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职雨地 董艳 李小敏
近年来,焦作市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厘清发展思路,积极创新实践,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达1165 家,涉及粮食、蔬菜、怀药、经济苗木、畜禽养殖等产业,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2 家,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4 家。全市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1 864 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有11 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有6 家,涌现出修武县金丰、博爱县杨天其等一批发展态势良好的家庭农场。
焦作市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的起步阶段就站在高起点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焦作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旨在指导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规范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按照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高效化等标准,采取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择优、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并将有发展潜力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
焦作市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及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创新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2013 年,全市首家家庭农场在武陟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后,《焦作日报》持续跟踪报道和宣传家庭农场,先后刊登了《我市诞生首家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累并幸福着》等多篇大版面宣传家庭农场的文章,形成了舆论强势。焦作市农业局印发了《焦作市家庭农场资料汇编》1000 多本,对家庭农场的政策精神进行宣传,持续宣传造势。
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效果,焦作市按照《焦作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创建培育和考核认定工作,几年来共认定市级家庭农场52 家,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有24 家。示范家庭农场在选择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推广新种植模式、生产经营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能够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加入到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通过典型示范,树立标杆,全市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焦作市从2013 年第一家家庭农场诞生至今已发展了1165 家。
焦作市及各县农经管理部门对家庭农场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指导家庭农场实行生产和销售记录、创建品牌、财务核算等生产经营管理;对达标的家庭农场命名为市、县示范家庭农场或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相关部门也都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家庭农场发展。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以后,各县、区工商局及时学习把握中央文件精神,创新注册登记准入形式,积极助力家庭农场发展。
为促进家庭农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全市农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将各类项目资金整合运用。2018 年,各级财政用于支持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达到140 万元。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使家庭农场稳定了经营规模、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技术水平。
焦作市通过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激发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环境,同时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不断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焦作市所辖11 个县、区都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3 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1706 个行政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起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支持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33 万hm2,其中,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1.73 万hm2,家庭农场已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