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国,汪爱君
(浙江省淳安县林业局,浙江 淳安 311700)
淳安县位于浙江省西部,县域面积4 427 km2,拥有森林面积33.33万hm2,森林覆盖率 75.27%,活立木蓄积量2 282.32万m3,是浙江省重点森林火险区,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1]。2018年10月2日上午9时50分许,该县里商乡江村老鹰岩因一养蜂人取蜜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在浙江省航空护林站直升机吊桶灭火的协助下,县乡先后组织森林消防队员120人前往现场扑救,并于当天将明火扑灭。火灾发生地位于海拔750 m山顶、露岩悬崖处,过火面积0.67 hm2,受害面积0.13 hm2,烧毁林木2 m3,烧毁幼树100株,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损失。对此次(10·2)火灾的处置和事后调查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其中反映出的农村基层森林消防工作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提升和完善农村基层森林消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护农村自然资源提供借鉴。
2018年10月2日9时50分,淳安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接浙江省航空护林站电话得知在该县里商乡发生森林火灾,但因其发生在海拔750 m山顶较难发现,至11时左右才发现具体发生地点。里商乡第一时间组织2支森林消防队、县森林消防指挥部联系县级森林消防队前往现场扑救,明火于当天17时20分扑灭。第1天7时留守火场人员未发现冒火,9时又发现有烟,并组织30余人上山扑救,并请求直升机支援,因火场处在悬崖,烟火未能完全扑灭;第3天安排人员背负水袋、配载保险绳,用锄头拨开表土后,用水枪彻底熄灭余火。
火灾发生当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技术人员陪同森林消防队员前往火灾现场指挥并调查火灾原因。火灾现场附近自10月1日起没有雷击、闪电发生,故排除自然火源。后在里商乡江村“老鹰岩”悬崖处发现有3桶蜂窝且取过蜂蜜,其中2桶相邻蜂桶前方有一堆白色灰烬,属燃烧充分,同时从火烧痕迹看,是此处首先起火,故认为此处为起火点。
火灾自10月1日发生,却在第2天才由浙江省航空护林站发现,此期间当地护林员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失职行为。
此次火灾发生原因是养蜂人取蜜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反映出农村消防工作部署中,没有重视对老人、儿童、精神残疾和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以及经常上山务农或从事林业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
火灾发生后,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当即通知里商乡政府组织人员上山扑救,里商乡政府召集2支森林消防队前往现场扑救。到场2支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其中1支队伍纪律散漫且安全意识极差,只有3名队员前往,没有穿戴桔红色阻燃服、头盔、防扎鞋并携带柴刀、电筒等个人装备和灭火工具;二是另1支队伍虽然穿戴个人装备并携带有柴刀和手电筒,但灭火工具只携带了二号工具(消防斧),缺少水枪;三是由于缺少电筒导致无法对火场进行夜间值守,同时缺水导致明火扑灭后火场不能得到及时清理,造成死灰复燃。
实行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的网格化管理体制[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的护林员给予应有的处分,切实提高护林员的主观能动性。
采用多种形式多途径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农村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的意识。特别是充分利用村党员干部包户制度,要求包户干部在森林火灾易发时期和易发区域入户逐一进行宣传教育,确保不落一户[1],全面覆盖。
针对儿童、精神残疾和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落实专人监护,并与其监护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强化监管、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对经常上山作业、从事农业生产等活动的人员加强监督理管,由护林员或包户村干部经常上门宣传教育并了解动向,提升重点人员安全用火意识。同时,在冬至、春节、清明等一些防火关键期,遇高温干旱、火险等级较高时,由县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对进行登山、森林旅游等野外活动的人群,强化宣传和检查,禁止野炊、玩火取乐,采用超常规方式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对农村基层森林消防队时常开展安全灭火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确保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安全着装、携带全套个人装备、强化队员协作,提升队伍安全意识和参与扑救火灾的集体感、荣誉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