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经验

2020-12-15 18:30吴珂
农村实用技术 2020年7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改革开放

吴珂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2)

改革开放40余年,党和政府针对我国的农村贫困状况,制定了一系列农村扶贫方略,开展了诸多扶贫实践,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扶贫工作成效显著。40余年的农村扶贫工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扶贫开发道路,为我国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 坚持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卓越成就的政治保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我国农村扶贫事业的繁荣发展。

1.1 设立农村扶贫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为了更好地对农村扶贫工作进行组织领导,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务院成立了扶贫开发小组,随后,各地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扶贫小组,负责调查贫困状况、制定扶贫方案、落实扶贫措施、协调扶贫问题,为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40余年的农村扶贫工作中,党中央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机制,并且逐渐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保证农村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1.2 制定农村扶贫规划

科学的农村扶贫规划是我国农村扶贫取得卓越成就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依据我国的国情、党情、世情的变化,不断调整农村扶贫规划,对不同时期的农村贫困状态,做出不同的原则、方针、目标要求。例如:199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2011年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这些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对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除此之外,党中央还出台一系列的惠及贫困人口的政策,帮助推动农村扶贫工作的进程。

1.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力量来自于基础,组织的力量也来自于基层。基层党组织是农村扶贫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建设好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是基层建设的领头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是选好村第一书记。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的精准扶贫方略,要求选派素质高、思想好、业务能力棒的第一书记,这为各项扶贫工作的真正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2 坚持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的原则,这是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卓越成就的重要因素。

2.1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我国的人口多,地势多种多样,这就导致我国的农村贫困地区的致贫原因复杂多样,所以,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2013年,我国提出了精准扶贫方略,党和政府实地考察贫困地区状况,摸清不同地区的致贫原因,根据不同地区的贫困状况制定不同的扶贫方案。对于有优势资源的贫困地区,引导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对于非耕地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引导他们发展林果业、牧业等产业;对于劳动力过剩的贫困地区,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劳动力输出;对于自然条件极其恶劣,无法实现就地脱贫的贫困地区,要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异地搬迁;对于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要引导发展生态旅游业。总而言之,就是立足于当地的实际,因地制宜实行脱贫。

2.2 坚持因时制宜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因时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农村贫困状况,不断调整农村扶贫方针和政策。1978—1985年为救济式扶贫阶段,这一时期,国家的贫困人口基数大,国家将整体贫困区域作为农村扶贫瞄准对象,通过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农产品交易制度等制度性变革来缓解农村贫困的状况;1986—1993年是大规模扶贫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东西部的发展差距逐渐拉大,国家将贫困县作为农村扶贫瞄准对象,并且确立开放式扶贫方针,通过发展县域经济的方式缓解农村贫困状况;1994—2000年,这一阶段为“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时期,为了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国家重新调整了农村扶贫标准,确立了592个贫困县,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1—2012年为综合性扶贫开放阶段,这一时期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更为分散,国家将贫困村作为瞄准对象,并且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通过更为全面和精准的扶贫方式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13年至今,国家将贫困户作为扶贫瞄准对象,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方式,提高农村扶贫的成效,确保区域性整体脱贫。这些措施促进了农村扶贫工作发展。

3 注重精神脱贫的战略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注重贫困人口的精神脱贫,帮助贫困人口树立自主脱贫意识,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村扶贫工作的大发展。

3.1 扶贫先扶志

面对一些贫困人口存在的“等、靠、要、比、怨”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脱贫致富贵在立志”。扶志就是帮助改变贫困人口的不良观念,树立自主脱贫的斗志。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如果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因此,农村扶贫工作要求党和政府转变扶贫思想,拒绝“保姆式”扶贫,因户施策,改变农村贫困群众和干部的不良观念,建立自力更生光荣的思想,激发他们自主脱贫的斗志,让他们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能够摆脱贫困的状态。

3.2 扶贫必治愚

“扶贫必扶智、阻止贫困代际遗传”。教育是阻止贫困代际遗传的重要途经。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越穷的地方越难办教育,但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为了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党中央不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支持力度,在贫困地区兴办学校、提高办学条件,“要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除此之外,国家还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鼓励政治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扩大贫困地区的教师队伍,提高贫困地区的教师素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

4 坚持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相结合

4.1 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

在1986年以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救济式扶贫为主扶贫方式,这种单纯的救济式扶贫不利于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1986年,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我国的开发式扶贫方针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水利、交通、电网等基础设施,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第二,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等方式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第三,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通过政策扶贫的方式引导贫困人口发展本地区特色产业。开放式扶贫方针,增强了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5 坚持政府主导下的贫困人口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5.1 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主导是我国农村扶贫的一大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扶贫实践工作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1986年,国务院成立了扶贫开发小组,随后,各省、地和县政府也都设立了扶贫开发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农村扶贫工作格局。在农村扶贫工作中,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农村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给农村扶贫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在政府的主导下,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能够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扶贫,有力地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发展。

5.2 贫困人口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我国政府积极号召贫困人口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引导农村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力量脱贫。1986年以来,我国坚持开发式为主的扶贫方针,引导贫困人口依靠自身优势或本地区优势资源脱贫。除此之外,政府还注重精神扶贫,帮助贫困人口树立自主脱贫观念,提高脱贫能力。与此同时,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党政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私营企业和志愿者个人积极参与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通过开展定点扶贫、智力支边、东西部协作扶贫等方式参与农村扶贫,为我国农村扶贫注入了活力。

40余年的农村扶贫工作中,我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今后我国的扶贫工作和世界的减贫事业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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