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时代的村治精英更替:机制与后果

2020-12-17 15:41
关键词:精英国家农村

柯 芳

(1.西南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2.重庆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50 )

长期以来,精英群体是海内外社会科学学者探讨的重点研究主题。其中,精英更替(或精英转换)问题尤其受到研究者们关注。在有关精英更替的原因方面,学界基本形成两种主流解释路径:一是将精英更替归结为社会经济结构性变迁所带来的结果;二是从政治(包括重大政治变动、决策、政策等)角度解释精英更替的机制。就前者而言,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曾指出:“根据一条重要的生理学定律,精英不可能持久不变。因此,人类的历史乃是某些精英不断更替的历史:某些人上升了,另一些人则衰弱了。”(1)(意)维尔弗雷多·帕累托:《精英的兴衰》,刘北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4页。加塔诺·莫斯卡从社会演化的角度分析了武士/军事阶级成为统治精英的过程。(2)(意)加塔诺·莫斯卡:《统治阶级:政治科学原理》,贾鹤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104页。就后者而言,有学者以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精英更替为例,指出“内在政治动力而不是结构性社会经济变化成为大规模政治精英转换的根本原因,精英转换基本上是一个政策过程而不是一个社会变革过程”(3)徐湘林:《后毛时代的精英转换和依附性技术官僚的兴起》,《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6期。。这一研究视角凸显了国家(尤其是高层领导人)在精英更替中的自主性,开启了从政治角度解释精英更替的新议程。此后,有研究者遵循类似路径分析了中国的政治运动与精英更替之间的关系机制、项目下乡对基层精英更替的作用机制等。(4)杜鹏:《项目造点与村庄精英更替——以广西陈村为例》,《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5)冯军旗:《政治运动与精英更替——以毛泽东时代的村庄政治为中心》,《江汉论坛》2012年第2期。

上述两种解释路径分别从社会经济结构变迁和国家政治动因分析了精英更替的逻辑和机制。前者强调精英更替的自发性,主张精英更替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后者则侧重国家政治因素在精英更替中的作用,认为精英更替带有较强的计划性变迁色彩。这两种解释路径都为我们理解精英更替提供了丰富的思维启迪。然而,精英更替的过程实际上远比上述两种解释路径所描述的更为复杂。其中既有经济社会结构性变迁的作用,更离不开国家政治行动者的能动作用。现实中往往是二者的合力共同推动了精英群体的更替。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变迁对精英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精英更替也是为了因应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变迁。精英更替往往在国家政治因素与经济社会结构变迁互动过程中完成。因此,为更好地理解精英更替的逻辑机制,我们需要将两种研究视角予以结合。

本文将以我国农村近年来正在发生的村治精英更替现象为例,探讨精英更替的过程和机制。农村基层治理精英(简称“村治精英”)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贯彻国家政策、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的社会群体。从是否掌握体制权力的角度,村治精英可以分为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在本文中,村治精英限定为体制内精英,主要包括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村治精英是实现农村善治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对于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维持农村社会基本秩序不可或缺。可以说,离开了村治精英,党和国家政策进入农村就失去了基本的载体,农村社会秩序也丧失了支柱。鉴于村治精英的重要地位,诸多研究者对这一群体给予了大量关注。

杜赞奇在研究近代华北农村政治社会变迁时指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过度榨取使得“赢利型经纪”逐渐取代了“保护型经纪”,传统村庄领袖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那种保护人类型的村庄领袖纷纷‘隐退’,村政权落入另一类型的人物之手……他们大多希望从政治和村公职中捞到物质利益。村公职不再是炫耀领导才华和赢得公众尊敬的场所而为人追求,相反,村公职被视为同衙役胥吏、包税人、赢利型经纪一样,充任公职是为了追求实利,甚至不惜牺牲村庄利益”(6)(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4-115页。。王先明研究了20世纪中国绅士群体的变迁。他认为,无论传统科举制的废除还是“大革命”运动以及国民党复兴保甲的举措,都没有彻底动摇绅士阶层存在的社会基础。相反,抗战胜利后共产党在农村实行的土地革命和“村选政治”,才真正使得新式村庄权威取代了传统绅士阶层。(7)王先明:《变动时代的乡绅》,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4-485页。这些研究都表明,国家推动的政权建设使得乡村治理精英发生了转换。乡村基层社会的剧烈变迁,引发基层治理精英的大规模甚至整体性更替。

