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变动中的河中镇规格升降研究

2020-12-16 17:46刘永强
关键词:节度使河东

刘永强

(河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旧唐书·地理志》谓:“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刺史皆治军戎,遂有防御、团练、制置之名。要冲大郡,皆有节度之额;寇盗稍息,则易以观察之号。”(1)《旧唐书》卷三八《地理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5册,第1389页。藩镇划分为防御、团练、节度等几种规格,同时指出了升降的基本原则。检阅史籍可以明显地看到,藩镇规格的升降频繁见于记载,但直接以此为研究对象却不多。(2)以藩镇规格为直接对象的研究,有赖青寿《唐后期方镇(道)建置研究》,该文中作者将方镇划分为节度镇、团练镇、防御镇、经略镇四种类型,并探讨了方镇使职变迁、方镇层级的问题。见《历史地理》第十七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8-123页。其他研究,如郭声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对各个藩镇的建置、升降进行了梳理。相关藩镇个案研究,往往也会对藩镇的规格、辖区进行梳理,此不赘述。藩镇规格的升降,牵涉藩帅的选任、辖区的变动等中央与藩镇博弈的重要层面,应予以重视。

如《旧唐书》所载,藩镇主要有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等规格。节度使“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度使,得以专制军事。行则建节符,树六纛。外任之重,无比焉”(3)《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第6册,第1922页。,政治地位、待遇和权势远高于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在官员设置方面,根据《新唐书·百官志》,节度使官员构成最为完备。唐中后期,节度使往往兼观察使、安抚使、支度、营田、招讨、经略等使,在原有的基础上其僚属也要随之增加。僚属的完备及增加意味着节度使不但对藩镇管辖得更为广泛,而且更为深入。因此藩帅从节度使改为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无疑是一种降格,反之则是一种升格。

河中镇作为拱卫都城长安的屏障,政治、军事的地位非常重要。以往对河中镇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集中于河中镇的建置、沿革,二是探讨河中镇的政治、军事地位和作用,(4)张纪仲《山西历史政区地理》对山西历代的政区地理进行了研究,涉及河中镇,见张纪仲:《山西历史政区地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华林甫通过对河中府始置四种学说的考辨,认为河中府在开元九年设置,见华林甫:《唐河中府始置年代辨证》,《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翁俊雄对唐后期的政区和人口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对包括河中镇在内的河东道的经济、户口、所领州县进行了考订,见翁俊雄:《唐后期政区与人口》,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韩国的任大熙通过现代科技绘制了包括河中镇在内的河东地区州县沿革表,对于了解河中镇州县变迁具有很大帮助,见任大熙著,赖青寿整理:《唐代河东政区严格考》,《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3-55页。黄寿成认为安史之乱后期驻扎在绛州朔方军的叛乱等事件是中央与藩镇矛盾激化的表现,也说明唐肃宗已着手通过整饬军队来加强对藩镇的控制,见黄寿成:《唐肃宗时河东朔方兵变事探索》,《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艾冲对河东地区节度使级政区的分布与演变进行了考察,见艾冲:《唐代都督府研究》,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5年。张燕对郭子仪平定河中之乱进行了评述,见张燕:《论郭子仪》,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08年。任艳艳认为,河东道政区调整集中体现了德宗的藩镇政策,通过对河东镇、河中镇、昭义镇的调整,德宗限制藩镇政策部分取得了成功,见任艳艳:《建中河东道政区调整与德宗藩镇政策》,《江汉论坛》2011年第5期;任艳艳:《唐代河东道政区“调整”之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武汉大学,2013年。崔人杰对唐中后期的河中镇进行了研究,探讨了河中镇的发展轨迹,其中对河中镇级别的升降进行了相应的梳理,见崔人杰:《唐中后期河中镇研究——以朔方化和中央化时期为主》,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任颖卮对唐代蒲州(即河中)建置、沿革以及政治、军事、文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研究,见任颖卮:《唐代蒲州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4年。对河中镇规格升降却鲜有涉及。事实上,河中镇自至德元年(756)设立,到元和十五年(819)最后定型,在历次政局变动中共经历了十次规格的升降,在各藩镇中具有相当的典型性。通过河中镇规格升降的考察,有助于认清河中镇的功能定位,进而探讨唐廷对河中镇的控制。推而广之,可以为藩镇研究,尤其是中央与藩镇互动关系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安史之乱期间河中镇的设置与升格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廷在一些战略要地设置防御使,“诸郡当贼冲者,始置防御使”(5)《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玄宗天宝十四载十一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点校本,第15册,第6937页。。至德元年(756),唐廷置河中防御守捉蒲关使,河中镇正式建立。河中府(蒲州)“有羊肠、底柱之险,浊河、孟门之限,以轩辕为襟带,与关中为表里”(6)元载:《建中都议》,董诰编:《全唐文》卷三六九,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册,第3743页。。其位于长安、洛阳两京之间,尤其是距长安仅有三百里,北通河东镇,地理形势甚为关键,同时又有安邑、解县两处盐池,在经济实力上非同小可,是当然的“大郡要害之地”(7)《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册,第1923页。。在此地设置防御使除了有拱卫长安的考虑之外,还有联络东西二京,待唐廷组织兵力后,由此东进征讨叛军的意图。

