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瑞锋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本文采用PQV 指数法、互补性指数、显示性比较指数以及构建引力模型的方法,结合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长序列农产品贸易数据,就中国和中亚五国农产品的贸易潜力展开了实证分析,以期为双边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及 “一带一路” 背景下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与依据。
中亚五国指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与我国新疆西部接壤,是“一带一路” 中国与欧洲联通的必经之路。中亚五国农产品生产受到气候、降雨、科学技术的应用等限制发展较为落后。对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数据分析,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过程中并未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基本处于贸易逆差的状态,如表1 所示。2009-2019 年,进口额和出口额大体呈现先升后降的波动趋势,但进口额保持高于出口额不变,占比50% 以上,且2015 年后进出口额差距减弱,双边贸易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集中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吉尔吉斯斯坦,以上三个国家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所占比例可以达约90%。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进出口贸易额及其比重呈现显著上升的趋势,表明我国与该国农产品贸易处于良好的态势;与土库曼斯坦的进出口贸易额呈现显著的增长趋势,2019 年的进出口贸易额较2009 年增长约115.63%,表明我国与该国双边农产品贸易较为健康且日趋完善。
PVQ 指数法。PVQ 指数法是用以表示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划分方法。根据贸易的发生阶段,产品贸易划分为进行垂直型和水平型。垂直型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间开展的贸易活动;水平型指是指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开展的贸易活动。研究表明,水平型贸易代表国际贸易中竞争力水平较强。计算公式如下:
其 中:PQVjt介 于1 到2 之 间;UVjtX——t 时 期,产品j 的出口单位价值;UVjtM—— 进口单位价值;1-α ≤UVjtM≤1+α,表示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否则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根据研究本文选取α 值为0.25。0<PQV<0.85——水平型;0.85 ≤PQV ≤1.15——低质量垂直型;1.15<PQV<2——高质量垂直型。
显示性比较指数法。显示性比较指数代表某个年度对外贸易的比较性优势,指的是本国出口的某种产品在世界贸易中总贸易的占比,用RCA 表示。公式如下:
以上公式代表的都为三维变量,RCAiat——某一国的某个产品在某一年的比较优势指数,越高优势越明显;Xiat、Xit——某一国某个产品在某一年的出口额和全部产品的总出口额;Xwat、Xwt——世界贸易市场上某产品某年度的出口总额业绩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RCA<0.8——竞争力水平较弱;0.8 ≤RCA<1.25——竞争力水平中等;1.25 ≤RCA<2.5——竞争力水平次强;RCA ≥2.5——竞争力水平为极强。
贸易互补指数法。贸易互补性指数TCI 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TCIijk——国家ij 之间某一类商品k 的贸易互补性指数;RCAXik——国家i 的第k 类商品的出口比较优势指数;RCAMjk——i 的第k 类商品的出口比较劣势指数;Mjk、Mj——国家j 第k 类产品和总产品的进口总额;Mwk、Mw——全球第k 类产品和总产品的进口总额。TCI>>1——一国主要出口产品与另一国主要进口产品对应;TCI>1——贸易互补性强;TCI<1——贸易互补性弱;TCI<<1——一国主要出口产品与另一国主要进口产品完全不对应。
引力模型。构建引力模型选取合理的变量对两国之间的贸易潜力进行预测。本文对中国与中亚五国2009-2019年十年间数据构建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中农产品贸易数据来源于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引力模型中GDP 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国家空间距离来自www.indo.com/distance,经济自由度来源于《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税率数据来自于《全球竞争力报告》,虚拟变量FTA 代表是否签署自贸协定。
基于PQV 指数法将我国与中亚五国2009-2019 年十年间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划分,如表2 所示。其中IIT 为产业内贸易整体水平;HIIT 及VIIT 分别表示水平型及垂直型。根据表2 数据分析,2009-2019 年,进口额和出口额大体呈现先升后降的波动趋势,但进口额高于出口额,占比50% 以上,且2015 年后进出口额差距减弱,双边贸易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HIIT 及VIIT 两类数值呈现一定的变化性。根据PQV 指标可以判断,2009-2019 年双边农产品贸易指数基本在[0.85,1.15] 之间,表明主要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
其中,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基本维持稳定,稍有波动,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基本处于持续稳定弱增长的趋势,从2009 年到2019 年涨幅仅为6.25%;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涨幅较大,从2009 年到2019 年涨幅达到119.44%,表明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发生了良好变化。与乌兹别克斯坦的产业内农产品贸易水平2009-2019 年基本持平,呈小幅波动,水平型指数增长29.61%,垂直型指数基本稳定;与吉尔吉斯斯坦产业内农产品贸易整体水平以及水平、垂直贸易指数均呈现较大增长趋势,10 年间涨幅分别为62.86%、141.67%、117.39%。与土库曼斯坦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总体水平、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但次于吉尔吉斯斯坦,10 年间涨幅分别为98.44%、75.00%、97.96%,其中产业内农产品贸易整体水平值在2019 年已跃居中亚五国第二位。与塔吉克斯坦的2009-2019 年产业内农产品贸易的水平型出现小幅波动,但整体水平和垂直型出现了较大的增幅分别为33.82%、188.23%。
表1 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及其比重(亿美元)
表2 2009-2019 年我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产业内的贸易指数
