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禄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既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次实战检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也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提出全面提升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要求。在抗疫斗争中形成的伟大抗疫精神,为我们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积累了宝贵经验、留下了深刻启示。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认真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教训,从伟大抗疫精神中汲取智慧力量,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导向,更大力度推动社会共治、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智慧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新局面,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将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
疫情防控是对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能力的一次重大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疫斗争的伟大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无比坚强的领导力,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全党步调一致、行动一致,是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主心骨”,是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坚强政治保证。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建立13个工作组、20支专业处置队和各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科学研判周密部署,审时度势调整策略,统筹资源全力攻坚,在重大节点果断发布指令、在重要事件现场指挥调度,为疫情防控大局明方向、定政策,全面构建起了指挥有力、组织有序、管控有效的战时领导体系和领导机制,并在疫情防控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充分激发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强化组织引领和战时激励。一个个战斗堡垒巍然矗立,一名名党员民警挺身而出,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确保了各项部署“一根钢钎插到底”。经受疫情大考,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定海神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考验前所未有,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天津公安机关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一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把握社会治理方向。社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从政治的角度去看待社会治理,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去研究推进社会治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党心警心民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聚合起来,全力投入社会治理具体实践,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攻势。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指导社会治理实践。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领航把舵的科学方法,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安全稳定、加强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与社会治理形势需求和任务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抗疫斗争中社会治理领域的经验做法、问题不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力量和生动实践。三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激发社会治理动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若干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要求,深化以基层党组织为轴心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应对风险挑战、推进社会治理时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渗透、融入基层治理,始终让党旗在基层社会治理一线高高飘扬,确保社会治理各项部署在天津公安机关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核心价值追求
疫情防控是对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现实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抗击疫情的核心逻辑,是取得疫情防控胜利的坚实根基,是公安工作的价值追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四战”状态投入战“疫”大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圆满完成“一船两机三楼两区”等紧急疫情处置任务,确保了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观察隔离点秩序平稳,及时出台助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精准回应了人民群众在疫情威胁下的现实需要。经受疫情大考,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人民是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人民利益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因疫情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集中显现,各类安全事故增多,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大量存在,多种治安问题相互交织,个人极端案事件十分突出,“疫后综合症”加速显现,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群众利益保障不全面、群众难题解决不到位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稳定基础。
天津公安机关必须将回应人民期待、满足人民需要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追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负责的态度、务实的方法、改革的举措,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以保民生为立足点回应人民新期待。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依法发挥职能优势,推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昆仑行动”,强化“碧水”“蓝天”“净土”“候鸟”专项整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驾护航。深入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公共秩序等领域出现的不文明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创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端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注重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为民执法的最优效果。二是以护民安为着力点回应人民新期待。深化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雷霆四号”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反电诈中心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打击犯罪责任制,提高对大案的联合作战能力、对小案的串并侦察能力,坚决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态势。紧抓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等突出治安问题,固化传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带动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面打击,保持现行命案、枪案、绑架案百分之百侦破,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以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重点,进一步严格枪爆等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三电”、油气管道隐患排查力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探索完善民宿、网约房等治安管理新机制,借助疫情防控中各部门和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内部安全的契机,大力推广“智慧内保”系统,积极推进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以解民难为落脚点回应人民新期待。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实现“六保”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惠企21條”“助企10条” 等措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立足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速恢复,大力推进网上公安局建设,加快实施民生服务平台3.0工程,积极推行“无接触式”服务,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性办,切实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难。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基层微警务、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等方式开展群众工作,逐人逐户掌握实际情况、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对孤寡老人、弱势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帮扶解困,把为民服务理念转化为现实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将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础制度保障
疫情防控是一场需要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力量的总体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是上下同欲、万众一心开展疫情防控的坚实力量,是公安工作的可靠根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加强与京冀两地公安机关联勤联动,强化与卫生健康、铁路民航、移动通信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社区警务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构筑了区域联勤、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战线。经受疫情大考,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理念升华和必要路径,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但是部分省市聚集性疫情相继发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的高峰期,尤其是单日发病数还在上升,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不确定性,常态化防控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基层基础建设不牢固、矛盾纠纷化解不精准、社会力量发动不到位等问题,极易导致社会治理主体单打独斗、基层治理系统松散断层,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整体合力。