不久,唐廷在河东、河北取得了重大胜利,将叛军阻挡在潼关。此时对叛军而言,“河北驿路再绝,河南诸郡防御固备,哥舒翰拥兵守潼关”(8)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97页。,唐廷暂时取得了有利的态势。于是唐廷着手收复东都洛阳事宜。唐廷无论从哪个方面进军收复洛阳,河中必首当其冲。因此在洛阳失守以后,哥舒翰潼关兵败之前,河中防御使的最主要战略任务就是协助官军收复东都洛阳。但是,玄宗急功近利,催促哥舒翰向叛军进攻,企图迅速收复洛阳,导致哥舒翰大败,进而潼关失守。不久,叛军进占河中,新设置的河中镇反而成为叛军进攻长安的前沿基地。

长安、洛阳失陷后,河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在灵武即位的肃宗,为了塑造自身的合法性,必须收复被叛军占据的两京。对唐廷而言,河中“居两京之间,得河东(河东郡,即河中)则两京可图”,(9)《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肃宗至德二载正月条,第15册,第7016页。同时北可给镇守太原的李光弼施以强有力的援助。因此郭子仪暗中联络河中的唐廷官员,于至德二年(757)二月收复河中,“潼、陕之间无复寇抄”(10)《旧唐书》卷一二〇《郭子仪传》,第11册,第3451页。。河中镇又成为唐廷分割叛军,收复两京的前沿基地。以河中为基地,郭子仪等人步步为营,终于在至德二年九月收复长安,十月收复洛阳。

鉴于安史之乱中河中地区的重要性,唐廷将河中镇的规格提升为节度使,领蒲、虢、同、晋、绛、慈、隰七州。将这些州整合在河中节度使的统领下,比之蒲州一地,更有利于翼卫长安,沟通长安、洛阳之间的联系,同时对北部河东镇,东部泽潞镇予以支援。河中镇升格之初,行政权力与军事权力尚未统一。虽然至德二年已经升格,但河中镇最重要的蒲州,其刺史却由颜真卿来担任,一直到乾元元年(758)十月。(11)李榕荫:《华岳志》卷四《颜真卿题名》,沈云龙主编:《中国名山胜迹志丛刊》第四辑,台北:文海出版社,第348页。同时,颜真卿在任刺史的同时仍然充本州防御使,即在升格的同时并未废防御使。对此唐廷有慎重的考虑,在给颜真卿的批答中谓:“卿簪绂之端,名节素重,出镇藩翰,克效忠勤。况自同及蒲,襟带相接,宣风布化,实伫於卿。特委股肱,尤当勉励,防虞恤隐,必应事宜。”(12)《文忠集》卷二《批答》,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1849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1页。即利用颜真卿的名望加强蒲州的防御,巩固同、蒲防线,以备不虞。

两京收复后,唐廷取得了战场上的主动权,但并未显现出压倒性优势,局面仍有反复的可能。加上七州政治、军事、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若全部归于节度使的统一控制之下,一旦有失,则河中七州之地将为叛军所控制,这对唐廷来说是一个潜在的隐患。故河中镇虽由防御使升格为节度使,但在政局没有明朗化的情况下,河中镇的辖区在不断地调整。乾元元年九月,河中节度使仅领蒲、同、虢三州。很明显,以河中镇领此三州,部署的重点更倾向于拱卫长安。乾元二年(759)七月,唐廷将虢州划归陕虢节度使,同时使河中镇增领绛州。一减一增,表明河中镇在拱卫长安的同时,唐廷部署的重点已经适当倾斜,即加强其与河东镇的沟通。降而复叛的史思明攻陷洛阳后,唐廷对河中镇节度使和辖区再次进行了调整。上元元年(760)二月,李光弼进攻怀州,唐廷河中镇又增领晋州,此部署意味着河中镇要承担联通泽潞镇的重任,与河阳三城互为犄角,以制衡叛军,同时为李光弼进攻怀州提供支援。上元元年二月底,唐廷将蒲州改为河中府,不久明确将河中府置于河中节度使的统领之下。此举使得河中镇的政治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同华节度使设立后,河中镇退居拱卫长安的第二道屏障。不久,李光弼攻下怀州,有力地牵制住了史思明的叛军。这意味着河中镇的重心由拱卫长安逐渐转向与河东镇、泽潞镇互为奥援,以支持李光弼歼灭史思明所领军队,实现唐廷收复洛阳的战略意图。