精英更替是农村基层治理的常态。在不同的时代,由于国家需求和社会环境的差异,村治精英呈现出不同的类型。村治精英的更替影响着农村基层治理的走向,形塑出不同的农村基层治理样态。

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政治运动式治理方式渐渐退却,国家日益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国家政权的规范化步伐稳步推进。自20世纪80年代始,国家逐渐在行政管理领域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将治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8)荣敬本等:《从压力型体制乡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尤其是近年来,农村社会信息化步伐快速推进,国家权力进入农村社会的方式也发生巨大变化。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技术治理特征进一步凸显。(9)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发达的信息技术为国家推行技术治理提供了支撑。信息技术的现代化进一步强化了压力型体制,为基层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精细化治理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技术支撑。科层制中的技术治理趋势进一步强化。在此背景下,村治精英出现了新一轮的大规模更替,给农村基层治理带来深刻影响。当下中国乡村社会变迁虽不如近代革命时期那样急促,但在经历现代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之后,也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变。这可谓“静悄悄的巨变”。

本文以笔者在Q市C区、S省Y县、Z省X县等地调研资料为基础,讨论当前乡村基层治理精英的更替及其机制。笔者将这一问题放置于国家政权建设的宏大政治进程中去考量。已有关于村治精英更替的研究主要强调两个因素:一是经济社会自然演变;二是国家行政力量介入。但本文不仅分析国家权力介入对精英更替的影响,而且凸显信息技术进步对精英更替的影响机制。信息技术进步既是市场和社会自发演进的结果,更与国家的政策干预和推进密不可分。尤其是在政府治理中,信息技术的采纳是政府有目的、有计划推进的结果。它属于“规划性变迁”。概括而言,本文探讨的是国家锻造的新型技术治理模式中的精英更替问题。本文从治理能力与业务能力两个方面来考察传统型村治精英与现代型村治精英的差异。所谓治理能力,笔者将其界定为治理主体运用相关规则和资源,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持村庄社会秩序的能力。业务能力主要是完成上级交付的规范化、文牍化工作尤其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研究表明,总体而言,传统型村治精英的治理能力较强,业务能力相对较弱,而现代型村治精英的业务能力较强,治理能力相对较弱。现代型村治精英与学界所谓“知识-技术型官僚”(10)(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下)》,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有共通之处。

一、传统型精英及其遭遇

马克斯·韦伯曾指出,西方现代官僚制中官员“根据一般的、或多或少固定的、或多或少详尽说明的、可以学会的规则”来执行职务。(11)(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下)》,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官员必须掌握有关这些规则的知识,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他还将官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两类。所谓“政务官”是指承担政治决策任务的官员群体,他们的职位可以变换、调动。“事务官”则是负责执行具体业务的官员群体。“事务官”一般实行终身制。(12)(德)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7-72页。

韦伯的理论概念虽不能简单地被套用于对村治精英群体的分析,但它对于我们理解村治精英具有重要启发。本文将村治精英分为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村治精英具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等特征。随着技术治理的推进,现代型村治精英崛起。现代型村治精英更多地对接从行政体制自上而下传达的行政任务。他们更多地完成各种具体事务工作,与韦伯所谓“事务官”颇为类似。

