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璇(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03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指定的根本性法律。随后,又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健全。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需针对政府采购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发展。
我国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间较晚,各地事业单位的内部设置各异,部分事业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府采购或归口部门,或因机构、人员编制数紧张,部分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合二为一”,使得财务部门既采购又支出,不利于采购的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专业性较强,相关人员需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人员大多是兼任,缺乏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培训和学习,对采购流程、形式等一知半解,采购环节不能合理把控,造成政府采购效率低下,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
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对预算编制工作引起重视,相关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采购预算和计划不准确,没有调研,项目论证不全面,在编制时没有详细地列明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估算了预算金额,在实际采购时,经常出现预算变更等问题,编制的采购项目操作性差,采购效率低,造成采购资金的浪费。
目前,政府采购没有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设立单独的监督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未形成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合力,监督管理不健全存在漏洞,致使政府采购普遍处于“群众无法监督、同级不好监督、上级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供货商不敢监督、有关职能部门不愿监督”的真空状态。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单位自身特点,根据人员编制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针对采购专业度、复杂度高的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专门单独的政府采购管理科室负责本单位采购需求的统计和对具体采购工作的实施,对于采购人员自身能力不足以完成的项目,可以委托外部代理机构。
构建一支专业能力过硬、职业道德水平较高的政府采购队伍。建立岗前培训制度,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及一系列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深入了解政府采购的操作规程、采购步骤和招投标程序等,同时做到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的前提和基础。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可以帮助事业单位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节约财政资金。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动员和抽调专门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开展采购项目的论证,制定科学、准确、合理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完善流程管理,保障政府采购行为在科学合理的轨道上进行。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使采购管理职能相分离,在业务上形成监督相互制约。同时要接受财政部门、群众、供应商、媒体等多方位的监督,公示监督电话和地址,建立举报机制,确保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规模日益增长,采购工作日渐重要,我国事业单位采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事业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采购预算,遵守采购流程,接受内外部监督,促进采购效率提升,才能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