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李艳芳
近年来,偃师市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形成了以缑氏镇、高龙镇、顾县镇为主的鲜食葡萄基地,以高龙镇和大口镇为主的无公害蔬菜基地,以邙岭镇、首阳山镇和伊河、洛河两侧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以缑氏镇和首阳山镇为主的畜牧养殖加工基地等优势产业基地。全市农业呈现出科学合理、综合发展的新格局。围绕五大优势主导产业,偃师市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领、优质服务等有效措施,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走出了一条有偃师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之路。
截至2018 年底,偃师市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 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 家(众品公司、盛隆公司、尚康公司与天和泰公司),从业人员5600 人,年销售收入达29.5 亿元。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扩宽融资渠道,2018 年成功在新三板上市,成为洛阳市首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截至2018 年底,偃师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68 家,其中获得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有37 家、获得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有6 家,获得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有1 家。合作社主要涉及花卉苗木、鲜食葡萄、特色银条、水果、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农机服务等10 多个行业,辐射带动农户10 万户,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偃师市依托粮食加工、畜牧养殖、鲜食葡萄等优势产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立起“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农业产业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从一枝独秀到跨界融合发展,指导培育了以洛阳众品食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洛阳(偃师)众品生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偃师市永丰面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洛阳唐僧寺葡萄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偃师市唐僧寺葡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上3 个联合体共联合各类经营主体24 家,带动农户1.4 万户,2018 年经营收入达19.8 亿元。
偃师市紧紧围绕优质小麦和小麦良种、鲜食葡萄、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畜牧养殖等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初步形成了五大系列农产品加工体系。一是以盛隆公司、偃师市面粉厂、永丰面业公司等为龙头的粮食加工体系;二是以洛阳六和慧泉食品有限公司和洛阳众品食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畜禽制品加工体系;三是围绕偃师银条这一特色产品,形成了以西银绿色食品公司、辛丰农业食品厂为龙头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四是依托偃师“冰糖葡萄之乡”美誉,形成了以洛阳唐僧寺葡萄发展有限公司和偃师市唐僧寺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果蔬(葡萄)加工体系;五是以河南尚康食品有限公司和洛阳惠万家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的其他食品加工体系。
通过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创名牌、争名牌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提升了偃师市农产品的形象和档次。全市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达到26 个,“盛美”挂面、“豫皇”面粉、“中原雪”面粉、“尚康”红烧肉、月饼及“西银”银条、“辛丰”银条等6 个产品获得省级著名商标,涵盖粮油、果蔬、熟食等多种门类;“偃师银条”“偃师葡萄”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另外,“偃师葡萄”还被评为河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海东猕猴桃”“西银银条”被评为河南省名优农产品。
近年来,偃师市积极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先后向偃师市天丰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投入项目资金900 万元,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各级产业化扶持资金870 多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添置新设备、上新生产线;通过邮储银行“三位一体”农业供给侧改革融资模式向30 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120 万元。另外,2019 年,偃师市政府出台了《偃师市2019 年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对新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称号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奖励。通过政策扶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难题,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偃师市积极组织涉农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示范点100 多个,积极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实用新技术,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信息服务。
偃师市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全市各行政村建有220 个益农信息社,选择76 家生产、经营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作为信息社的终端站点,扩展其网络销售途径。
偃师市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新型帮扶模式,成立以贫困户为主的偃师市郜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偃师市崔河惠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2 个合作社共占地3.73 hm2,共建蔬菜、瓜果大棚47 座,通过吸纳周边农户共同发展,以点带面,带动贫困户102 户,助力贫困户及早脱贫致富。
偃师市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家参加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和农产品加工业“一带一路”贸易经理人培训等,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水平。
近年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业链条较短,带动力不强。
偃师市龙头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企业自身资本积累能力弱,扩大再生产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后续项目进展缓慢,且农业企业的生产周期长、资金回笼慢,一旦流动资金缺乏,将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
全市多数龙头企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企业扩大规模升级、加工仓储和基地建设等用地需求较大。根据国家土地政策要求,用地手续审批严格,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争取难度较大,企业项目建设常因土地问题不能顺利推进。
会经营、善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缺乏,人才技术层次不高,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真正能够满足农产品精加工、自动化生产需求的产业技术工人不多。
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关系松散,产销脱节;多数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还停留在简单的合同买卖之间的关系,且受市场变化、诚信缺失等因素的影响,履约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合作社自身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设立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首先,偃师市政府部门要指导群众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同时要避免一哄而起、盲目上马和盲目扩大规模。其次,要指导群众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使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最后,要因地制宜指导群众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对那些虽未形成生产经营规模但有明显开发优势的潜在产业,进行重点培育。
继续推进银企对接,由人行、银监部门牵头,协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的金融扶持力度,简化贷款程序,放宽条件限制,提高贷款额度,推进银企对接成果落实,采取“秋贷春还,跨年计算”的方式,解决龙头企业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难题。
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名优品牌产品少的现状,加大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其转变观念,树立品牌意识。同时,扩大宣传,一方面,广泛宣传“三品一标”奖励政策,吸引企业积极开展品牌申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展销会宣传偃师市名牌农产品,不断增强企业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