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P2P网贷平台的生存困境及发展路径

2020-12-16 04:49:48
广东蚕业 2020年2期
关键词:资管牌照网贷

杨 薇

资管新规下P2P网贷平台的生存困境及发展路径

杨薇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沈阳110000)

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开始,P2P网贷平台发展迅速。由于早期的监管缺失,P2P网贷平台处于无序生长状态,频繁发生的风险性事件给投资者和金融市场造成了重大损失。资管新规出台后,P2P网贷平台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困境与机遇并存,文章分析了P2P网贷平台在资管新规下的生存困境,探索了新形势下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

资管新规;互联网金融;P2P网贷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在发展初期便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线上的借贷模式给投融资双方都带来了便利。P2P网贷的英文全称是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是指个人或者法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资金借贷的行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P2P网贷的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业务范围与规模也在逐渐拓宽。

1 P2P网贷平台在中国的发展

世界上第一家网贷平台是2005年诞生于英国的Zopa,随后Prosper和LendingClub两大网络平台在美国成立,而我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贷平台是成立于2007年8月的拍拍贷,我国早期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效仿英美国家,即线上加纯平台模式,但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征信系统尚待完善,纯线上模式导致风险事件频发,于是一些线上业务被转移到线下,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也进行了本土化改进。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模式,在发展初期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鱼龙混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人依托网贷平台暗中从事高利贷交易,也不乏非法集资者利用网贷平台进行圈钱交易。P2P网贷平台的野蛮生长必然导致风险事件频繁发生,以“e租宝”为代表的金融违法案件轰动全国,不仅给投资者造成巨额损失,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尽管P2P网贷平台爆雷不断,依然阻止不了后来者们的矫健步伐,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纳入中国P2P网贷指数统计的正常经营P2P网贷平台为2307 家,比2015年年底增加63 家,另外存在跑路、破产、无法正常兑付等问题的平台总共有2 456 家,此外还有一部分没有纳入指数的平台,这些平台在缺乏监管的环境下肆意生长,将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业态不断推向风险的边缘。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2016年开始,监管法规陆续出台,网贷平台也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的道路,从2016年开始,P2P网贷平台的数量开始下降,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 月底,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数量已经下降至343 家,比2018年年底减少了732 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让部分P2P网贷平台陷入了困境,另一方面也在逐步引导P2P网贷平台走上合规发展、服务实体的道路。

2 资管新规下P2P网贷平台的生存困境

2018年4月,资产管理领域的两大重磅文件先后出台,分别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互资新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在法规出台以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横生,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模块之一的P2P网贷,在前期的发展过程中早已突破了传统P2P网贷平台的业务界限,有些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俨然成了无所不能的金融超市,甚至有些平台以互联网金融为掩饰,私下从事非法集资的不法勾当,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资管新规》与《互资新规》的出台终结了互联网金融领域无序生长的乱象,互联网金融也不再是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资金避风港,新的金融秩序正在慢慢形成。监管政策的出台给了P2P网贷一记重击,不少网贷平台陷入了生存困境。

2.1 P2P网贷平台在取得资管业务牌照前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互资新规》验收标准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金融范畴,必须纳入金融监管,所以,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未取得相关特许经营牌照的情况下不得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文件中明确指出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只能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换句话而言,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牌照均不作数。在曾经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一旦资产管理业务披上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一切活动都变得堂而皇之,定向委托、收益权转让、非标理财、资产流转等五花八门的产品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大行其道。许多P2P网贷平台手持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发放的一些许可就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或销售资产管理产品,这些行为在监管条文出台后都将予以取缔。对于实力雄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新规的出台并不会对其造成多大影响,如蚂蚁金服和苏宁金融都获得了基金销售牌照与保险销售牌照等资管牌照,而一些小型的网贷平台则因为融资困境而纷纷倒闭,这也是在《资管新规》和《互资新规》出台后P2P网贷平台数量锐减的原因之一。

2.2 分拆后的资产管理业务将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

《互资新规》指出,针对网贷机构将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剥离或者拆分的情况,应将拆分后的部分仍视为原网贷机构的一部分,一并进行验收,在互联网金融机构未将资产管理业务存量部分压缩至零以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互资新规》给定的整改时间为3个月,要求资产管理存量业务必须在3个月内压缩至零,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不得对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的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且会将该机构明确定义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予以取缔。在网络平台备案的冲刺阶段,不少综合性网络平台为了顺利完成备案,将P2P网贷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拆分,而新规的出台让这一行为失去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这些平台通过验收的难度。