由于肃宗急于求成,不断催促李光弼进攻洛阳,造成大败,河阳、怀州再失,长安再度陷入危险之中。但不久史思明为其子史朝义所杀,长安才有惊无险。上元二年(761)三月,“李光弼以失律让太尉、中书令,许之,授侍中、河中尹、晋绛等州节度观察使”(13)《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1册,第261页。。但五月即离任。唐廷于八月以李国贞“持节充朔方、镇西、北庭、兴平、陈郑等节度行营兵马及河中节度都统处置使,镇于绛……又加充管内河中晋绛慈隰沁等州观察处置等使”(14)《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国贞传》,第10册,第3340页。。此时叛军锋芒已尽,再无力对唐廷发动进攻,唐廷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因此这次变动不仅基本上奠定了河中镇的辖区范围,并与河东镇、泽潞镇同为河东主力三镇,成三角分布的形势,而且表明河中镇对叛军的主要职能已经由防守、支援变为了进攻。在叛军衰落的同时,河中镇发生叛乱,宝应元年(762)二月,镇守绛州的李国贞因粮储问题被杀。唐廷以郭子仪兼领河中节度使,很快平定了叛乱。不久,郭子仪即“留京师”(15)《资治通鉴》卷二二二,肃宗宝应元年八月条,第15册,第7130页。,“以将作监王昂为河中尹、本府晋绛等州节度使”(16)《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1册,第259页。。这表明唐廷对平定安史之乱有着巨大功勋的郭子仪存有猜忌、防范之心,故在绛州军乱平息后即派中央官员取代郭子仪。至此,河中镇规格的升降、节度使与辖区的变动随着安史之乱的平定而暂告结束。以上节度使、辖区的频繁变动,固然是由于战场形势的变化,但更为重要的是,唐廷在一次次的辖区变动中逐渐定位河中镇的功能,总的趋势是向长安的第二道屏障,与河东镇、泽潞镇互为犄角以制衡、剿灭叛军转变。

二、代宗至德宗时期河中镇规格的六次升降

随着安史之乱的平定,重大战事不复出现,唐廷开始重新考虑河中镇的地位。在代宗即位敕书中,明确要求“诸州防御使并停”(17)《唐大诏令集》卷二《代宗即位敕》,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9页。,对河中镇的降格或废置是题中应有之义。平定仆固怀恩之乱后,时任河中节度使的郭子仪上表,“以安、史昔据洛阳,故诸道置节度使以制其要冲;今大盗已平,而所在聚兵,耗蠹百姓,表请罢之,仍自河中为始”(18)《资治通鉴》卷二二三,代宗广德二年五月条,第15册,第7165页。。郭子仪此举给了唐廷以河中为例对其他藩镇进行降格的契机,非常符合唐廷的既定策略。于是唐廷就以“地非要害,不可犹开幕府;事无防遏,不可更置辕门”(19)《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七《停河中节度并耀德军诏》,第555页。为由,罢河中节度使,“置河中五州都团练观察使”(20)《新唐书》卷六六《方镇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6册,第1841页。,河中镇得以降格。大历十四年(779)五月,代宗去世,德宗即位。不久“以朔方都虞候李怀光为河中尹,邠、宁、庆、晋、绛、慈、隰等州节度观察使”(21)《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2册,第320页。,河中镇再次升格为节度使。此次升格与德宗意欲调整代宗朝姑息的藩镇政策密切相关。而德宗调整藩镇政策的第一步,即将郭子仪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分割。至代宗后期,郭子仪的权势和地位达到顶峰。郭子仪本人也出现了一些跋扈的苗头,所领地区包括河中镇出现了“政令颇不肃”的现象。(22)《资治通鉴》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三年十二月条、十四年五月条,第15册,第7255、7259页。代宗早欲分郭子仪之权,故德宗即位后尊郭子仪为“尚父”,将朔方军一分为三,河中地区由李怀光统领。以李怀光为节度使,对河中镇进行升格,体现了德宗深刻的政治考量。首先,将河中镇分离出郭子仪的权力系统,是对朔方势力进行分化的关键步骤。其次,是对朔方军新兴势力李怀光的提拔与重用。而郭子仪旧将“史抗、温儒雅、庞仙鹤、张献明、李光逸功名素出怀光右,皆怏怏不服”(23)《资治通鉴》卷二二六代宗大历十四年八月条,第16册,第7269页。,李怀光若要巩固自身地位,只能依靠中央的支持。最后,虽然河中镇于代宗朝降格,但由于河中镇所领州实际上被置于朔方军的统领之下,广德二年(764)“朔方军复兼单于大都护,罢河中、振武节度,以所管七州隶朔方”(24)《新唐书》卷六四《方镇一》,第6册,第1768页。。加之郭子仪的位高权重和长期坐镇,河中镇的实际地位并未降低,此次升格也是对郭子仪功绩的承认。可见,河中镇的此次升格是为了配合德宗即将实施的藩镇政策,减少分割郭子仪权势的阻力。