传统与现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大多数文献中,学者们一般将传统农村界定为国家权力和现代性未能渗入的农村,而将现代农村界定为经历国家权力和现代性渗透之后的农村。传统农村具有相对稳定、传统规范发挥作用、民间自组织力量较强、国家权力较少干预等特征。现代农村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和现代性渗透较深、流动性相对较大、法律等现代制度规范作用较强。传统与现代都只是一种韦伯意义上的“纯粹类型”(或理念型)。(13)(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为便于分析,本文主要从信息化程度来划分传统时期和现代时期。笔者将所谓传统时期界定为在农村信息化快速推进之前的阶段,而将农村信息化快速推进的时期界定为信息化时代,特别是指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进入农村的时期。在传统时期,农村信息化整体水平较低。互联网尚未大规模进入农村。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使用率较低。在这一时期,村治精英主要使用一些传统的手段和方式(例如亲自上门等)开展工作。基层行政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国家对村治精英的文化程度、年龄等要求相对较低。当时的村治精英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年龄普遍偏大

费孝通先生曾揭示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14)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特色。尽管费孝通先生主要是从传统文化的教化权力功能角度来理解所谓“长老统治”的,但年龄较长、辈份较高者在传统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却是不争的事实。诸如绅士、族长等群体都是传统社区权威的代表。传统型村治精英的角色和功能与传统时期村庄社区特质紧密相关。在传统时期,村庄流动性较低,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熟人社会”(15)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的特征。村庄传统规范、传统权威依然能够发挥作用。年长者或辈分较高者在村庄人际关系调节、矛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功能不可替代。所以,在传统时期农村,中老年村民是村组干部的主力军。这些人在长期的村庄生活中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拥有较高的威望,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同时,有不少村组干部都是长期任职直到进入老年才退出村庄政治舞台。六七十岁仍然担任村组干部的村民并不少见。

(二)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传统时期村治精英的文化教育程度跟他们的人生经历有着密切关系。根据生命历程理论,个体的生命轨迹往往受到国家或社会重大事件的影响。作为传统型村治精英,他们大多出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国家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也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他们的人生成长。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大规模政治运动的影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多次遭受重大挫折。这也影响到传统型村治精英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发展水平的限制,传统时期的村治精英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数人只拥有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少数人具有高中学历。由于文化程度有限,传统时期的村治精英一般难以胜任填写日益复杂缜密的报表等文牍类业务工作(村会计、文书除外),更遑论使用新媒体来开展工作。

当然,本文指出传统村治精英的文化程度较低,是相对于现代高等教育而言的。在纵向上,与近几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普及程度相比,传统时期的农村教育文化水平确实较低。但是,从横向来看,这些传统村治精英在当时村庄社区中却可能是相对较有文化的人。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渐渐难以适应新型业务工作的需求。

(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

传统时期的村治精英大多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和农业税费时期。他们曾经承担过“收粮收款、刮宫引产”和矛盾纠纷调解等繁重的治理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成为农村群众工作的重点内容。这些群众工作需要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也需要各种各样的交往艺术。如同孙立平、郭于华所指出的那样,农村基层干部需要将国家正式权力进行非正式运作。(16)孙立平,郭于华:《“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第21-46页。传统型村治精英在长期的群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熟谙农村社会的治理之道,善于运用人情、面子等各种非正式权力技术跟广大农民群众打交道,完成自上而下的各种治理任务。因此,他们普遍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

概括而言,传统时期村治精英的核心特征为:他们普遍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而业务能力相对较弱。在传统时期,互联网、电脑、智能手机等信息技术尚未得到广泛运用。农村基层治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国家对农村治理的规范化要求也不高(各种报表、会议记录等文牍资料要求相对较少)。因此,传统型村治精英在整体上能够适应当时农村基层治理形势的要求。

二、技术治理的推进与现代型精英的崛起

近年来,农村社会的信息化进程步伐明显加快。电脑、智能手机正在日益普及。微信等新型社交媒体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尤其是在国家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互联网正越来越深地渗透进入农村。农村社会的快速信息化给村治精英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国家对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国家也不断加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监控、督促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对于传统型村治精英而言,大量规范化的报表填写、复杂的信息媒体技术使用等都是巨大的挑战。他们越来越感到难以完成上级交付的规范化、文牍化工作,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素质要求。

