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奇烽 吴连翠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推进,引导和支持新农人与小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促进新农人健康发展、带动小农户持续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而受到了学界和政界的广泛关注。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运用文献综述的方法,从“新农人创业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协调与保障对策”3个方面,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对下一步可能的研究趋势进行展望,以期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新农人;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 F325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0253-2301(2020)06-0058-04
DOI:10.13651/j.cnki.fjnykj.2020.06.012
Research Progress on the Benefit Affiliating Mechanism Between New Farmers and Small Farmers
SUN Qi-Feng, WU Lian-Cui *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Zheji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1300, 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proposal and promotion of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guiding and supporting the new farmers and small farmers to establish a stable and effective benefit affiliating mechanism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new farmers and driving the sustained income increase of small farmers. Therefore, it has received extensive attention from the academic and political circles. On the basis of reading a lot of relevant literature,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was used to summarize the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of academia in recent years from three aspects, including the impact of the new farmers′ entrepreneurship on the interests of small farmers, the benefit affiliating mechanism between the new farmers and small farmers and the benefit coordination and guarantee countermeasures between the new farmers and small farmers. And then the next possible research trends were prospected, thu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rther improving the related research in the future.
Key words:New farmer; Small farmer; Benefit affiliating mechanism; Rural revitalization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演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程不断加快,农业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农人。他们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载体,积极带动小农户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发挥乡村、乡土、乡韵的潜在价值,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而作为促进新农人发展和小农户增收的重要前提,构建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解决当前双方利益联结关系简单松散、利益分配重效率而轻公平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此,学者们主要从“新农人创业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协调与保障对策”3个方面,对双方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取得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本研究对2006-2019年以 CSSCI 期刊论文为主、兼顾其他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梳理,以期为进一步深化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研究、促进双方形成“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乡村利益共同体”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新农人创业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研究 进展
在我国,新农人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主要由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人群跨界而来[1] 。他们牢牢抓住“ 互联网+ 农业”快速发展、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等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并凭借自身在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和对社会需求的敏锐洞察力等方面突出的创业特质,积极投身农业创业,进而辐射和影响着周边的小散农户[2] 。鉴于此,学者们主要从“利益带动”和“利益冲突”两个方面,深入分析和探讨了新农人创业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
1.1 新农人对小农户的利益带动作用研究
现有研究表明,新农人创业具有明显的带动溢出效应,能辐射带动小农户实现自身利益。从现有文献看,这一利益带动作用在微观和宏觀两个层面均有体现。其中,从微观层面来看,新农人创业不仅能通过提升组织化程度、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等方式有效降低小农户的交易成本[3-4] ,而且能通过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方式和分配机制促进小农户的利润返还[5-6] ;而从宏观层面来看,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创业能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就业率等方式为小农户拓展就业和增收的空间,从而有效改善农村整体的收入水平[7-8] 。
1.2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冲突问题研究
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新农人在创业过程中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与小农户竞争要素资源,从而不利于小农户的利益实现。对此,学者们分别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两种组织载体的新农人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中,黄胜忠等[9] 、廖小静等[10] 认为,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通常拥有较高的初始资本投入和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此牢牢掌握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控制权,从而使作为普通社员的小农户在参与收益分配时不得不处于利益受损的弱势地位;而姜睿清等[11] 、刘思圻等[12] 学者则分析指出,以农业企业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为尽可能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会在与小农户缔结合作契约时充分反映自身的意志和意愿,从而使与之在规模大小和谈判能力方面差距悬殊的小农户利益受损严重。
2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研究 进展