不久,李怀光受命征讨泾州刘文喜之乱。唐廷“以陕州长史杜亚为河中尹、河中晋绛慈隰都防御观察使”(25)《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2册,第323页。,河中镇再次被降格。建中元年(780)至建中四年,河中镇都防御观察使人选变化频繁,先后有杜亚、张镒、赵惠伯、李承、李齐运等人,四年之内河中镇历五任主帅。河中镇主帅之所以更换频繁,主要是与李怀光有关。郭子仪被分权后,李怀光所统领的朔方军就驻扎在河中。在“泾源之乱”中,“时李怀光自魏博练精兵五万,越太行席卷而救奉天也。晋、绛、蒲、陕、慈、隰、同、华等州,并补授郡牧,顿军于泾阳,子父相继可十五万”(26)赵元一:《奉天录》卷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9页。。可见李怀光虽然去河中节度使之名,却被“委元帅河中之权”(27)《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八《招谕河中李怀光诏》,第620页。,掌握着河中镇的军事权力。唐廷所派藩镇主帅只能行使行政权,无法调动军队。(28)相关研究见崔人杰:《唐中后期河中镇研究》第一章第二节,任艳艳:《唐代河东道政区“调整”之研究》第四章第二节,崔文着眼于朔方军驻扎河中镇的原因,任文着眼于置晋慈隰镇的历史背景。故唐廷在选择河中镇主帅时既要达到控制河中地区、制衡李怀光的目的,又要最大程度地调和与李怀光的关系,当两者不能一致时,就需要通过调整藩镇主帅的人选来加以磨合。不过,虽然主帅更换频繁,且经历了“四镇之乱”和“泾源之乱”的重大政局变动,河中镇的规格却没有发生升降变化,显示出了德宗藩镇政策前后的持续性。

兴元元年(784),李怀光发动叛乱,唐廷“以陕虢防遏使唐朝臣为河中尹、河中同晋绛节度使”(29)《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2册,第342页。。李怀光的叛乱再次使河中成为唐廷与叛军对峙的前沿阵地,河中镇的战略地位骤然上升。故河中镇得以再次升格,以应对唐廷眼前再度出现的危机。唐朝臣之后,唐廷以浑瑊为河中节度使,与河东节度使马燧同时出兵讨伐李怀光。李怀光之乱平定后,河中镇依然保留了节度使的名号,并未降格。河中镇保有节度使规格,与浑瑊长期任职有关。经过“四镇之乱”,唐廷与河朔诸镇间形成了比代宗时期更为持久的平衡局面。虽然唐廷并未取得对河朔三镇的控制权,但对河东地区的控制却更加稳固。河东三镇中,河东镇早已为非朔方系统的马燧所控制,总体而言对唐廷是恭顺听命的。泽潞镇在代宗时期先后为李抱玉、李抱真所掌握,二人虽出身于朔方军系统,但“以武勇之材,兼忠义之行”(30)《旧唐书》卷一三二“史臣曰”,第11册,第3659页。,对唐廷非常恭顺。浑瑊在奉天之难中的表现已经充分表明了对唐廷的忠诚。且在德宗非常信任的情况下,依然小心谨慎,“德宗自复京阙,常恐生事,一郡一镇,有兵必姑息之,唯浑令公奏事不过,辄私喜曰:‘上必不疑我也。’”(31)李肇:《唐国史补》卷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32页。从浑瑊的态度来看,唐廷对河中镇的控制已经非常稳固。河东三镇主帅皆为资历深厚、立有大功之人,又都对唐廷非常恭顺,因此在河东、泽潞保有节度使名号的情况下,若对河中镇进行降格,便显得不合时宜了。