在此背景下,村治精英正在逐步发生更替,即现代型村治精英渐渐取代了传统型村治精英。现代型村治精英的崛起,不仅是农村信息技术发展和普及的结果,而且是国家推动政权建设的产物。与传统型村治精英不同,现代型村治精英更为类似于马克斯·韦伯所谓的“事务官”。他们的核心特征是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体而言,现代型村治精英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年轻化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提出干部队伍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将此视为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的重要保证。(1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国家的这一导向不可避免地波及到农村基层社会。近十多年来,基层干部年轻化是全国农村的大趋势。大学生村官制度就是国家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重要体现。我们在S省Y县农村调研发现,当地不仅村干部日益年轻化,而且村民小组长也普遍年轻化。例如,Z镇W村的支部书记年龄为33岁,其余村两委干部年龄都在30-49岁之间。村里聘用的代办员、治保员年龄都在24-35岁之间。Z镇T村的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均为31岁。

年轻化的趋势不仅表现在村干部群体上面,而且表现在村民小组长群体上面。例如,在W村,近年来年龄较大的村民小组长大部分都被淘汰,而新当选的村民小组长都较为年轻。如W村村民小组长的年龄绝大部分都在60岁以下,60岁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只有2名。这2名60岁以上的村民之所以仍然担任村民小组长是因为:其中一人为高中毕业,其文化程度与同时代的村民相比较高,另一人曾经长期担任村会计,能够胜任填写报表等工作。在2017年新当选的8名村民小组长中(之前未担任过村民小组长),30-39岁的有2人,40-49岁的有5人,50-59岁的有1人。尤其是,该村还有2名20多岁的村民小组长。

值得一提的是,40-59岁之间的村民是村民小组长的主要来源。这部分村民属于所谓“中农群体”(18)贺雪峰:《中坚农民的崛起》,《人文杂志》2014年第7期。。他们大多在家务农或者在本地打零工,平时在村时间较多,具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时间。同时,由于他们的主要生产生活场所在村,所以村庄与他们自身利益关系较为密切,更具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动力。而且,对于他们而言,担任村民小组长相当于一份兼职,能够获得每月500元的工资收入补贴家用。

(二)知识化

所谓知识化,即文化教育水平在村治精英选拔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近年来,伴随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民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以前提高。同时,农村社会的快速信息化也对村治精英的文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村治精英的整体文化程度也得到明显提升。

在Z镇W村,所有现任村干部的文化程度都在高中(中专)以上,其中村支部书记为大专毕业。村里聘用的代办员、治保员文化程度都为高中(中专)。绝大多数村民小组长的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只有1人为小学毕业。

2017年换届选举中,W村有几名前任村民小组长因为文化水平有限、难以胜任填写报表和会议记录等文牍类工作而退出竞选。可见,文化程度已成为衡量村组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准。较高的文化程度是完成各种规范化、文牍化工作的前提条件。相应地,文化程度已成为遴选村组干部的主要依据。一方面,村组干部也认识到文化程度对于职位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上级也希望选拔更高文化程度的村民担任村组干部,以更好地与其对接。

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可以以三种形式存在,即具体的状态、客观的状态和体制的状态。在布迪厄那里,文化知识、教育和修养是文化资本存在的具体形式。(19)(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布迪厄还指出,文化资本的不平等分布,是其产生权力和利润这些特殊效果的根源。(20)(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虽然布迪厄是从阶级分化和代际传递的角度来讨论文化资本的再生产特性,但他有关文化资本可以产生权力的论点对于我们理解村治精英更替同样具有重要启发意义。现代型村治精英凭借他们掌握的文化资本优势,将传统型村治精英排挤出村治舞台。农村知识精英替代传统村治精英,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结构的更替。

(三)专业化

按照韦伯的论述,专业化是现代官僚体制的显著特征。“职务工作一般是以深入的专业培训为前提的”。官员必须“有明确规定的、在很长时间内往往要投入整个劳动力的培训过程和进行一般规定的专业考试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21)(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下)》,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改革以来,我国也大力推动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专业化的选拔取向在基层村治精英群体身上也体现得日益明显。近年来陆续登上村治舞台的现代型精英普遍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其原因在于,他们文化程度较高,具备较好的阅读书写能力。对于他们而言,填写报表和会议记录一般都不存在困难。同时,他们也更容易理解、把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的意图。尤其是,这些现代型村治精英善于使用新媒体来开展工作。在Z镇W村,所有村干部都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在W村所有村民小组长中,使用微信的为14人,占比达63.6%,建有小组微信群的为9人,占比为40.9%,使用智能手机的为18人,占比高达81.8%。

