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义 高安琼 吴师磊
(贵州省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558200)
为了达到长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美丽乡村。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5 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独山县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办公室、独人居环境专班、独山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定出相关实施方案。
独山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独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和《独山县2019 年人畜混居整治实施方案》,召开由扶贫、环保等相关7 个部门和全县八镇人畜混居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与的“独山县2019 年人畜混居整治工作会”,安排相关工作。由八镇再次核实人畜混居整治名册,按照“新建圈舍的,各户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材料,注重安全、环保、卫生要求,新建圈舍的每户补助4000 元,原址改造的(含拆除圈舍不再饲养、更换功能不再饲养、原址完全隔离等),还需饲养的,对照整改标准进行原址物理隔离,具体如下:同层混居出入不同门的,物理隔断,用牢靠木板或砖将人居住的地方和圈舍隔离开来,确保人畜分离;同层混居出入同门的,室内对圈体用木板或砖进行隔断,圈外合适的位置新开圈门,实现出入不同门;分层混居出入同门的,在楼梯和圈舍之间用木或砖加墙隔断加门,实现物理隔断,底层与二楼居住间要实现完全隔断。如房屋位置条件允许,在圈舍外新建圈门,实现出入不同门;原址整治的每户补助800 元。
实施本项目,八镇严格按照《独山县2019 年人畜混居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整治补助资金划拨到各镇,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组巡回督查、指导。共整治人畜混居161 户,完成了全县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并于2020 年1 月15 日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
(1)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涉及相关部门局长和各镇分管镇长为成员的独山县2019 年人畜混居整治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监督实施、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竣工和实施进度监督和验收工作。对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及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按计划进行,实现项目建设目标。(2)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为组长、副组长,相关技术员为成员的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指导、参与项目实施、验收及资料收集、整理和总结。
2.2.1 对项目公示
项目首先进行县级公示,无异议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实施区域的镇、村、组对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用途、补助金额、环节等均实行镇、村、组三级公示。公布了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公示期7d,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人畜混居整治对象名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公平、公正、公开。
2.2.2 及时申请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收集、整理资料,总结项目工作情况,向县局申请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经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组对照项目各项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以达到方案设计要求和符合质量要求为通过验收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人畜混居整治补助资金共计98.8 万元,全县实施整治161 户,实际共需要项目整治资金29.84 万元。严格遵照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
人畜混居整治项目完成后,长期坚持管理,防止人畜混居情况反弹和新的人畜混居现象发生。
通过人畜混居整治项目建设,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人畜混居对人身体的危害,自觉做到人畜分离居住,减少疾病的发生,解决畜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保护的矛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把29.84 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到161 户人畜混居圈舍改造贫困户,项目建成后产权归贫困户所有,使161 户家人与畜禽居住分离,最大量减少病菌、灰尘、臭气、蚊苍、病虫害对人的影响,避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实现环境居住卫生,逐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民群众拥有整洁干净的人居环境和构建美丽乡村作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