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在保留节度使名号的同时,唐廷对河中镇进行了分割。在讨伐李怀光时,“马燧奏请诏(王)武俊与李抱真同击朱滔,以深、赵隶武俊,改日知为晋、慈、隰节度使”(32)《资治通鉴》卷二三一,德宗兴元元年八月条,第16册,第7444页。。此举是为平叛的临时性举措,在浑瑊任河中节度使和康日知徙奉诚军节度使后,再保留晋慈隰镇便没有必要了,因此《新唐书·方镇表》在谈及该镇时用了“寻罢”二字。不过,此时的河中镇“领河中府、同绛陕虢四州”(33)《新唐书》卷六六《方镇三》,第6册,第1845页。,晋慈隰三州并未重新隶属于河中镇,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为后来的晋慈隰再次设镇提供了条件。贞元四年(788)唐廷置晋慈隰防御观察使,以兵部尚书崔汉衡为之,同时加都防御使的职衔,将三州的行政权、军权收归中央。在此有必要探讨河中镇与晋慈隰镇之间的关系。晋慈隰镇设立后,河中地区出现了两镇并存的情况,且贞元元年(785)河中节度减领陕、虢二州,仅领河中府、绛州地区。不过,担任河中节度使的浑瑊却对晋慈隰镇有着一定的控制力。兴元元年七月,“德宗还宫,以瑊守本官,兼河中尹、河中绛慈隰节度使,仍充河中同陕虢节度及管内诸军行营兵马副元帅,改封咸宁郡王”(34)《旧唐书》卷一三四《浑瑊传》,第11册,第3707页。。八月,“马燧为奉诚军晋绛慈隰节度行营兵马副元帅……浑瑊为河中尹、晋绛节度使、河中同陕虢等州及管内行营兵马副元帅”(35)《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2册,第345页。。 马燧的统领主要是在军事方面,行营的设置本身就有一定的临时性,与浑瑊统领晋州并不冲突。将两条史料连起来看,至该年八月,河中镇仍然统领未隶属的晋慈隰三州。直到晋慈隰镇正式设立,浑瑊的职衔中才去掉了晋、慈、隰三州,这在权德舆为浑瑊撰写的墓志铭中也有体现(36)权德舆:《故朔方河中晋绛邠宁庆等州兵马副元帅河中绛邠节度度支营田观察处置等使元从奉天定难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司徒兼中书令河中尹上柱国咸宁郡王赠太师忠武浑公神道碑铭(并序)》,《全唐文》卷四九八,第5册,第5079页。。晋州为晋慈隰镇的治所,而晋州的军权却为河中节度使浑瑊所掌握,由此可见,晋慈隰镇虽从河中镇分离出去,但从根本上来看其实是河中镇的卫星藩镇,其独立性有着一定的折扣。唐廷的这种安排,体现了中央与朔方军所达成的某种默契,即河中镇对晋、慈、隰三州保持了一定的控制力却不能如之前那样直接控制,大大降低了河中镇再度为乱的可能性。

贞元十五年(799)浑瑊去世,唐廷立即“罢河中节度,置河中防御观察使”(37)《新唐书》卷六六《方镇三》,第6册,第1847页。,河中镇再次降格。此次降格是因为河中镇已经为唐廷所牢牢掌握,此前保持节度使名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廷的重臣名将浑瑊在。因此浑瑊去世后,河中镇的降格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贞元十六年,唐廷又复置河中节度使,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河中镇再次升格。此次升格的原因较之前几次有所不同。浑瑊去世后,唐廷以同州刺史杜确为河中尹、河中绛州观察使,同时绛州刺史韦武“迁晋慈隰等州都防御观察处置等使、晋州刺史,兼御史中丞”(38)吕温:《唐故银青光禄大夫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赠吏部尚书京兆韦公神道碑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卷六三〇,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11册,第7118-7119页。。在此过程中,杜确由同州刺史迁河中尹,韦武由绛州刺史迁晋州刺史,从二者升迁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唐代州的等级有府、辅州、雄州、望州、紧州、上中下州等区别。唐前期“同、华、岐、蒲为四辅州(蒲新升入),陕、怀、郑、汴、卫、绛为六雄州(绛新升入),虢、汝、汾、晋、宋、许、华、卫、相、洺为十望州(汾新升入)”(39)李林甫:《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上册,第72-73页。。同州的地位比蒲州略高,绛州的地位比晋州高,其地位由高到低依次为同、蒲、绛、晋。唐中后期,蒲州升为河中府,晋州成为晋慈隰镇的治所,因此四州地位由高到低依次为河中府、同州、晋州、绛州。因此单从州的长官上看,杜确的地位明显要高于韦武。这也表明了河中镇的地位要明显高于晋慈隰镇。事实上,二镇无论从地缘角度还是从历史发展看,以河中府为治所的河中镇是河中地区的主导藩镇。但是废河中节度使后,河中防御观察使与晋慈隰防御观察使在名义上处于对等地位,在二镇主帅同为唐廷所控制且皆为中央所派的情况下,这种对等地位很有可能造成相争的局面,并不利于事权统一。因此唐廷在第二年便恢复了河中节度使的名号,其目的就是要保持河中镇在河中地区的主导地位,以便于中央政令的畅通。此时的河中镇,职能更主要是与河东、泽潞三镇互为犄角,构筑三角形的防卫体系。