另据笔者统计,在使用微信的村民小组长中,13人的年龄为50岁以下,只有1人的年龄位于50-59岁之间。建有小组微信群的村民小组长的年龄均在50岁以下。在60岁以下的村民小组长中,18人使用智能手机,只有2人使用传统手机(年龄分别为54岁和51岁)。2名60岁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均使用传统手机。

现代型村治精英善于使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更能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当前,无论是在农村党务还是政务中,新媒体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如果不能使用微信等多媒体,将难以适应新的要求。例如,按照上级要求,村公项目资金的相关文件、报表等电子材料需要统一上传到信息系统中,否则无法完成审核、拨款和招拍挂等工作流程。又如,农村基层推行“微党课”过程中,常常需要使用视频教学,涉及幻灯片制作和播放等程序。此外,近年来上级政府要求村庄各种文件存档必须规范化,这涉及电脑、办公系统操作。所有这些工作事务,如果不会使用电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将无法胜任。

村治精英的专业化不仅表现在新型信息技术的采用上,而且体现在村干部的职业分工上。在传统时期,村干部也有专业分工,但这种分工是相对的,各个村干部之间的分工界限并不明显。而当前,村干部的专业分工程度较之前大为提高。全国各地农村都普遍设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推行了村干部值班制度。在窗口值班的各位村干部都有相应的职务分工。又由于条线自上而下的各种业务工作繁重且专业化、技术化程度较高,更需要村庄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来对接,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专业化倾向。

概言之,在当前的乡村治理中,现代型村治精英正在逐渐取代传统型村治精英。村治精英更替主要有两套机制:一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和普及。这为村治精英更替提供了基础性的条件。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农村社会出现了一些掌握新型信息技术的精英。这些现代型村治精英在知识、专业上显示出相对于传统精英的优势;二是国家政权建设规范化的不断推进。政府在治理工作中主动采纳各种新型信息技术,并不断加强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渗透与控制。各种自上而下的业务工作需要现代型村治精英才能更好地对接。这倒逼传统型村治精英退出村治舞台,而掌握新型信息技术的现代型村治精英逐渐被吸纳进入村治舞台中。伴随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型村治精英开始登上村庄治理舞台。传统型村治精英(尤其是那些缺乏业务能力的村治精英)逐渐被淘汰。政府更倾向于选拔那些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人担任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行政村在物色村民小组长人选时同样会遵循这一标准。

近年来登上村庄政治舞台的现代型村治精英普遍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然而,跟传统型村治精英相比,他们普遍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例如,在村民之间发生纠纷矛盾时,这些村治精英尤其是村民小组长由于年轻资历浅、缺乏调解经验,往往难以胜任调解工作。在征地拆迁时,年轻的村民小组长往往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文件发放、政策通知之类的工作,而相对较为缺乏动员群众、给群众做思想工作的能力。

三、村治精英更替的后果

村治精英的更替有利于提升村治精英的整体文化水平,促进基层治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然而,村治精英的更替同时带来了一些负面后果。

(一)技术治理得到强化

有学者指出,新世纪以来,我国推动的行政科层化治理改革使得技术化的治理权力逐渐替代了改革前的总体性支配权力。国家“将经营性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以公共服务为本的治理体系,并将法治化、规范化、技术化和标准化作为行政建设和监督的核心议题”(22)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近十多年来,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国家越来越强调基层行政和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其典型表现是政府制定越来越多的统一的规章制度。例如全国各地的行政村(社区)普遍设立服务大厅,村干部(或聘用人员)于工作日期间在大厅窗口值班。对于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要求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信息技术在基层治理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例如,在筛选低保对象时,民政部门可以通过联网系统核查申报者的个人财产信息,等等。

