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萍
(仰恩大学,福建 泉州 362014)
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和资源(以下统称“三资”)的管理和使用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近年来,“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为了诱发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也是农村基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如何有效地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对盘活农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重要的价值。
2018年,泉州多部门联合发布《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增强农农村的自我“造血”能力,提高农村经济效益。该方案也给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明确了方向:一是,依托泉州市依山傍海,自然资源种类丰富的优势,将自然资源高效转化为经济资源;二是,通过承包经营、共同开发和出租等多种方式将闲置资源转化成“活钱”;三是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公开集体收入、项目支出等资金情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监督。
近年来,泉州市各级乡镇政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文件,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全市12个乡镇结合自身优势,通过多项举措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全市在“三资”管理的实践中,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泉州市将“摸排家底”作为推进“三资”管理工作的首要举措,重点查摆现金、票据、报支手续、经济合同、资产出租、资产资源处置、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居务公开、社区干部报酬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三资”盘点工作,将盘点结果与台账数据进行比对,深入核查差异原因,并详实登记和修正。在排查过程中,针对“三资”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台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到人。2019年,南安市共清理集体资产8821宗,经济合同5325份,涉及金额约8亿元;丰泽区东湖村摸排集体资产资源142处,其中店面及厂房达到138处;台商投资区纠正2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问题,清退违规发放补贴3350元。
泉州市属于典型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各乡镇经济差距较大,沿海乡镇与山区乡镇经济差异尤为明显,“三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选择优秀的典型乡镇先行示范,以点辐射面,有利于全市“三资”管理政策的全面铺开。其中,南安市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管理思路,创新“三资”管理工作机制值得借鉴。首先,南安市选择3个乡镇作为试点,率先开展“三资”管理的整治工作。2019年,3个试点镇追回前欠款约275万元、清理集体资产资源1223宗、规范合同291份,增加经济收入约1740万元。其次,总结示范镇“三资”管理中的有效经验,逐步落实到全市。最后,在“三资”监管专项整治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提出了“三个一”的指导思想,即制定一套操作规程、一个工作路线图以及一个工作时间表。“三个一”的指导思想随后也得到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的行文推广。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推进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农村“三资”信息服务点建设。泉州市依托“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从完善财务软件入手,实现全市村集体“三资”全部使用会计电算化管理。随后,通过“世纪之村”平台搭建了以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中心。通过该平台深化“三资”信息公开,整合共享资源,实现对“三资”的全面监管。
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泉州市各地区乡镇纷纷制定了各项管理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资金的收支、资产的购建与评估以及资源的清查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三资”管理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方面,集体资产产权在划分中较难明确权属。比如,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各乡镇鼓励村民通过投资金、投劳、投物等方式开展自主经营。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三资”当时未能办理产权证明,从而导致现阶段产权不明、产权纠纷、无偿占用或闲置等问题。另一方面,各乡镇的管理方案“上行下效”,未能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各乡镇部门根据上级管理条例直接制定“三资”管理方案,出现问题时难以根据本地区现状快速应对,也没能够形成具体处理意见,导致后续“三资”管理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近年来,泉州市大部分农村凭借着政策和地理环境的优势,集体经济有了质的增长。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资金、资源和资产也逐渐增加。但是,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却没有随之完善,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同时,泉州市大部分乡镇宗族观念浓厚,导致村级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虽然各乡镇都组建了村务监督小组,但由于组织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村干部“一言堂”的情况十分普遍。监管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制约了“三资”管理的规范化,也为村干部的腐败提供了机会,给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泉州市各乡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即由各级乡镇成立账务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农村集体的财务工作,村集体的会计人员只负责出纳及报账工作。但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报账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等原因,在资金收支和报账工作中仍存在较多问题。第一,随意增加报酬补贴且种类众多,支出时未能明确注明,给后期审计带来了困难。部分报酬补贴的发放甚至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造成集体资金的严重流失。第二,村集体银行账户和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抵库、大额库存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坐支现金等问题严重。第三,审批手续不完善。资金存在先用后审、单人审批等现象,严重扰乱财务秩序。第四,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各乡镇财务信息一般以年或半年为周期,大大降低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同时,部分乡镇财务信息名目不清晰,披露事项避重就轻,不利于群众全面了解村集体的财务现状,也容易带来腐败行为。
一方面,自上而下逐级完善“三资”管理条例、办法和实施细则。农村“三资”管理的全面开展已经有数十年,相关制度应顺应不同时期的要求不断完善。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给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三资”管理作为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制度也应随着时代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各级乡镇“三资”管理小组应严格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村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面开展“三资”管理工作,通过法律制度明确权属问题,制定产权纠纷解决方案、合理规划闲置资源。另一方面,实施办法的制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三资”管理现状和民情民意,基于“三资”管理实施条例,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
完善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农村“三资”管理的有效实施。首先,提高乡镇群众的监督意识。由于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意识相对薄弱,民主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落实。因此,乡镇宣传部门应加强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途径宣传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三资”管理的监督工作。其次,拓宽监管渠道,加强网络监管力度。依托“世纪之村”信息监管平台,及时且全面地录入“三资”信息,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平台公开信息的抽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管工作。最后,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发挥内外部监督的制约作用。外部监管主要是加强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多部门同乡镇“三资”管理小组的沟通和协调,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加强监管的力度。内部监督主要是组建由乡镇群众和党员组成的监督小组,方便对“三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核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加剧。
现阶段,泉州市农村集体账务由专业服务中心代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代理服务中心同时负责上百个村集体的账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全面地审查原始财务数据,财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因此,保障财务信息“源头”的准确性尤为关键。首先,各级乡镇“三资”管理小组应注重报账员的专业素养,定期开展财务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出纳和报账工作的合法合规。其次,通过引入专业的会计和审计人员组建“三资”管理审计小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源头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后,积极完善管理小组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任期和离任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三资”管理效率。
农村“三资”的管理水平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泉州市各乡镇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坚持点面结合、多举措并行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率,也得到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肯定。但是,在“三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各级乡镇应不断根据新形势和地域特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审计力度,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序且高效的开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