天津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推进基础性联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市、区、街镇、村居”四级党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网络作用,主动推进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力量整合,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以社区为阵地、以群防群治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托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制度,进一步深化与市、区、街镇相关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定期性沟通、应急性联动,构建紧密协作的跨领域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制。二是推进多元性联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健全平安志愿者、“津门智慧战士”APP、“河西力量”APP等工作制度,鼓励社会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建立专业公益组织和应急志愿团队,打造多元联治、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以天津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契机,完善全市公安机关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新机制,精准掌握涉疫重点群体、因疫受损群体心理动向,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稳妥处置,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切实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三是推进综合性联控。健全非常态下的京津冀警务协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联通、应急处突联勤、治安要素联管、重大案件联侦,继续配合北京做好通道查控、入境分流、人员筛查等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防疫护城河”。完善与企业、学校、医院的直通互联、双向通报制度,督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服务不缺位、护航不延迟。加强与全国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聚焦涉疫高风险地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通道,全方位挖掘信息、全覆盖落地核查,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要安全基石
疫情防控是一场高强度、高难度、高代价的风险防范实战检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既要高度警惕和防范自己所负责领域内的重大风险,也要密切关注全局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华民族历经苦难、绵延不息的思想标识,是有力应对、处置、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定风险挑战的重要原则,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指引。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坚持疫情防控与维护稳定双线作战、与内部防护双手齐抓,妥善处置了境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和不稳定因素,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严厉查处涉疫情案件,认真落实内部防疫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坚实的内部保障。经受疫情大考,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立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考量,大力提高防范洞察、驾驭遏制风险能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促发展。
在中美斗争加剧、全球疫情快速蔓延的大背景下,美国因抗击疫情不力大肆“甩锅”抹黑中国,对我国进行全方位遏制和打压。一些外国及境外势力直接插手香港事务和台湾问题,大肆煽动社会动荡、街头政治和“颜色革命”,各类社会矛盾呈现新老问题交织、网上网下交织、多种利益诉求交织的新情况、新特点,长时间积聚的风险可能在短时间内大量爆发,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将面临巨大挑战,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预测预防预警不及时、应急反应机制不健全、风险化解基础不牢固等问题,极易传导到社会治理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安全环境。
天津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做好同时应对“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的准备,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一是强化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不断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大力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准确领会、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扎实抓好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实施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严防从网上向网下转移、形成现实危害。加强对在津外国人的管理,坚持中外一致、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依法稳妥做好“三非”外国人核查清理遣返工作,妥善处置涉外敏感事端。二是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紧盯社会稳定领域风险隐患,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稳妥处置,統筹落实源头稳控、依法处置和教育转化等措施,防止新老矛盾交织叠加、形成连锁反应。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强化矛盾纠纷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加大安全防护力度和应急处置速度,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基础工作做在平时,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完善环京环津及沿海数字立体防控网,构建“津门八控”动态治安巡控管理体系,牢牢掌控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主动权。三是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加快构建三级情报体系、指挥调度体系,充实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大型活动预案库,推进应急方案预案分级分类数字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情报会商、战略研判,全力提升精准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完善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公共卫生风险责任落实体系,明确指挥层级、处置流程、工作标准、职责分工,将风险防范化解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为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领域重大风险提供坚实保障。健全跨区域、跨领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和综合治理机制,建立联合作战常态化“红蓝军”对抗桌面推演和实兵演练机制,完善常态储备、定期更新、科学配发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将智慧警务之路作为发展腾飞双翼
疫情防控是大数据时代的科技战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科技是战胜疫情的“关键利器”,科学技术是防御和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支撑,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大数据公安、新智慧警务”战略积累和公安信息化“一三八”工程优势,将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用研判工具研发、全量综合数据采集与疫情防控深度融合,迅速推出“津门战疫”扫码行动,利用“健康码”系统分级分类实施精准管理,第一时间向全警输出数据应用服务和精准作战指向,做到了服务决策与一线实战两个“闭环”运行,特别是在对“4·19”武汉来津无症状感染者、“6·17”本市确诊病例可疑暴露人群的搜索追踪工作中,仅十几个小时就全部落地,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支撑作用。经受疫情大考,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强大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动力引擎,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局地小规模聚集性疫情、小范围零星病例仍存在反复,群众社交活动全面恢复、自我防范意识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数据整合共享不足、数据赋能实战不强等问题,极易降低疫情溯源流调速度、人员落地追查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效能。
天津公安机关必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按照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部署要求,以智慧警务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与科技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一是加快推进大数据基础体系建设。强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新一代公安网基础建设和网络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用体系、安全体系、运维体系等配套机制,形成广泛的数据域、用户域,切实夯实天津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基础。以底层数据为重点,深入开展数据资源清洗治理、分析处理、场景刻画,形成性能强大、弹性计算、异构兼容的公安计算能力体系,为社会治理和疫情防控提供标准统一、灵活多样的数据服务。充分发挥“联创中心”智慧大脑作用,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战术试点应用,围绕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全流程演练平台知识库、场景库、模型库、解决方案库建设,推动实现警务机制变革。二是加快构建大数据感知体系建设。借力“数字天津”建设,固化疫情防控数据采集应用联动机制,打破网络壁垒、打通数据通道,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大数据资源体系。以全市数字防控网建设为统领,推进前端感知设备建设,提升无感式采集核查能力,实现对社会人口、车辆、物品信息的及时感知、精确预警、精准管控。统筹各警种业务平台耦合上云,建立统一标准下的数据汇聚、数据清洗、数据治理体系,有效夯实天津公安“大数据基座”。三是加快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围绕基层一线实战应用,以移动警务为着力点,打造智能应用服务银行,将移动应用“灵动四肢”与公安数据“智慧大脑”充分融合。树立“云即服务”理念,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合成作战指挥、打击侦查犯罪等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定制式提供服务支撑。深入推进现场执法管理、案件侦办管理、物证流转管理“三位一体”建设,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与信息科技化高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智慧警务等手段,实现案件流转、物品管理、数据采集、执法态势智能化研判管理,积极推进执法数据跨部门流转,提升案件侦办效能,全面实现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作者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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