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寒予
摘 要: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主要思想的核心和基础就是“语言游戏说”,而这个概念与“家族相似性”“生活形式”“遵守规则”“私人语言”的概念紧密结合,这些理论对分析哲学的研究方向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维氏认为真正的哲学研究是回归到现实日常世界的哲学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治疗哲学自身疾病并进而摆脱哲学危机,本文通过对“语言游戏说”的深入考察,将推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研究的深化。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哲学疾病;语言游戏说
一、语言游戏与“遵守规则”
二十世纪哲学的转向是语言的转向,主要指语言哲学,而维特根斯坦完成了从弗雷格开始的语言转向。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著作一直都在关注的问题就是没有人真正弄懂这个世界,或者准确地说,没有人真正弄懂语言,语言只能表达偶然的东西,即事实。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是这样描述“语言游戏”的:“我也将语言和这样的活动——语言与他们交织在一起——所构成的那个整体称为语言游戏。”(PU#7)根据这里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与人类活动关系密切,并且充分反映了“语言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或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的观点。
维特根斯坦后来从对命题意义的静态逻辑分析转向对语言使用的动态分析,基本上否定了逻辑形式的存在,主张研究语言的日常使用规则,这就是“语言游戏”,也是维特斯坦后期哲学的主要思想,维特根斯坦通过这一理论阐述了他对传统哲学的批判,维克特根斯坦把语言比作“游戏”,正是因为二者之间的共同部分:遵守规则。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认为语言作为一种游戏,也是有其自身的规则的,这种规则使得语言游戏成为人们能够共同活动的基础。维克特根斯坦在“遵守规则”悖论中写道,没有哪种行为可以由规则决定,因为任何一种行为都可以由规则决定。如果一切都可以按照规则来做,那么一切都可能与规则发生冲突。这一条悖论被认为是“语言游戏”理论的深化和发展,也是维特根斯坦对意义、规则和理解讨论的结果。
既然规则是人定的,那么遵守规则和制定规则的都是人,他们也有可能互换位置,但是游戏规则一定是公众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维特根斯坦认为,习俗为不同种族的生活制定了规则,这些规则适用于自己所处的种族中,并且种族与种族之间有着相异、相同的习俗,维氏在《哲学研究》中写道:“习俗决定了可以玩的游戏。”而他们拥有自己可以玩的游戏中,也制定了自己的游戏规则。
二、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是这样解释生活形式的:“因此,你说,人们的一致决定了什么是正确的和什么是错误的?”——人们所说出的东西是正确的和错误的;而在语言中人们是一致的。这绝非意见上的一致,而是生活形式上的一致。
当人们谈论到“红”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是与红相关的物体,比如红色的旗子,红色的衣服,但无法准确地说出“红”是什么。有的人会说红是个类词,它代表着有着“红色”这个共同点的物体;还有的人说红是个颜色概念,没有具体表示什么。“一部分人具有一种红色的感觉,另一部分人具有另一种红色的感觉。”
我们都知道在“忒修斯之船”中,假设了一艘在海上航行了几百年的船,这要归于它零件的更新,如果一块木板坏了就要更换一块新的木板,那么以此类推,当这艘船上的木板全部更新以后,它还是之前的那艘船吗?如果不是,那么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是的?哲学家霍布斯根据这个假设做了一个延伸:如果把这些换下来的木板造一艘船,那么造出来的这艘船与之前的那艘船相比,哪一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维特根斯坦说:“你在哲學中的目标是什么?——给苍蝇指明捕蝇怀中出来的出路。”从“全同原理”我们知道,仅仅结构相同,并不表明他们就是同一事物,还必须同时具备时空连续性才行。在《哲学研究》中,假定了一个人通过写下序列X2+1的方式来跟随序列X=1,3,5,7……他问自己:“但是,我总是在做相同的事情,还是每次都在做不同的事情?”因此,不管构成事件的参与元素有哪些,哪怕他们是相同的,也要考虑到时空连续性。
