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鸥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迎来了发展机遇和挑战。充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能够保障农村金融实现健康发展目标,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奠定坚实的金融基础。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提出对策进行改善。论述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分析了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问题;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21-0164-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A
1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1.1 全局性
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农业现代化的支持,还需要农村繁荣稳定的环境。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不应该局限于区域金融以及产业金融,要树立全局观。从我国传统农业发展情况来看,金融并不是影响农业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农产品市场正在全面融合,农产品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农业相关的风险也将随之提升,对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
1.2 符合性
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结合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特点与需求,充分探索能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而自动调节的适应机制。对于农村金融体系来说,需要发挥自身在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中的优势,确保各类金融形式之间形成竞争与合作的体系,激发金融机构的创新性,使其能够结合国情以及地方实际情况推出更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金融策略。对于农村金融管理来说,现有的管理架构已经不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需求,需要将管理重心逐步下移,探索管理模式与层次结构之间的合理性,以便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1]。
1.3 防范性
在建设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以此为基础,对金融制度进行创新。风险不仅会对地方经济的稳定产生影响,还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从实际情况看,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也带有一定风险,可以采用“试点+推广”模式逐步完善金融风险防范策略。这样有利于提高相关人员创新金融制度的积极性,突破传统体制的约束,为农业农村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与产品。
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机构支持的广度与深度普遍不足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财税金融应持续增加支持力度。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财力有限,需要实行金融创新并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为不同市场的发展提供动力,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与产品。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网点通常设置在县城、乡镇等,且基础设施普遍较简单,部分农村设有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这类机构的资金很有限,加之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整体运作以粗放型模式为主,扶贫作用有限。
此外,我国大中型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很少在乡镇区域设立网点,即使设置了网点,信贷审批权没有下放,导致基层信贷在农业发展的支持方面显得有心无力,导致农村地区资金短缺与金融信贷支持之间的矛盾不断深化[2]。
2.2 创新力度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构建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及政策体系,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目标,有利于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将有利于促进更多社会闲散资金、高层次人才逐渐流向农村地区,为农村发展注入更多活力。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抵押物缺乏、小额信贷分散、发展成本高等。为了最大限度规避金融风险,部分农村地区的股份制银行将原本用于“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了中大型企业,这意味着大规模农村信贷资金外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农村地区有很好的投资项目,也会因为资金不足而止步。
2.3 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有待完善
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长期处于劣势,即使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也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乡村环境较差、金融机构数量偏少、金融资金短缺等,多元化金融体系并未形成,难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实。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农村信用社以及农商银行发挥着主体作用。
农村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速度比较慢,规模普遍较小,仅依靠银行金融机构难以提供资金保障,特别是农业保险、金融租赁、短期融资等领域的优势将无法充分发挥出来。此外,从金融机构的工作机制来看,工作人员的分工并不明确,未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资源配置率比较低,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3]。
2.4 担保与信用体系有待强化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个人或者企业的信用信息是风险评估、风险补偿等的主要依据。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區的征信体系有待完善。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已经比较完善,但是我国大部分农户涉及的信贷等金融活动较少,很多农户的信用记录基本为零。从担保机制来看,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宅基地等不能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这意味着农户办理信贷的过程中所能提供的担保物非常有限。这是影响农村信贷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此外,农户还存在自身信用意识不足的问题。以信贷联保为例,信贷双方中的一方出现问题,其他农户很难主动承担责任。同时,惩罚机制也不够完善。当出现推诿情况时,能够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以及制裁手段有限,主要采用停止贷款、记录不良信用、提起诉讼等方法,即使金融机构通过法律手段胜诉,但执行难度较大,因此强化农户的信用意识很关键。
3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3.1 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拓展服务广度以及深度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农村内外部金融环境进行优化,这样才能确保金融资源得到高效配置,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在行政村成立“三农”金融工作室,将金融服务真正落实到基层,一定程度上解决金融网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相关经费不足等实际问题,从而为农村地区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让广大农户“摸得到,看得到”。二是重视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更多综合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在有发展潜力、有需求的农村设置金融网点,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普及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以及手机银行等信息化金融服务模式。发挥背包银行、流动服务车等流动服务的价值,为农户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三是加强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扶贫政策等,通过村公示牌、宣传栏、广播、微信等渠道,传播知识与政策,让广大农户深入了解知识与政策,强化其金融意识。
3.2 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一是国家鼓励银行充分根据其特长以及金融支农服务理念,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推出符合地方特点的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例如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部分大中型银行未在乡镇、农村地区设置金融网点,可以向一部分拥有成熟运营经验的公益性小额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等提供贷款支持,由这些机构负责农村地区的信贷业务,达到双赢的目标。二是产品要符合需求,使金融产品更加大众化。建议根据农村地区特色农业、当地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脱贫攻坚等实际需求进行设计。三是提升产品的灵活性。建议对客户信息进行完善,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征、农户还款能力、信贷项目的生产周期等因素,调整贷款利率、限额以及期限等[4]。
3.3 丰富金融支农模式
一是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坚持从自身的特长入手,对农村信贷市场进行细分,引导更多金融机构进入小微企业、贫困落后地区、产粮大县等区域进行布局,通过新型乡村银行经营模式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二是强化“三农”金融服务专业机制的建设力度,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導金融机构结合各类农村经营主体的需求,降低担保抵押门槛,推出利率优惠政策以及适当增加贷款额度等。三是关注特殊农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建议配套实施业务开发,具体包括风险控制、融资规划、融资政策咨询等各类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产业朝着全产业链不断发展。
3.4 完善信用以及担保体系
一是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与涉农金融机构对接,明确农户的消费记录、违约情况等,借助大数据平台,以现有的征信系统为基础,完善农村信用数据库,为农村贷款审批提供便捷条件。二是适当拓展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建议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宅基地、林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流转权等纳入抵押担保范畴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引导广大农户树立诚信意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对于诚实守信的村集体以及个人,应当进行奖励,例如金融政策倾斜、优惠等;对于恶意逃债、逾期还贷等行为,必须采取惩罚,例如限制参与村级股份分红或限制财政补贴等;对于已经失信的农户,建议直接取消其信贷资格,将其不良信贷记录上传到相关平台,以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5]。
4 结束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实施,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将面临更多挑战以及机遇,如何抓住机遇成为重要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从重点领域入手,提出针对性的改善对策,将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与金融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邢慧然.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20(30):7-8.
[2]陈宇柔.关于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服务的思考[J].智慧中国,2020(8):81-83.
[3]张莹,杜金向.农村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探析[J].时代经贸,2020(23):19-20.
[4]旷爱萍,王心怡.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理与路[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15):55-57.
[5]徐忠.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J].财富时代,2020(7):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