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伟, 张家庆,徐泽君,茹宝瑞,高彬文, 白献晓, 梁永红,邢宝松
(1. 河南省畜牧总站,河南 郑州450008;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畜牧兽医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2)
河南省作为我国目前最大养猪省份,2018年河南生猪出栏6402万头,增长2.9%;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比重达78%,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的断奶仔数(PSY)与发达国家水平仍有较大差异。目前,国外优秀的PSY水平为30头以上,一般水平为25头以上,而河南省平均PSY还只是停留在18头左右[1]。育种是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基础,是保障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根本[2]。随着猪群遗传水平逐年下降,为了保持较高的销售量,种猪企业不得不淘汰猪群,重新引进大量种猪,陷入“引种-维持-退化-再引种”的恶性循环中,导致整个繁育体系受制于其他养猪先进国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对养猪大省来说是非常不利的[3]。因此迫切需要准确把握国际猪育种发展的最新动态,合理、充分利用引进的国外优秀种猪资源,通过有效地育种组织体系,应用现代分子育种、遗传评估和联合育种技术,建立优秀种猪核心群持续自我供种繁育体系,保证主要生产性能达到国际同期先进水平,是彻底改变中国种猪长期依赖进口的必由之路。本文利用省管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种猪群体数量、测定数量、育种设施配置和育种人员层次结构等数据,解析规模化生产条件下种猪育种工作的现状与问题,探讨如何高效应用这些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期实现规模化生产条件下规范化、标准化开展种猪育种工作。
截止2018年底,全省有效期内省管种猪场38家,其中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33家,占省管种猪场的86.8%。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6家,分别是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诸美种猪育种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黄泛区鑫欣牧业有限公司、河南省谊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占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的18.2%。33家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分布于全省13个省辖市,占省辖市的72.2%,其中南阳市6家、鹤壁市4家、洛阳市3家、驻马店市3家,占全省种猪场数量的48.5%,全省布局基本合理。
全省33家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对31家种猪场的种猪群体进行了统计分析,占全省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种猪场的93.9%,可以代表河南省种猪群体水平。截止2018年底,存栏纯繁基础母猪40109头,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分别为6 198头、8 004头、25 907头;后备母猪8 791头,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分别为1 296头、1 971头、5 524头;生产公猪2 305头,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分别为865头、580头、860头;后备公猪1 077头,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分别为366头、324头、387头。
当前,种猪场场内测定性状主要是总产仔数、达100 kg体重日龄、达100 kg体重活体背膘厚度等,基本能够按照《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场内种猪测定,测定数据输入育种软件开展遗传评估,同时将测定数据上传至河南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4]。截止2019年1月20日,全省33家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夏种猪场,29家种猪场上报育种数据,占87.9%,其中25家种猪场的育种软件可以实现与河南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对接,育种数据可以导入河南省种猪遗传评估系统开展统一遗传评估。2018年,25家种猪场上传测定数据89521头,其中杜洛克14 152头、长白16 690头、大约克夏58 679头。
调查统计的31家种猪场,全部配备测定笼,占100%;30家种猪场配备B型背膘测定仪,占96.8%;7家种猪场同时配备A型背膘测定仪,占22.6%;11家种猪场配备安装全自动种猪生产性能测定系统217台套,占35.5%,实现了对种猪生长性能的自动测定。30家种猪场配备安装育种软件,占96.8%,其中16家种猪场使用GBS,2家种猪场使用KF,2家种猪场使用GPS,1家种猪场使用法国Delta-G育种软件,9家种猪场使用自主开发软件,实现了场内测定数据的科学遗传评估。
调查统计的31家种猪场拥有育种技术人员183名,平均每场5~6名,其中测定人员92名,平均每场2~3名。从育种人员学历结构看,大专学历以上人员128名,占70%,其中本科学历32名,占17.5%,硕士研究生学历20名,占10.9%,博士研究生学历5名,占2.7%。从拥有测定员证情况看,26家种猪场的测定人员拥有测定员证54个,平均每场2个,占83.9%,5家种猪场的测定人员没有测定员证,占16.1%。
截止2018年12月底,31家种猪场向社会销售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夏种猪35 705头,其中杜洛克种猪6 292头,长白种猪4 123头,大约克夏种猪25 290头。杜洛克公猪销售体重70~120 kg/头,销售价格3 000~10 000元/头,母猪销售体重60~105 kg/头,销售价格2 500~6 000元/头;长白公猪销售体重60~125 kg/头,销售价格2 500~14 000元/头,母猪销售体重60~120 kg/头,销售价格2 000~6 000元/头;大约克夏公猪销售体重60~130 kg/头,销售价格2 500~14 000元/头,母猪销售体重60~120 kg/头,销售价格2 000~6 000元/头。
种猪场对通过坚持开展性能测定科学选育优秀种猪,树立打造优质种猪品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种猪测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存在应对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不能根据测定数据选留种猪,对外销售未达结测体重等情况。