国家试图通过政权的规范化建设来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约束,减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权益行为的发生。政权的规范化建设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减少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现代型村治精英登上村治舞台,能够较好地承接国家自上而下推行的政权规范化建设要求。例如,他们能够较为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系统,可以制作各类文档表格,填写规范的会议记录等等。这些都比较契合规范化行政的要求。同时,现代型村治精英也使得基层的技术治理趋向进一步强化。

近年来,基层治理的规范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在全国各地的村(社区)两委办公楼,都可见整齐划一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大多是供应对上级检查使用。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文牍化日益明显,但基层干部在忙于准备整理档案资料的同时,却距离广大群众越来越远。

此外,随着项目制的普遍推广,国家自上而下逐渐发展出一套严格而完备的项目申请、批复、实施、考核和审计制度。(23)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这些制度与现代信息技术相互耦合、互为强化。为使得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具有更强的技术合法性,国家在项目申请、项目管理、项目评估等环节都强化了技术监督手段。在项目申报、执行和评估等各个环节,都要求基层干部提供十分繁琐的档案文书资料。比如上级要求基层干部提供项目决策、实施、审查等全过程的视频、照片等等。这些都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项目制作为村级治理半行政化的促成机制,强化了村委会作为乡镇政府行政工具的性质”(24)王丽惠:《控制的自治:村级治理半行政化的形成机制与内在困境》,《中国农村观察》2015年第2期。。

基层治理的另一发展趋势就是精细化。上级政府制定了多重的、量化的指标考核体系,来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考核。以Q市C区F街道为例,该街道的党政领导部门对各个村(社区)都制定有各种考核指标。街道《2017年度村(社区)工作考核办法》中规定了三大板块(工作实绩、民意调查和党风廉政)、十四大方面和数千个分值指标。这些考核几乎涉及街道办事处的各个部门。“多重指标的量化考核,不仅扩大了行政目标责任制的横向范围,而且也深化了政府总体治理和控制的纵向力度”(25)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使被考核的基层干部不得不陷入到事无巨细的琐碎业务工作中。治理的精细化要求基层干部填报大量的表格。同时,每一项考核内容都要求基层干部提供各种印证材料(比如照片、会议记录等)。这带来的后果是,基层在开展工作时更注重“办事留痕”,而不是会议活动的实质效果。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制度精细化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过度治理和治理真空的存在”(26)宋丽娜:《乡村治理中的制度精细化及其实践机制》,《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压缩村民自治的运转空间。

对于传统型村治精英而言,这些技术治理任务是他们所不能胜任的。上级政府只有依靠现代型村治精英来对接技术治理任务。现代型村治精英大量进入基层治理领域,使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技术治理任务得以完成的同时,也使得技术治理走向路径依赖的轨道。无论是基层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还是形式化,其内在机制都是强化了基层治理的技术化导向。

(二)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强化

干部选拔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基层治理场域中已成为一种政治正确。上级政府之所以更倾向于选拔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村民担任村干部,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现代型村治精英能够更好地对接自上而下分派的各种业务工作(例如填写复杂的报表、制作文档材料等)。村治精英成为上级政府的“传声筒”,而缺乏自主性。现代型村治精英也或主动或被动迎合了上级政府的业务工作要求。迎合上级的需要成为村治精英的首要目标。尽管在传统时期村治精英也面临着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需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但当时的村治精英尚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而在当下,各种自上而下的工作目标任务大幅度增加,且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逐层分解,位居国家权力体系末梢的村组干部承担了最终的压力。我们发现,在农村,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触角已经渗透到村民小组一级。在一些地方,行政村跟每个村民小组长都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详细规定了每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在此环境下,村治精英将主要的精力都分配于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当前,全国许多地方农村还实行了村干部坐班制,即村干部从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都要在村办公楼坐班。坐班时除了接待来访群众外,就是处理上级交付的各种文件材料。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进一步强化,而村治精英的自主治理空间被大大压缩。“人民自己的自然社区的扁平组织没有了。自然村变成了管着万人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更成为科层体系的一部分。从此,‘乡绅’成了科层体系的下属,拿政府工钱,替科层体系办大事”(29)潘维:《当前国家治理的核心任务》,《人民论坛》2014年第9期。。村庄治理的行政化使得乡村治理的效力大大消解,村治精英日益脱离村民,与村民自治制度相冲突。(30)王丽惠:《控制的自治:村级治理半行政化的形成机制与内在困境》,《中国农村观察》2015年第2期。甚至有学者认为,当前村级组织的行政化使其逐渐演变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31)赵晓峰,魏程琳:《行政下乡与自治下沉:国家政权建设的新趋势》,《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三)国家治理成本大幅度提升

