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克祥,蔡庭花
(1.甘肃政法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2.中共兰州市委党校,甘肃 兰州 730010)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理念的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以发展高质量的家庭农场为目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的政策指导体系,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积极带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农业的发展目标,促进乡村振兴。
《指导意见》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家庭农场培育,但对家庭农场的培育也不是肆无忌惮的,为了对其进行约束,在《指导意见》中点明了五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一是遵守以农户为主的原则。家庭农场培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实现乡村振兴,所以一切的培育计划都是要以农户为主,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培育计划,适当扩大自身的家庭经营生产,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生产模式,促使家庭农场的发展多元化。二是要遵循适度发展的原则,对于家庭农场的培育要适度,不能操之过急,要把握好发展规模,避免为了一味地追求效益而不顾后果的扩张,这样很容易出现生产资源过度集中的局面,甚至会对环境造成损害。三是要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在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往往会起到一个杠杆的作用,决定着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因此政府要适当地进行引导,并且鼓励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四是遵守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时候,各地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的发展情况,合理科学地制定培育计划,切勿强迫命令家庭农场,也不武断盲目地实施培育计划。五是要遵循示范引领的原则,把发展良好的家庭农场作为示范点,以此来带动其他的家庭农场进行改革,提高家庭农场的发展质量,推进家庭农场多样化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的登记和名录的管理制度,首先要确定当地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方便落实家庭农场的培育计划。各地方政府要以市或区或县为基础单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例如当地农产品的生产特点、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行业发展的特点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量,适当引导本地区的家庭农场进行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质量,并且把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种养大户规划到家庭农场的培育范围里。其次建立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服务,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高效率的登记注册服务,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顺序依次为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并且建立上下级的家庭农场数据信息共享体系,增强上下级部门的沟通程度,确保培育家庭农场计划能顺利实施。最后是建立并完善家庭农场名录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动态跟踪,及时地采集家庭农场的数据,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指导,促进家庭农场的标准化、规模化以及现代化的发展。
在《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建立健全的政策支持体系,按照相关的法律,在确保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鼓励土地经营权有顺序地在家庭农场中流转。这一举措不仅带动了家庭农场经营的活跃度,而且有利于家庭农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政策上要给予家庭农场大力的支持,建立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等政策,为家庭农场的流转提供便捷的服务,并及时地解决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纠纷,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维持了土地的流转,更多地保障了家庭农场的利益,降低家庭农场的场地租赁风险。
强调了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到现代农业产业园、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建设项目中。支持家庭农场建设可循环再利用的体系,强化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加强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建设标准专业的家庭农场。另外在《指导意见》中还指出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农场经营更加的集中化,支持并鼓励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设施农业占用地的情况,在政策中也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对家庭农场的用地做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就有提及全面支持农机库棚、晾晒场、粮食仓储、保鲜库等设施设备的用地,不过,对于非农建设的行为则会依法取缔。总之,合理的家庭农场用地会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护。
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划的情况,制定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计划。在《指导意见》提到至少每三年就要有一次的轮训。对于培训方式则没有太多的限制,相对比较多样化,可以采取田间学校的形式进行培训,也可以借助农村实用人才来带领培训的方式。另外,支持发展现代化的家庭农场,推进科学技术、数据云库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提高科学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同时为了拓宽农产品的销路,增加市场竞争力,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全面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财政税收的方面上,则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减免税收等形式进行补贴,在资金上给予大力的扶持,增加家庭农场的收益,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对于符合项目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进行申报,领取相关的资金奖励,例如节水奖励、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等奖励。此外还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有市场前途的农副产品,并建立农产品品牌,增加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了降低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要不断地加强家庭农场的金融保险意识,建立家庭农场的经营者的评估机制,对于信用良好者,给予适当地优惠政策。并且支持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开发信贷产品,缩减并简化贷款的审批流程,适当地降低担保的费率,放宽小额的信贷扶贫,适当地延长还款的期限,增强家庭农场贷款的可得性,确保家庭农场经营者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不用为建设资金担忧,降低家庭农场建设的风险。建立特色产品的保险体系,增加家庭农场业务的覆盖面,以及加大保障的力度,增加家庭农场的抵抗风险的能力,保障家庭农场的经营生产安全。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如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具体措施,但是除了提出可执行的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落实执行措施,否则也只是纸上谈兵,因此《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的保障措施。首先要加强领导的组织能力。各地方政府要积极配合政策中所提及的相关事项,把发展家庭农场做为重要的日常任务,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进行任务的分配部署,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落实各项有利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其次,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落实好相关的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工作的统筹,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带头引导其他部门的分工协作;同级的财政部门则要安排好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财政支持;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事项则是安排好家庭农场所需设施的用地,规划并管理家庭农场的用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负责市场方面的监管,保障供应链平衡;金融部门的工作安排是关于保险、信贷等方向的内容。总之各个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对家庭农场的培育进行全面的服务,并大力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宣传,可以借助网络媒体、新闻广播等方式,对发展家庭农场的任务要求和重要意义进行正面的宣传。对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要了如指掌,密切地进行实时的监管,大力宣传形象突出,有显著成果的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其他的家庭农场学习模仿,为家庭农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后,还要对家庭农场进行立法,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障家庭农场的经营发展,促使家庭农场的发展更加法制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