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易“出事”岗位监管不能缺位

2020-12-14 04:36扈乔
中华魂 2020年12期
关键词:销号监督管理岗位

扈乔

楊玲原本是一名公务员,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7年6月,杨玲就职于某国有公司,公司领导知道杨玲有犯罪前科,考虑其年纪较大,就把公司里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安排给她。没想到,就是这个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却让杨玲干出了“大事”。杨玲利用保管安置房的机会,擅自更改数据,隐匿安置房,通过办假房产证等手段,将安置房卖出或出租,共获利260余万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杨玲有期徒刑8年。(7月28日《检察日报》)

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却发生了贪污大案。分析此案不难看出,杨玲没什么“技术”含量的贪污、诈骗手段却能屡试不爽,主要原因是监管失守。公司领导以为把杨玲安排在最不易“出事”的岗位上,就可以成为能“放心”的人了,因而对杨玲疏于监管,使杨玲轻轻松松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而且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其隐匿并出售安置房的行为始终没有被发现。

最不易“出事”岗位,不应是党组织放松监管的理由,加强对所属人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有一位年轻干部,参加工作以来,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正因为此,党组织认为该干部很优秀,便放松了对这名干部的监督管理,并委以重任,直到该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300多万元东窗事发后,才让领导大吃一惊。该干部在忏悔书中写道:当时组织上要能适时提提醒、多一点监督,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并不代表一定不出事。一直以来,人防系统、气象部门、信访部门被一些人认为是“清水衙门”,是不易“出事”的部门,然而近年来,这些不易“出事”部门的官员因腐败落马的案例屡有报道。某信访局原局长郭某将考核排名权、信访销号权、信访解困经费分配权当成攫取利益的“不二法宝”,索取被举报人好处费、销号费等,把权力运用到极致,在不易“出事”的岗位上出了大事。

发生腐败问题,与所在的单位是不是“清水衙门”没有关系,与所处的岗位是否容易“出事”也没关系。多年来,福建省南平市原副市长廖俊波同志长期分管或主管工业,园区,经手无数项目,但是从来没在哪个项目谋过私利。事实证明,要做到清正廉洁,与党员是否能够坚守初心,加强党性锻炼,遵守党纪党规,自觉守住底线有着直接关系,与各级党组织是否能够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手段,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有直接的关系。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因此,对党员的监督不能“后知后觉”“慢半拍”,而要“善治未病,少治已病”。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要重在平时,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经常“扯扯袖子”让问题刹车,“咬咬耳朵”促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调头,让容易“出事”和不易“出事”的岗位都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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