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双辰(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必须强化创新,从内部改革入手,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提升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整体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基于此,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监督体制建立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与普通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属性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国家行政单位领导,企业财务更是由国家直接领导和控制。尽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模式已经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国有企业也成为市场经济下的重要一员,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显得很有必要。明确财务管理监督分工,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从效果论而言,财务管理监督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国有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各项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另外,通过健全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能够杜绝贪污腐败问题,对企业领导作风、财产行为等进行约束,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目前,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但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各部门职权不明确问题,导致企业董事会将责任下推,在内部监管方面,各管理岗位职能交叉。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凝聚力相对不足,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同时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中着眼于短期利益,导致相关监督机制缺乏前瞻性,不能满足长期发展的需求。另外,由于内部监督体制不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混乱,易滋生贪污腐败,对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中,政府监督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部门监督能够为国有企业发展奠定基础。与一般企业相比,政府对国有企业负责监督,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保护。然而,通过相关调查发现,现阶段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开展中暴露出很多的问题,政府监督工作不到位,影响整体财务管理监督成效。市场经济环境下,要让国有企业更好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给予企业领导更多的管理权限,但如果缺少了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相违背,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
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包括三个部分:财务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监事会监督,不同部门之间形成不同分工,对国有企业不同部门财务制度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实践中,还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针对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减少财务管理执行失误率,保证国有企业财务系统工作更加高效、科学。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运营发展中,内部监督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标准不够统一,以至于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执行的精准性造成影响,不利于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另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不足,也不利于企业领导及时掌握详细的财务数据,无法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依据,甚至会导致决策失误,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作为国有企业重要的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性、隔离性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是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现阶段,加强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势在必行,具体实施中必须结合企业实际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法人制度的完善性。第一,对于企业董事会方面,必须对董事会权利、职务等进行明确划分,作为国有企业最高的管理机构,将领导层和企业整体发展结合起来,同时发挥董事会监督管理职能,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第二,充分发挥监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能,作为国有企业重要部门,监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职责,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可以交由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监督,有效弥补出资人缺失问题,全面保证人民根本权益,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便于政府部门发挥监督职能,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开展经常性监督活动,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有企业发展中,需要全面结合自身发展情况,从战略发展目标出发,制定完善的考察方案,具体考察对象包括企业业绩、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第二,发挥监督部门的作用,对相关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实现国有企业经济最大化的目标,满足可持续发展理念需求。第三,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将预算作为重要考察对象,够针对预算实际情况,如盈利、亏损等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奖惩制度,有利于随时监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相关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国资委可以参与到国有企业发展中,实现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科学配置。进一步发挥政府监督部门的职能,逐渐开创出公众监督途径,建立多多元化的监督渠道,除了投诉、举报外,还可以组织中小企业进行不记名投票等,及时暴露和整治不合法行为,促进会计制度更好地执行和落实。
监事会是我国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部门,职能体现为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能够避免企业财务不明确问题,这对于优化国有企业资产结构,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质量有很大帮助。新时期,强化企业监事会监督职能刻不容缓,是构建内部监督体制的关键所在。国有企业监事会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为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带领国有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国有企业领导层需要从专门的人员中认真筛选,组成企业监事会成员,并非从经理级别人员中选择,避免导致企业领导层不了解企业实际发展状况的情况。企业高层领导人员应该对企业综合管理负责,董事会与经理级别、监事会必须相互分开,做好三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责,构建一个更加健全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
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必须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仅包括审计部门、监理会,也包括基层会计人员。只有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合理分配,才能实现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监理会直接向企业管理层下达任务,充分发挥监理会职责,并对企业各项财务工作实施监督,树立监理会的权威性。而企业管理层必须做好人才筛选和培养工作,为相关工作人员构建晋升渠道,提供更多实现自我发展的平台,帮助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同时也能够强化内部监督的作用。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因其特殊性、复杂性、现实性,都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关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未能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导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滞后,影响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内部监督体系,发挥监理会、董事会等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强化创新,满足现代化企业发展需要,为我国国有企业长远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