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种子公司 王军强
公司租赁农民的土地发展种植基地或与农民签订回收合同,带动农户发展种植基地。林州市洪河米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80 hm2,发展有机绿色谷子种植基地,同时与周边13个村签订了0.1万hm2订单合同,通过统一免费谷种、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销售品牌、按等级回购等方式,实行标准化订单化生产,有力带动了谷子产业的发展。公司年销售500 t小米,产值800万元。目前,公司以直接帮带农户30户,每户分红1200元;以土地流转500元/hm2,流转贫困户13户面积4.01 hm2,辐射带动130户贫困户;以回购价高于市场价0.4元/kg;以临时用贫困户务工50元/d等方式进行扶贫帮扶。
公司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农户按要求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2018年,横水镇绿健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成占地0.33 hm2,年可加工红薯7000 t的农业龙头企业。2018年,横水绿健生产红薯淀粉700 t,产值1000多万元。2019年,该公司依托横水镇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与横水镇辛庄村周边6个行政村签订0.07万hm2的红薯种植订单,辐射带动横水镇红薯产业发展。横水镇红薯种植面积达到0.13万hm2,带动农户1000户。
近几年,林州市除畜牧养殖业形成规模外,其余农业总体规模都不够大,没有千亩以上的连片生产基地,难以支撑大型的龙头企业生产。
林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停留在家庭作坊式阶段或外地代加工阶段,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链条不长、附加值不高。如谷子年产量达1万t,但能转化成商品的不到2000 t;红薯种植面积0.47万hm2,年产量21万t,但能转化成淀粉、粉条成为优质商品的不足10%。
全市虽然有东姚洪河小米、太行菊农产品品牌,但都不够响亮。
农业受天气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目前全市还没有特色农业的保险政策,一旦受灾,将打击农户发展特色农业的积极性。
坚持内强外引政策。一要做大本土企业。进一步开发壮大林州市特色农产品,增强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利益连接机制,实现企业农户双赢。二要引进外地龙头企业。积极与省内外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规模、有形象、有品牌的农业企业入驻林州市。通过在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上下功夫,提高农产品的转化率,打造农业全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酒香也怕巷子深”,再好的农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也不会产生较高的附加值。建议发挥红旗渠集团平台优势,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整合农产品品牌,创立打造红旗渠品牌系列农产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推介会,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路子,扩大产品知名度;充分发挥红旗渠干部学院和红旗渠景区的红色教育资源,设立农产品展销专区,叫响叫亮红旗渠农业品牌。
一方面,加快农展馆、农耕文化体验馆和红旗渠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建设,抓紧推进项目设计、立项、用地审批、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过资金奖补、租金减免、代建厂房等多种方式,引导覆盖范围广、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入驻园区,形成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走集群化发展路子。目前,两馆外形图设计已拿出初步方案,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下一步将对外观设计进行论证确定,并对内部布局规划进行设计。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区域性、分散性的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各镇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就地发展,逐步壮大。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配备上给予倾斜。建议结合林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并长期坚持执行下去,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有序发展。同时,设立农业产业化基金,充分撬动资本进入农业产业中去。
依托林州市农业产业现状,在重点打造横水红薯、东姚小米、茶店菊花、东岗核桃、任村花椒等多个农业产业示范片区的基础上,各镇也要结合实际,创建一批农业种植示范基地、示范村,从而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