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迪 庄媛 罗天羽 任腾
摘要:如何协调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实现区域生态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的利益相关者构成及其诉求,再对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最终构建了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优化机制。
关键词:生态旅游;利益协调;区域可持续发展;优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5-0111-03
目前,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综合性产业。湖南省大湘西地区由于在生态旅游资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近年来生态旅游行业已经成为当地一项支柱型行业。但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参与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地方政府、景区开发商、当地居民和游客,不同的利益主体往往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努力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彼此之间既紧密相连相互依存,又彼此掣肘矛盾不断。因此,有必要厘清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及相互作用关系,进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优化机制。
一、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近年来,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出发,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博弈论等各类理论对区域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协调优化机制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保续刚等(2002)较早提出,旅游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是当地政府和游客,还应包括主要商业部门(如旅游开发商)、当地居民、景区商业部门等,且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利益冲突。张伟等(2002)则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紧密合作是促进区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丹巴等(2019)、黄晓杏等(2015)对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者重新进行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运用不同方法分析了各利益主体的博弈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既有差异也有重叠。李华强等(2020)则认为有必要通过完善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提升当地居民在景区开发过程中的参与度,保证各方利益与权益,由此实现旅游开发的有序推进与整体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目前大部分研究成果仅对整个旅游行业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鲜有研究对区域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相互博弈关系予以分析并构建可持续发展优化机制。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与理论意义。
二、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的利益相关者构成及其诉求
本文借鉴汪兰林等(2020)研究方法,从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基本理论角度出发,依据四个方面分析旅游利益核心相关者——政府、开发商、当地居民、游客以及他们的诉求。
政府是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利益相关者中的重要成员,在生态旅游开发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需要承担双重责任。一方面,政府有责任监管生态旅游的发展是否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要拨付财政资金支持生态旅游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推动生态旅游景区的建设与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制定法律法规,监督开发过程,完善景区人文设施建设。总之,政府对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尤其在代表人民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开发商是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利益相关者中的核心成员。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开发商投入资金等生产要素,并以此为依据参与景区收益的分配。企业管理的目标是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生态旅游具有特殊性,即旅游企业的经营必须兼顾社会利益。因此旅游企业必须在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开发商为求私利而破坏环境,给旅游景区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了社会总体利益。开发商应着力树立和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参与景区开发建设,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尊重风景名胜区的风俗文化和居民的生活方式。
在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利益相关者中,当地居民同样是决定该地区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地居民直接关系着景区生态旅游的健康稳定发展,他们既希望保护自身传统文化不被旅游业所影响,又希望从旅游业获得经济利益,提高生活水平。同时,当地居民对待游客的行为方式会直接影响游客的消费体验。而开发商是否公平合理地对待当地居民并与居民平等地分配旅游景区的收益,会影响当地居民参与景区建设和发展的主动性。此外,政府的土地规划或其他社会福利事业规划都需要使用当地居民的土地,当地居民世代生活在旅游地,规划不当会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利益。
游客也是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利益相关者中的关键成员。游客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整个旅游景区产业开发过程中最主要的驱动因素。旅游景区的开发、服务都是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游客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旅游质量满意度。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追求的是欣赏美丽的自然环境,体验旅游地的风俗文化。虽然部分游客的环保意识较弱,但大部分游客都能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可以期待的是,随着游客素质的提高,其环保意识会逐步提高。旅游地要研究开发突出当地特点的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使多方受益。
三、大湘西地區生态旅游业利益主体间的博奔分析
生态旅游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他们有时拥有共同目标利益,有时又需要互相斗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过程即通过谈判和交流沟通,共同商讨达成一致。本文主要考虑四个利益相关者:政府、开发商、当地居民、游客。下图研究了四个主体的关系。
1.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
政府通常是代表公共利益,有责任确保社会利益最大化,同时政府也要促进经济发展。开发商为了实现生存和发展,基本目标是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开发商通常只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由于目光短浅不能考虑社会福利,常常没有顾忌对景区的开发是否会对当地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鉴于开发商的不足,政府在生态旅游开发中,应对开发商进行有力监督,确保开发商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生态旅游的开发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工作机会,政府需要通过提高当地居民就业率和增加税收来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因此,政府还要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支持。在政府和企业方向一致的情况下,从理论上可以提高景区的治理绩效。政府和企业可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两者之间的利益矛盾。
2.政府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博弈
在政府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博弈中,政府占有一定优势,居民处于相对劣势。当地居民是当地土地资源的所有者,土地是居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资料。政府往往倾向于从居民手中以较少的资金征得土地资源用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当地居民则担心在世代赖以为生的土地资源被征用后,政府提供的补偿不能弥补他们的损失,担心失去土地后无法生存。而在生态旅游景区治理中,当地居民的利益经常会被开发商忽视,因此,政府更应重视当地居民的利益诉求,为当地居民争取各项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社会福利等。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如有当地居民的支持,会大大有利于景区的建设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打造和推广当地景区生态旅游品牌。
3.政府与游客之间的博弈
