的充分肯定,并在我市汶上县召开了全国现场会予以推广。

二、多措并举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一)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完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切实稳定农户承包权,全市累计确权家庭承包地面积789.18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51.1万本,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运营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全市11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乡镇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村级设立信息员,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为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搭建良好平台。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自2013年以来,济宁市自下而上开展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每年评选100家示范社(场)。累计创建市级示范社412家、省级183家、国家28家,创建市级示范场103家、省级30家,并建立了示范组织名录库。总结了一批合作经济组织典型,济宁市推荐的兖州区向阳花家庭农场上榜全国第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三)加大培训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市每年列出合作经济组织专项培训经费,重点对示范社和示范场创(领)办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请来高校教授和省农业农村厅领导授课指导,每年举办培训班,累计培训一千余人。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初见成效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有力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

(一)促进了全市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激活了农村土地流转源泉,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乡村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

(二)培育壮大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开展规模经营,他们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积极引进新品种、采用新技术,实行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

(三)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积极推进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等措施,逐步建立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等一体化经营体系,有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发展了现代农业,为乡村产业振兴增添动力。

(四)实现了农民收入增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农户土地,使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获得收入,还可以到土地流入经营主体中务工来增加收入,正所谓“一手拿租金,一手拿薪金”。而流入土地的经营主体,则扩大了种植规模,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实现了规模效益,也增加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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