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悦昕
[摘要]通过介绍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背景和实施情况,引出永新股份股权激励实施的概况。以股权激励应该产生的效果作为研究的方向,通过前后两次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对比分析永新股份股权激励实施的经验成果以及不足之处,进而为中国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实践中提供部分理论指引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永新股份;股权激励;激励模式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背景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正式从西方引进与股权激励有关的管理办法,并为诸多企业借鉴与效仿。其中,深圳万科集团于1993年就在其经营运作中制定与执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它是我国最早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越来越完善,股权激励条件也逐步被优化。1997年,上海加大了股权激励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向高层管理者实施股权激励。同时由于受限于我国当前法规体系建设的不到位,此时的股权激励無法转化成真正意义层面的长期性的激励机制。
直至2005年,我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我国股权激励再次迈向新台阶。到2008年时,我国证监会为完善股权激励,又相继推出了l、2、3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而后两年,股权激励得以全面拓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显著增加。为提高员工持股的规范性,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我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7月13日,证监会根据股权激励的发展趋势、实践总结等完善了股权激励政策,并由此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制度的健全,强化了股权激励制的整体专业性,提高了激励效果。
2永新股份公司基本情况及股权激励实施概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黄山永新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属行业为塑料软包装制品行业,侧重于生产、销售真空镀铝膜、药品包装材料等各类高新产品。公司从1992年成立之初到发行上市用了十余年时间,2004年7月,永新股份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此后,公司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在上市之初为587人,在2008年就已经超过1 000人,发展至目前的1 978人,营业收入由4.8亿增长至2016年的19亿,早已步人大型企业的范畴。然而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永新股份想要在包装行业这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中脱颖而出,必须要考虑的就是留住员工,尤其是留住优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于企业的规模、成长性以及对于人才的需求,永新股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2.2两次股权激励实施概况
随着永新股份的首次募股发行上市,处于成长期的永新股份面临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和行业内部竞争的压力,公司需要不断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提高产品质量,而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够有效的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捆绑基于这种情况,永新股份在2006年和2012年两次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其中第一次成功实行,而第二次以失败告终,具体过程如下。
2006年6月13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期(2007年-201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8月31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示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2007年一201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这项激励计划可细化成两个部分,一是首期以限制性股票为核心制定激励计划,二是首期以股票期权为核心制定激励计划,两者综合形成的是复合式的股权激励计划。
永新股份在2012年12月初召开了临时性的第二次股东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股东们审议批准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 000万分股票期权,企业董事、高层管理员、部分中层管理者、技术骨干、其他贡献突出人员等均被囊括在激励范围之内。然而,在这个时期,永新股份因未通过行权业绩考核,以至于股权激励最终无法完成。
3永新股份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分析
3.1 激励模式对比
从激励模式上来看,与永新股份在2006年构建的复合型激励计划不同的是,从2013-2016年,公司主要实行的都是以股票期权为核心的股权激励方案。2006年,永新股份在上市不久的情况下,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对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需求,为扩大激励对象的范围,同时对核心技术人员和公司高管进行激励,率先尝试采用复合型的股权激励计划,将两种激励方式优势互补,留住公司优秀人才。而2013-2016年永新采取了单一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可以理解为,永新股份从上市之初的起步阶段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股票期权相比限制性股票来说,具有更大的激励效果与风险,永新股份在这个阶段急需寻求新的投资机会和更高的盈利增长点,也偏好高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管理层重点聚焦风险与收益同高的项目。
3.2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数量对比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首期以限制性股票为核心的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按考核年度净利润净增加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取,与其有关的股票总数不得高出总股本的5%。以股票期权为核心的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为400万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4.28%。在第二次激励计划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 000万份股票期权,在企业总股本中所占的比重为6.138%。在此激励方案中,首次授予与预留的股票期权份数分别为1840万份、160万份,占比分别为5.65%、0.49%。相比之下,首期以限制性股票为核心的激励计划、首期以股票期权为核心的激励计划共授予的实际股票数是708万股,在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时达到总股本的2.17%。从数量上来看,第二次方案实施用于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上涨了近乎3倍之多,说明永新股份意图大幅度增加激励计划的力度。
3.3激励对象对比
2007-2012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层人员、业务骨干、贡献突出人员。对企业董事、高层管理员、部分中层管理者才实行以股票期权为核心的激励计划。2012年,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99人,另有6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获授股票期权,初步统计激励对象总数量为500人。在制定第二次激励计划时,企业将董事、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技術骨干、董事会提名人员纳入了激励对象范畴,总人数为236人。相比首期计划的激励人数减少了一半以上。根据以上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永新股份在第二次次激励计划中缩小了激励范围,激励对象的人数大大减少,而且制定的激励对象获得激励资格的条件也较为严格。
3.4激励有效期和激励条件对比
永新股份首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为六年,能够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而第二次的激励计划有效期设置为四年,每个行权期缩短了一年,时间较短。激励条件的设置则直接影响到激励的效果,企业通常将个人业绩指标和企业业绩指标相结合,若激励条件太宽松,则可能无法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激励效果不明显;激励条件制定的较为严格,则对激励对象的督促作用会更明显,激励效果会比较好,但如果制定的过高,激励对象根本无法实现,那么激励计划也会失去意义。
永新股份在两次方案中所制定的激励条件中,第一次激励计划中将行权期的业绩指标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净利润指标要求较上一年增长不低于10%,而第二次计划将净利润指标改为以201 1年为比较基准,三次行权期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8%、58%和88%。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指标要求也从10%改为15%,增加了5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永新股份较大的提高了第二次激励计划的满足行权的考核指标,相比第一次方案更具有激励性质,增加了行权的难度,希望加大对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
4研究结论
通过对永新股份的研究总结出得出了以下结论,永新股份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面临的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了第二次股权激励失败。一是宏观环境对股权激励的实施产生了较大影响。从宏观角度来说,我国的经济氛围并不理想,行业景气度低,整个包装行业的盈利空间压缩,直接导致了永新股份业绩不达标;二是永新股份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本身存在缺陷。要想成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仅要使用合理的考核标准,而且要制定科学的业绩指标与有效期,同时合理配置激励股票数量等。鉴于永新股份的经验,民营企业可以在借鉴国外契约模式的基础上,立足于实际,设计与企业本身相适配的股权激励方案。此外,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证监会也要贴合实际,多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股权激励相关政策,各上市公司之间也应互相协助,共同建立一个不仅政策条件好,而且经济氛围良好的市场环境,这对发展股权激励有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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