三、宪宗时期河中镇规格的稳定

河中镇自浑瑊时进入稳定时期,自杜确时完全为唐廷所控制,期间除了一年的短暂降格以外,直到元和末年一直保有节度使名号。晋慈隰三州的重新隶属是河中镇在元和时期最大的变化。元和二年(807),时任晋慈隰观察使的韦丹奏以晋慈隰“‘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废,不如属之河东使’。上以为忠,……以晋慈隰属河东(河中镇)”(40)《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六《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74页。。唐廷以宰相杜黄裳“兼河中尹、河中晋绛等州节度使”(41)《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第2册,第420页。《新唐书·方镇表》云:“元和三年罢晋慈隰观察使,以三州隶河中节度。”刘辟之乱发生于元和元年,《资治通鉴》元和元年三月,韦丹表言:“高崇文客军远斗,无所资,若与梓州,缀其士心,必能有功。”(第7629页)《韦丹墓志》中韦丹让梓州后拜为晋慈隰节度使,请以三州隶河中,“一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故罢晋慈隰节度使在元和二年,而非元和三年。。宰相出镇河中,同时职衔中包括了晋州,表明了两点:其一,河中镇的重要性再度上升;其二河中镇兼领河中府、晋、绛、慈、隰的区域基本稳定下来。晋慈隰三州再次隶属于河中镇,除了如韦丹所言原因外,也与宪宗意欲推行新藩镇政策的背景密切相关。

与河中镇相接的泽潞镇,经过历任主帅的经营,是军事、经济实力雄厚的大镇,是唐廷控遏河朔三镇的一枚重要棋子。但是随着泽潞镇实力的增强,也给了新任节度使卢从史擅自行事的资本和底气,“渐狂恣不道”(42)《旧唐书》卷一三二《卢从史传》,第11册,第3652页。,对唐廷诏令阳奉阴违。泽潞镇的战略定位本是控遏河朔三镇,卢从史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唐廷的战略部署。面对泽潞镇的新形势,加之成德镇处于王士真、王承宗的易代之际,唐廷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备。杜黄裳出镇之前为宰相,是宪宗新藩镇政策的强力支持者,宪宗即位两年内出现的“藩镇悌息,多求入朝”(43)《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宪宗元和二年九月条,第16册,第7640页。有利态势,杜黄裳居功至多。在《杜黄裳河中节度同平章事制》中,明确指出河中“兵威外接于太原,地形内错于左辅……示以严重,广其封疆”(44)《唐大诏令集》卷五三《杜黄裳河中节度同平章事制》,第279页。。以宰相出镇河中,复河中旧有辖区,目的就是为了强化河中镇的地位,更好地完成北连河东镇、西通京畿的战略任务,从而对渐有跋扈苗头的泽潞镇加以制衡,同时也为进一步革除河朔三镇世袭制的战略目标作准备。宪宗藩镇政策此后并未发生根本改变,河中镇的名号和辖区也一直未发生变化。

元和三年(808)九月,杜黄裳去世,唐廷以王锷为河中节度使。王锷除了善于聚财,也具有相当的军事、行政才能。在成德王士真死后,唐宪宗“欲自朝廷除人,不从则兴师讨之”(45)《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宪宗元和四年四月条,第16册,第7659页。,已经有意以武力解决成德镇问题。在将来讨伐成德镇时,河中将成为各路军的集散地。且在“贞元、太和间有所讨伐,诸道兵出境,即仰给度支”(46)《新唐书》卷一八〇《李德裕传》,第17册,第5338页。的情况下,河中镇还是中央财赋的转输、囤积之地,是各镇军队的后方基地。因此以王锷担任河中节度使,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充实河中财赋,改善河中镇的经济条件,为防范泽潞、讨伐成德作好准备。唐廷正式讨伐王承宗前后,卢从史被擒送京师,成德镇王承宗上表请罪,义武军节度使张茂昭也主动请举族入朝。唐廷与河朔地区达成了妥协。不久,唐廷以张茂昭为河中节度使,而以王锷为河东节度使。以张茂昭主镇河中,是唐廷对其入朝的政治荣宠,“伏以茂昭举家朝觐,河北都无此例,虽本情自任不得,在外体殊可嘉称,须降恩荣,以存激劝”(47)《李相国论事集》卷三《张茂昭》,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753册,1936年,第23页。。张茂昭对唐廷非常恭顺,他在易定十六年,任内对幽州、成德二镇情况知之甚深,以其为河中节度使有利于加强与泽潞镇的联系,震慑河朔诸镇。张茂昭死后唐廷以张弘靖为节度使。张弘靖为名门之后,“位望素重”“廉谨宽大”(48)《资治通鉴》卷二四一,宪宗元和十四年八月条,第7771页。。以此人为河中镇主帅,无疑是为了使河中镇更为安定、稳固。第一次讨伐王承宗失败后,唐廷虽与成德镇达成暂时的妥协,但是仍在努力经营,力图在将来时局变化时取得优势地位。在王锷的经营下,河东镇实力再次充盈。在泽潞镇以郗士美为节度使,使泽潞镇牢牢掌握在唐廷手中。在易定,以任迪简为节度使,“与下同粝食,身居戟户……三年,上下完充”(49)《新唐书》卷一七〇《任迪简传》,第16册,第5718页。。使这枚钉在成德、幽州之间的楔子更为坚固。故此时的河中镇,虽然规格、辖区并未发生变化,其功能定位却不同以往,与河东、泽潞、易定等镇一起构成完整的防遏河朔三镇的体系。又因其地理、政治、经济方面的特殊地位,既承担着中央与河东、泽潞之间沟通的重任,又在相当程度上为二镇提供强有力的支援,成为坚实的后方基地。此种功能定位是唐廷为第二次征讨王承宗时所确立的,并一直延续到黄巢之乱。

