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对博弈关系中,通过对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策略下的政府、遗产传承人和旅游开发机构等几方参与者的收益进行对比,得出三方博弈的最优策略,从而提出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双赢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对策
1.前言
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对博弈关系中,主要的参与者有政府、传承人和旅游开发机构。政府在这一博弈中是保护策略的主要设计者,通过保护策略作用于传承人,传承人再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人而言,他起着承接作用,他对政府策略的认知程度及接受程度直接影响到政府策略的落实成效;对于旅游开发机构而言,他一方面受政府策略和传承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能影响政府策略及传承人。
1.1政府与旅游开发机构的博弈
在政府与旅游开发机构的博弈中,政府的的策略是净支付,关键是其支付后能否产生收益来补偿(如税收等)。旅游开发机构的最大化策略是选择开发,开发机构是以市场为导向,如果政府的政策不能使其获得收益,其最优选择是不开发。诚然,政府对于开发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机构是鼓励,支持和引导的。两者博弈的最优策略是开发——市场化。
1.2旅游开发机构与传承者的博弈
在旅游开发机构与传承者的博弈中,由于市场的引领性及政府政策的导向性,旅游开发机构有参与和不参与两种策略,这两种策略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旅游开发机构的思路、整个地区经济及旅游环境。对传承者而言,他会在旅游开发机构和政府的策略下进行比较,选择合作与不合作两种策略。传承人不与旅游开发机构合作,得到的最大支付是政府的补贴,而旅游开发机构不参与的收益均是零。因此,两者博弈的最优策略是参与和合作。
1.3 政府与传承人的博弈
在政府与传承人的博弈中,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维持民族多样性、传承人类文明、见证历史发展是一笔重要的社会财富,有着不可估量的社会价值,政府本身就应该加以保护。政府的最优策略就是扶持,但传承人有两种策略——接受与不接受。 鉴于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既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政府、旅游开发机构与传承人的各种博弈策略中,政府如果直接通過扶持传承人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收效甚微。在这里,也即问题转化为:如何找到一种模式使传承人在政府与旅游机构的双重激励下作出理性选择。
在完全的市场行为下,政府与旅游机构作出的决策都是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完成的,并且这两者的评判标准不一样。我们可以把传承人的效用函数写为
Um= F( w, s, r)
其中w为传承人的显性收入水平;s为传承人对政府保护策略的主观认同度;r代表传承人对旅游开发机构的认同度。如图1所示,ow 轴代表传承人的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os轴代表政府策略的有效程度,or轴代表旅游开发机构策略对传承人的有效程度,c1,c2是无差异曲线。从图中可以得出,政府的保护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与传承人的收益成反比,如图中超过m*点,对传承人的扶持越多,反而会造成较大的扭曲,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传承人对旅游机构的认同处于e2时,传承人的收益会达到W1,传承人的收益会增大,但此时m1显然是大于m*的,经过几方“讨价还价”之后,传承人找到了基于自己的传承意识作用非物质文化的策略,旅游机构也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因此,最优的均衡点处于 e*。此图说明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弈的最优策略不是通过政府直接对传承人进行扶持,而是通过政策引导传承人,同时给予旅游开发机构一定程度的优惠,使其为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搭建起保护平台,传承人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三方各自的最大收益。
3.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双赢的相关对策
第一,传承人通过传承意识链接的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与贵州旅游开发相结合,才能使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很好的传承,只有对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充分挖掘,开发和利用,才能使旅游发展上台阶。同时,政府的政策要转变思路,改变就非物质文化保护谈保护的旧观念。
第二,大力发展贵州的旅游机构或引进外地的旅游公司,这是实现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后发优势不可缺少的必经途径。贵州旅游投资业发展滞后与周边省份旅游产业发展差距所在——旅游产业链没有形成。当传承人对旅游开发机构的开发策略认同度(有效程度)达到一定概率时,旅游开发机构与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就实现双赢。
第三,政府对旅游产业应统筹规划,明确发展旅游方向,制定相关的旅游产业政策来推动民间优秀传统的非物质文化不断发展并形成文化产业。即政府直接扶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与利用社会资金的开发式保护非物质文化这对相互促进关系中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表明,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共同来调节的非物质文化产业链,即政府出点子,民间投资干的发展途径。
4.结论
通过引入博弈理论,对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找出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在政府策略与旅游开发机构策略下的最优选择,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先传承人后文化遗产的二级作用困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双赢的相关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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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R]. 国办发[2005]18号,2005,(3):4-8
[3] 张维迎. 博弈与信息[M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作者简介:晏妮(1985—),女,土家族,贵州铜仁,讲师,硕士研究生,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