游客作为委托人,委托政府监管当地旅游景区是否井然有序。政府对景区的管理主要是提供政策支持、旅游景点规划审批等。政府为游客提供井然有序的景区管理、友好的人文环境、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系统,这也为开发商吸引游客创造了条件。国内游客作为中国公民拥有政治权利,其权利通过政府决策的实施和行政的执行来实现。游客良好的旅游体验有助于景区的综合治理,反之则会影响景区的整体形象。游客和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政府有腐败行为,游客会处于弱势地位,作为政治公民其权利不能通过政府对决策的实施和行政的执行来表达。与此同时,游客在景区的游玩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也会破坏景区综合治理效果和景区良好氛围,导致不良绩效。
4.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博弈
开发商和当地居民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开发商通常处于强势地位,拥有先动优势。而生态旅游中的旅游资源一般是公共资源,开发商在开发经营之前一般要和村委会等签订合同。在旅游开发之前,当地居民很难估计未来收益,开发商处于企业盈利的目的,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会想方设法挤压居民的收益。随着景区的开发,开发商的收益不断增加,对周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在增加,当地居民逐渐发现自己承担着环境破坏的恶果,而经济利益不能弥补这类损失,因此对旅游开发产生不满,要求重新进行利益分配。而在转让期限内,开发商通常不会同意利益再分配。相对开发商,景区当地居民的自身力量有限,掌握的信息较少,由此处于不利地位。
5.开发商与游客之间的博弈
开发商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为游客设计旅游产品,提供贴心热情的服务并以此获得经济收益。旅游现已成为大众消费产品,很多人都有丰富的旅游经验,因此游客不能满足于低端旅游产品,期待获得独特的旅游体验。有些开发商在开发旅游产品时缺乏创新和环境保护意识,提供的旅游产品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缺少文化特色,许多景区市场的产品都是由低端工厂拙劣模仿设计和生产出来,这类随处可见的产品使游客大失所望,影響游客的旅游体验。此外,外来游客大多不了解本地市场,通常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才能体验到和当地人水平相当的服务。这会给游客留下负面印象,影响旅游者的消费体验,进而影响当地的旅游形象,变相地失去潜在游客,减少可能的旅游收入,影响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以及当地居民和政府的收入。
6.居民与游客之间的博弈
当地居民会直接和游客接触,为游客提供特色产品和服务,游客支付一定的费用体验当地的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享受当地居民提供的各色服务。在旅游开发初期,当地居民期待旅游开发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因此会对游客表现出友好。随着游客增多,景区开发规模逐渐扩大,可能会损害当地的生态环境,给居民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此时当地居民会对游客产生不满。同时,游客和当地居民之间不同的风俗文化会造成两者之间的摩擦冲突,当地居民可能不适应旅游者的生活习惯从而对游客产生敌对情绪,这些都会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因此,需要规范旅游消费者的行为,保护当地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引导当地居民以热情和友好的态度接待游客,进而减少当地居民与游客之间的矛盾。
四、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优化机制的构建
1.构建科学合理的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顶层设计
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是确保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目前,虽然大湘西地区在生态旅游行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战略发展规划,但是大部分规划并没有考虑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而往往只站在政府的角度进行粗放化的规划工作。部分景区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启动和建设热点项目,地区与地区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各自为政,既没有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顶层设计精神,也没有做到各主体之间的横向协同。由此导致区域内不同景点出现了同质化的建设,既浪费了有限的建设资金,也制约了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的整体发展效率。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构建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的组织协调机制。具体看来,可以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由此从组织上保证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另一方面,在制定大湘西地区旅游发展规划时要突出当地特色,找准不同景区的市场定位。要充分发挥不同景区的先天旅游资源优势,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针对不同地区的先天特色开发当地的生态旅游资源。此外,在构建相关顶层设计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研究整个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能够承担的最大发展规模以及各景区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模式。
2.搭建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联盟
控制生态旅游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是确保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生态旅游开发商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它的逐利性,这就导致大部分旅游开发企业在制定经营政策时往往会更加注重短期利益,而较少考虑长期利益。由于区域生态旅游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有必要搭建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联盟,确保相关利益协调机制在区域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早在2016年,大湘西地区的泸溪、花垣、龙山、永顺四县成立了四大名镇旅游联盟,共同打造古镇整体品牌。此后,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和永州市等六个市州也成立“大湘西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协同宣传推广联盟”。但是宣传和推广只是区域旅游业发展中的一部分,因此有必要参考由成都、攀枝花、乐山等8个市州组建的区域旅游合作联盟,按照共同签署的《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旅游合作联盟框架协议》从“共同发展”等方面强化区域旅游合作,构建联盟,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3.建立利益主体协调机制
建立切实有效的利益主体协调机制是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由于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来自社会不同行业和部门,各利益主体均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且这些利益诉求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因此,为确保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亟须在各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中引入柔性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多元利益的共存。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多重利益协调制度,包括制定并实施旅游企业自律性管理条例、游客旅游行为规范制度,以此尽可能降低单一利益主体对其他利益主体的负外部性效应。此外,还可以引入群众自主参与的社会听证会制度。引导旅游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系当地政府、景区开发商、当地居民、游客等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纽带,发挥其信息沟通、利益权衡与沟通、不良行为劝阻等方面的作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关非政府组织可以在此利益主体协调机制的框架下,采用多元化的利益协调手段促进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磋商、谈判与协调。由此确保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在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分享到其发展的红利,尽可能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目标与整个大湘西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协调一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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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资助项目: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16JCC009);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资助项目(XSP20YBC127,XSP18YBZ087);湖南省林业科技计划项目(XLK201829、XLK201826)
作者简介:1.李思迪,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
2.庄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物流与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
3.罗天羽,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物流与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
4.任腾,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物流与交通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