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仁勇,郭秀兰,彭家宣,张崟,刘达玉
(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四川成都 610106)
教育部为改革创新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于2009年指出推行专业硕士“双导师制”。“双导师制”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历经1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具有强大学术理论基础师资队伍的校内导师,以及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职业技术人员的校外导师。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地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需要,我国设置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大类;为满足农业、食品工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农业与食品产业高层次应用复合型专业人才,设置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教育[1]。
在专业硕士“双导师制”培养机制不断完善的同时,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也滋生出招生单位培养能力不足、“双导师制”制度覆盖不全面、校内外导师交流合作积极性不足、校外导师评价标准缺乏等诸多问题[2-3]。以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为例,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对应策略。
至2020年,全国已有20余所高校进行了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招生。随着招生单位与招生人数的与日俱增,对地方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能力要求更高,不得不采取措施来应对新增学生过多、指导教师不足等问题。现在很多地方高校的研究生培养都建立了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习实践过程、课题研究、完成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主要通过2种方案解决校内导师人员不足:校内2名及以上导师成立导师组培养指导多名学生;聘任校外具有研究生培养能力和资质的高校及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人员。这类企事业平台所具有的科研实践资源,亦可满足专业硕士学生积累更多的实践动手能力。
许多高校在设置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之初多依托于学校食品科学类学术硕士或食品工程硕士的资源和平台,并未完全区分到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有别于其他专业的农业硕士特性,使得农业硕士培养模式更趋于学术硕士和工程硕士,以学术和工程培养为主,导致农业硕士“双导师制”覆盖不全面、培养不对口等问题出现[4-6]。因此,高校应明确自身定位,从自身条件出发,整合和改进现有平台资源的优势与不足,做到“双导师”制度资源对口、覆盖全面,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资源配套。
“双导师制”旨在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通过校内外通力合作实现研究生的联合开发与培养,要求2位导师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做到共同指导、相互交流、协调配合。然而,校内外导师在学术背景等方面的差异,校外导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酬劳难以保证、各高校校内外导师管理制度的不同、校内外导师交流合作积极性不足等问题在高校普遍存在,使得研究生“双导师制”流于形式[7]。因此,高校应注重校内外导师的交流合作,在课题申报、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安排专用经费支持导师组,确保研究生培养过程顺利进行,共同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
当代研究生培养不仅局限于科技创新,同时也着力于思政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指导思想,坚持将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结合,多方面提高研究生缘事析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将研究生培养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校外教师应比研究生先受教育,具有先进的思想文化,党的坚定支持者,能更好地担起学生思想健康成长指导者和作为引路人的责任,具有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高尚品德。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校外导师选拔过程中,未必能严格践行对校外导师德育思想的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难免有所懈怠。不能很好地在传授专业技能的过程中,明确将专业方面职业伦理操守与职业道德教育融为一体,给予研究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引导,以此达到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和情商能力的目的。
校外实践有助于研究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过政府与社会多年“产学研”结合的倡导,目前不少高校与企业、科研单位开展合作。但合作单位质量参差不齐,真正以高校高新创新技术为依托的合作企业不够多。双方合作模式也较为单一,合作层次、深度不够。不少企业仅仅能够满足基本的社会实习需求,双方合作内容浅显,合作目的不一,企业不以人才培养为己任,或存在个别部门仅以满足自身利益为需求,不能真正为研究生解决切实问题,也不注重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相结合。高校与企业存在本质的区别,企业大多以盈利为目的,在研究生培养上更像是基于双方需求而招聘的廉价劳动力。在此基础上很难确保研究生的校外实践高效高质,难以提供水平相对应的高级技术人员对研究生课题方案设计、实验环节、论证答辩过程提供足够的指导。同时,企业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此种合作方式更趋于短期合作,双方若不能对合作意义达成深刻及长远的认识,则很容易导致合作过程中的随意化及形式化。故而双导师建设难以达到应有的质量,特别是部分与地方院校合作的一般企业,校外导师对研究生仅仅在意见和实践中给予几点建议,对学生教学课程的完成和实验进度没有兴趣。在校外实践中与一般的社会实践没有区别,校外导师更趋于一种形式上的存在,更甚于将研究生委托于第三人携带,便出现被委托人自身水平不够,于研究生培养而言实践质量低下。还存在一种为满足自身工作进度而占用大量教学实践,最终导致研究生不能如期取得学位的现象,在双导师模式中此种现象并非个例。
导师评价体系是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不可或缺的部分,良好的导师评价体系决定着研究生培养教育的高质量和高标准。因此,高校可通过制定统一的严格考核标准,定期考核考评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资质和能力,以确保对研究生进行高标准、高质量的培养指导。然而,局限于校外导师从业单位、学术背景和工作性质的不同,高校较难开展校外导师的评价工作,所以多数高校实行“终身制”校外导师,缺乏对校外导师的遴选、管理与辞退标准。鉴于此,高校更应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出台相应合理的奖惩制度,有效激发校外导师参与培养研究生工作的积极性,保证研究生教育“双导师制”工作高效开展。
从2015年起,学校已聘请一大批企业导师,并与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了实习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关系。“双导师制”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对工程硕士撰写学位论文方面成效欠佳,如学生在企业撰写论文有时并不顺利,企业课题理论深度欠缺,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有事相互推诿,对指导学生科研时间方面缺乏能动性。从2016年开始,学校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点培养单位积极转变思路,通过筛选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技术骨干,减少企业行政管理的人员,保证了研究生课题培养质量。并与四川省农科院、四川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食品和发酵研究院,以及省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合作交流,邀请专家支招,从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开始牢牢把关。这些方式使学生既可以了解行业动态,又可以保证研究具有相应的深度和质量。截至到2020年初,学校的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毕业生都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甚至有的优秀学生可以有2~3家单位选择。
对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而言,区别于学术硕士和工程硕士,应更注重其农业专业硕士的定位。在进行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应加强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双导师制”的教育模式必不可少,学校开设理论课程和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校外企事业单位和校外导师负责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开展。培养单位应注重处理“双导师制”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地提出应对方案,切实保障培养单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和研究生的切身利益,确保为社会输出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