2.3 P2P网贷平台原有的期限错配与刚性兑付模式被打破

打破刚性兑付大概是资管新规中最有冲击力的一个条款,在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领域都引起了极大轰动。刚性兑付意味着保本保收益,其实保本两个字在金融机构的产品说明书中是不常出现的,也是不被现有法律条文所支持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和维护自身声誉,往往在无形之中履行着刚性兑付的承诺,并将此发展成了行业潜规则。刚性兑付实际上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仅破坏了市场纪律,还容易诱导投资者追逐高风险产品,丧失理性判断,推升了整个社会的风险偏好,而一旦风险爆发,损失往往会转嫁到财政身上。

P2P网贷平台在成立初期,常常以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吸引客户,为了实现刚性兑付,网贷平台通常选择发新债偿旧债的方式来偿还到期产品,而刚性兑付的前提是网贷平台拥有资金池,通过期限错配的方式不断进行资金的滚动。资管新规严禁P2P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和参与滚动发行,这对于网贷平台的资金获得增添了难度。

2.4 P2P网贷平台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资管新规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资产管理产品信息。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产品信息以及投资风险,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对于获得资产管理相应牌照的P2P网贷平台,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及时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托管安排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披露。P2P网贷平台曾经因为缺乏有效监管,不少平台以金融创新为名不断触碰法律边缘,由于没有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这些平台犹如一个黑匣子不断酝酿着风险,导致2013年开始P2P网贷平台爆雷潮不断,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资管新规要求P2P网贷平台从事资管业务必须如实进行信息披露,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能够促进P2P网贷平台走上规范运营的道路。

3 资管新规下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

《资管新规》和《互资新规》的出台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引起了巨大波澜,部分P2P网贷平台的运营陷入困境,不少平台因为资金断裂宣布破产。在新的法规环境下,P2P网贷平台应及时扭转经营策略,在合规框架下寻找新的发展路径。

3.1 转型成为持有牌照的正规网络平台

要成为一家合规的P2P网贷平台需要完成营业执照注册、金融办备案、ICP许可和银行资金存管几个步骤,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还应取得资产管理产品相关牌照。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部分小型网贷平台由于资金获取能力有限,转型成本较大等因素会遇到经营困境,可能会选择投靠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以,在过渡期内会出现小平台破产现象,也会出现大量兼收并购现象。经过过渡期的调整,最终存活下来的平台将是合法合规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优质平台。

3.2 做回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角色

P2P网贷平台的传统业务模式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资金融通的平台,客户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相分离,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借贷风险。然而这种传统的P2P网贷模式在借贷双方资金匹配方面略显被动,于是部分平台开始寻求业务模式的转变,比如债权转让。但是在资管新规出台后,这些变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未获得牌照前都将被叫停,部分P2P网贷平台也可顺势回归信息中介的本源,从信用中介的风险中抽离。

3.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

资管新规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较早期规章更加具体,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是对行业的规范,尤其是P2P网贷平台这个曾经爆雷不断的行业,加强信息披露是平台走向规范化的必经之路。因此,P2P网贷平台必须严格依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从平台注册到业务运营,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获得资管业务牌照的平台还要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和收益分配等信息及时公布。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能提高平台的信誉度,进而吸引更多资金的加入。规范运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平台的经营风险。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实现平台和投资者的双赢,促进平台健康有序地发展。

[1]田杰,赵源,王淑敏.行业合规与P2P网贷平台发展:促进或抑制[J].金融监管研究,2019(9):1-14.

[2]汪静,陈晓红,杨立. Peer-to-peerLendingPlatform'sDisclosure, Investors' Trust, andInvestmentRisk%P2P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水平、投资人信任与投资风险[J].中国经济问题,2018(3):106-121.

[3]潘锡泉.我国P2P网贷发展中蕴含的风险及监管思路[J].当代经济管理,2015,37(4):49-53.

[4]叶湘榕.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野下农村金融的发展方略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3):101-103.

杨薇(1985- ),汉族,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

10.3969/j.issn.2095-1205.2020.02.37

F724.6

A

2095-1205(2020)02-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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