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现状及建议

2020-12-17 13:05陈建霞
新农民 2020年34期
关键词:耕地

陈建霞

(浙江省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浙江 缙云 321400)

1 基本情况

1.1 桃

分布壶镇、前路、东方、七里、双溪口等乡镇,海拔高度一般在600m以下的垦造耕地项目。如壶镇镇后湖村宅圩和苍源村(黄秧树塘岙)、前路乡梅树岙村(无杜坟)、东方镇辽山村(上山头三百廿尖)、七里乡万松村(叶弄、明前山)等项目。种桃因投产快,产量高,效益好,管理相对简单,我县桃产业从2000年开始兴起,直到2015年均较稳定发展。近年受北方桃产业影响冲击(个大、价低),加上2016年遭受冻害,我县桃产业在走下坡路。

1.2 茶叶

分布三溪、双溪口、五云、胡源等乡镇,海拔高度一般在800m以下的垦造耕地项目。如三溪乡厚仁村(外岙三点岩)、双溪口乡姓潘村天柱山黄西弄、五云街道莲塘村(珠坪)等项目。茶叶是我县农业主导之一,特别是缙云黄茶市场价格高,政府护持力度大,近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新垦造耕地项目土壤肥力相对较差,而幼龄期黄茶苗生长势弱,生长缓慢,幼龄期的管理难度较大。

1.3 猕猴桃

主要分布海拔在600m以上的中高山垦造耕地项目。如大洋镇石亭村革鸟岭、新建镇周岭村(湖落上)、大源镇大源村(雅亭普化寺)等项目。目前猕猴桃种植品种比较混乱,前期资金投入大。

1.4 杨梅

主要分别在舒洪、溶江、大源一带。如舒洪镇岭口村(三角田、阴坑)、大源镇越陈村荒田后、溶江乡山坑村(大垅、苦竹坟、糖油)等项目。

1.5 特色中药材

适宜海拔在600m以上的中高山垦造耕地项目种植。如大洋镇西峰村(大湖岗)种植青钱柳、方溪乡当前村(八迭岭头)种植雪里开、胡源乡胡村村(白岩背)种植覆盆子。

1.6 农作物套种油茶、香榧

分布全县各乡镇,大部份是高山远山垦造耕地项目。如新建镇栗坑村新增耕地、壶镇镇大塘村(上加坪)、括苍山林场山传林区等项目。

1.7 垦造水田种植

①水稻、茭白。该种植类型要求有充足的水源垦造耕地项目,种植水稻要求生长季节有水灌溉,特别是苗期与孕穗抽穗期有水,而种植茭白要求全年有水灌溉。如胡源乡榧树根村(杨岙)、东方镇新深渡村(上隔溪)、大源镇联谊村怀义堂自然村(坪岩)等项目。

②旱稻。该种植类型对水源、海拔要求不高,但稻产量低,易受杂草危害。如三溪乡三溪村(水牛岩坪)等项目。

2 存在问题

2.1 自然条件的原因

我县垦造耕地项目大多存在着海拔高、坡度大、土质差等不利因素,全县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育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工作确实存在着令人不如意的地方,壶镇镇唐市中村、上村自然村(小山传)面积26.67hm2)等项目,山高路远,海拔高、交通差、土壤和自然立地条件不理想,种植效益差,造成抛荒。

2.2 政策方面的原因

由于低丘缓坡二期、抽水蓄能等项目一直未落地,有些村的村双委一直在等待这些政策,使项目种植难以推进。如东方镇胪一村(双白)垦造耕地项目,2012年立项,村双委一直在等待低丘缓坡开发的二期政策,宁愿抛荒,也不流转承包。

2.3 村基层工作的原因

(1)村委与农民之间土地权属未决的原因。由于村委与农民之间土地权属问题未解决。(2)村委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造成土地承包困难。

3 工作建议

3.1 强化乡镇主体责任

乡镇是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重点解决因土地未流转造成种植不落实的项目,切实用好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项目工作经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全程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包括对种植者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3.2 加强力度,发展黄茶产业

黄茶是我县十三五农业规划中的重点发展产业,按现有政策看,黄茶的发展空间主要在新垦造耕地项目上。新垦造耕地项目土壤肥力相对较差,加上幼龄期黄茶苗生长势弱,生长缓慢,管理难度大。在享受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项目补助同时,再制定激励政策,推进黄茶产业发展。

3.3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当地已形成产业的,围绕该产业发展,如壶镇、前路的桃产业,舒洪、胡源、大源的杨梅产业,重点抓好提质增效文章。当地产业不明显的根据自然条件,培育小特精的产业,如高山远山的狝猴桃、覆盆子等。

3.4 整合资金,培肥地力

利用争取的“沃土工程” 、商品有机肥等省项目资金,推广培肥养护技术,落实增施有机肥、套种绿肥等培肥措施。以三溪乡厚仁村(外岙三点岩)黄茶基地为样板,以活性微生物肥料、套种白三叶、秸秆等有机废弃物就地循环利用为抓手,推广黄茶生态培肥技术示范工作。在农旅融合项目中,积极推广种植经济绿肥,既培肥地力,又美化田园。

3.5 熟化耕层,藏粮于地

对农作物套种油茶、香榧项目,这些项目大多处在高山、远山,立地条件不理想,虽然种植农作物产量低,效益差,但通过耕作,可加速土壤熟化,提高土壤肥力,达到藏粮于地的目的。

3.6 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对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工作不力,重开垦、轻种植工作不力的乡镇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建议县督查室进行工作督查,对确因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抛荒和造成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新垦造的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工作落到实处,从而能有效改善新开垦耕地的土壤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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