现有研究表明,构建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协调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新农人对小农户辐射带动作用的关键。鉴于此,学者们分别从“利益联结方式”和“利益分配方案”两个方面,对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2.1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研究
从现有文献看,学者们分别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同组织载体的新农人为研究对象,分析探讨了其与小农户实现利益联结的主要方式类型。其中,针对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学者们调研发现,其主要通过服务优惠、合同契约、利润返还和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与作为合作社成员的小农户实现利益联结[13-14] ;而针对以农业企业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学者们分析指出,其与小农户除通过买断型、契约型、合作型等传统方式实现利益联结外[15-16] ,还进一步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双重入股”等新型利益联结方式,以缓和双方的利益矛盾和提高利益联结的稳定性[17-18] 。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还结合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探讨了新农人与小农户实现利益联结的主要影响因素,认为新农人所处成长阶段、小农户综合素质水平、经营农产品行业特性、生产经营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会显著影响双方的利益联结方式选择和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19-20] 。
2.2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分配方案研究
近年来,不少学者也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同组织载体新农人的视角,考察了其与小农户的利益分配方案。其中,针对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学者们调研发现,虽然其与作为普通社员的小农户实现了利益联结,但双方参与异质性严重[10] 、风险分担不均[21] ,使得作为核心社员的新农人牢牢掌握了合作收益分配的控制权。鉴于此,学者们基于新农人典型案例,采用合作博弈、演化博弈等多种博弈分析方法[22-23] ,设计了扣留部分“一次让利”资金作为风险资本[9] 、提高双边专用性投资水平[24] 等一系列的利益分配优化方案,以提高小农户参与合作经营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而针对以农业企业为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学者们分析指出,虽然其与小农户依托商品合同、要素契约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利益联结关系,但合约不完整、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双方在参与收益分配时存在道德风险和不确定性[25-26] 。鉴于此,学者们采用Shapley值模型、Stackelberg模型等博弈分析模型,为新农人与小农户设计了按贡献参与分配[27-28] 、引入股份合作社中介组织[29] 等多种利益共享契约,以提高双方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利益联结的稳定性。
3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协调与保障对策研究进展
为有效应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合作经营利益冲突明显、利益联结难以兼顾效率和公平等突出问题,促进双方形成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少学者还对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协调与保障对策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
3.1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协调对策研究
针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合作经营利益冲突明显的问题,学者们分别站在新农人和小农户的视角,深入探讨了协调双方利益关系的政策建议。从现有文献看,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政策应在扶持新农人创业的同时充分关注小农户的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引导新农人与小农户在“扶强带弱”和“以大带小”的过程中实现合作共赢[30-31] 。其中,针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新农人,阮荣平等[32] 认为,政府政策应充分关注其自身发展能力的提升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以有效发挥其对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的辐射带动作用;而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农户,蒋永穆等[33] 认为,政府政策应在不损害新农人创业积极性的前提下,积极优化其参与生产要素和组织资源配置的过程和方式,从而切实提升小农户在合作经营中的话语权。
3.2 新农人与小农户的利益保障对策研究
针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难以兼顾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学者们分别从“效率提升”和“公平保障”两个层面,提出了双方在实现利益联结过程中的利益保障对策。其中,在效率提升层面,学者们分析指出,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强新农人与小农户关系治理、发挥地方政府监管和协调作用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农人与小农户合作经营的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提升双方利益联结和分配的效率,从而促进双方合作经营绩效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34-36] ;而在公平保障层面,学者们研究发现,优化利益分配合同设计、加强农村产权保护、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可以促进新农人与小农户更加公平、合理地分享合作经营带来的收益[37-38]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也有学者针对新农人主导利益分享过程、普通农户缺乏争取动力等问题,结合合作博弈的思想,提出构建“以经营绩效和成本补偿为基础,且惠及核心农户和其他农户”的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共享模式,以提高双方利益联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9-40] 。
4 结论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总结梳理可以看出,目前学术界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仍亟待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探索:首先,从研究对象上看,学者们普遍就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机制构建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而对作为农村产业发展领头人的新农人群体的研究相对较为缺乏;其次,从研究内容上看,学者们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和分配现状的研究相对较多,而基于利益共享视角探讨双方利益联结与保障对策的研究相对较少;最后,从研究方法上看,学者们大多基于不同组织载体的新农人典型个案,定性研究其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机理,而基于调研数据和实证模型的定量研究相对较为薄弱。
基于上述缺陷,本研究认为,学术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对新农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的研究:第一,以不同地区、不同创业模式的新农人为研究对象,分析比较其与小农户在利益联结、利益分配、利益保障等方面的特点及差异;第二,基于新农人微观调研数据,实证分析考察不同利益联结模式下新农人创业对小农户利益的影响程度及内在机理;第三,从利益共享的视角,为不同创业模式的新農人与小农户构建“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和保障机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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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柯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