语言游戏中一个单词的意思只能在其特定用途的上下文中得到回答。维特根斯坦认为,一个单词的意思最终是它的用途。理解词语的含义就是为了理解人们在生活中是如何去使用它们的。语言就是游戏,游戏是从人类的活动中发展出来的,而语言也是人类活动的见证,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在通常的实践中构成了密不可分的整体,因此,语言游戏就是生活形式。
三、语言游戏与“家族相似性”
作为语言游戏中具有代表性的论点之一“家族相似性”同样是反对关于存在世界本质的看法。在《哲学研究》中,第65节开始铺垫“家族相似性”。65节中说道,在语言游戏中,语言并不存在着某种为所有共同现象所拥有的东西,相反,它们在多层次中有着亲属关系。维特根斯坦举了纸牌游戏、下棋游戏的例子,而在这些游戏当中之所以用“家族相似性”就正是这些游戏之间都有大的、小的方面的相似交叉点,这些相似点将这些游戏组成了一张网的关系,每一个游戏都与其他游戏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像亲属之间几分之一的关系一样,一定有着或多或少的亲属关系,也就是或大或小的相似性。
维特根斯坦将这种关系扩展成数概念的方式,他说:“有如在纺线时人们将纤维一根接一根地往上绕一样。”维特根斯坦强调,这根线的强度不在于其中贯穿长度的每一根纤维,而是许多纤维彼此交叠在一起。虽然这些相互交叉在一起的节点不会产生一个实体化的共相。我们想象一下,一个孩子可能面容像父亲,血型和妈妈一样,性格像舅舅……当然,我们可以从这一连串的相似性中找到相似的点,甚至是实体的共同点,但这就表示我们能在规则中划出界线吗?我们可以根据这个界限去判断人在不同家族里的所属性吗?维特根斯坦在68节中说道,这样的界限是不可能划出来的。
假设有五个对象S1,S2,S3,S4,S5,他们是一个家族的,其次假设五个特征A、B、C、D、E。用下面图表直观的表现。
在这五个对象中,他们之中每个对象都与这个家族中的对象有三个相似点。我们可以看出对象S1与S2中有三个相似点,分别是A、B、C;S2与S3中也有三个相似点,分别是A、B、E,在这里可以发现,S1与S2之间的相似点C在S2与S3的相似关系中消失了。因此,这五个对象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相似。但在家族中的对象关系之间,都无法去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不会存在一条实质性的界限判定哪个对象是所属于这个家族的,哪些又不是所属于这个家族的。
因此,在语言的“家族相似性”中是没有一条界线将其中的对象分割开来,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来判断对象是否属于这个家族。
四、語言游戏与“私人语言”
关于私人语言,维特根斯坦引用了“疼”的论证。
感同身受这个词是众所周知的,感觉是一种直接的、私人的感知。假设一个人的膝盖撞到了桌角,他说他很疼,另一个人刚好也被桌子角撞到过膝盖,他说:“我知道这种感觉。”那么他们的感受是一样的吗?假设其中一个人的膝盖受过伤做过手术,另一个人的膝盖是正常的,他们感受到的“疼”的程度是一样的吗?维特根斯坦说,“感觉是私人的这个命题可以与如下命题相比:人们独自玩单人纸牌。维氏认为,两个人不可能具有相同的“疼”,或者说,另一个人不具有这个人的这个疼。“哲学家处理一个问题,有如处理一种疾病一样。”
就像旅游管理专业,笔者最直观的理解这个专业就通过旅游和管理两个词,笔者确实不可能知道它需要学习高数、概率、运筹。因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人的感觉就是感觉本身。它没有对象,疼就是疼,没有疼的对象。但如果没有了疼的表现,疼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像学会其他概念那样,借助于语境来学会感觉语词。
哲学总是能说出人类活动的普遍规律,用文字这一根绳子牵引着人们的脑神经,每一个哲学家,或者说每一类哲学派别都是拉帮结派的头目,他们把这一类人的思想用一种深刻的形式表现出来,人们都频频点头:“说的有道理。”语言可以谈论世界,语言可以谈论语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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