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营商环境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简称《办法》),旨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部署安排,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吸引更多资源要素集聚;要求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云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办法》对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内容包括证照分离、减税降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关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和目标。《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