元和十四年(819)六月,唐廷“以前兵部尚书李绛检校吏部尚书、河中尹,充河中晋张慈隰观察使。”河中镇再次被降格,这也是河中镇最后一次降格,此次降格被认为是宰相皇甫镈与李绛的私人恩怨所致,“皇甫镈为相,颇排故相李绛,罢河中节度使为防御使,而命绛为之”(50)《册府元龟》卷六〇《帝王部·立制度》,第1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641页。。 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元和末年政治局势的变化。宪宗平定吴元济、李师道叛乱后,唐廷对藩镇的威权达到顶峰,“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51)《资治通鉴》卷二四一,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条,第17册,第7765页。。 跋扈的藩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恭顺局面,为唐廷进一步削弱藩镇对地方的控制提供了有利的契机。藩镇之所以能够跋扈,对抗中央,在于对所属州县的强有力控制,“自艰难以来,天下右武,节将权尤重,遂于所管诸郡别置镇兵,以大将主之,干扰郡政,或为奸盗,其弊日久”(52)《册府元龟》卷六〇《帝王部·立制度》,第1册,第641页。。在此形势下,唐廷接受横海节度使乌重胤的建议,于元和十四年四月下诏:

诸道节度、都团练、防御、经略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如刺史带本州团练、防御、镇遏等使,其兵马额便隶此使。如无别使,即属军事。(53)《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2册,第467页。

经过此次调整,藩镇与所属支郡的关系为之一变,藩镇对所属州的控制力大为削弱。而唐廷此次调整,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州一级的控制,削弱藩镇跋扈的基础,从而保持中央对藩镇的强有力优势,是宪宗实施的更为久远的藩镇政策。河中镇的降格其实也是皇甫镈顺势而为的举措。因此,河中镇规格升降的政治意义更大于现实意义。以李绛重臣出镇河中,同时对历史悠久且地位重要的河中镇进行降格,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不能完全将之视为皇甫镈与李绛的私人恩怨所致。在穆宗即位后不久,皇甫镈被贬黜,唐廷“以司徒、兼中书令韩弘为河中尹,充河中晋绛慈隰等州节度使”(54)《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第2册,第478页。。这是河中镇最后一次升格。此次升格也是在元和时期中央与藩镇新的格局之下进行的,但与韩弘的个人因素有关。韩弘出镇时已是司徒、中书令,位列三公,职兼宰相,必须予以相应的政治地位。宪宗后新的藩镇格局已经形成,河中镇的悠久历史和特殊地位使其保有节度使名号是题中应有之义,自此以后直至唐亡,河中镇的规格没有再发生变化。