种猪场对育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40%以上的种猪场没有组建专门的育种管理部门,测定人员多为兼职,测定、评估、选育等育种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实施。育种人员激励机制不健全,工作环境较差,福利待遇不高,育种队伍不稳定,近几年30%以上的种猪场育种人员处于流动状态,其中核心育种场占50%以上,测定工作的连续性和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种猪测定等育种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5家种猪场存在种猪测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占16.1%。
尽管多数种猪场能够按照《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场内测定,但测定数量较少,选择强度较低,不能满足场内种猪更新数量要求,河南省一级种猪场验收标准要求单品种基础母猪600头以上(杜洛克200头以上),场内测定数不少于场内年更新数的3倍,以大约克母猪为例,按照年更新率40%计算,600头母猪年测定至少在720头以上,调研发现20%左右种猪场测定数量不能达到要求。还有10%的种猪场虽然开展了测定工作,但测定数据还没有完全应用到选种育种上,存在测定与育种结合不紧密,流于形式的情况。
多数种猪场缺乏创新意识,不能根据场内育种实际,自主开展差异化育种,同质化育种情况严重。基因组选择等分子育种技术仅在国家核心育种场起步,距离普及应用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多数种猪场种猪更新速度滞后,不能及时引入新的血缘和优良基因,致使种猪遗传进展缓慢,甚至倒退,种猪竞争优势不明显,育种效益不能实施最大化。
尽管省种猪测定工作要求坚持场内测定和集中测定相结合的测定制度,但仍有部分企业从未参加集中测定,种猪质量得不到科学评价。个别种猪场至今未配备背膘测定仪或测定设备达不到有关要求,测定工作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场内育种软件种类较多,部分种猪场使用的育种软件与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软件无法兼容,测定数据不能导入,影响全省种猪统一遗传评估。种猪场追求眼前效益,销售未达结测体重种猪,不能提供有效测定成绩,销售种猪质量得不到保证。
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基础工作是提高生猪生产水平的关键因素[5-6]。各级涉牧单位要尽到责任,对种猪场开展性能测定,科学选育优秀种猪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畜牧管理部门要通过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政策倾斜,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通过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现场观摩,高校科研院所要通过技术指导、发布育种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途径,提高种猪场对育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彻底扭转种猪场被动开展育种工作的局面。
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加快推进建立家畜繁殖工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开展家畜繁殖工职业技能竞赛(种猪测定员)、育种关键技术比对活动等,逐步实现省管种猪场技术培训全覆盖[7]。种猪场要加强育种队伍建设,建立专门育种部门,配备专职测定员,制定完善育种人员激励机制,稳定育种队伍[8]。完善场内测定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内部学习和外出观摩交流,同时定期组织参加国家或省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举办的相关育种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切实提高育种人员技术水平。
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部门与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紧密结合,依托省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技术优势,深度参与种猪场现场验收工作,切实发挥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设立育种专项经费,组建省级育种专家服务团,建立专家联系制度,针对育种方案制定、性能测定评估、种猪选种选配等关键环节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9]。依托专家服务团定期对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数据进行遗传评估,结合种猪场实际,出具种猪场育种诊断报告,有针对性地指导育种生产。
实施区域联合育种,建立大群体核心育种群,可以降低育种成本,提高育种效率,加快遗传进展[10]。区域性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要牵头组建种猪育种联盟,制定统一的联合育种方案和目标,推动区域种猪联合育种有效开展[11]。积极发挥全国遗传改良计划种公猪站或区域性高标准种公猪站作用,引导国家核心育种场开展精液交流建立遗传联系,逐步向省管种猪场全覆盖,加快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种猪区域联合育种体系,切实提高种猪质量和育种水平。
修订完善《种猪场验收标准》,提高种猪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将育种设备配置,种猪测定数量,遗传交流情况等作为行政许可必备条件。完善省级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功能,加快推进种猪销售备案制度,逐步实现种猪档案卡和种猪合格证全部在评估中心网上打印。加快推进种猪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和部门管理机构认证制度,全面实施种猪质量监测计划,逐步实现省管种猪场种猪测定全覆盖[12]。执法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种猪、未达结测体重种猪的查处力度,确保种猪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种猪市场环境。
生产性能测定是育种的基础,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在做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基因组选择等分子育种技术,建立区域性种猪遗传评估中心,依托全国遗传改良计划种公猪站或区域性高标准种公猪站,广泛开展精液遗传交流,加快数据共享,实现跨场、跨区域遗传评估,进而推进区域联合育种乃至全国联合育种有效开展,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种猪育种的主要方向,必将实现种猪育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