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兼职现状实证研究
——以北京某市属高校学生为例

2020-12-19 05:32郑冬梅司静文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学生会经验法律

郑冬梅,司静文

(北京农学院,北京 102206)

在大学生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去做兼职。兼职工作可以给大学生在经济、经历、经验等方面带来收获。在此过程中,某些问题也会伴生而来,如兼职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兼职工作缺少法律保障,兼职过程中被骗等。因此,对大学生校外兼职的了解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其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较多,但实际调研工作较少。因此,本研究通过对北京某市属高校的兼职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旨在了解大学生兼职的现状、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选取北京某市属高校在校四个年级的学生作为调研对象,通过网络随机发放问卷进行填写。本研究随机发放307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06份,问卷有效率达99.6%。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现状

1.大学生兼职现象普遍,各年级之间存在差异。在调查的学生中,认为在大学期间有必要兼职的学生占62%,没必要兼职的人数仅占4%,还有34%的学生不在意在大学期间是否兼职。总体来看,多数学生认为在大学期间兼职是有必要的,在认同兼职有必要的学生中,各年级之间学生的看法存在差异,大三的学生占比48%、大一的学生占比16%,这应和学生的大学阶段、经历、价值观以及人生目标有一定的关系。对于大三的学生来说,他们认为可以通过兼职获取经济收入、提前获取社会经验。大四的学生可能是忙于做毕业论文、实习、找工作等,认为兼职有必要的人数(17%)较大三的学生减少。

2.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现状。(1)兼职信息的获取来源。大学生大多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兼职工作信息。调查结果显示:在多种信息来源中,有72%的大学生兼职信息是通过他人介绍获得,通过中介、兼职网站等正规渠道获取工作的学生较少。由此可见,目前大学生在兼职工作的选择上缺乏法律途径的保护。(2)兼职的动机。在调查对象中,超过74%和71%的学生兼职的目的是满足物质需求和积累工作经验;69%的学生兼职是为了提升自身能力;还有一部分学生兼职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对于家境不好的学生,兼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对于家境较好的学生,他们也可以在兼职过程中增加社会经验,锻炼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在现在人才济济的社会中,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不仅仅看重学历,更看重能力与经验,所以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适当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一结果表明,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和积累经验是大学生兼职的主要动机。(3)兼职的类型。调查分析显示,大学生更愿意选择做兼职课堂助教和兼职家教、授课教师,分别占比66%和59%。仅有约40%的学生愿意去做服务员或者促销员,选择做迎宾礼仪模特、发宣传单或者选择做微商的学生少之又少。总的来说,大学生兼职的类型选择较为固定,大多数学生会选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兼职,少部分选择体力劳动。兼职岗位大多对专业的要求度较低,与专业类型相关度较低,但在调研中,有95%的学生表示会优先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兼职。

三、大学生校外兼职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在校外兼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时间支配不当,影响学业。由于上课时间和兼职时间大部分为固定时间,所以两者难免会发生时间冲突。当发生时间冲突时,有52%的学生会选择向兼职的地方请假,23%的学生会选择放弃兼职,但仍存在25%的学生有可能会逃课去兼职。在选择逃课去兼职的学生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学生如果一次逃课未被教师发现,可能会就此形成侥幸心理,时间长了便可能成为习惯,这样的习惯一定会影响学业。当兼职时间与学习时间冲突时,选择学习的学生占77%,可见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学习比兼职更重要。大学生在校的第一任务是学习,有的学生在课余时间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或者学术报告会,这可能会与校外兼职时间冲突,所以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和兼职是兼职大学生需要思考的问题。

2.缺少社会经验,盲目兼职。大学生进行校外兼职常常是初次步入社会,在各个方面都缺少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多数学生兼职的目的也是增加经济来源,满足物质需求,所以在兼职的选择方面存在盲目性,没有具体的发展计划。通过对年级和是否为盲目兼职的相关性检验,我们发现,检测值0.006远远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即表明年级与是否为盲目兼职是相关的。通过分析发现:学生兼职存在盲目性主要集中在大三年级,占52%,这可能与大三年级兼职学生较多有关。对于盲目兼职,可能是有的学生在刚做兼职的时候对兼职没有明确的规划,只是看到身边同学在做兼职,并且获得了一定的收入就选择去做兼职。有的同学在做兼职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对于兼职收入随意挥霍、没有计划。因此,这些学生的兼职除了有一些经济收入,在其他方面的收获较少,对未来发展也缺乏帮助。

3.校外兼职工作与专业不相关。大学生目前在兼职工作的选择上主要集中在教育行业,如授课教师、助教、家教等,还有一部分学生选择在一些服务行业。相对的,这些工作只能得到一些经济报酬,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在被调查的学生中,95%的学生表示如果有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兼职,一定会优先选择,从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但是,学生表示目前缺少此类平台,并且实习公司更愿意接受应届毕业生,从而使学生在兼职期间找到与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较为困难。

4.缺少正确的引导与法律保障。学生在兼职期间“被骗”行为屡屡发生,大学生在校外兼职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调查分析显示,在兼职期间最容易发生的问题是交押金问题,还有30%的学生表示实际工作内容与招聘时描述不符,14%的学生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12%的学生被延长工时。当这些行为发生时,有过半的学生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25%的学生会选择私下解决,还有16%的学生会自认倒霉,不了了之。据了解,有的学生在做某些兼职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出现问题时,缺少法律保障,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支持,也显露出部分学生缺少法律意识。

四、对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建议

1.学生方面。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当理性结合自身的能力和需求。在兼职工作的信息获取上,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提高兼职工作的有效保障;也可以优先选择专业相关兼职,增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在兼职过程中的权益维护问题上,建议使用正规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能暴力行事。此外,在校外兼职时绝对不能一味地只重视增加收入,而耽搁学业,要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和兼职工作。

2.学校方面。学校作为大学生在校生活的教育管理主体,要加强对大学生校外兼职问题的重视。学校应适当给予大学生教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兼职工作。学校可以和相关企业或者用人单位一起合作,为学生提供兼职锻炼的机会。这样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兼职工作,又能提高学生专业水平。学校辅导员、班主任等也可以定期了解学生的兼职情况,及时给予学生相关引导和指导。

3.社会方面。完善对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的法律体系,为大学生校外兼职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劳动法》虽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基础保障,但是没有细化“兼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可以适当地调整范围,明确兼职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形式,完善配套的规范制度。同时,希望社会能够出台更多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一定的帮扶,提供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兼职机会,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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