国家治理成本的增加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必须担负更加高昂的村组干部工资;二是国家必须耗费更多的资源来完成各项治理事务。

就前者而言,村组干部的职业化使得国家负担的财政工资补贴总额大大增加。长期以来,村治精英的报酬主要来自于村集体内部。特别是在农业税费时期,村组干部主要从收取的“三提五统”中提留一部分钱粮作为报酬。同时,村组干部基本都是属于兼业者。他们一边担任村组干部,一边从事其他行业。如此,国家以较低的财政负担就支撑起庞大的农村治理精英队伍。取消农业税费之后,村组干部的工资报酬来源于上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国家越来越强调村治精英的职业化、专业化,使得他们难以再从事兼业工作。由于村治精英收入较低,使得村干部职位吸引力缺乏。如果不从事兼职,村组干部甚至无法养家糊口。因此,为了提高村组干部职位的吸引力,国家必须提高村组干部的工资待遇水平。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村干部薪资水平都较之前普遍提高。职业化的村干部队伍需要强大的国家财政能力来支撑,从而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就后者而言,国家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对村治精英的行为进行监控。随着各项制度精细化程度的提高,上级对村治精英的监控加强。上级要求村治精英在处理各项事务时都必须提供各类文档等证据。这必然需要耗费更多的资源。村治精英也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去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如此,基层治理成本大幅度增加。

因此,在当下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仍然处于从传统到现代转型过程中的背景下,农村社会能否承受一个外表极为现代化的政权运转的高昂成本?退而言之,即使国家能够担负起如此高昂的治理成本,我们也需要考虑这套精细化的、复杂的上层建筑与当前非程式化的乡村社会基础之间的张力。质言之,当前农村社会基础与现代基层政权是否相匹配,是我们必须权衡的问题。

(四)乡村治理能力弱化

乡村社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乡村治理是综合性治理。(32)贺雪峰:《组织起来》,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它既需要乡村干部承接来自上级的各种任务指标,更需要他们能够有效处理辖区范围内的各种复杂治理事务。换言之,乡村干部不仅需要一定的业务能力,而且必须具备过硬的治理能力。前文述及,现代型村治精英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业务能力普遍较强,但他们普遍缺乏治理能力。这导致的后果是,现代型村治精英可以很好地对接上级交付的业务工作,却不能很好地胜任做群众工作,村庄治理能力被弱化。一些村治精英不善于与村民交往。村治精英与村民之间关系日益疏远。村治精英的合法性流失。村民们认为,当前的村组干部只会填一些表表格格,但是并不能真正解决村民们的实际问题。

村庄治理能力弱化进一步导致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动员与整合能力下降。长期以来,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被大量解决在村庄内部。村庄的治理能力直接攸关基层社会稳定。然而,在当下,社会矛盾纠纷难以在村民小组一级化解。各级政府都要求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村庄也要求“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但现实情形是“小事出组,大事出村”。矛盾纠纷不断上移到政府部门或转入司法渠道。

目前,静止变频电源与机组变频电源供电品质上都能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的试验标准,实际应用时这方面区别已经不大。

社会矛盾纠纷的上移不仅耗费越来越多的司法资源,而且导致政府被推向具体治理事务和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缓冲带日趋狭窄甚至消失。缺乏缓冲带之后,政府不得不直面农民。一些原本可以通过村组干部或社区内部解决的问题被移交给政府。这既使得行政资源被大量耗费,又容易激化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政府陷入大量细枝末节的具体事务之中,缺少时间、资源和能力去规划大事。正如潘维教授所说:“人民自己的自然社区组织没了,只剩下办大事的行政社区和行政官僚”,“科层体系是办大事的机构,办不了小事”(33)潘维:《当前国家治理的核心任务》,《人民论坛》2014年第9期。。

