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若 陈炫慧
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路径分析
施若陈炫慧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州贵阳550000)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中小银行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对自身资产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前瞻性。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易受经营环境的限制,且受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策导向影响较大。文章阐述了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现状,分析了其所面临的挑战,为中小银行的绿色发展提供了业务路径选择建议。
中小银行;绿色金融;路径
在国家战略层面,绿色金融不仅限于单一的金融创新工具。在顺应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同时,绿色金融肩负着维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如今,中小银行已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支柱。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有助于解决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从而达到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这一目标。从微观上看,绿色金融有助于绿色产业融资;从宏观上看,绿色金融是在适应当前社会需求的环境下刺激新的社会需求而产生,是我国构建新型金融体系,建设生态保护环境的金融手段。然而,中小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过度依赖地方经济、难以转变发展理念以及对绿色金融业务市场认可程度不高等。因此文章通过分析中小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现状,试图阐明中小银行在此过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期为未来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提供可供参考的决策意见。
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顺应大趋势,在国家的号召下为我国的绿色产业提供源动力的金融政策手段。中小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是在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上转型的重要一步,在提高自身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将成为其业绩的增长点[1]。其中位于中国经济特区的深圳发展银行是典型的代表。
以深圳发展银行积极倡导“绿色信贷”为例,2006—2008年相继出台了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对产能过剩公司实行“绿色”否决权;对高污染企业的信贷管控,管理方式从单一型转变为组合型;在银行业中,首先推出了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绿色信贷指引政策,严格把控非环保企业的授信,同时进一步降低了信贷的门槛以及支持中小型节能环保项目减排的企业。2009年6月,财政部深圳市环保局与深圳发行银行合作,共同推出了“绿色金融普惠服务”,为融资困难和需求较大的中小型企业开展节能环保项目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系列的绿色信贷和金融服务。
中小银行在建立“绿色”银行体系的过程中,离不开绿色金融业务的拓展。融资业务方面,一系列的“绿色”融资产品是以抵押或质押授信方式进行创新开发的,其中包括了项目收益权和排污权的质押[2~4]。环境权益的质押优势在于,不再局限于传统信贷模式,为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开辟了新途径,企业的资金周转率得到提升的同时,还促进了产业结构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往往是支持能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传统产业,规模大、投资吸引力强等产业特点有助于地方政府解决地方经济结构和发展速度的问题。中小银行虽然在服务地方经济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业绩,但对地方产业结构的依赖性较强,信贷大量流向“两高一低”企业,其结果与发展绿色金融的初衷相违背,加重了地方生态环境的负担[5]。此外,信贷资金大量投入产能过剩行业,将会挤占信贷本行对小微企业、高科技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不利于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影响地方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归根结底,地方政府难以真正落实绿色金融政策,无法构建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从而导致中小银行的绿色业务受限。
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势必有一个资金流导向转移的过程。在绿色金融政策的严格推行下,加高“两高一剩”企业的信贷门槛,可能致使其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归还本息,这不仅会成为企业的营运负担,也会损害银行业绩,加重银行信用风险。在加大对绿色环保公司信贷强度的同时,许多中小企业所持有的资产难以获得融资支持,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除此之外,绿色金融产品过长的投资期以及难以评估的收益率,也会导致银行的资金风险较高。而中小银行自身风险控制体系的缺陷,是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就目前的发展现状看来,中小银行并没有将绿色金融业务独立出来,而是作为普通银行业务处理,虽然技术变化以及环保指标等因素对绿色环保项目的建设影响较大,但中小银行并不具备能够对此类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技术人员和相关组织机构[6]。因此,中小银行无法及时获取技术的更新变化,也无法全面地了解绿色项目的发展前景,从而项目的信贷资金也会受限,难以实现绿色金融的突破性进展。
地方政府应从源头上落实国家的绿色政策,转变发展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地方经济的推动力,推出一系列绿色优惠政策,如通过减免税赋、财政补贴等手段以激励中小银行将发展绿色金融规划到战略层面中。中小银行就可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并结合该银行的业务特征制定出适宜本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目标与规划。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转变自身发展理念,绿色金融业务应向实现股东利益和生态环境效应最大化的目标而发展。根据绿色金融业务周期长、短期回报率低等特点,制订出分阶段的资金安排与规划,确保绿色金融业务的延续与发展。
中小银行应努力树立良好的风险监管意识。监管机制的建立,要求提前预测并预防风险,在操作中进行控制,并在将来进行分析。一方面,中小银行可通过与政府部分以及监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进而对绿色企业以及绿色项目进行合理地风险评估;另一方面,不仅局限于利用银行自身资源来识别风险,而且创新项目风险评级工具也是有针对性地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方面,成立专属机构负责绿色金融的战略制定,对项目的一系列流程进行严格把关,细化机构的各部门的职责,要在兼顾扩大绿色金融业务领域的同时,对绿色项目的质量进行合理评估;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自身技术团队建设相结合。引进高水平和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绿色项目的风险和环境变化做出合理的评估,为中小银行得以稳定开展绿色金融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专业研究员可通过定期开展培训课程或是实践演示等方式来提升银行绿色金融专业化程度,同时也能为银行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储备人员,从而组建成一支复合型专业团队。
[1]周月秋,殷红,马素红,等.中国工商银行绿色金融课题组,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研究[J].金融论坛,2017,22(1):3-16.
[2]陈一洪.中小银行绿色金融战略体系构建研究[J].当代金融研究,2018(5):106-116.
[3]季明.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探讨[J].金融纵横,2018(2):3-10.
[4]高清霞,吴青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41(1):18-20.
[5]所晓磊.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路径选择[J].金融发展研究,2016(11):83-84.
[6]王刚,贺章获.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现状、挑战与对策[J].环境保护,2016,44(19):18-21.
本文获贵州省科技厅软科学及联合基金项目“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与金融支持关系的实证研究”(NO:黔科合体R字[2011]LKC2022)资助
施若(1968- ),男,贵州贵阳人,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方向:金融投资、互联网金融;陈炫慧(1996- ),女,四川内江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投资、农村金融理论与实务。
10.3969/j.issn.2095-1205.2020.02.38
F832
A
2095-1205(2020)02-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