2009-2019 年的中亚五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计算结果如表3 所示。根据表3 结果分析可得,在第14 类以及第52 类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中亚五国出口显示性比较指数与中国相匹敌,其他类别农产品不具备竞争性关系。
计算得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贸易互补性指数如表4 所示。其中02 类、08 类、09 类远大于1,表明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在以上四类中互补性很强,出口与进口产品相对应;01 类互补性指数远小于1,表明一国主要出口产品与另一国主要进口产品完全不对应。10、20、21 类互补性指数大于1,表明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强。其余类别的贸易互补性强度指数几乎都在小于1 的区间,互补性较弱。
构建引力模型,对于两国之间的国际贸易量区域GDP
和距离的相关关系,具体公式如下:
T=A(Y1Y2)/D
其中,A——常数;Y1Y2——两国的GDP;D——两国之间的距离。
本文为了研究的合理和全面性,还引进了农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AGRO)、人均GDP 的差异水平(ABS)、汇率(EXCH)以及自贸协定签署即虚拟变量(FTA)作为自变量,因变量则为农产品的出口额度。
则公式引申如下:
lnTijt=β0+β1AGROit+β2AGROjt+β3lnDIST+β4 lnABSijt+β5FAT+β6EXCH+μ
其中:Tijt—— 中国对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额;AGRO——农业增加值对GDP 占比;DIST——五国首都距离;ABS——五国GDP 差异;FAT——是否签订自贸协定,签订取1 否则取0;EXCH——汇率;μ——常数。
基于2009-2019 年数据,对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量进行计算,并用最小二乘法对式中的几个变量对T 值进行回归分析。采用GLS 方法将以上五个变量附加权重值,以达到消除异方差,得到最终回归结果。出口方程最终计算结果如表5 所示。方程计算结果中AGRO 结果为负值,表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较为快速,需求市场大;ABS 为负值代表贸易双方进出口产品结构对贸易的发展有负作用;DIST 的计算结果显示其对双方贸易影响不明显;FAT、EXCH 都为正值表明我国与中亚五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国际汇率都会对国际贸易产生正向影响。
表3 2009-2019 年中亚五国显示性比较指数
引力模型主要用以计算两国贸易潜力,当实际值与模拟值之比不大于0.8 时为潜力巨大型;当大于0.8 小于等于1.2 时为潜力开拓性即有待开发;当此比值大于1.2时为过度贸易型,即双边贸易强度极高,AGRO、DIST、ABS、FAT、EXCH 五类影响因子对双变贸易影响已探究。本文进一步将2009-2019 年的数据进行计算及对比,得到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潜力结果如表6 所示,其中实际值与模拟值之比用T 值表示。根据表6 计算结果,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潜力大多数年份处于潜力巨大型,表明双边贸易潜力有待挖掘,需要更多的贸易连结和更良好的国际贸易市场体系。其中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潜力由2017年的贸易巨大型变为2019 年的潜力开拓型,表明两国之间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吉尔吉斯斯坦贸易潜力2009-2015年都为潜力巨大型,2016 年转变为潜力开拓性,2017 年两国贸易联系更加紧密转变为过度贸易型,2018 年、2019年又转为潜力开拓性。总体来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以及吉尔吉斯斯坦近年来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其中2017 年两国贸易联系最为紧密;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贸易往来需保持近两年的势头,加大合作,稳住发展的脚步;我国与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合作需要找准发展契机,加大发展力度,争取实现贸易潜力向更紧密的方向转型。
表4 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比较指数
表5 方程计算结果
表6 2009-2019 年中国与中亚五国贸易潜力对比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温饱问题的良好解决,农业的发展市场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但是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基数的庞大使得我国面临着地少人多、人均耕地少的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耕地地理条件不尽完善,有一定限制性,例如机械化耕作程度低,我国一部分粮食主产区依旧采用人工精耕细作的耕种模式,导致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应当促进我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充分发挥双方国家的优势,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发挥主要农产品的优势。根据显示性比较指数的分析,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在第14 类以及第52 类农产品的显示性比较指数与中国相匹敌,其他类别的农产品不具备竞争性关系。因此需充分发挥主要农产品优势,加强两国对该种农产品的经济合作,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在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中的有关优势农产品类别协定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我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潜力发掘能力。
加强互补性农产品的类别控制。国际贸易中互补性农产品指数高,表明双边国家产品进出口相匹配,反之则不利于两国贸易潜力发掘。研究发现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农产品有以下三类,10 类、20 类、21 类,数量较少,因此应充分发挥其互补性的优势,政府加以监督调控积极共享双边国家农产品贸易信息,尽可能增加互补性强的农产品种类,削弱贸易壁垒对双边贸易潜力发掘的影响。
加强与潜力发掘不足国家的经贸合作。贸易潜力分析中,我国与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潜力较大而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潜力挖掘较为充分。因此应当多借鉴农产品贸易紧密的国家双面贸易发展政策,加强潜力较弱两国的经济贸易沟通和联结。加强对其两国的农业贸易的投资,为贸易潜力的发掘建立更好的沟通渠道。例如建立农业产业园,搭建双边国家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加快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当地的农产品特色,提高农产品运输速度、缩短运输时间、保证运输途中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为我国与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的潜力发掘建立更好的外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