四、余 论

宋人尹源谓:“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55)《宋史》卷四四二《尹源传》,第37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第13082页。藩镇的存在,对唐廷的生存具有重大意义。从代宗至宪宗近六十余年的时间里,唐廷从未放弃对藩镇恢复中央威权的尝试。经过努力,唐廷逐渐形成了“放弃河北、控制其余”藩镇政策。(56)详见孟彦弘:《“姑息”与“用兵”——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唐史论丛》第12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年。在已经无法从根本上控制河朔地区的形势下,有效地控制河朔地区以外的藩镇成为唐廷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藩镇规格的升降,不仅仅是政治符号的变化,而且蕴含着丰富的唐廷与藩镇博弈内涵。相较于战争、选任藩镇主帅、调整藩镇与所属州县关系等方式,升降藩镇规格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对河朔地区以外的藩镇,通过升格可以使藩镇主帅对藩镇内部进行更广泛、更为深层次的管辖;通过降格可以削弱出现跋扈藩镇主帅的权力,从而使藩镇不致于陡生变乱。通过藩镇规格的升降,唐廷可以灵活地加强对藩镇的控制,从而为不同时期的政策和目标服务。这在河中镇规格的十次升降过程中得到了明显的印证。更为重要的是,藩镇规格的升降与否,决定权在唐廷而不在藩镇。即使是具有割据性质的河朔藩镇,也“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57)《资治通鉴》卷二四八,武宗会昌四年八月条,第17册,第8010页。,即需要唐廷的政治承认才能维系内部的安定。如果唐廷对其进行降格,虽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其根基,也可以使河朔三镇在政治上陷于被动,这无疑会削弱藩镇主帅对内部的控制权和凝聚力。故河朔三镇虽有跋扈之态,却很少公开反抗中央。从河朔地区以外藩镇规格升降政策实施的效果看,藩镇规格的升降在唐帝国内部兼具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由此,唐廷通过藩镇规格的升降可以灵活主动地增强对藩镇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安史之乱使中央与藩镇的关系成为唐中后期最重要的政治议题之一。总体而言,唐中后期真正割据跋扈的是河朔藩镇,其他大部分藩镇与中央的关系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对立。(58)陈寅恪作了总体的概括,即“中央政府与一部分之地方藩镇,已截然划为二不同之区域,非仅政治军事不能统一,即社会文化亦完全成为互不关涉之集团”,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203页。陈寅恪所指一部分地方藩镇乃以河朔藩镇为代表,岑仲勉先生指出唐代藩镇“始终怙恶者惟河北三镇”,见岑仲勉:《隋唐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46页。所不同者,岑仲勉并不强调中央与河朔藩镇在政治军事和社会文化上的差异。王寿南对唐代藩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统计分析,认为唐中后期除河朔藩镇外,大多数藩镇对中央是恭顺的,见王寿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台北:大化书局,1978年。张国刚则将藩镇分为河朔割据型、中原防遏型、边疆御边型、东南财源型四种,而只有河朔割据型具有割据性质,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由于藩镇在唐中后期已经成为实际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对所辖州等拥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因此中央与藩镇的关系涵盖了中央与州县关系、藩镇与州县关系,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59)卞孝萱认为,在整个唐代,“道”的含义或为军事区域,或为监察区域,或军事区域兼行政区域,在唐中晚期,“道”在相当程度上指的是藩镇,见卞孝萱:《关于北朝、隋、唐的“道”》,《南开大学学报》1977年第6期。田尚认为唐后期节度使、观察史为长官的道则是军事区与行政区的结合,见田尚:《唐代十道和十五道的产生和性质》,《中国古代史论丛》1982年第3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第141-152页。谭其骧认为安史之乱后方镇主帅兼任观察处置使,形成了道(镇)、州(府)、县三级制,见谭其骧:《中国历代政区概述》,《文史知识》1987年第8期。郭锋认为唐代道制改革在代宗、德宗阶段主要是强化节度使、观察使等使府长官在地方行政管理层面的作用,同时加强道的制度建设,改革后的唐代地方行政,形成了道—州(府)—县分级管理的三级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见郭锋:《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陈志坚认为,唐中后期藩镇虽然行使着州之上的权力,但州并未在法理上隶属于藩镇,因此中央与州的行政直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中央可以据此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与藩镇的关系,见陈志坚:《唐代州郡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此类论述还有许多,不再赘举。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唐中后期,地方上实际形成了道(藩镇)—州(府)—县三级行政体制,中央与藩镇博弈的重点是州县控制权的争夺。不过当下许多关于中央与藩镇关系的研究,虽涌现了大量的优秀成果,仍不脱对峙的视角。因此有学者呼吁“突破朝藩(即中央与藩镇)对峙这一认知范式,并将朝藩关系置于特定时空界限内加以理解的细致研究”。(60)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8页。

事实上,中央与藩镇关系从来都不是单向度的,更不是静止的,而是双向互动的。无论是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藩镇主帅的更换、藩镇辖区的变动是中央与藩镇互动关系最为直观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而将这些内容贯穿起来的则是藩镇规格的升降。本文所论及的规格升降,皆为防御使、团练使、观察使升格为节度使,或者由节度使降格为防御使、团练使、观察使。事实上,防御使、团练使、观察使之间也有升降的关系,如渭北鄜坊镇,在永泰元年(765),“以丹、延二州别置都团练使……寻升为观察使”,东畿在贞元二年“升东都畿汝州都防御使为都防御观察使”(61)《新唐书》卷六四《方镇一》,第6册,第1773、1775页。。此类升降,同样值得重视。此外,本文是从政局变动的层面对藩镇规格的升降进行考察,主要探讨中央对河中镇的控制方面所做的各种经营。其实还有许多层面可以深入探讨。一般而言,藩镇规格的升降都意味着主帅的改变,如藩镇主帅为节度使,在离任时“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62)《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四》,第4册,第1310页。,且节度使离任会带走相当一部分精兵,势必会引起藩镇内部、藩镇之间关系的变化。藩镇规格升降后,随着藩镇主帅政治地位、权势的改变,最显著的表现便是僚属的增减,结合墓志等相关资料,可以探讨藩镇内部控制的问题。总之,藩镇规格的升降牵涉各种因素,可以为探讨中央与藩镇之间的互动关系、藩镇内部控制问题、藩镇与藩镇关系等提供新的视角,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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