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记者 程东 本报记者 白云怡 赵觉珵
12名涉嫌参与暴力活动或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港人8月拟偷渡台湾时,被广东海警截获。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16日发出公告称,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等8人涉嫌偷越边境罪,检察院就上述10人涉及罪名提起公诉;对本案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即廖子文和黄临福,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将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做出决定。
香港东方日报网16日称,根据内地刑法,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由于偷渡案发生在国安法在香港落地后,此事被大肆炒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称,由于犯罪事实和证据均在内地辖区发生,根据属地原则,由内地司法部门负责诉讼和审判,合法合规,也合乎情理。香港知名律师黄英豪16日对《环球时报》说,“这12人既非亲戚,在香港涉案的时间、地点、案情均不相同,竟然能聚在一起偷渡,在台湾又有人接应,明显是一起有组织的行为,这和去年修例风波中的幕后黑手脱不了关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此案的进展在意料之中,“这是内地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办事而已,不会因为香港反对势力和西方一些反华政客的压力而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