概言之,当前国家越来越强调和倚重村治精英的业务能力。但需要考虑的是村治精英的业务能力与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是否相匹配。业务工作主要侧重于技术性的、程序化的事务,即韦伯所谓的“按章办事”。但业务能力不等于治理能力。治理事务需要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进行互动,需要较强的个体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甚而可言,治理是一种艺术。它不是仅仅坐在办公室从事文牍工作就能获得的。基层治理就是做群众工作,需要村治精英更多地与群众打交道,在实践中积累群众工作经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如此,村治精英的治理能力才能得以提升。

四、结语

近十余年来,伴随基层政权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及信息技术的现代化,村治精英群体发生了大规模的更替。村治精英更替与技术治理是相互嵌入和反复强化的辩证关系。现代型村治精英的崛起因应了国家技术治理强化的需求。同时,技术治理的强化又进一步吸纳了现代型村治精英进入基层治理舞台。

村庄是国家治理农村和维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根基。村治精英是宣传、执行国家政策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国家始终强调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巩固基层基础。在信息化时代,现代型村治精英逐渐取代传统型村治精英。村治精英的更替既是农村社会信息化变迁所致,亦是国家(政府)有意识地推动使然。它有利于适应技术治理的要求,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但同时导致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进一步强化,基层自主治理空间被压缩,村庄治理能力进一步弱化。作为正式科层体制之外的村庄治理,也日益被纳入行政化的轨道之中。“行政科层化的一个矛盾之处,即它越是在责任目标上强调行政效率的提高,就越会在复杂的程序技术设计上付出高昂的成本;越是在考核指标和报表制度上力图规划得细密和周全,就越会显露出技术监管的不充分”(34)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村庄治理的行政化使村治精英群体行为日益规范,却将其陷入各种繁杂琐碎的业务工作中。为了应付上级交付的各种指标任务,村治精英将大量资源耗费在一些繁文缛节和形式主义事务之中。

本文将村治精英更替放置于国家政权建设的宏大进程中予以考量。由此,我们得以进一步思考精英更替与国家政权建设之间的关系。西方社会科学理论阐明了治理精英与国家政权建设之间关系。查尔斯·蒂利指出,国家为了推动政权建设、巩固其权力而必须与新的精英群体结盟。“所有这些变化构成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直接统治对一种由地方和地区显贵作为中介者的政府体制的显著的迅速的替代。而且,新的国家等级主要包括律师、医生、公证员、商人和其他资产阶级”。国家权力的渗透使得贵族和神职人员失去了控制地方当权者的能力,制造商、商人和其他资本家取而代之。(35)(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8-126页。蒂利对西欧民族国家构建过程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国家政权建设中的精英更替机制。国家之所以摧毁旧精英群体而扶植新的精英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地方基层社会的渗透和统治。

当前,国家推动的规范化、技术化治理方式较为有效地约束了基层治理精英的行为。村治精英在日常治理中须以各项严格的规范、制度文本为遵循。但与之同时,村治精英更加倾向于对接和完成上级交付的各种指标任务,而越来越少真正深入基层社会。他们的行为更加规范了,但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科层化的技术治理机制所面临着的一个重大难题,是将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置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具体经验和问题之上,而不是丧失与基层社会的亲和性”(36)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由此,我们必须警惕基层政权沦为“悬浮型”政权的陷阱。

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估信息化时代的村治精英更替问题。在充分发挥现代型村治精英的业务专长的同时,应该着力培养和锻炼其治理能力。同时,应该尽量选择那些既有较高文化程度、能够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又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治理能力的村民担任村组干部。总之,村治精英队伍建设关系到基层基础的巩固,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在信息化时代,如何有效地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基层治理中,同时避免过度强调技术治理的倾向,是我国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重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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